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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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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总结

今年以来,地区建设局按照自治区建设厅新建建[2005]24号《关于开展自治区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地区的实际,围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地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消除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提高勘察设计质量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地区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

近年来,地区建设局高度重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每年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范围,实行目标考核制度。为了抓好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成立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工作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及时下发全地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意见,明确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目标和工作重点,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到各有关科室和各县(市),进行定期检查、考核、通报。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结合地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实际情况,围绕“五个”转变开展工作:一是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要由以整顿为主向以规范为主转变,重点在完善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规定、措施上下功夫,积极开展建筑市场治本之策的研究,逐步实现建筑市场的规范管理;二是行政执法由普遍执法检查向重大案件查处转变,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违法违规案件和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三是工作方式由一般部署向目标责任制转变,重点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和行政效能考核;四是建筑市场整顿由普遍整顿向薄弱环节、重要环节转变,重点是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管理,充分发挥有形建筑市场作用,严格贯彻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五是建筑市场监管由被动向主动转变,重点是加强动态监管和培育企业信用。全地区各县(市)建设管理部门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深入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

二、依法行政,加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行为

为切实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从源头上制止建设工程不依法建设、不按建设程序办理建设手续、项目违法转包、分包以及中标与施工过程相脱节、工程技术人员、项目经理、八大员等违法乱挂乱靠等行为,我们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是抓住治“乱”源头,规范业主行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首先应从依法规范业主行为开始,从严把好八关,即:市场准入关、勘察设计关、规划审批关、施工图审查关、招标投标关、建设监理关、质量监督关、施工许可关。坚决不允许违法项目开工建设。二是加大管理力度,严格办事程序。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切实负起责任,真正履行职责,真抓实干,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首先,从严规范执法行为、办理各项基本建设手续开始,依法严格办事程序,该办的一定要办,不该办的一定不能办,杜绝问题进入市场。其次,办理各项手续规范到位,尽职尽责,为市场主体各方做好榜样。第三,理直气壮地依法管好辖区内的市场秩序,依法教育,依法说服,依法规范市场主体各方行为。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加强执法力量,对执法检查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敢于动真的、来硬的,不姑息迁就,不讲情面,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罚的处罚。求真务实,见到实效,真正起到震慑作用。四是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管理工作,引导和帮助企业提高整体素质,提高企业技术人员自有率,提高企业的自律能力,提高企业的市场执行力,切实依据企业自身的技术优势,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逐步使市场竞争中的最基础层次的价格竞争转向中间层次的质量竞争,最后达到最高层次的品牌竞争,使我们的企业真正走向做大做强之道。五是认真开展不执行强制性标准和在施工中偷工减料行为的专项治理。加大对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宣传力度,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等强制性条文,依法严厉查处不执行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以及指定、购置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六是做好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今年我们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主题,把多发性事故的专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全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牢牢把握住“三个一”:咬信一个指标,即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明确一个方向,即通过保证安全投入和提高违规成本,促进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关注一个重点,即关心农民工的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改善农民工的作业和生活环境。同时“抓两头”,即一方面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下猛药,治重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发势头;另一方面紧紧咬住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全面降低事故总量。积极督促各施工企业办理安全许可证,目前已有27家企业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七是加强对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督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监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100%,严格实行旁站监理、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现场跟踪监理制度,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对监理企业监理项目管理人员实行登记制,并要求监理企业对总监履行职责及巡视检查记录情况进行考核,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要随时撤换,严禁监理企业相互压价竞争,自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增强行业自律行为,促进监理事业健康发展。八是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我们严格加强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在工程项目投标前,企业所具备的资格、所拟派管理人员的资格以及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等是市场准入审查的首要条件,凡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准入,不得参加投标活动。对外区施工、监理企业凡是在建筑市场中存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作为清除市场的重要依据,并公布于众。

三、创新工作方法,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大检查

几年来,我们针对建筑市场薄弱环节,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了对业主建设行为(施工许可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执行情况)专项整治、招投标行为专项整治、监理企业专项整治、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整治、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形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等,且对大检查的结果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存在严重问题,立即下发停工令,要求整改。为了提高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的工作效率,我们在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中非常注重“三个”结合:一是检查和指导工作相结合。在检查过程中不仅发现问题、指出问题,而且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二是检查和宣传法律法规工作相结合。每一个工程检查结束后,都要现场进行讲评,对每一个违法违规行为详细指出违反了哪一部法律法规的哪些条款的规定,从而使所有参建单位都受到一次十分重要的法律法规教育。三是检查和调查研究工作相结合。每次检查结束后都要认真进行总结,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办法和措施。

2001—2002年,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3次,累计检查在建工程项目个数达144个,累计总造价达5.38亿元,累计投资规模达34.91万平方米,查处违法违规项目34个。2003年,我们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4次,累计检查在建工程项目个数达273个,累计总造价达7.44亿元,累计投资规模达83.53万平方米,查处违法违规项目2个。2004年,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4次,累计检查在建工程项目个数达192个,累计总造价达7.8亿元,累计投资规模达69.57万平方米,查处违法违规项目2个。2005年,组织开展了2次执法大检查,共检查了80个工程项目,房屋建筑面积46.39万平方米,工程造价41912.39万元,无严重违法违规项目。通过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建筑市场向着规范化、法制化迈进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