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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管理安全生产半年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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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管理安全生产半年总结

今年以来,我县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州安委会的指导及其它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根据全国、省、州、县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为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县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2009年1~6月,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13起,死亡12人,受伤10人,直接经济损失80.2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5起、下降27.78%,死亡人数增加3人、上升33.34%,受伤人数增加6人,上升150%;直接经济损失增加66.27万元。

6月份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52.01万元(道路交通事故1起、煤矿1起)。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人,直接经济损增加51.47万元。

(二)分行业事故情况

1、道路交通发生伤亡事故9起、死亡10人、受伤10人、直接经济损失1.94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受伤人数增加6人,直接经济损失减少0.95万元。

2、发生生产性火灾3起,死亡1人,无受伤人员,直接经济损失26.28万元。同比,火灾起数减少7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受伤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增加15.22万元。

3、煤矿发生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无受伤人员,直接经济损失52万元。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物品、工厂企业等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安全生产形势特点

(一)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安全四项指标呈现“三升一降”特点,杜绝了3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雨季路滑、无证驾车、酒后驾车、超速和超载行驶、非客运车载人酒后驾车是导致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多发的主要因素。

(二)火灾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好转,从4月份开始连续3个月无生产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煤矿发生一起冒顶事故,死亡1人。

(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建筑施工、机械制造、制药、化工、民爆、特种设备等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各项指标均为零。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狠抓目标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切实做好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县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总体规划,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狠抓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一是年初印发《*县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至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皙思路,明确工作任务目标。二是层层组织签订责任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年初县人民政府与15个乡(镇)人民政府、13个县属部门签订了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各乡(镇)按“属地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辖区内工矿商贸重点企业、站、所、村、社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县、乡(镇)两级共签订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书3558份。全县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头抓、职能部门监督抓、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抓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同时县安委办认真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并切实加大考核和督查力度,组织了5个检查考核小组,对15个乡(镇)人民政府、13个县属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半年动态检查考核,进一步促进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三是以《*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云南省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实施意见》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县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等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主管、监管部门的职能职责。四是定期召开全县性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专题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上半年,先后召开了3次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9次专题会议,县委、政府、安委会、政府办、安委办印发和转发涉及安全生产的文件29份,向有关乡(镇)和单位发出《安全生产督办通知书》2份,督促有关乡镇和部门对重点行业和重大隐患的监督和整改,遏制了事故的发生。

(二)狠抓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制定了《*县2009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县安全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以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水利、电力、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按照“边查边改、查改结合、重在治理”的原则,切实开展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全县各乡(镇)和部门在组织开展日常现场监察,加大打“三非”工作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的同时,按照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等重点时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全县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09年1-6月,一是共检查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920个(次),发出执法文书457份,查出隐患974条,当场整改682条、限期整改292条(下发整改复查意见书31份,已治理销号230条,其余60条隐患正在整改之中)。二是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章行为9362起,其中:无证驾驶253起、饮酒驾车197起、醉酒驾驶105起、超速行驶156起、客运车超过核定成员9起,从事非法营运自用型客车30起、轿车5起、“黑摩的”2起、二轮摩托60起、载货汽车36起、旅游车超越经营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行为7起,其他违法行为8502起;吊销驾驶证1起、暂扣驾驶证128本、刑事拘留3人。

(三)狠抓专项整治,改善安全生产环境

深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是我县“压事故、保安全”一项重要举措。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活动,净化全县的安全生产环境,有效预防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落实“五整顿、三加强”措施,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实际,全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2009年3月1日至11月30日,以创建平安畅通县为载体,强化预防客运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措施和手段,积极推广“丘北经验”,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体系,严格道路通行秩序整治和路面管控,加强对7座以上客车(含微型面包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强化文砚二级公路的巡逻,严查客车超员、超低速行驶、违法停车、灯光不全、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督促落实县、乡、自然村三级督办制度,加大对事故“黑点”整治和公路危险路段排查力度,完善道路设施和标志标线设置。

2.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县集中开展城中村为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2009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县城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坚决依法关停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三合一”或“多合一”场所,大力整治和消除“城中村”火灾隐患。制定《*县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整治(2月25日至4月5日)和高层、地下建筑整治(2月25日至9月1日)工作,对全县范围内的公共聚集场所(演出、放映、娱乐、餐饮、健身、休闲、网吧、游艺场所)和所有在用和在建高层、地下建筑开展了专项整治,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按照整治工作措施及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整治。

