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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部门上年小结及下年假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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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部门上年小结及下年假想

今年以来,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和政法三项重点工作,突出“项目攻坚年”主题,创新服务,提升职能,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社会矛盾化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人民调解功能,维护基层稳定。矛盾调处“零距离”。全县14个乡镇均建立了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及调委会,均配有调解员,县、乡镇、村(社区)、组四级调解网络全面形成。今年以来“流动调解庭”及时联合成功调处了、等8起典型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矛盾排查“零遗漏”。严格落实每月一小查、每季一大查的排查制度,今年以来先后进行五次大型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4起。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集中力量对涉及“社会关心、群众关注、历史欠帐”的六类重点矛盾纠纷进行了全面的排调,共排查纠纷件,调解遗留纠纷0件,防止群体性上访4起,制止群体性械斗3起。矛盾化解“零激化”。以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为重点,继续深入推进“三调联动”工作。今年以来,驻法院调解室共受理案件168宗,结案164宗;驻人民医院调解室成功调处3起疑难医患纠纷,有效制止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年内已建达到规范化标准的驻高塘岭、星城派出所调解室共调处纠纷64起,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67起,调处成功1345起,调处成功率98%,确保矛盾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强化法律服务维稳功能,确保服务效果。围绕县委、县政府“项目攻坚年”的总体要求,按照一个项目一名律师、一名公证员、一名司法行政干警和一个工作班子结对联系的思路,大力开展“服务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专项活动,组织开展好“五进”项目活动,全力服务项目建设。一是法律顾问进项目。成立“县优化项目建设环境法律顾问团”,指派律师无偿担任项目单位法律顾问,帮助审查修改合同,化解法律风险,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二是法制宣传进项目。根据项目建设的具体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对创业富民基地、黄金镇金麓房产项目、湘江航电枢纽工程等项目建设开展专项法制宣传,出动宣传车3台次,发放普法书籍000余册、便民联系卡00余张,重点加大了对“征拆新政”、《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依法打击强揽工程、阻工闹事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帮助群众树立正确的法制维权意识,为项目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三是人民调解进项目。围绕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可能引发的问题,组织当地调委会认真排查摸底,及时掌握信息,妥善化解影响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协助依法处理影响引进开发的强揽工程、阻工闹事事件,共为项目排查化解纠纷156起。四是公证服务进项目。对征拆安置、工程招投标、依法拆违实施公证服务,办理证据保全,帮助防范规避法律风险。五是法律援助进项目。我局法律援助中心深入基层,现场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引发利益冲突和群体性事件的问题适时提供法律帮助和疏导,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理性维权。

二、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合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完善刑罚执行制度,全面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在去年月份进行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动员部署并组织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初步摸底的基础上,今年月按市局要求向各乡镇拟发了《县年社区矫正工作要点》,并再次组织进行了社区矫正对象全面摸底,全面掌握了全县195名社区矫正对象,信息档案齐全。为推进社区矫正交接工作于月底组织各乡镇司法所长进行了交接前的再动员和培训,并赴矫正试点单位望岳司法所进行了观摩学习,现已统一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文书档案、报表和台帐等,全县14个乡镇首批143名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如期顺利完成人档全面交接,成功开展了我县首例社区矫正对象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根据调查评估情况建议非监禁刑并被采纳,此举在全市范围作为经验推广,并联合县广电制作了我县社区矫正专题节目进行宣传推介,反响良好,目前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已正式全面进入日常教育管理阶段。

完善无缝对接机制,继续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全县351名刑释解教人员均已建立信息库,进一步落实了责任帮教制度、定期回访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委托帮教制度,经全县性两释人员重点摸底排查,特别掌控了16名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重点对象,健全了工作台帐,积极加强了与过渡性安置基地、民政部门等的联系,进一步落实了帮教措施,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三、围绕公正廉洁执法,努力主张社会公平正义

以抓好法律援助工作为重点,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以“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和“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为依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基本成型。纵向形成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14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骨干,150个村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为基础的三级组织网络,横向在在县信访局、县劳动保障局、县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6个相关部门建立了法律援助对接点,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1348”法律服务专线成为方便群众解除法律困惑的“绿色通道”,极大地方便了困难群众寻求法律帮助。今年上半年援助中心与县信访局积极协作,安排律师定时到信访局接访,成功化解了几起矛盾比较激烈的案件,如余干军工伤损害赔偿案、易彬彬企业改制索赔案、肖代红等八人交通事故案等。,今年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7宗,结案6宗,接待群众来访169人次,“148”法律服务专线解答咨询15人次。整合法律援助资源。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的作用,指派律师承办案件,将35件“法律援助为民办事实”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至各乡镇。推进诉调对接。加强了与驻法院调解室的工作联动,在调解室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建立了“援调对接”工作模式,对适宜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的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引导受援人采用调解、和解等最简便、快捷的方式解决争议和诉求。如今年与驻法院调解室快速联合调解成功的刘寒梅人身损害赔偿案,有效减少诉累,降低了诉讼量。推行上门服务和回访工作。对存在重大障碍的残疾人士,援助中心督促要求承办律师上门服务,减少受援人负担,并对受援人进行回访,了解办案人员的服务质量,如回访去年长沙兴旺印染公司169名职工劳动争议案情况良好。努力做强法律服务产业。新增黄金、星城两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全县1名基层法律工作者顺利完成执业前培训,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壮大,队伍素质不断提升;重点建立健全了执法公开、自由裁量权、涉案款物的扣押收缴返还、内部监督制约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五项制度,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无错、假证(案),系统内全面实现“三零”目标。

