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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2013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市人社局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我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市人社工作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强化岗位责任制和绩效目标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绩效目标重点指标完成情况
上半年,全区新增就业8077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挑战值8800人)的91.8%;社会保险净增参保4766人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挑战值7159人)的66.6%;人才工作加速推进,启动实施了区“名师、名医”计划。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就业服务,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围绕扩大就业、促进创业,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就业服务,努力扩大和稳定就业。2月18日至3月底,在全区组织举办了10场“春风行动”招聘活动,为求职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主动为台玻、联塑等用工紧缺企业做好宣传,多渠道用工信息,为企业招工提供服务。其中3月4日在广场举办的春季大型招聘会,规模空前,提供各类就业岗位6000多个,现场达成就业意向1834人。二是落实就业政策,全力帮扶重点群体就业。通过落实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支持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自主创业。今年来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15万元,新增劳动者创业550人,创业带动就业975人。三是构建就业服务平台,着力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今年我区将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列入区政府十件实事。通过调研,拟定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并积极争取省、市劳动就业部门支持,目前完成软件功能设计、选点布局等工作,其所需硬件设备进入招投标准备阶段。
(二)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质量。一是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工作质量,推进医保制度改革,建立失业保险预警机制,巩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成果,加强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至5月底,依法征缴社会保险费4.27亿元。二是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政策,为全区48969名企业(含农垦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增资待遇906万元,人均增资185元,在5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三是加强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工作,规范业务经办管理服务,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按规定支付。四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内控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三)坚持人才强区战略,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意见》,以启动实施“名师名医”计划为突破口,抓好人才引进工作。目前有4名“211”大学医学硕士通过面试和体检,即将完成引进手续,2名三甲医院副主任医师的引进手续也正在办理中。此外,还为区文化馆引进了2名“文化名人”,一位是著名作家、一位是在业内有一定影响的作曲家。二是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题,结合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推行百名公务员培训计划,着力提高公务员素质。三是严格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程序,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2013年全区计划招聘12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月6日—15日我区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目前已完成考生体检,现按程序进入考核阶段。四是认真落实市“黄鹤英才”计划,加快创新创业平台建设,3月份我区向市申报了2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海峡两岸科技产业管理处、回盛生物科技公司),支持各类高层次人才来区研发创新、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
(四)加大劳动保障维权工作力度,努力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一是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组织开展了劳动保障用工年检、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今年来受理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案件278件,结案268件,结案率96.4%。二是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在建工地日常监管。对全区在建工地开展日常巡查和信息采集,建立动态管理台帐,对劳动用工不规范、未签订劳动合同、无故拖欠工资等问题进行重点监管。共受理拖欠农民工资投诉案件34件,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387万元。三是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受理工伤认定申请251件,结案229件,结案率91.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372件,已结案325件,结案率87.4%。5月份,主动为统一企业协调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帮助统一企业解决困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四是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严格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重大信访事项排查预警和快速处置机制,认真做好困难就业群体的就业帮扶、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工龄认定、劳动争议调处、工伤认定、农民工工资清欠、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等工作,切实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五)加强作风建设,提高人社系统服务水平。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开展治庸、治奢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人社干部队伍尽职履责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二是在全区人社系统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主动听民声、察民意、访民情,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不断优化服务环境,提高人社系统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三是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树立部门清正、干部清廉的良好形象。四是认真完成做好挂点重点项目推进、精神文明创建、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议提案办理、计划生育、三万活动、结对帮扶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区区合一”机构改革人员定编定岗工作。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
