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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三次党代会、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县政府工作报告精神,以及全市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完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就业和再就业、双拥优抚、基层民主、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求真务实,协调推进,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全面落实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落实市、县政府关于低保政策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家庭实际可支配收入核定收入,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体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确保了低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县共有1533户次、2648人次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发放保障金34.5万元。有706户次、1215人次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保障金37.6万元。为2名特困居民重大疾病患者落实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救助金额6988元。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城市低保政策落实情报况普查活动的通知》(大民保[2013]26号)的要求,结合2013年上半年低保对象审核,在全县开展了城市低保政策落实情况普查,为下半年全面提高城市保障标准打好基础。完善了扶贫帮困长效机制,增强“联户济困”整体工作效果。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调整“联户济困”包扶对象的通知》(长委办发[2012]32号)要求,调整了包扶对子,确定了全县包户扶贫的基本任务及目标,建立了包扶的困难群众档案。县级领导和县直部门以及省、市属单位包扶66户,按乡镇划分四个包扶小组,每组由一名县级领导担任组长。从1月20日起,各包扶组由组长带队对本组的包扶对象进行了走访慰问。据统计,在新年春节期间,全用县共为120户包扶对象送去现金和粮油(折价)6.3万元。其中:县五大班子领导和县直包扶单位共为66户包扶对象送去现金和粮油(折价)54200元。
(二)各项社会保险工作取得全面发展
劳动保险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投资6000元购买了数据整合软件,对退休人员工资数据进行了重新梳理,较好地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二是为巩固“确保”成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基金征缴工作,全面提升征管水平。截止5月末征缴社会保险费884万元,完成年计划46%;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170人,完成年计划105%;养老保险缴费人数6757,完成年计划103%;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4549人,完成年计划132%;生育保险参保人数3198人,完成年计划91%;工伤保险收入56万元,完成年计划56%;工伤保险支出104万元,增长285%;生育保险收入9万元,完成年计划43%。机关事业保险工作规范运作。各项社会保险费收缴总额为436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61.3%。参保人数1440人,收缴养老保险费367万元,完成年计划的56.5%。支付养老保险金78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万元。转移支出2.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3万元。丧葬抚恤支出12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280人,收缴失业保险费37万元,完成年计划的74%。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350人,收缴工伤保险费10万元。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350人,收缴生育保险费10万元,为21名工作人员支付生育待遇4万元。医疗保险工作成果显著。截止5月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为160个,参保职工达到5864人,征缴基本医疗保险费283万元。全县实际参加公民医疗保险人数为14,675人,占应参保人数的39%,征缴额491万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稳步发展。共收缴保费220万元,比去年同期多收100万元,同比增长183%,完成局下达的300万元全年任务的73%,参保总人数达6090人,新增保户81人,领取养老金人数506人。企业失业保险工作进展顺利。全县失业保险参保企业43个,参保职工总人数为3371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21.44%;收缴失业保险金57.2万元,完成全年收缴任务的71.5%。
(三)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双拥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各项优抚政策。以贯彻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为牵动,完成了139名重点优抚对象重新普查登记、级别套改和新旧抚恤优待证的换发工作。制定和落实了与《条例》相配套的优抚政策。一是出台了《关于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为全县重点优抚对象增发了20多万元的抚恤补助金,兑现率达到100%。二是出台了《关于提高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标准和加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通知》,县乡财政投入15万资金,将108名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纳入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体系,医疗补助金每人每年由过去的600元提高到1420元,达到了全省最高水平。三是妥善安置了复员退伍军人,首次试行了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零期待业方案”,即复退军人返乡后,立即办理有偿安置手续,发放一次性安置费,消除待业期。目前已为14名复退军人发放就业金15万元。四是注重解决优抚对象生活中的难题。处结了18起上访信件,落实了3名重点优抚对象的优抚政策。