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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半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人大、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十届五次全会、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市司法局长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富民强县战略,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依法治国的职能作用,为建设和谐社会、平安*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普法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普法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县普法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管理、督促和指导。工作中,我们按照省、市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我县“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法治理论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法律六进”工程和“一学三讲”活动,组织、配合协调和参与有关部门、乡镇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专项活动。上半年,全县共举办乡、村法制骨干培训班56期,参训人员2274人次;组织乡科级、股所级干部法律讲座63期,1756名干部听讲;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81次,3.2万(人次)学生受到法制教育;组织农村村民学法1105场(次),11.2万(人次)村民受到教育;举办法制文艺演出194场,观看群众4.6万人次;利用有线广播开展法制宣传354次;播放法制光碟143场次;举办法制座谈会25次,参加750人次;开展法律咨询540余次,为2750余名群众解答法律咨询。
在依法治理活动中,全县共开展专项治理活动33次,组织依法治村活动55次,建立民主法制村115个,建立法制中心示范户1941户,确立“法律明白人”1941人。
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中,县司法局组织、配合、协调和参与送法下乡活动5次,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3·15”维权宣传、“安全生产月”、“6·26”国际禁毒宣传等一系列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活动,共出动宣传车30余辆次,出动宣传员22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万余份,展出法制宣传图片10余套150余片,播放法制宣传录音光碟6盘800余分钟。
二、基层基础工作
(一)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司法行政机关极为重要的一项基础工作。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日趋突出,有的甚至影响到了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极为不利,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任务十分繁重。全县基层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认真贯彻调解优先原则,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主线,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积极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半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268件,调解成功1214件,调解成功率达95.7%,未发生民转刑案件和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案件。
(二)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和行政接边地区联防联调工作。全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和行政接边地区联防联调组织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社会矛盾隐患排查调处,坚持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和信息互通制度,为确保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全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共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63件,成功60件,县、乡联防联调组织共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44件,制止群体性械斗1件120人。
(三)基层司法所工作。司法所是县司法局设在乡镇的派出机构,承担着管理指导辖区内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多项工作职责,工作面广、量大,事务杂、困难多、责任重,环境艰苦、人员紧缺。工作中,县司法局始终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坚持不懈地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和动员全县20个司法所干部职工坚持“立足本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做出贡献。半年来,全县司法所共参与调处各类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56件;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69件,成功64件,防止群众性上访2件,制止群众性械斗1件;开展纠纷排查60次,参与各类专项整治和专项治理活动232人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43场次,受教育人数达4.8万人次;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8条,被采纳7条。
(四)安置帮教工作。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制度化”的要求,依靠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力量,认真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扶助、感化、挽救等工作,对回归社会的农村籍人员做到有人接、有人管、有房住、有田种、有地耕,对城镇籍人员做到有人接、有人管、有房住,生活困难人员最低生活有保障。上半年,全县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共计83人,其中刑满释放53人(城镇籍2人)、解除劳教30人(城镇籍2人),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五)和平茶厂矛盾纠纷调处取得实质性进展。2007年3月30日,谦六乡和平村发生近千村民抢摘和平茶厂鲜茶叶事件,造成和平茶厂直接经济损失23万余元,茶厂被迫关闭。参加抢摘鲜茶的主要是和平村新老街7个村民小组村民,主要原因是利益分配格局的调整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问题。“3·20”事件发生后,县司法局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配合谦六乡党委政府开展调处工作。在2年多的调处工作中,县司法局几十次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以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己任,忍辱负重、百折不挠,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经两年多的不懈努力,于5月12日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方案,完成了和平茶厂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以及和平茶厂设备、厂房、权属的确认,“3·20”群体性抢摘鲜茶事件调处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
(六)社区矫正工作。根据省、市上级部署,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于2009年1月开始启动,矫正对象是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的;宣告缓刑的;裁定假释的;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暂予监外执行的5种罪犯。县委、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向全县各级各部门下发了《中共*县委办公室、*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澜办发[2009]28号),成立了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召开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部署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具体事项。县司法局承担社区矫正工作职责,经县编委批准设立了社区矫正股。社区矫正工作实施以来,经过大量调查了解和收集整理,我县共有矫正对象228名,其中2009年上半年新增32名,矫正对象分布于全县20个乡镇。目前,县司法局和下设的20个司法所正有序开展矫正对象的接收以及各项管理工作,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
三、法律服务工作