1、全面建立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抓紧进入信息系统实质性建设。依托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大队)建立服务站点160个,形成省、市、区、街道、社区五级网络联通、信息资源共享,实现我区就业服务的全覆盖和全程信息化。
2、落实企业减负政策。从2013年7月1日起,对参保企业实行临时性“两降一保一补”政策,并严格落实到位,服务经济发展。
3、抓好人才工作。加快人才公寓建设,加紧制定出台区“金山英才计划”,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养、选拔使用、评价激励等一系列政策,构建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政策体系。
4、做好劳动保障维权工作。继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工作力度,加强对建筑领域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的日常监管,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保障投诉案件,切实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5、规范人事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加强对各街(办事处)、产业园区(管理处)人员定编定岗工作的指导,确保“区区合一”机构改革的平稳实施。加强人事工作调研,出台《员额制管理办法》。
6、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按照人社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与考评实施细则的要求,狠抓落实,严格考核,确保年度绩效目标的完成。
第二篇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人事抓改革规范,劳动就业抓培训维权,社会保险抓扩面清欠,机关建设抓作风转变,不断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各项工作任务实现时间与任务双过半。
一、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人事管理不断加强
积极打造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今年2月,与省人才网关于人才服务签署长期战略协议。这次协议的签署为我市搭建与国内外高端人才交流合作的崭新平台,也为我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带来新机遇。我们以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为契机,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框架合作协议内容的落实。充分借助省人才网的优势,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与服务,为各类人才创造最优质的工作生活条件,形成汇聚人才的强大向心力,努力把我市人才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2月15日,在市礼堂广场举办“2013年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当天共有41家用人单位进场设摊,提供岗位547个,超过600名求职者进场应聘。通过洽谈交流,16人当场签了就业协议,149人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
扎实做好日常人事管理。一是完成2011年度人事统计工作。公务员单位的公务员88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员41人。事业单位人才总计为8752人,其中,管理人员1264人,专业技术人员6013人,工勤人员1475人。二是圆满完成201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及奖惩工作。行政机关参加考核人数为797人,其中:优秀人数109人,称职687人;未确定等次1人;行政机关授奖109人,其中:嘉奖66人,三等功41人,二等功2人;事业单位参加考核人数为8164人。其中:优秀人数1147人,合格6902人;不合格3人;未定等次112人。未参加考核6人。事业单位授奖人数1147人。其中:嘉奖967人,三等功172人,二等功8人。今年以来根据人员和工资变动情况,共为214个机关事业单位变动工资基金台账670次。三是军转待遇得到落实。春节期间开展企业军转干部慰问。五一期间,对企业军转干部信访隐患进行排查,认真接待部分企业转业干部,爱心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确保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没有出现重大上访问题。按时调整53年前参军的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贴。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企业军转干部软件培训,并按要求对153名企业军转干部信息进行统计上报。
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完善政策、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确保稳定”的工作思路,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起草并印发《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紧缺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
职称评审、工资工作正常开展。职称工作:完成二级建造师的报名工作,共上报145人,通过136人。按市要求到6月29日完成一级建造师的报名工作。完成教育、卫生系统初中职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验证工作。工资工作:一是完成机关人员2013年五年考核称职正常晋升级别工资,调资人数397人,月增资额7734元。二是完成机关人员2013年两年考核称职晋升级别工资档次,调资人数2309人,月增资额93848元。完成事业人员2013年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工作。参加调资人数7786人,月增资额202755元。其中全额事业人员5419人,月增资额146119元。三是办理2013年1-6月达到退休年龄人员退休手续70人,其中机关11人,事业59人。审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3人次。四是确定机关事业人员见习期工资、转正定级19人次,调动和职务变动人员的工资确定9人次。
二、扎实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劳动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各项指标超额完成。新增城镇就业1625人,实现农村劳动力向非农转移10337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18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94人。劳动力输出2850人。失业率控制在1.8%以内。
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一是积极帮助重点人群就业。通过举办招聘会、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创业培训等形式,为就业困难重点群体提供援助,上半年我市帮助418名失业人员再就业,完成全年目标的64.3%,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94人,占全年目标的62.67%。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为1.8%以内。全市转移农村劳动力1万,社会保障部门有组织劳务输出达0.3万人以上。二是继续组织实施职业培训计划。组织职业技能培训959人,完成全年目标的68.5%。三是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上半年发放小额贷款536万元,完成全年目标的54%;组织创业培训255人,完成全年目标的51%。
