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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半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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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半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半年来,县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市畜牧食品局的指导下,在县级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以确保全县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精心组织,强化宣传,狠抓落实,着重抓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畜禽投入品和畜禽产品的监管,认真执行畜牧业“四法四条例”,有力保障了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了畜牧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半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宣传,营造依法治牧的和谐环境

今年上半年,我县以《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为重点,先后利用科技下乡、科技宣传月等,采用宣传栏、标语、横幅、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广泛宣传。还进行了为期10天的《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对系统干部职工和屠宰场、肉食品加工、冻库负责人103人进行了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宣传和专项整治活动,查处了一批假冒伪劣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媒体和张贴公告的方式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件。全县上半年共举办大型宣传、培训会18次,培训720人次,发放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单行本4260本,张贴标语1万多张,悬挂横幅300余条,出动宣传车110余车次,发放资料21万份,宣传对象达100多万人次,营造了畜牧兽医行政执法的和谐环境,畜牧兽医依法行政执法工作得到了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了畜牧部门的社会地位。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一)严格执法资格认证,规范执法行为

今年以来,我县继续狠抓了执法人员的资格认证。我县畜牧兽医执法人员必须参加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取得省行政执法证件,然后再参加畜牧业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二)加强培训,提高执法素质

一是县畜牧系统利用每周一例会或工作会议时间宣贯畜牧业“四法四条例”法律条文。二是举办培训班,专门组织学习了《动物防疫法》和特别规定。上半年,30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对全站职工进行了2次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对检疫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专门培训。三是严格考核,逗硬奖惩。为加强对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对执法人员实行了严格的考核制度,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打分,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聘用的主要内容,年度考核不足分的,考核结论为不称职,连续两年不称职的予以末位淘汰,按程序予以解聘。

(三)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程序

按照政务服务和效能建设要求,畜牧系统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全部入驻了政务服务大厅,公开了许可(审批)内容、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同时,各乡镇畜牧兽医站,也将执法范围、执法人员情况、执法程序都公示上墙,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努力实现“两个确保”

(一)强化动物防疫监督工作,确保全县清净无疫

一是强化基础免疫工作,以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全面落实春季动物强制免疫措施。上半年,全县共使用各类动物疫苗767.2万头次,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猪蓝耳病免疫密度均达到100%。二是强化疫病监测。全县共抽血样500余份,县兽医防疫检疫站实验室检测430份(次),免疫抗体合格率全部达到或超过农业部规定的标准。三是强化防疫规范化管理,加强规模养殖场防疫的指导、督导和监督,建立健全了各项防疫制度,努力提高规模养殖场防疫质量和效果。四是全面开展了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和环境消毒工作。

(二)加强投入品监管,保障畜禽投入品安全

一是加强饲料兽药“全覆盖”的整治工作。全县出动检查人员2000余人次,检查场镇950场次,检查生产企业23个,检查经营门县(摊点)3000个,检查规模养殖场1000户,印发宣传资料5万余份。没收假劣饲料、兽药品种3个,共150kg,价值800余元,没收过期饲料1.28吨,价值7000余元,没收过期兽药10kg,价值300余元,尚未发现违禁药品,有力的震摄了违规经营行为,扼住了违规行为在恶劣形式下的抬头。二是开展“瘦肉精”专项检测。全县共检测生猪屠宰场300场次,肉食品加工厂23个次,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3000个次。检测结果全部呈阴性,全部合格。三是开展饲料企业的检查。全县共实地检查饲料生产企业3家,占饲料生产企业(不含粮油加工企业)的100%。四是开展兽药残留监控抽检。上半年,我县开展了鸡蛋的抽检。全县共抽检72个蛋鸡养殖场的81批次鸡蛋,送省兽药残留监控中心检测56批次。经检测全部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无氯霉素残留。同时还开展了生猪尿液送检,抽取超强肉食品有限公司养殖场生猪尿液样品80份,送省兽药残留监控中心检测,检测全部合格,无“瘦肉精”残留。五是开展了饲料兽药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上半年对全县饲料兽药县场和兽药使用环节进行了元旦春节、五一二次拉网式大检查。重点检查了伪劣过期饲料、非法使用疫苗、人药兽药、休药期的执行情况,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和禁用抗生素的情况等,共查处伪劣饲料70公斤,价值300余元,清理出过期兽药和非gmp兽药企业生产的兽药15个品种300合,粉剂45公斤,价值1.8万元。6月下旬,按照《县畜牧食品局关于开展饲料、兽药和畜产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工作要求,县局组织开展了饲料兽药及畜产品安全检查,抽查了1个饲料厂,1个基层畜牧兽医站,10个规模养猪场,1个养鸡场,2个养羊场,1个养牛场,19个饲料兽药经营门县和摊点,1个肉联厂;对养殖场和肉联厂10份生猪尿液样品进行了“瘦肉精”快速试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未检出。

