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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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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半年工作总结

2013年上半年,市环保局积极整顿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执行力,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全力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开展《市“十二五”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方案》编制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进行审查,并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2、积极推进市利用水煤浆发展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项目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咨询专家意见,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向市政府提出科学的、合理的建议。

3、完成划入金阳新区和南明区管辖的朱昌镇、金华镇、永乐乡、小碧乡范围内24台6.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供热装置的清洁能源改造工作。

4、继续开展机动车环保管理工作,上半年全市机动车环保检测量为120363辆,发放机动环保标志104082套,并严肃查处了蛮坡等检测站违规检测行为。

5、按进度完成了PM2.5监测设备的选型工作,目前九个国控监测点位均已开展臭氧和一氧化碳的监测,其中三个国控监测点位已开展细颗粒物监测,其余国控监测点位设备正在统一由省环保厅组织招标采购。

(二)狠抓水污染综合整治。

1、以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一是组织开展我市2011年地表水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根据2011年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及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完成情况形成评估报告上报市政府定后报环保部。二是完成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和优化工作,并以《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及划分技术方案的请示》(筑府报〔2013〕74号)文件报省政府批复。三是将《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中涉及我市的工作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并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四是组织开展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2013年5月,组织市水利、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市督办督查局、市人大、市监察局开展了专项检查。五是成功申报红枫湖、百花湖为国家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获得2013年保护资金4000万元。

2、以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地表水环境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治理的要求,确保的长治久清,5月以来,我局开展了“严厉打击沿线违法排污专项行动”,共出动1600余人次,对1464家污染源单位进行了地毯式搜查,对42家有违法行为的污染源单位分两批在主要媒体上进行了曝光,并立案查处多项违法行为,共计下达决定书27件,处罚金额17.5986万元。通过严肃执法,沿线排污企业提高了环保意识,增加了污水治理设施的管理和投入,基本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入河。

同时,执法人员在谷歌地图上对截污沟排口情况进行了标识,绘制污染源分布图,完善动态管理台账,建立沿线污染源单位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目前,沿线污染源工作已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紧抓污染减排工作不放松。

1、完成《市2013年减排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报市政府与各区县、市直相关部门、重点企业签订《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

2、贯彻实施总量预算管理制度,将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减排项目减排量核算、全口径行业核算由年底提前至年初,实施预算管理。

3、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的安排、部署,编制完成《市主要污染物减量化方案》。牵头汇总申报了一批符合国家减排资金扶持政策的项目和申请国家减排奖励、示范的项目。

4、编制完成《市“十二五”减排规划》(初稿),并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

5、强化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无证排污。开展了全市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摸底工作,以加强数据审核,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实施总量控制。

6、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截止目前,我市已有3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通过省厅评估,2家通过验收。

(四)强化环境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上半年,我局通过整顿执法队伍、开展学法用法知识竞赛、实行案例分析制度等多项措施,提高了队伍执法水平,执法力度得到有力加强,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共计下达处罚决定书78件,处罚金额239.57万元。

一是开展了饮用水源冬季执法专项行动。共对全市污染源单位进行现场监察524家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2份,下发《执法通知书》9份,对20家污染源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二是开展了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专项执法工作。共计出动358人次,检查污染源单位62家次,对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污染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三是加强了东门河、金钟河的专项检查力度。与区、市、县联动,共出动564人次,对776家污染源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立案处罚8家污染源单位;四是全面开展“除扬尘降噪声”活动。加大了建筑施工的审批力度和产生噪声源的现场监管力度,要求建筑施工工地从源头上落实“除尘降噪”措施,并积极开展“绿色护考”专项行动,及时处理、制止噪声扰民22起,保障了24个高考考点、61个中考考点四周环境安静;五是加大对机动车尾气检测站的现场检查工作。上半年检查了8家机动车尾气检测站,立案处罚6家次;六是加大了十里河滩湿地公园、小车河生态公园的现场监察力度,小车河生态公园的现场监察纳入了流域的日常监管范围。七是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严处无证排污。上半年现场检查了154家次,对3家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5家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八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排污费征收工作质量。截止目前,全市征收排污费1302.43万元,征收排污户数527户。