全力为企业服务,扎实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工作。为了帮助企业学习、理解和正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相关劳动保障政策,利用5月至6月两个月时间,在全市十个乡镇两个园区举办了2013年市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班。重点对企业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争议仲裁、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工作集体协商以及企业在落实《劳动合同法》中易产生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方面逐一解读,同时针对企业在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过程中容易出现的偏差和误区,深入浅出,据法析理,生动形象地剖析了劳动纠纷案例,帮助用人单位提高了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通过培训,有力的提高了用人单位遵法守法的自觉性,增强了依法行事、依法用工、依法规避风险的意识,有效地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和企业的健康发展。针对此次培训我局专门编订并印制《企业用工管理与风险防范指南》手册5000份,参训企业360个,共培训400余人,发放手册2000余份。
三、整体协调推动劳动保障工作开展,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有效保障
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我市劳动力职介市场。3月22日我局组织劳动监察联合公安局、工商局,对中介机构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检查各类中介19家,督促未取得职业介绍许可证的有从事中介行为的18家中介机构,依法申请许可证并责令未取得职业资格证的中介机构停业,在取得许可证后再进行营业。在检查中共收缴职业介绍登记本、册7本,责令立即拆除广告牌匾17个。今年以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0家,补签劳动合同1080份,下达整改指令书26份,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30份。
积极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各单位的禁止使用童工、工资发放、劳动合同签定、工作时间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6家,补签劳动合同420份,下达整改指令书17份。接待日常举报投诉咨询、政策咨询339人次;接收拖欠工资等投诉37件,办结32件。其中,为281名工人讨回拖欠工资547.6678万元。
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扎实推进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积极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1至6月接待日常来客咨询707人次;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4起;处理劳动争议案件50起,调解6起、裁决43起、撤诉1起。
四、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收益人群稳步增加
以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宗旨,统筹推进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等五项险种,着力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群众撑起“保护伞”。
扩面征缴成绩显著,各项指标超额完成。企业养老保险:截止到6月底,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2017人(其中在职15737人,退休6280人),累计申报额2031.05万元,征缴养老保险费6237万元。企业工伤保险:截止到目前参保单位达到501个,累计参保职工1922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7.2%;征缴保险费359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70.8%。累计接受工伤快报155人次,审核工伤待遇档案171人次,为32名供养亲属和8名1-4级伤残职工累计支付待遇434.8万元。机关事业工伤保险:累计收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858万元,事业工伤保险费11万元。职工医疗保险:新增参保职工241人,征缴医疗保险费1604万元,征缴生育保险费15.5万元。2013年返医保个人账户886.3万元。住院报销389人次,医保基金支付280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共计23094人;信息录入1.2万人次;住院报销356人次,支付待遇82万元。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截止到6月底,新农保人员信息整理入档215个村,共计291933人,完成总数的95.5%;办理死亡注销84人。新农保发放存折69414人次,共计发放金额2269.18万元,其中农户68917人次,发放金额2253万元,非农户497人次,发放金额16.18万元。
社会保障政策不断完善,各项保险待遇得到全面落实。上半年共办理接续工龄113人;办理企业职工退休手续365人;办理职工流动手续20人。办理录用城镇劳动合同制17人、农民合同制19人。受理上报工伤认定案件93起;劳动能力鉴定材料23份,送达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各种文书280份。
五、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政府促进就业的政策,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继续把保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积极推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发展壮大劳务经济。继续做好小额贴息贷款工作,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发放。确保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850人,农村劳动力向非农转移17500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50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150人。劳动力输出4600人。失业率控制在2.8%以内。
(二)进一步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宣传力度,加大工作督导调度力度,强化目标考核,大力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强化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建立健全登记管理制度,及时全面掌握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情况,做好就业失业求职登记,积极推荐岗位工作,确保登记失业率为零。
(三)进一步强化人才市场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创业园区政策体系,协助经济园区做好孵化器建设的相关材料准备工作。以人才交流会为平台,加强对人才的服务,力争举办2—3次企业用工招聘大会和1次大型人才交流会,不定期举办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专场招聘会;同时继续走出去加大与市内外各大中专院校的联系,加强政、校、企三方合作,多策并举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开展有针对性性的为企业上门服务、员工培训和招工系列服务工作。
(四)继续落实现有医保政策。加强稽核,提质提效,切实提高医保服务对象满意率。确保实现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5700人,征缴保险费2757万元,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5800人,征缴保险费60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8000人,征缴保险费43万元的目标。
(五)继续抓好社会保险费征缴、清欠、以及工伤保险扩面工作。确保完成城镇职工参保22000人,申报完成5800万元,基金征缴6000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4276人,征缴保险费2000万元。继续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受理上报和工伤调查及各种文书的送达工作,工伤调查率达到100%。确保全年企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000人,征缴保险费300万元。事业工伤保险征缴保险费55万元。