3、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认真开展了“三推行”工作,一是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把壮山公司采石场、东盛采石场、建华采石场、三鑫采石场、永能采石场、山水公司尾矿库列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软件建设的模式也基本完成,目前正在筹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验收工作。二是推行露天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全县露天采石(砂)场44户,已推行露天矿山中深矿爆破开采技术的共有14户。三是推行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全县共有地下矿山4户,已实行机械通风3户。

3、尾矿库专项整治。先后制定印发了《*县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对*县尾矿库隐患整改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等文件,召开了5次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全县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共对12座尾矿库进行挂牌督办,其中:州政府挂牌督办1座、县政府挂牌督办11座,全县共制作督办牌12块,明确了整治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治内容、整治时限、整治要求,通过采取签订隐患整改责任书,下发整改指令书、挂牌督办的形式,增强了企业业主的自觉性。目前全县共有尾矿库19个,正常使用列入加强监管4个(天然库),新建1个,通过组织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采取措施停止使用尾矿库12个、限期整改合格1个、整治办证1个。

4、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全县57家从事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危险品的单位进行了重点的整治(特别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取缔1户非法经营油站,说服教育撤出易制毒经营门点1户。完成14户加油站、1户经营化学试剂、1户化工厂、1户砒霜生产、1户氧气供应站的延续审查申报办证工作;完成新办油站2户办证工作;落实2户危险化学品经营门点的查勘申报备案工作。

5、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整顿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和零售网点,坚决依法取缔在大型集贸市场销售烟花爆竹的摊点,对违反规定的零售网点,给予从严查处,同时对举报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认真排查和坚决打击。1-6月,查处了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案件35起,取缔了1户无证非法经营户,收缴盘炮690盘、条状鞭炮2730封,砸炮9箱、其他各类烟花9*封(个)。查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人员1人,非法生产工具1套,土制爆竹30余公斤,半成品和制作原料13公斤,砸炮9箱、其他各类烟花9*封(个)。并对依法收缴的假冒、伪劣、过期烟花爆竹制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6、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行为:为防止矿山非法偷采、群发性私挖滥采现象,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加强对矿山的检查,对采、探矿企业的监管,对重点乡镇和矿山加大了巡查密度和监管力度。半年来,共检查了11个煤矿点、25个金属矿点、26个采石场、4个采砂场,下发《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6份。共立案查处非法采矿案件3起,罚款4万元。封停采场2个,暂扣非法采矿铲车3辆、空压机1台、凿岩机1台、爆杆1根、大锤4把,制止群众性私挖滥采6起,谴散群众20余人,没收非法采矿工具30余件。有效地打击和制止违法采矿行为,遏制了事故的发生。

(四)狠抓源头管理,大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我局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防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有效提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一是把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的工作重点来抓,与专项整治、三项经济政策、培训教育、日常管理、安全评价评估有机结合起来,高标准严要求,抓好行政许可颁证申报工作。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持证率达97%,有少部分生产和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在申办之中。二是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入使用的“三同时”的审查。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项经济政策”,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提供有力保证。督促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目前共提取安全生产费用1184.5万元,保证企业必要的安全投入,确保隐患整治到位;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契机,督促企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投保率达到90%以上,企业共为员工缴纳各种保险694.8万元;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督促企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截止2009年6月30日,共收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351.6万元。

(五)狠抓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一是立足培训抓教育。六月对全县各乡(镇)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乡(镇)长和安监站站长、县属各有关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行了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受训人员70余人。同时抓好安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今年来累计培训管理人员163人,特种作业人员185人,从业人员1003人,有效提高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监管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二是加强学习抓教育。针对监管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熟悉的问题,向各乡(镇)、各部门发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材1000本(《安全生产常用法律法规文件选编》600本、《*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册》100本、《安安全全走四方》300本),各乡(镇)、各部门认真组织了学习,各乡(镇)并将270本《安安全全走四方》配送到130个基层村委会图书室,广泛开展安全知识进基层活动,让安全生产知识遍及人民群众心中,营造“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的氛围。三是围绕活动抓教育。在*县“1.14”安全日和全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来临之即,县人民政府及时制定下发了活动通知,安排部署各项活动事宜。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紧密配合,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县安监局、经商局、交通局、国土局等单位,采取悬挂大型横幅、制作展板,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图片展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法》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各乡(镇)、各企业也结合本地特点,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了全县“1.14”安全日和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效开展。据统计,上半年宣传活动中,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共出动宣传人员1400余人次、宣传车辆421辆,悬挂大型宣传横幅836条、制作展板43块、张贴宣传画7229幅、张贴宣传标语1*2条、出黑板报190期、举办知识竞赛22场、举办演讲比赛3场、安全文艺演出12场,参观展板和图片展览22685人次、解答群众咨询392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2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20万人之多。进一步增强了全民的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落实难到位