(五)切实查处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将全市12369环境投诉热线电话改为24小时人工值守,建立了市环保局统一受理,各区市县环保部门快速处理的机制,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保障群众环境利益。上半年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1098件,对环保职责范围内的354件进行查处,对其他投诉依法转办,办理率100%,较好地排解了环境污染纠纷。

(六)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积极为招商引资项目做好服务,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加快审批进度,缩短受理时间50%,简化环评审批环节,提高环评审批效率。上半年办理市2013年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共计83个,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30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中不符合规定的6个项目做出不同意受理的决定。

(七)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以奖促治”项目资金,对我市百花湖、花溪水库周边的部分农村地区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前,已组织14个项目(其中7个属中央级项目,7个属省级项目)按照程序申报到省环境保护厅。

(八)加强环境宣传,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契机,2013年上半年开展了“地球一小时”、“节能宣传周”、“爱水护水进校园活动”、2013“千名青年环境友好使者”等系列宣传活动,重点开展了以“绿色消费你行动了吗?”为主题的“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倡导市民提高消费品质,尽量选购有绿色标签、绿色认证的产品;并开展了“废旧物资换雨伞活动”、“低碳达人”评选活动等,倡导市民养成重复使用、再生利用习惯,鼓励市民采取少开私家车、少开空调等行动,践行低碳生活方式。

(九)全力以赴,推进创模工作。

认真履行创模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力争2年,确保3年完成创模任务的目标要求,编制完成了《市创模2013—2014年工作方案》;积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切实加快重点创模工程建设。目前新庄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完成平基工程,正在扎实推进各项构筑物建设。

(十)积极“跑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精神。

为贯彻落实好国发2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梳理拟向环保部争取的政策及项目,拟定《市环保局关于我市赴环保部汇报对接工作方案》报市政府。2月19日,我局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市委副书记、市政府李再勇市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刘文新副市长赴环保部汇报结合国发2号文需环保部进一步帮助支持的相关事宜。周生贤部长等环境保护部领导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给予肯定,表示环境保护部及相关司局将继续支持市建设生态文明和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将在政策、资金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上半年,在环保部的支持下,我市红枫湖、百花湖成功申报为全国生态湖泊试点,第一批资金4千万已经拨付。同时,环境保护部在我市的生态建设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在今年中央及省农村生态专项资金紧缩的情况下,支持市农村生态专项资金幅度较往年进一步提高,补助资金总额及项目数均排名全省第一。

(十一)“十件实事”完成情况。

作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责任单位,我局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对接、协调相关单位,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上半年,配合市城管局、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完成《两湖一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垃圾基础设施全覆盖实施方案》,与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共同完成两湖周边农村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并按省环境保护厅安排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工作。

为切实加大对小关湖的综合治理,组织召开相关工作的协调会,并汇总各相关单位工作进度,每10天报送市督办督查局;编制完成《市小关水库、小关湖、黔灵湖三年变清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正向市政府报批;加强了黔灵湖、小关湖片区的现场检查力度。完成小关水库污染源及自然村寨垃圾、污水收集、雅关截污沟运行等基本情况清理排查工作,共清理排查大关村片区23家餐馆和雅关村、偏坡村、黔灵村马鞍山村民组等片区50家污染源单位,对清查中发现的4家污染源无证排污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同时,为全面推进十件实事工作,我局切实为实事涉及项目做好保障服务,开辟“绿色通道”,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作,督促加快环评编制进度及环评审批手续,确保“十件实事”项目顺利推进。截至目前,已办理完成市乌当区新庄村公租房等5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环评审批手续。