(六)大力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继续做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推行工作,今年年底将劳动备案制度推广到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内的全部用人单位,力争实现备案全覆盖。规范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工伤认定、调查、劳动能力鉴定受理上报及职业培训机构年审工作。
(七)加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力度。继续规范劳动人事争议办案机构场所,确保仲裁庭、调解室和档案文书管理全部达标。抓好企业劳动争议调解规范化试点工作,推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向其它企业延伸,推动全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开展。切实抓好我局网站就案说法栏目有关案例的整理上传工作。
(八)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举报专查,定期组织开展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和清理农民工“欠薪”等专项行动,并抓好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畅通投诉渠道,提高办案效率,全年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到100%。继续抓好“两网化”建设工作。
(九)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学习新出台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搞好宣传培训、落实工作。积极做好我市首批紧缺人才的招聘工作。
(十)做好军转安置和解困工作。做好2013年度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搞好落实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贴的调整和做好十八大信访稳定工作。
(十一)切实加强信访维稳工作。认真做好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和诉求的梳理工作,集中力量从源头上化解突出信访矛盾,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加大群体性事件苗头和隐患的排查力度,及时化解和处置,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敏感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十二)切实提高对外服务窗口建设。出台本系统《窗口服务单位建设方案》,狠抓服务窗口建设,强化窗口规范化服务,狠抓干部队伍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业务经办能力建设,使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意识不断增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人社部门的执行力和社会公信力不断提升。
第三篇
2013年上半年,人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各级部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下,以深入开展“对标找差、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以“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为载体,以激发全局争先进位的内生动力为目标,不断提升作风效能,提高工作标杆,提供优质服务,更好地服务转型升级、助推经济发展、改善保障民生、促进幸福和谐,各项工作顺利实现“双过半”。
一、在着力增加就业、促进创业中创先争优。通过搭建平台增加就业、培训帮扶促进创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00人,完成全年目标的55.6%;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612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53%;实施SYB培训983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5.5%;建成创业孵化基地4个,12万平方米;帮助55人办理申请小额担保贷款409万元。
二、在完善社保体系、提升保障水平中创先争优。加快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建设步伐,努力实现社会保障体系“全覆盖”。上半年共安置被征地农民650人,办理大龄补保2000人,本级基金收入1.89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65.46%。从2011年9月市《关于市区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见》以来,共审核“农保”转“企保”申请表7000余份,圆满完成2189名大龄段内失地农民转“企保”工作,办理劳动年龄段内失地农民转“企保”408人。
三、在实施人才强区、服务转型升级中创先争优。围绕全区重点产业、新兴产业,积极拓宽渠道引进急需人才。上半年,引进本科以上人才360人,完成年度目标90%;引进硕士以上人才45人,完成年度目标75%;新增专业技术人才400人,完成年度目标80%;申报“省双创”创新团队1个,双创个人5个,博士集聚6个,组织入围“市331”第五批面试4名;申报“三新”企业补贴45人,获得市财政补贴18万元。
四、在推行柔性执法、打造和谐劳动关系中创先争优。深入打造劳动监察的“133”柔性执法品牌,实施一个工作日快速维权行动和清欠专项行动;建立劳动争议联动调处体系,健全仲裁监督、案件回访、复杂案件合议和仲裁建议书四项制度,实现劳动争议有效调处和矛盾问题及时化解。上半年,共检查用人单位219家,补签、续签劳动合同1860份,投诉立案31起,为职工追回拖欠工资、押金22.68万元;仲裁立案73件,办结67件,立案处理结案率91.7%。
五、在宣传人社工作、打响服务品牌中创先争优。将新闻信息工作作为宣传人社事业发展的重要“窗口”,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形象。上半年在《中国劳动保障报》、《中国组织人事报》、《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机关党建网》、《纪检监察信息》、《日报》、《晚报》、《信息》、《政务信息》、卫视、电视台等媒体发表新闻信息356条次,宣传工作全面走在市、区前列。
六、在优化窗口服务、赢得满意评价中创先争优。通过打造“三优服务”(树立优质服务理念,提高优质服务水平,赢得优质服务评价)品牌,使窗口服务更优,窗口形象更亮,群众评价更高。一是优化环境设施。继去年底完成新市场的建设搬迁后,今年加大了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设置休息等候区、问询处,安装了监控系统、自动叫号评价系统、触摸屏咨询系统、招工信息滚动电子墙等配套设施,以一流服务条件,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一站式”服务。二是强化规范服务。加强窗口规范化服务建设,细化实施《区人社局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统一窗口服务标准,规范窗口服务言行,推行“有一张笑脸、道一声问候、让一个座位、给一个满意答复”服务,全面提升窗口规范化服务水平。三是深化“三比三争”。深化“三比三争”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开展“窗口服务单位管理和服务的规范化研究”这一党建调研课题,培育推进窗口服务质量建设;公开服务承诺,在窗口设立党员示范区、先锋岗,发挥模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服务标兵”和“优秀服务窗口”评比,浓厚“比学赶超”的争先氛围。
七、在创新工作机制、实施对标找差中创先争优。一是创新服务机制。为深化“对标找差、创先争优”活动、“服务企业活动月”活动、“三解三促”活动和“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成立了由局领导带队的8个“三走进三服务”工作小组,开展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困难群众家中进行“三服务”大走访活动。二是健全监督机制。建立领导带班督查制度,每天由一名局领导在服务大厅为群众答疑解惑,及时发现并消除存在的问题;通过致代表委员及各界人士一封信,请代表、委员上门督查,公布局主要领导手机号作为行风监督热线,在窗口设置服务意见簿箱等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把行风监督落到实处。三是健全问责整改机制。严格落实履职践诺问责机制,严肃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对被群众向本局以上部门投诉、举报并经查实的,取消部门年度评先资格,取消当事责任人评优资格,并给予部门领导和当事人500—3000元的处罚。建立定期总结推进制度,定期召开总结推进会,分析服务评价数据,查找整改问题,深化转化工作成果,不断促进机关作风效能的全面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