(一)公证工作。县公证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赋予的职权,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公证机关“沟通、服务、监督”等职能,积极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服务。今年1至5月,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35件,其中民事类公证207件(涉台类3件),经济类28件,完成业务收费3万余元。办证数量比去年同期增加115件,成绩突出。
(二)律师工作。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周年暨现行《律师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县司法局召开了《*县纪念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周年暨现行《律师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县人大、县人民政府、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和县直有关部门以及个私企业、个体户、离退休律师共4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阐述了律师制度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重要作用,回顾了我县律师事业的发展历程,取得的辉煌成就,提出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
律师事务所积极服务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努力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公平正义,认真履行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和各类经济实体法律顾问职责,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为涉法涉诉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半年来,办理各类案件32件,其中刑事辩护2件、民事诉讼21件、行政诉讼1件、法律援助案件8件。还写作法律文书88份,接受法律咨询1632人次。
(三)法律援助工作。县司法局坚持有利于促进全县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着力点,有利于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有利于推进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社会上的贫者、弱者、残者和其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上半年,全县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1件。其中市、县法院指定刑事案件援助33件;办理民事法律援助89件;县妇联、残联、总工会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件。全县法律援助机构还接到群众来访解答法律咨询301次642人次,写作法律文书112份。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全县20个乡镇法律服务所广大法律工作者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通过参与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援助、解答法律咨询、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和集体、个私经济组织法律顾问等方式,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服务措施,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方便、快捷、经济、实惠的法律服务。半年来,共办理法律服务事项165件,其中诉讼4件、非诉讼29件、调解纠纷87件、办理法律援助45件。业务收入2.6万元。
五、队伍建设
(一)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中共*县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澜发[2009]5号)和《关于印发<*县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澜学组[2009]1号)的统一部署,县司法局在局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中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了实施方案,落实了学习资料,为深入推进学习实践活动提供了组织保障。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过程中,县司法局认真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学习了《、邓小平、论科学发展观》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读本》,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精神;开展了“11·28”专案警示教育、组织观看了《高墙悲歌》警示教育片;开展了“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学习教育活动;结合孟连“7·19”事件和阳宗海污染事件开展了学习讨论;深入扶贫挂钩点开展工作调研,提交了对团山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的措施办法专题调研报告;认真查摆了县司法局和局班子成员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广泛征求了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意见或建议;组织召开了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民主生活会,认真总结工作,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撰写了分析检查报告,总结出了十条宝贵经验,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出了5个方面的原因,制定了5条整改措施。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队伍头脑,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科学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
(二)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学习活动。按照中央、省、市、县政法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县司法局在全县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中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学习活动”(以下简称:学习读本活动)。学习读本活动按照“高举旗帜、联系实际、领导带头、全员覆盖、深入学习、查找差距、推动工作”的思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读本》,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深刻理解《读本》中阐述的“目标任务”、“重大理论”、“重大实践”、“基本要求”四个部分60个问题,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内涵和根本要求,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得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司法实践。通过学习,全县司法行政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化了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及司法行政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战略原则和加强改进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的理解认识,使全县司法行政干部职工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
(三)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和部署,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干部队伍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一是在干部队伍中开展了“11·28”专案警示教育;二是组织干部队伍观看了《高墙悲歌》警示教育片;三是结合孟连“7·19”事件、阳宗海污染事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讨论,在干部队伍中开展“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全县司法行政干部队伍遵纪守法意识、廉洁从政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
六、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学习活动,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继续组织力量深入实施“法律六进”工程,做好督促、指导、检查和查缺补漏工作,举办乡村干部法制培训班,确保我县“五五”普法规划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网络,认真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各项工作。
(四)加大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有序。
(五)加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服务范围,正确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切实维护涉法涉诉当事人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六)认真抓好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努力实现司法部、司法厅关于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