(三)加强检疫工作,保证上市肉品安全

各乡镇站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畜禽产地检疫规范》、《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的要求,对检疫员实行定岗定责,做到严把“五关”(即入场畜禽查证验物关、宰前检疫关、宰后产品检疫关、不合格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关、出证和加盖验讫印章关),确保四个100%,即进场畜禽的产地检疫率100%、屠宰检疫率100%、出厂产品持证率100%、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严格检疫操作规程。上半年,全县共检疫家畜152.6万头(只),家禽935.3万只,检出病害畜禽分别为621头(只)和640只;屠宰检疫家畜132.7万头(只),检出病害产品1206公斤;查处违法案件2件,处理病害动物产品560公斤。

(四)强化流通领域的监管,保证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安全

一是强制推行外来动物“准调制度”。近年来,特别是今年大量外地仔猪通过各种渠道进入我县,给我县动物防疫工作带来一定压力。为了防止外疫传入我县,3月初,县畜牧食品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异地引进动物检疫监管的通知》,各基层畜牧兽医站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外地动物引进实施办法》,强制推行外来动物“准调制度”,即引购事前申报,全程跟踪监管,隔离观察检疫,合格方可入栏饲养或上县销售,严厉打击违规引进行为。二是严把公路进入关。我县金华、沱片、香山三个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均增派了工作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对进入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查和消毒。今年上半年,这些站口共检查入境家畜5326头(只),禽类28万只,动物产品260吨。三是强化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通过坚持不懈的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流通环节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行为,从而有力地维护了正常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流通秩序,保障了我县动物检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强化养殖场的制度建设,狠抓养殖场防疫工作的落实

今年以来,加强了养殖场的制度建设和对养殖场防疫条件的审核。对新建和改建的养殖场先严格审核,在防疫条件合格的情况下才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对不符合饲养条件的养殖场的养殖资格予以取缔。对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实行免疫率100%,畜禽标识佩带率达到了100%。各养殖场均建立了《防疫制度》、《消毒制度》、《防疫监测制度》、《免疫、驱虫制度》、《疫病扑灭制度》、《引种制度》;完善了《兽用生物药品入库登记表》、《畜禽养殖专业户饲料使用登记表》、《畜禽养殖专业户动物疫情监测记录》、《畜禽养殖专业户无害化处理记录》、《畜禽养殖专业户消毒记录》、《畜禽养殖专业户动物引进、出栏记录》、《畜禽养殖专业户动物免疫注射登记表》,建立健全了可追溯制度。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可喜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群众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存在差异,各乡镇工作开展不平衡;二是现有的畜产品检测能力还无法充分满足监管需要;三是不合格畜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不够完善,给动物防疫和肉食品安全带来威胁。全县目前畜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不完整,并且全部为传统的处理方法;四是监督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执法工作经费保障,执法设施设备完善,大案要案的查处等方面需要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措施和手段。

五、今后的工作措施和意见

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阶段性的工作即将结束,但此项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长抓不懈。因此,今后我们要把已形成的一些好的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和经验坚持不懈地发扬下去,始终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一)要进一步完善畜产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实现畜产品安全的有效监管。一是要切实加强对畜产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把肉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大安全范畴。二是加快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建设。三是要强化肉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协调、综合执法,使之真正成为政府食品安全的主要“抓手”。四是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要进一步突出监管重点,加大执法查处力度。按照《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的相关规定,重点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畜禽规模养殖企业、兽药经营单位、畜禽屠宰企业和肉食品集贸和超县等食品环节的监管力度,切实做到从肉食品生产到餐桌的全过程监控。

(三)加大肉食品安全的宣传、培训、教育力度。一是要加大对畜产品安全的宣传,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对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肉食品安全及时报道宣传。二是加大对畜产品安全的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增强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律性和依法生产经营意识,强化他们的肉食品安全意识。

(四)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一是加强畜产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二是健全并落实畜产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三是逐步建立和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强化养殖档案和兽药购销台帐的建立,强化畜禽标识管理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