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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半年,我局在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州建设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紧密围绕全州中心工作任务,按照全州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以《*州城镇体系规划(20*-2025)》加强指导推进城乡规划编制、修编工作,完善全州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有序推进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扎实做好*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继续坚持“两抓两不误”,积极参加州级行政中心项目和同心广场项目建设等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较好地完成上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以《*州城镇体系规划(20*-2025)》的批准实施指导推进城乡规划编制、修编工作
1、《*州城镇体系规划(20*-2025)》正式批准实施。2009年1月24日,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了《*州城镇体系规划(20*-2025)》。自此*州就有了指导*州域城镇建设的法律性文件,指导*州城镇体系协调发展的行动指南和统筹区域内各项建设安排的政策纲领,制定区域内相关专项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基本依据。同时进一步以法定形式确立了我州“两点、一线、四个层次”的城镇发展思路。(两点:重点加快*、金顶两个城市发展;一线:重点突出*沿线精品旅游城镇特色一体化建设;四个层次:首先是*、金顶,其次为上帕、贡山县城,三是以通甸、丙中洛、片马等为主的“重点集镇”、“边贸小镇”、“旅游小镇”,四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公路沿线“景点式”村庄建设)规模适度、功能互补、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特色鲜明、互为依托、结构严谨的州域城镇空间体系发展格局正在逐步构建。
结合《*州城镇体系规划(20*-2025)》的正式批准实施,我局积极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宣传贯彻落实,同时通过《*州城镇体系规划(20*-2025)》加强城乡规划和各类规划的协调工作。
2、各县各类规划编制正在稳步推进。泸水县规划局负责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评估报告已比较完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评估报告自2009年2月形成初稿,经几次讨论修改已形成较为成熟的第二次修改稿,正进入法律报批程序。同时,规划修编资料收集工作也正同步进行,目前资料已基本收齐,待评估报告批准后随时可进入修编阶段工作。上江乡总体规划编制资料收集已完毕,第三稿修改已完成。福贡县局正进行编制江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
3、村庄规划编制10年工作方案按时完成。为了协调城乡发展,构建城乡和谐人居环境,2009年2月中旬,按照《云南省建设厅关于报送村庄规划编制1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09〕36号)文件要求,州规划局结合我州四县县城正在进行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实际,制定完成了《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含村庄整治布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主要采取在四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同时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含村庄整治布点专项规划)的方式,在2009年—2011年,完成四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含村庄整治布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四县规划局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目标制定了《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计划在要求时限:20*—2017年,10年内争取省财政补助,州、县、乡镇自筹一部分资金,采取打捆委托的方式编制完成全州四县196个中心村、27个重点村的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同时填报完成了《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含村庄整治布点专项规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报表》和《县(市区)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报表》,把规划编制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每年的工作中。
4、城镇特色规划编制逐步开展。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特色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建规)〔2009〕81号),结合我州实际,要求各县结合目前正在修编的总体规划开展好城镇特色规划编制工作。
(二)建章立制,逐步完善全州规划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后续工作
1、逐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针对我州目前的城乡规划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办事程序不规范的现状,我局在规划系统实行州内垂直管理后,按照科学合理、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坚持政务公开,阳光规划,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行政审批等事项进行了全面整理,拟定了《*州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规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目前已完成了征求意见,正在修改完善中。
2、协调解决规划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后的相关问题。加强全州规划系统人事管理,积极配合州人事局建立健全人事管理档案;积极配合财政、人事部门核发四县规划局的人员工资;加强与州县各级部门的协调联系等工作。
(三)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我州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1、积极开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监察工作。根据《云南省建设厅云南省监察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的通知》(云建规〔2009〕49号)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州监察局结合我州实际,组织四县规划局认真开展了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完成了我州20*年县城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并上报了2009年一、二季度本辖区涉及建设用地容积率的调整及调整审批情况。同时结合各县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城乡规划区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容积率调整的条件、程序、处罚等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城乡规划区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管理。目前已经各县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实施。