一是县人民政府虽然虽然出台了两个“实施意见”,即《*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文政发〔2008〕144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云南省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实施意见》(文政发〔2009〕12号),但“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仍然突出。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不少仍然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中和会议上,并没有真正贯彻落实到基层和企业。少数乡镇和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落实,责任不明确,检查走过场。二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重经济增长、轻安全稳定的思想。企业安全现场管理措施不到位,班组责任制落实有欠缺,安全投入严重不足,管理水平不高,员工未进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同不持证上岗等现象在部分企业仍然存在。

(二)基础薄弱制约安全生产

一是部分单位在引进企业和项目新建、改建、扩建时,不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和验收,存在“先天不足”,形成了新的隐患。二是一些企业长期投入不足,欠账较多,安全生产设施落后,多年没有进行大的技术改造,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老化甚至超期服役。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一些原来位于郊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设施,逐渐被包围在繁华闹市中,成为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三是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进入矿山、建筑等高风险、重体力劳动行业和领域。全县矿山职工中,从业人员几乎全部为农民工,主要在井下一线工作。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严重,90%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三违”所引发。

(三)全县安全生产监管难度大,监管力量薄弱

一是专业监管人员少。安监部门工作面广量大,除了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外,还要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行业等专项监督管理,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全县性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工作。缺少煤矿、危险化学品监管、职业卫生、法律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执法不严、工作不实”的问题时有存在。导致各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有差距,监管不到位;二是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技术装备落后,缺乏专门监察装备,虽然有装备标准,但是由于县级财力有限,难以保障;三是安监工作环境恶劣,条件艰苦,待遇低,责任和压力大;四是乡镇安监队伍有待于进一步强化。办公设备简陋,多数乡镇的安监站人员为兼职,队伍不稳定,业务素质、执法能力参差不齐,工作效能差。

(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公共安全隐患治理难度大

少数乡(镇)和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虽然制定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但没有认真开展本地本辖区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检查走过场,排查不认真、不细致、不彻底、留有死角,为事故的发生埋下祸根;二是“回头看”复查力度不够,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虽下达了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但大都没有复查意见书和整改反馈书,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三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资料不齐全、不规范,没有现场检查记录,没有分类进行规范管理;摸底排查建档生产经营单位数量较少与现实出入较大,安全台帐不完整,没有落实“一企一档”制度。四是部份企业对已排查出来的隐患未落实整改资金,隐患整改进展缓慢。一些公共重大安全隐患,政府尚未建立完善的隐患治理专项基金体系,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四、下步工作重点

(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在下半年的工作中,继续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年为主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力争实现“三个目标”,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把事故总量压下来;坚决把伤亡人数压下来,减少事故伤残和职业危害,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按照“安全生产年”要求,强化政府监管、部门主管、企业主体“三个责任”,突出抓好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采取更有力措施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强职业健康、劳动保护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安全管理水平、技术保障能力和全员安全素质“四个明显提高”。

(三)强化部门协作,搞好联合执法。县安委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指导职能,继续牵头组织开展好各类安全生产综合检查,联合相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个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行为。对涉及乡(镇)政府和多个部门整改的隐患,各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抓好隐患的整改。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做到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以执法促整改,以执法保安全。

(四)进一步推进行业治理专项行动。按照《*县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继续抓好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水利、电力、特种设备、冶金、行业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落实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尾矿库安全整治;化工企业规范生产运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安全管理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溃坝、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三是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五)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一方面,实现监管链条向乡镇延伸,保证一线监管的合法、有序和效率,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专、兼职安全员的作用,以分片管理、委托执法等形式,将安全监管的关口“下移”。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全县安全监管人员进行执法业务培训,不断努力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管监察业务水平,确保监管履职到位。第三方面是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对全县安监系统人员进行反腐倡廉教育,针对近年来安全监管系统在行政执法中出现的一些违法乱纪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以案明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