以提升执法服务的社会公信力为重点,大力推进党的建设和班子队伍建设。重抓机制求实效。以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员绩效考核为抓手,实行领导带班制、重大事项交办制等,严格制度执行,规范行为,强化日常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公平办事,提高行政效能。重抓作风树形象。把凝聚力、执行力、创新力作为作风建设的突破口,大力开展“双优”创建、“六个严禁”等活动,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工作作风,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把善谋与实干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改进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重抓典型求提高。以评选的先进其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标榜示范,影响、带动全体干警,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与司法行政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维护稳定工作和干部业务学习相结合,激发干警热情,培养良好作风,全面提升准确运用法律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以良好执法形象提升执法公信力。

下半年工作设想

下半年,司法行政工作将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统筹兼顾,创新发展,继续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创新发展。通过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和“国债资金建所攻坚”两项“攻坚”活动、“十佳调委会”、“十佳调解室”、“十佳调解个人”三个“十佳”评比,助推矛盾纠纷排调工作纵深发展。以村级规范化调委会建设为重点加强县、乡、村、组四级三调网络建设。大力加强村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行业性调委会建设,年内实现全县规范化村(社区)调委会递增0%以上的目标。加强对调解人员的思想道德、法律知识、政策理论和调解业务的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不断强化基层网络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以全力服务项目建设为主题,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创新发展。以“三个先行”、“三个同步”为重点,继续开展以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公证服务、法制宣传、法律援助进项目为内容的“服务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三个先行”即:法制宣传先行。通过法制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引导征迁对象理性表达诉求,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促进征迁活动依法进行;法律服务先行。成立项目建设法律服务团队,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节器”的作用,在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同时,通过明理析法,做好息诉罢访劝导,以合情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各种纠纷;矛盾排查先行。围绕重点项目工程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认真排查摸底,及时掌握信息,妥善化解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三个同步”即:法律援助同步——通过法律援助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涉法纠纷,确保进入法律援助程序的涉法纠纷能“案结事了”避免重复上访和群体性上访;公证服务同步——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公证的事项,公证处要提供及时到位的服务;跟踪检查同步——各法律服务单位要加强与项目服务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了解其法律需求,实施法律效果跟踪,确保法律服务优质高效。

——以“五五”普法考核验收为契机,大力推进普法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突出宣传重点法律法规,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切实提高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水平,继续开展“法治村(社区)”创建和“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切实做好“五五”普法验收和“六五”普法规划调研工作。

——以实现人性化管理为根本,大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不断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抓好乡镇示范点培育工作,规范化司法所、村(社区)调委会,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站。落实“四包一”措施(司法所长、公安派出所民警、社区矫正联络员、社区矫正对象亲属包管包教一名矫正对象),签订监管责任书,确保管控到位。加强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整合资源,配齐设施,落实经费,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在司法所、村(社区)建立日常信息互通机制,准确掌握法院判处和裁定非监禁刑以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情况及其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并要求年内召开两次以上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工作,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力争年内创建1-个社区矫正示范点,以点带面,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提升。

——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为目的,大力推进安置帮教工作创新发展。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的衔接机制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全面掌握刑释解教人员情况,完善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建立健全跟踪帮教机制和社会帮扶机制。通过开展主题帮教活动,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稳控和帮扶。

——以实施民生工程为主线,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发展。加大文明窗口建设,打造法律援助亲民平台。以“业务规范、设施完善、场所便民”的要求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要求各站点均具备“五有(即室外有牌子、室内墙上有制度和工作流程、有工作人员、有台帐记录、有工作人员名册和联系方式),援助案件均“四统一”(统一审查、统一审批,统一受理、统一监督)。同时加强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培训,全面提升法律援助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大“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开展“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宣传月活动,制作发放通俗易懂的宣传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进行宣传,重点突出对基层群众和农民工等目标群体宣传工作,把法律援助的相关信息传播到城乡各个层面,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和辐射面,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和农民工真正感受到政府实事工程和民心工程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