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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编委办公室2004年工作总结及
2005年工作要点
二00四年,我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编委的直接领导下,在市编办的具体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紧紧围绕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努力工作,不断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开展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
印发了《关于开展“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永编办字[2004]5号)文件,在全办深入开展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每周二、五集中学书记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讲话中有关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言论、总理今年2月在省部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讨班结业式上的讲话等领导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要把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作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予以切实保证”的批示精神,以树立正确政绩观为核心内容,教育引导“什么是政绩,为谁创造政绩,如何创造政绩”等基本问题的认识,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以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牛玉儒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奋发有为、开拓进取、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革命精神。每人撰写了一篇3000字的学习体会文章。
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机构编制意识牢记在心。充分认识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永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永修县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永发〔2003〕28号)文件,始终坚持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审批制度,即“编办一家单位承办,编委主要领导一支笔审批,编委一家行文”,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巩固机构改革成果,防止机构改革反弹。
(二)实行核编准调制度。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除正、副科级领导的调整见任职文件外,一律实行核编准调制度。由调入单位到编办领取《申请调入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核编表》,经编委会主任签字批准后,组织、人事部门凭核编表研究办理有关调动手续。被录用或调入人员凭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到编办开具核编通知单,无核编通知单,人事部门不得办理工资基金,财政部门不得拨付工资。全年共有345人办理了核编准调手续。
(三)制定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办法。为加强我办机构编制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机构编制信息和宣传报道在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出台了《永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办法》(永编办字[2004]13号),对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做出了部署,提出了工作任务、报送方式、评比奖励办法。
(四)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在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中,编制的分类、核定必须有统计数据为依据。因此,搞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基础。为加强对全县机构编制、实有人数进行动态管理,我办制定了《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数月报》,坚持每月向县领导报送月报表,让领导及时了解我县机构编制、人员情况。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工作力求准确、及时,不出差错。
(五)积极稳妥做好县政府部分机构调整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市县政府部分机构进行调整的通知》(赣办[2004]36号)精神,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坚持政企分开,精简、统一、效能和依法行政的原则,从本地实际出发,紧紧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关键,调整和完善政府机构设置,科学规范政府部门职能。认真做好机构调整方案的制定工作,以《中共永修县委、永修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报永修县政府部分机构调整的请示》(永字[2004]65号)上报市委、市政府。
(六)做好200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录用工作人员工作。为解决我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存在的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年龄和知识老化、青黄不接的问题,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有空余编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经公开考试、体检、考核及县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全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49人,圆满完成了200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录用工作。编办作为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了用人单位编制、录用人数审定,实施意见的起草,体检,录用工作信息,各组室之间的联络、协调,招录工作的总结等工作。
三、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今年3月,中央编办对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复查。中央编办于去年、今年两次对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检查,都予以了充分的肯定,为江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在全国获得先进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一)制定登记管理工作各项制度。为了更好地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做到人人有职责、个个明目标,制定了《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岗位职责及过错追究试行办法》。为了更好地为事业单位和社会服务,制定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服务四制度,即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把我县登记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制定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四项制度,即登记管理工作与干部考核相结合制度,登记管理工作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相结合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微机管理制度。
(二)认真做好2003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检验工作。为保证年检质量,我们在工作中注重把好“三关”。一是把好事业单位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资金总额审查关。要求事业单位法人财务独立性、资产真实性、报表的可信度等情况要经过主管部门审核。二是把好事业单位变更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关。凡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都要求提交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并逐一进行审核确认,对变更有疑问的,要深入调查了解,妥善解决。涉及到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要求其必须提供有关文件依据。三是把好开
展业务活动的审核关。在审核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时重点审查:事业单位是否在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有关的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是否继续有效。全县178个事业单位完成了年检,分别在5月12日、6月1日、7月10日的《九江日报》上进行了公告。
(三)在完成2003年度检验的基础上,对全县事业单位法人进行了实地检查。以永编办字[2004]9号文件《关于对事业单位法人进行实地检查的通知》下发至各单位,对事业单位法人是否将证书正本悬挂在主要办公场所醒目处、事业单位挂牌是否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核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与实际负责人是否一致等事项进行了实地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下发限期整改责任书,责令限期改正,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单位撤销其登记,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印章,并提交编委会研究,建议撤销该单位及编制。极大地促进了各主管部门及事业单位重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事业单位日常监督管理。