积极协调驻军实施“富边强防工程”。上半年,要塞区党委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为契机,按照“政府主导、军地联建、以点带面”思路,把“双拥”向“双支”拓展,协助驻地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积极参加地方的“援建工程”、“扶贫工程”、“希望工程”和“平安工程”,协助驻军召开了“五边会议”,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双拥共建成果。协调驻军参加了县峙莲线刚性路面拓宽工程。共投入兵力200余人次,出动车辆40台次,利用16个劳动日,完成了6.8公里的峙莲线东段拓宽改造;继续支持峙莲线公路西段的扩建,出让军事设施6项,其中房屋300多平方米,土地2、23亩,光缆海缆1400米,围墙340米,鱼塘400平方米,自来水管500米,保证了工程按计划实施。认真开展了各项迎检工作。积极开展了“军嫂进社区”、“无军籍职工进医保”、“重点优抚对象进低保”等“三进”工作。安排了16军嫂进社区工作,为32名无军籍职工办理了医疗保险手续,将108名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纳入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同时,将优抚对象最关心的抚恤补助、医疗保障、优待安置等一系列政策规定汇编成册,为广大优抚对象维护好自身利益提供了政策信息,达到了省市规定的要求。依照双拥模范县评选标准,专门召开了迎接双拥检查工作专门会议,布置了双拥工作总结任务,参与了市双拥办召开的第六轮双拥模范县的竞选会议,为争创第六轮双拥模范县创造了必要条件。
(四)深化社区服务和村民自治建设,城乡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加大村民自治工作指导力度。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内容,调整村务公开形式。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具体指导各村有针对性地重新调整公开事项,凡涉及群众利益、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都能及时公开,让群众满意。完善了《村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职责》、《村委会干部守则》及《村规民约》等工作机制,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各乡镇建立健全了监督检查制度,充分发挥了村务公开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作用,自觉参与各种村务管理。规范村务公开工作小组、村民理财小组、监督评审小组,负责公开形式和公开内容制定,监督村民委员会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各项决定决议,定期审查和评议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审核村财务帐目,各乡镇还负责对村干部的工作情况、自律情况实施有效监督。加大社区建设工作力度。以创建“新型社区、文明社区、服务型社区”为目标,积极探索建设海岛新型社区有效方式,全面提升社区工作水平。一是加强社区软硬件建设。积极争取县乡财政加大资金投入,改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条件,到今年上半年各社区办公用房面积均达到了规定标准。二是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指导社区根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一系列的社区环境建设制度、安置就业目标制度、扶贫帮困工作制度、治安联防制度等,建立社区服务网点,开展家政服务和便民服务,充分发挥社区职介中心作用,开展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援助活动,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指导社区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六进”社区活动。积极开展社区建设示范达标活动,保证100%社区达到上级规定标准。
(五)拓宽就业渠道,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拓宽就业门路。一是加大了再就业资金的投入,完成了劳动力市场服务大厅及培训中心的基础建设筹备工作;二是妥善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对就业困难的失业人员采取了积极有效的安置措施,特别对享受低保的失业人员、“4050”人员、单亲抚养未成年子女及双失双下人员进行了重点安置;三是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及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进行宣传,为其提供了免费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同时,加快社区平台建设步伐,广泛开发公益性岗位,扩大社区就业总量,充分解决大龄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全县共安置失业人员就业1147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71.69%,其中:创业式就业78人,困难人员就业167人,稳定就业285人,分别完成市下达指标的39%、83.5%、40.7%。认真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小额贷款额度和期限进一步放宽;二是鼓励中小型企业吸纳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截止6月末,共为474人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有52人办理了小额贷款,78人实现了创业式就业。广泛开展了下岗失业人员入户调查工作。组织社区工作人员近200人对全县5个乡镇、7个社区的离岗、失业人员进行了一次更加深入细致的家庭状况入户调查,涉及被调查的家庭3495户,人员近4971人,全县共登记失业人员1429人,此次调查为进一步落实就业实名制、顺利开展就业帮扶、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奠定了基础。大力开展培训工作。严格按照SYB创业培训的要求,细化培训教学管理,重点强化对培训的针对性、咨询服务有效性和扶持跟踪持续性三阶段的具体工作,切实保障了创业培训的效果。截止6月末,共有467人参加了培训,完成全年指标875人的53.4%。其中:创业培训60人,完成市下达100人任务的60%。参加职业技能鉴定168人,完成市下达250人指标的67.2%。