2、顺利完成我州20*年度城镇化水平的统计工作。我局于2009年2月初*县规划局安排部署了20*年的城镇化水平统计工作。经各县规划局认真调查、统计上报,截至3月底已顺利完成。20*年度*州城镇化水平为21.38%,与去年同比下降1.62个百分点,全州城镇建成区面积为33.24平方公里,与去年同比增加27.9个百分点。
3、认真进行云南省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监察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规〔2009〕215号)要求,2009年6月底,州建设(规划)局、州监察局对我州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抽查,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州房地产开发项目应查24项,实查24项,其中泸水县14项,兰坪县3项,福贡县7项,贡山县零项。自查项目用地面积13.34553公顷,其中涉及容积率调整的有3项:*鼎业阳光小区、泸水县公安局江西综合楼、民通商场购物中心,合计用地面积1.98公顷,但都未超出规划条件容许的容积率范围,泸水县规划局根据相关规定作出了拆除违建部分、限期整改、补办手续、补交规费等相应的处理措施。
4、严格执行“一书三证”制度,依法办理各类建设手续。20*年12月至2009年6月,全州共发放选址意见书70份,用地面积为161595.22㎡,其中泸水县50份,面积140698.53㎡,兰坪县8份,面积5379㎡,福贡县5份,面积12352.15㎡,贡山县7份,面积3165.5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2份,面积96910.28㎡,其中泸水县16份,面积83133.64㎡,兰坪县4份,面积9579㎡,贡山县12份,面积4197.6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3份,面积206886.44㎡,其中泸水县43份,面积155380.98㎡,兰坪县16份,面积45014.97㎡,福贡县2份,面积458㎡,贡山县12份,面积6032.49㎡。泸水县核发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18证,用地控制面积12032.56㎡;核发村镇建设工程准建证16证,建筑面积24539.33m2,建设投资2955万(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元。
5、制定完成了《*老城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老城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的制定主要是解决目前存在的*老城区改造与《*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相关技术指标出入较大,《*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较困难的矛盾的一个较好措施,是《*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完成前的一个过渡。根据州、县党委政府的要求及*老城区建设发展的实际,泸水县规划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了综合评估,结合近年来规划管理的实际,于20*年11月编写完成了《*老城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初步方案,经*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和泸水县规划局业务多次讨论和技术对接,2009年1月形成初稿,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公示、提交规委会等程序后,目前已按法定审批程序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6、积极查处违法案件,城乡规划执法力度有所加强。各县严格依法行政,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城乡规划建设行为。泸水县2009年上年共查处违章建筑15起,责令拆除并已自行拆除3起,分别为*州国税局新区办公楼违规超占规划红线部分共计146.25㎡,*州宏泰房地产公司在建盖民通购物中心时将规划停车位置建设1*㎡商铺,下赖茂村民国忠南在3号路岔口边建盖的56㎡临时铺面,共计受理规划纠纷3起,并严格按要求予以调解处理完毕。福贡县停工建设项目1起。贡山县查处未批先建或未按规划许可建设的工程项目2起。
*城市规划区内违法用地和违章建设处理力度有所加强。按照泸政办发(20*)191号文件的安排,自20*年11月26日成立“*城市规划区违法用地和违章建设处理工作组”以来,共计收到185宗申报材料,3月份工作组开始入户调查,现已核查53户,其中有27户可办理相关手续,有6户房子未建完暂不补办手续,有2户不符合规划要求,暂不办理相关手续,其余18户主要为临时房暂不办理相关手续。
(四)加大城乡规划宣传工作力度,逐步健全城乡规划工作信息宣传交流平台
1、继续编发城乡规划信息。结合国家、省有关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州城乡规划工作机构的信息交流,我局上半年共编发了8期*城乡规划信息。通过即时准确报送我州城乡规划工作动态、城乡规划知识、*城市规划委员会工作以及领导讲话等,加大对城乡规划工作的宣传,使城乡规划工作得到州委、州政府等相关部门和全社会的认识、关注和支持,从而不断促进我州的城乡规划工作。
2、建立政府信息网站和查询系统。为结合阳光政府准备推行“阳光规划”,增强城乡规划管理“透明度”,我局目前已建成了*州城乡规划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政务信息查询系统。
3、逐步加强电视广播宣传。配合*电视台《今日*》栏目工作人员制作完成《*城镇化龙头的舞动》的电视节目。同时接受了*州广播电台对《*州城镇体系规(20*-2025)》进行的采访宣传,进一步加深了社会对我州城乡规划工作的了解。
(五)主动服务,做好*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城市规划委员会上半年共召开了2次会议。会议讨论研究了关于*州检察院综合楼、*州民族中学总体规划设计、泸水县第一人民医院规划设计方案、*州残疾人联合会办公楼设计方案等24个项目有关规划选址、专家技术审查、规划设计方案初步审查等工作,涉及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316215㎡;投资规模约78810万元;用地面积131893㎡。
2、*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适时召开规委会办公室会议。严格按照办公室职责,认真讨论研究了龙桦豪庭购物中心、世纪广场商住楼、*州中级人民法院新区办公楼、*州广播电视局民族语译制工作室规划设计方案以及民通商场购物中心综合楼二期工程等近30多个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选址方案。同时对州人民政府批转的要求提出意见的建设项目及时回复,并积极主动服务建设单位进行实地勘查,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六)认真开展全州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
1、组织我州勘察设计企业单位顺利完成20*年网上统计年报工作。根据《云南省建设厅关于上报20*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的通知》(云建设函〔2009〕9号)文件要求,我局从1月中旬开始对辖区内各单位的上报工作进行了催报和督促,3月前完成了网上上报工作。截至2009年,我州共有7家丙级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其中国有企业5家,集体企业1家,股份有限公司1家。从事公路勘察设计的有3家,水利勘察设计的有1家,建筑工程3家。20*年度期末从业人员合计122人,期末专业技术人员合计122人,高级职称人员6人,中级职称人员62人,初级职称人员54人,期末注册执业人次合计6人,均为二级注册建筑师。工程勘察完成合同额合计11万元,工程设计完成合同额193.5万元。