(四)根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事登字[2004]1号)、省编办《关于转发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编办发[2004]65号)和市编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九编办字[2004]65号)精神,我办将在全县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永编办字[2004]17号),做好网上登记管理的前期准备工作。
四、妥善处理好日常事务并完成其他任务
(一)认真做好文件资料的收发、打印、整理归档工作。
(二)做好财务和接待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在预算范围内能够利用有限的经费搞好省、市及其他县来客接待工作。
(三)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中心工作。今年全县宣讲中央一号文件,我办派出一名干部到白槎镇双丰村进行宣讲,取得了明显效果。经常深入到白槎镇开展防汛抗旱工作,在人员少、经费紧的情况下尽力为镇里解决实际困难。2004-2006年新一轮村建包村,我办到白槎镇福联村进行包村工作,为村里党建村建工作、经济发展出谋划策。今年资助2名种养专业户参加农函大学习种养技术。办公室全体干部为村里特困户捐款捐物,帮助其度过难关。
(四)做好信访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机构编制工作既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也是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个人切身利益的事情。因此我们不断强化公仆意识,增强服务意识,热情接待每一位上访人员,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使之理解和满意。同时,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和县政府办公室转文的办理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对上述来文,都认真对待,仔细研究、专人负责、及时答复,做到件件有着落,有文复,使被答复单位和代表了解相关政策和办事程序。对处理方法和工作态度较为满意。今年以永编办字[2004]7号、8号文件对政协委员提案进行了答复。对供销、物资、外贸三家在职、退休人员解决财政拨款问题进行了调查,形成意见报县政府研究。
(五)根据县委《关于中共柘林镇委员会等党组织机构设置变更的通知》永字[2004]13号文件,以永编办字[2004]3号《关于对原柘林镇等下属事业单位设置变更的通知》,对原柘林镇等下属事业
单位设置进行了变更。城丰乡下属事业单位相应并入马口镇下属事业单位,原柘林镇、三溪桥镇下属事业单位进行了更名。
(六)经我办认真调研,县编委会研究、县委常委会同意、市编委批准,成立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市场”、“县政府采购中心”。经县编委会研究,成立了“县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永修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对“县建筑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进行了更名,更名为“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七)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公安工作,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障永修经济快速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共永修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意见》(永发[2004]23号)、省公安厅《关于同意设立永修县公安局涂埠分局的批复》,将涂埠派出所和新城派出所合并组建涂埠公安分局。将国保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督察大队升格为副科级。根据市编委《关于明确公安派出所机构级别的批复》(九编发[2004]9号)将全县公安派出所升格为副科级。根据《关于县(市、区)森林公安局更名的批复》(九编字[2004]40号),县森林公安分局更名为森林公安局。
(八)全年新增编制34名,其中:(1)根据市编委《关于下达2004年和2005年基层公安事业编制的通知》,2004年我县新增基层公安事业编制20名。(2)增加新成立的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名。截止年底,全县行政编制1279名,行政机关使用事业编制82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83名;全县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143名,行政和事业总编制共计6587名。
(八)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每周五组织干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行政许可法》以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业务知识。以行风评议为动力和契机,提高干部的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坚持考勤制度,使大家工作责任感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五、二00五年工作要点
(一)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禁超编进人,禁止违规设立新的机构和机构升格,副科以上机构设立必须报市编委审批。
(二)配合农村税费改革第二步工作,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配合农村税费改革第二步工作,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转变乡镇职能,严格控制乡镇机构编制,为我县农村税费改革最终成功和改革成果的长期巩固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三)积极稳妥做好市县政府部分机构调整工作。一是要认真做好新组建部门的“三定”工作。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和政府部门职能的调整,对其他部门的“三定”方案予以修定和完善。二是严格执行有关纪律,确保县政府机构调整顺利进行。
(四)积极探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各类事业单位分布在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情况复杂,牵涉面广,改革难度大。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整体铺开前,结合我县实际,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重点突破:一是做好对企业移交给地方管理中小学编制的核定工作。二是做好文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探索创新文化事业管理模式,逐步将剧团等艺术表演团体单位推向社会和市场,实现企业化和社会化。三是做好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具有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功能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四是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将现有的水利工程单位分为两类,一类是公益事业单位,一类是生产经营事业单位,对他们进行分类改革,以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和效益。
(五)继续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一是按中央、省、市编办的要求,将工作重点转移到监督管理上来。二是按中央、省、市编办要求,做好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试点工作。对事业单位微机员进行培训,推广应用网上登记驱动光盘。三是做好登记管理的理论研讨工作,对研讨课题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六)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日常工作。一是积极研究机构编制宏观管理的方式、方法,逐步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决策机制、综合协调机制、与财政预算管理相配套的约束机制,不断完善实现有效管理的制度、手段和措施。二是加大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研究一些加强监管的办法,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常抓不懈,务求实效。三是扎实做好机构编制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和完善与年报统计数据相衔接的机构编制数据库。进一步完善核编准调、机构编制证等项制度。
(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把编办建设成学习型机关,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注重学习机构编制业务知识。坚持不懈地学习反映当代世界新发展的各种新知识,钻研业务,努力提高素质。二是注重修养,增强党性。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加强党性锻炼,牢固树立远大理想,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三是严格要求,端正作风。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公道正派,树立正气,要真抓实干,改进作风。不断通过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与时俱进意识、廉政勤政意识、协调服务意识、艰苦奋斗意识,使编办同志成为“学习思考型、开拓创新型、求真务实型、全面复合型”干部。
(八)继续做好2005年村建包村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其他中心工作。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