二、主要做法

(一)建立制度,完善机制。规范了考勤制度、请休假制度、办公会制度等,每月对迟到、休假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将市九代会、政府工作报告、国发〔2013〕2号文件及市委市政府签订的2013年环保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责任到人,逐级签订局内部目标责任书。

(二)加强学习,提高队伍素质。上半年,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市九代会精神、国发〔2013〕2号文件精神、全省第七次环保大会精神等,深入分析、讨论,并结合局工作实际,提出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制订工作方案,将每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摸清底数,夯实基础。对饮用水源地污染源、及其支流污染源、小关湖黔灵湖污染源、全市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等环保基础情况,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重新摸底调查,建立档案,掌握最新数据,使各项工作部署做到“有的放矢”。同时,对涉及面广、工作内容多的重大事项、上报数据等集体会商,科学决策,保证了各项工作口径一致、方向一致。

(四)整顿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水平。实行案例分析制度,对环保违法行为集体分析,集体定论,提高监察队伍执法水平;在全市环保系统开展第一届环保法律知识竞赛,激发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热情,有力促进环保工作“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五)加强效能监察,提高工作执行力。监察室切实履行监察职能,对全局重点工作、局长办公会议定的工作、当前安排部署的紧急工作,对照时限,跟踪进度,督促落实,对不按要求完成的、推诿扯皮的工作人员,按程序追究相关责任。

三、存在问题

一是截止2013年6月30日,我市上半年空气质量中,二氧化硫(SO2)浓度平均值为0.015毫克/立方米优良,二氧化氮(NO2)浓度平均值为0.027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平均值为0.079毫克/立方米。按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3)进行评价,我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浓度未达到国家年均浓度值二级标准的要求(年均浓度值二级标准为0.070mg/m3)。

二是按照编制的《市小关水库、小关湖、黔灵湖三年变清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小关湖治理工作投资大、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是一个全面系统的治理工程,要在年底前实现完全治理的工作任务较为困难。

三是市辐射监理站正在筹建过程中,人员、装备、用房、资金十分短缺。

四是随着汛期来临,环境安全隐患突显,环境监管任务艰巨。

五是创模工作仍在推进,截污管网、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等重点工程建设及环保能力建设等仍达不到创模要求。

四、制订措施,全力以赴,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下半年,我局将认真对照各项工作任务,制订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综合防治。深入推进治理、小关湖水库、黔灵湖治理,对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确保治理成果;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积极推进城区清洁能源改造,大力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继续推选一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促使城区空气质量稳定提升。

(二)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精神、市九代会精神、全省第七次环保大会会议精神,把各项工作抓到实处。强力推进创模工作,报请市政府与相关单位签订创模目标责任书,部署落实创模工作任务,督促创模重点工程有序推进。

(三)按照国家环保部最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抓紧组织开展全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细颗粒物(PM2.5)、臭氧(O3)和一氧化碳(CO)监测,对接省环保厅,力争在10月底投入使用PM2.5监测设备,并着手开展数据的相关准备工作,严格按照实施进度,在年内向社会公布监测数据。

(四)全面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或超总量排污;进一步加大对国控企业、重点减排项目的自动监控设施的指导、监管力度,扎实推进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确保自动在线监测数据真实、有效,控制排放总量,迎接完成环保部对我市2013年污染减排总量核算工作。

(五)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积极开展生态乡、镇(村)创建,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争取申报的14个项目批准实施,积极对接环保部,做好我市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体系工作的前期准备,同时,启动市生物多样性调查工作,为环保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依法查处,坚决遏制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环境安全。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大力开展“除尘降噪”,加强对涉重金属、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提高环境应急能力,加强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环境安全。

(七)进一步加强环保应急能力、监测能力、信息能力建设,深入推进三级监测站能力建设,着手开展辐射监理站人员引进、设备采购等工作,加强辐射能力建设,建设放射源在线监控平台、机动车管理平台,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