2、稳步开展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积极为各类“扩内需、保增长”建设项目做好服务,2009年上半年按规定和州发展和改革委联合召开了5次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议。会议审查了泸水县第一人民医院新建工程项目第一期工程、*州卫生局8个卫生基础建设项目、兰坪县中医院等20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建筑面积29146.67平方米,概算总投资5814.95万元。
3、认真推进施工图送审和备案制度工作。依据《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细则》(省建设厅2号公告),根据施工图送审和备案工作属地管理原则,上半年全州共发放了40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其中州局发放了7份,泸水局发放了8份,兰坪局发放了16份,贡山局发放了3份,福贡局发放了6份。
4、筹备成立*州勘察设计协会。通过上半年的努力协会成立的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并于6月4日召开了*州勘察设计协会第一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成立大会。协会的成立将加强我州勘察设计事业的发展,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行业管理。
5、部署安排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前期工作。我局根据云南省建设厅工程设计资质换证等相关文件精神召开了我州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业务会议,认真分析我州7家丙级勘察设计单位的实际情况,查找出我州工程设计资质换证中存在的困难,并针对省建设厅安排我州在2009年11月份全面完成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为按时顺利完成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奠定了基础。
(七)努力做好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完成我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检查验收工作的工作报告;完成了《*年鉴》(2009卷)城乡规划管理的资料报送;完成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的《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请示》的回复意见;完成三江并流区域开发管理条例修改意见的复函;完成政协*州第九届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64号“建议建设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场”的提案的答复等工作。
(八)继续参与重点项目建设
2009年上半年,按照州政府工作安排要求,州规划局坚持日常职能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两抓两不误”,以州级行政中心和同心广场项目建设为工作重中之重,克服困难,努力工作,工程稳步推进。截止2009年6月20日,工程进度如下:
高低压配电工程、无负压生活供水工程、高低压强电设备工程、给排水管网工程、防雷接地工程、大楼外立面装饰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一、二、三标段等项目均已完成自检自查工作,并已投入试运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三标段部分工程和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室外亮光工程、智能化工程全面进入分项单机调试自检阶段,整幢大楼目前已全面转入细部处理和卫生清理阶段。
同心广场各项工程推进顺利。室外工程进入扫尾阶段。
地下车库灯光安装已完成,各种标识标牌正在安装中。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一是城市总体规划以及修编、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等各类规划的编制工作严重滞后,全州城市规划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极低。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最直接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开发和建设管理的法定前置条件,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规划设计条件的基本依据。兰坪、贡山的总体规划修编停滞不前;泸水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为88%;兰坪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为12.5%;福贡、贡山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为零,无法有效指导建设,由此造成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十分被动。二是目前我州各县尚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将城乡规划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二)全州城乡规划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后续工作不到位。由于各种原因,全州城乡规划系统自2009年1月1日实行州内垂直管理后,四县城乡规划管理组织机构未能及时健全完善,单位性质和职工身份尚未完全明确,全州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不能按预期正常积极开展。
(三)体制不顺,仍存在多头管理。按照《城乡规划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城乡规划区范围内规划管理应纳入集中统一管理范围,但目前我州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以行政命令代替规划管理,以村镇建设管理取代规划管理的问题,城市规划区边缘地带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理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尚未按照《城乡规划法》实行分级核发管理;我州除在州府*建立了运作规范的*城市规划委员会以外,尚未按要求建立州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不能充分利用发挥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提出思路、协调规划、审议规划、监督规划”的作用。
(四)城乡规划管理队伍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自身建设急待加强。由于我州各规划管理机构成立晚,人员少,馈乏熟悉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业务人才,外地专业人才吸纳困难诸多,加上工作任务重,没有交通工具等困难,造成监督不到位,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因此急待加强规划管理队伍自身的业务工作能力培训和自身建设很迫切。
(五)城乡规划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广大群众对规划工作的了解程度和参与、重视程度还不足,规划管理工作执行起来比较困难。城乡规划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有待加强和完善。目前我州基本无力设立城乡规划展示场所,仅利用办公地点的一些公示栏和建设现场所在地进行极少部分的展示,规划的公众参与制度、城乡规划与建设项目公示制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明显滞后。
(六)城乡规划地方性规章建设相对滞后,不能很好适应城市规划依法行政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