(六)依法规范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全县劳动合同签订有明显提高。先后多次宣传《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采取了现场咨询解答,到用人单位发放宣传材料和《维权手册》,利用宣传车、板报、橱窗、新闻媒体、《劳动保障伴您行》宣传周等形式,共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受教育面达80%以上,有效地提高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自我保护意识。全县共签订劳动合同7000多份,续签劳动合同2000多份。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清缴工作和特殊群体的保护工作。加强对投诉举报案件和资料审查、专项检查、常规监察工作力度,下发了《关于开展劳动保障资料审查及五项专项检查的通知》,并由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非公有制党工委、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站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依法开展专项检查工作,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劳动信访仲裁力度,劳动关系得到较好维护。上半年共接待来信6批、来访105人次。受理劳动信访案件6件,现已办理终结2件,为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11000元,提供劳动咨询服务120人次。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3批,结案11起,调解2起。不予受理11起,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47万元,为用工单位挽回经济损失2万余元。
(七)大力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建设,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积极做好成立县慈善总会筹备工作。向县政府提出了关于筹建县慈善总会的意见,成立了筹备小组,起草了县慈善总会章程。根据市慈善总会“让百名肢残者站起来”援助项目方案,为4名符合条件的肢残者报批装配假肢。我局被市政府授予慈善捐赠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全县有8人被授予慈善捐赠爱心奖,3人被授予组织工作先进个人。进一步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监督管理。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检。我县现有社会团体1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个。全县各民间组织已按条例规定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上报年检材料。通过对各民间组织的年检,加强了对民间组织的监督管理,使其健康有序发展。社会福利企业稳步发展。完成对社会福利企业的年检工作。同县国税局、地税局联合成立检查组,对我县两家社会福利企业进行年检认定。残疾职工比例均达到50%以上,残疾职工基本生活和工作权利得到保障,企业管理的整体水平在不断提高。殡葬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监督协调县公墓一期工程建设。先后协调解决了与部队设施矛盾、场地平整、临时用电及周边民建等问题,为一期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提供了条件。目前,营运前的筹备工作已基本完成,拟定7月底试营业。二是拟定了大长山散坟迁移规划,并报请县政府审定。宗教管理依法规范。一是在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中开展了“争创文明活动场所,争做文明教徒”活动及“结对认亲”活动,引导信教群众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地参与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精神文明建设。二是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指导,进一步推动宗教工作规范化。婚姻登记管理依法加强。按照《市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标准》,严格婚姻登记执法程序,确保婚姻登记质量,提升婚姻登记工作水平。上半年,全县办理结婚登记222对,补领结婚证33份,离婚登记48对,复婚登记3对,登记率与登记合格率达100%。全面启动地名区划工作。按照县政府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启动地名区划工作。为了确保地名区划工作“高标准、高起点”的要求,一是组建工作机构,聘请对我县地名区划工作较为熟知的老同志组建工作班子。二是着眼长远高起点规划,聘请市地名专家成立了县地名规划课题组。三是广泛开展普查摸底工作。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各村(屯)、社区认真进行调查。经过调查、论证、评审,于6月初完成了大长山岛镇地名规划的编制工作。6月下旬,以县政府名义召开了大长山岛镇地名规划说明会,县人大、县政协的领导参加了说明会,同时还邀请县直有关部门的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离退休老领导。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设,再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最终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八)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民政劳动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教育。上半年,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民政劳动系统认真开展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八荣八耻”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为主要内容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定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理论学习的安排意见》和本单位的学习计划,全面加强全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机关及各窗口服务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推进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的综合能力建设。以创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高效精干、勤政廉洁、文明服务”干部职工队伍为目标,加强自身能力建设职工职业道德、公共礼仪及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职工政策理论水平和廉洁自律抵制腐蚀的能力。三是进一步规范行风服务工作,规范服务标准,统一文明用语,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和方法,不断增强群众满意程度,树立了让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社会称赞的良好行业形象。按时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办复满意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