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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半年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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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半年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县司法行政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2年工作规划〉任务分解方案》,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按照教育领先、惩防并举、狠抓落实、服务发展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推进党风、政风和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深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保证。

一、加强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政齐抓共管、业务部门各负其责、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与行政效能工作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有计划、有活动、有记录。

2、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为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专职副书记任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做到责任主体明确、责任范围明确、责任内容明确,形成“一把手”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的责任体系。

3、明确目标,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为抓好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我局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到各相关职能科室,认真制定《*县司法局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别与各科、室、处、所、中心签订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责任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以创建机关廉政文化为载体,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1、注重抓好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教育。每月一次组织党员干部、每周一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党规党纪方面的文件材料。使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爱岗敬业意识,为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打好了基础。

2、认真抓好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和利用业余时间自学等方式,学习党内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利用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清形势,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组织纪律意识、大局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增强党员干部自警自励、拒腐防变能力。

三、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

1、突出实践特色,注重统筹兼顾。为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效,我局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把实践特色贯彻活动全过程。紧紧围绕“五保”这一总体目标,按照“两个共同”“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把“抓基层突难点”作为实践载体,认真开展调研活动。一是建立班子成员联系科室、处所、中心制度。二是确保学习调研阶段不走过场,抽调四名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30人次到乡镇、村组进行专题调研。三是与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共同组织开展“重温宪法、维护宪法、践行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四是组织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落实市委提出的“五保”目标任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自觉接受组织、党员、群众和舆论等各方面的监督,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认真解决全局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和《玉溪市司法局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的各项规定。

3、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和信访举报工作,对每一位来访者,我们都认真接待,听取来访者的陈述,做好记录,按照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好本单位受理和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举报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依法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四、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

1、结合实际,认真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书记为副组长的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中,落实了承担信息查询的机构和负责人,设立了服务电话、明确了政务信息网络查询承担科室、“96128政务专线”信息联络员。

2、抓好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定期不定期地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有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的人和事,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严肃处理,使全局人员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3、局主要领导积极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既抓好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又认真履行特邀监察员的职责,协助纪委监察部门共同抓好我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五、强化监督管理,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利

1、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载体,重点解决司法行政系统极少数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强化政风、行风建设,把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作为重点,坚决纠正和防止以法律服务为名损害他人利益的不正之风。

2、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执行干部任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财务管理、会议、文件等相关管理制度。办事公开,凡涉及我局范围内的重要事项、重大经济开支、干部调动、人事任免等,都要集体讨论决定。

3、加大行政效能建设的力度。科学制定行政效能目标,严格考评奖惩,坚决整治行政效能不作为,乱作为,工作不落实,配合不协调,敷衍了事、效能低下等现象,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保证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在司法行政系统得到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

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围绕维护烤烟种植、收购秩序,认真开展了烤烟按合同种植和收购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110人次参加宣传,出动宣传车12辆次,印发烤烟按合同种植法制宣传材料1.5万份发放至全市各烟区、烟农,促进了烟草产业的健康发展。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共建立了“法律六进”示范联系点6个。三是突出重点,加强了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社区居民和农民、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增强了公民的法制意识。

2、司法所建设成效显著。加强请示汇报和工作协调,认真落实规范化司法所建设项目,把司法所建设任务列入工作重点。全县12个司法所,除建兴所待随集镇整体搬迁外,其余11个所完成建设任务。

3、人民调解工作扎实有效。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在全县12个乡镇、120个村、8个企事业单位和15个行政接边地区共建立调解组织155个,有调解员4960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调解组织网络格局。二是按照“五有”、“四落实”、“六统一”的标准,认真抓好村级规范化调委会建设。三是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1-5月份,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79件,调处成功856件,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7%。

4、加强了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今年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4名,安置34名。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对每一个矫正对象都建立了档案,制定矫正方案,认真开展工作。

5、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一是积极为各级政府和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共为各级政府、企业担任法律顾问25家,办理刑事辩护案件22件,办理民事案件36件,办理经济1件,行政3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件。二是办理各类公证130件,其中民事公证61件,经济公证69件。三是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2件,其中办理民事案件114件、刑事案件48件。使36名残疾人,42名老年人、44名未成年人、37名农民工获得了法律援助。四是基层法律服务业务工作进一步拓展。四是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42家,诉讼案件37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件,解答法律咨询504余人次,调解纠纷33件。

七、下半年工作打算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党政齐抓共管、业务部门各负其责、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与行政效能工作目标紧密结合起来,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

2、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及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党员干部自警自励、拒腐防变能力。

3、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突出实践特色。一是开展“四项活动”、建立健全“七项制度,做好规章制度的清理和完善工作;二是继续深入开展社会法治理念教育以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学习活动;三是按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四是与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共同组织开展“重温宪法、维护宪法、践行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同时组织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落实市委提出的“五保”目标任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当好法律的宣传者和维护者,做好运用法律的引导人,为我县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