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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服务“三农”大发展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县工商局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把开展“红盾护农”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维护农村稳定、确保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努力建立农资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有效地维护了农资市场经济秩序。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各类农资案件85起,占案件总数的30%,罚没24万元,查获、没收劣质化肥28吨,假冒复合肥7吨,劣质农膜280公斤,假冒农药46箱。目前,我县农资经营秩序良好,农资商品质量合格率有明显提高。我局“红盾护农”行动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广大农民的肯定,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支持农业工作先进单位”,在全县“小康杯”竞赛上获得“优质服务金杯”,这是我县表彰行政执法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最高荣誉。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红盾护农工作扎实开展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监管股、消保股、经检队、注册股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红盾护农”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与各工商所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其他党组成员分片包所,督促检查;各工商所把对农资经营户的监管落实到人,并与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层层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为集中力量查处农资案件,我局规定,凡是涉及假冒伪劣农资案件,都由一名党组成员亲自督办;为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我局建立了局所联动、联合办案、联片办案的体制。由经检队分片包所,具体指导、协助工商所办案;与工商所联合办案。各工商所互通农资质量信息,互相支援,形成了执法合力,有效利用了执法资源,保证了农资案件及时发现,快查快结。
二、强化宣传,为“红盾护农”营造良好氛围
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红盾护农”行动,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是采取宣传车、横幅、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在全县开展有关农资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农资质量基本知识的宣传,提高农民的维权能力,引导农民自觉从正规渠道购买农资。共悬挂横幅140多条,张贴标语850条、印制了4500多份化肥农药简易鉴别方法宣传单,在农村发放、张贴;把有关农资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农资鉴别的知识制成版面,悬挂在农资经营户的营业场所。
二是与新闻单位联合开展宣传活动,扩大“红盾护农”的影响。先后与县电视台、许昌市电视台联合制作了“红盾护农”的专题片,在全县、全市播放后引起强烈反响。同时,还积极向新闻单位投稿,宣传在“红盾护农”行动中的具体措施、大要案件,今年以来,在省市新闻媒体上刊登有关红盾护农的稿件40多篇。
三是开展“送法下乡”、“送知识下乡”活动。各工商所利用乡镇文化大院,“零距离”宣传法律法规和农资使用知识。编印了简明易懂、顺口实用“农资识假七字歌”发放到农民手中;邀请有关农技专家和工商人员一道,向农民朋友讲解科学施肥、病虫害防治、高产栽培等知识,引导农民正确使施用农资。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0多期,参加的农民近万人,受到了农民和乡镇政府的好评。
三、完善制度,建立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在农资打假“红盾护农”行动,我局逐步建立了工商监管和商户自律相结合的农资市场管理制度,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形成。
在监管方面,实行了以市场巡查制、大要案限时办结制、农资经营企业档案制度、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制度、不合格农资退市制度等。各工商所对农资经营户建立了明细台账,实行分级管理,提高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监管巡查中做到责任到人,每两天巡查一次,巡查记录登记在“经济户口”上,详细掌握辖区内农资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实现了对农资市场的有效监管。
我局还实行了假劣农资召回制度,规定在查处农资案件时,首先考虑召回流入市场的假劣农资,防止坑农事件的发生。在查处一个供销社销售伪劣化肥案件中,我局坚持把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先责令这个供销社追回所出售的伪劣复合肥,赔偿农民损失,为25户农民挽回损失1万多元。之后才进行了处罚。为此,先后有三批农民敲锣打鼓给我局送锦旗,表示感谢。
在经营户自律方面,工商所与农资经营户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了经营承诺制、信誉卡制、索证索票制、“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企业进货查验制、种子留样备案制和农资市场主办方先行赔付制、农资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制等等,并要求经营者将承诺书张贴在自己门店前,让社会进行监督;推行了农资产品质量信誉卡,规范销售行为。
为推动“红盾护农”行动的深入开展,我局还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资市场监督。在全县聘请农资监督员90名,这些监督员主要是乡镇主管农业的领导、农业技术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村干部和农资用量大户,通过他们了解群众在使用农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社会各方面对“红盾护农”的建议和意见,监督农资质量,监督工商执法人员的监管行为,增加监管工作的透明度,树立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构建维权网络,全力打假维权
为拓宽农村消费者投诉渠道,我局开展了“12315进农家”活动,在全县220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设立了12315投诉站联络点,形成了局、所、村三级、遍布全县的投诉网络,农民不出村就可以进行投诉。真正实现了维权网络全覆盖,护农打假到家门。
今年5月,王洛镇农民闫某通过12315投诉电话反映说,他和其他三户农民的10多亩小麦因为施用了一种化肥导致麦苗枯黄、减产。但经销商却百般推诿、不想赔偿。我局接到投诉后十分重视,指派消保股长和监管股长两人亲自会同王洛工商所调查处理,并请农业专家进行鉴定。经销商这时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在工商人员的主持下与闫某等达成协议,赔偿闫某等2000多元。
在处理投诉中,我局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是否取得成效的第一标准。麦岭工商所在处理一农民投诉的化肥质量纠纷中,已确定该批化肥属合格产品的情况下,为使这位农民满意,工商所长请来县农业局的农技师三次来这位农民的豆地,现场为他讲解庄稼的致病原因,讲得刘某心服口服。他说,你们工商所为我这一亩地可真没少操心啊!
完善的维权网络,强大的执法力量,保证了农资案件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我局连续查获多起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良好的重大违法案件。
今年6月,我局连续在十里铺乡两个化肥销售点查获假冒“撒可富”复合肥5吨,案值13000多元。因这种复合肥在我县销售量大,信誉良好,深受农民欢迎。出现假冒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在县电视台了召回公告,并部署各工商所深入各村进行走访调查,以防假冒化肥被施用到农田中,给农民造成损失。一周内,卖出的化肥全部被收回,这些做法都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我局又顺藤摸瓜,查获了含量几乎为零的假冒硫酸钾复合复合肥2吨。
8月,北环路工商所得到群众举报,一举查获不合格尿素10吨,经销商却狡辩说他销售的不是尿素而是硫氮肥,因为包装袋上虽有醒目的“尿素”字样,但用浅色小字标注了“硫氮肥”。针对经销商的辩解,工商人员深入村庄,请农民当场辩认包装,农民都说这只能当做尿素购买而不会认为是硫氮肥。在事实和证据面前,经销商不得不承认了他经销不合格化肥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我局“红盾护农”行动维护了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同时,也树立了工商执法权威和在广大群众和党委政府的良好形象,“红盾护农”成为工商工作的一个闪光点。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红盾护农”工作力度,创新监管方法,为“三农”发展尽心尽力,再立新功。
二○○五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