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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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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总结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各位领导:现在我代表乡政府就我乡开展"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全乡"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在县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在县司法局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的原则,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基本完成了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所确定的任务。全乡有3万普法对象学完成规定的普法内容,有万余名干部、群众和中学生参加了普法考试,合格率达100%。

2004年,陈圩村顺利通过省、市、县"民主法制示范村"验收,2005年,中陈、孟庙、张巷、沱西、沱南、红旗、耿武等村也已做好准备,等待上级验收,争取2006年全面推进20个村(居)达到"民主法制示范村"要求,并通过验收。

闻友高同志被评为普法先进个人,中心小学、仲兴中学、司法所、派出所等四个单位被评为普法先进集体。刘金良等10人被评为县普法先进个人。在"四五"普法的五年间,我们主要做了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规划,分类实施;二是建立领导组织,设立办事机构;三是培训骨干;四是抓点带面,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五是学用结合,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六是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舆论氛围。经过"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全乡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各项事业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有力地推进了全乡的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在实践中,体现了"四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宣传、保障、服务三大功能的特殊地位,从而显示出邓小平同志"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理论的伟大现实意义与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四五"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成效

"四五"普法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推动下,经过全乡上下共同努力,全乡"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乡村两级干的法制意识得以强化,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市场经济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法制经济,我乡近几年市场经济发展较快的客观需要,使乡村干部对运用法律手段处理政务、指导工作的自觉性日益提高,县委、县政府近几年来都把依法治县作为大政方针,强调依法治县的深远意义及具体实施的规定意见,要求各职能部门与各乡镇一定要由过去的行政手段与长官意志逐步改变为依法行政,为此我们乡把各种政务都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二是拓宽依法治理领域,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四五"普法期间,我们乡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关于全县加强依法治理的指示精神,积极推进各行各业的依法管理。全乡涌现出一大批学法用法,依法治乡、依法治村、依法治校的先进典型。我乡以"遵纪守法光荣户"活动为龙头,实行依法治村,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出现了"群众遇事去找法,干部依法不扰民,集中精力抓经济,遵纪守法奔小康"的新气象。陈圩、中陈、沱南、沱西四村近几年都在开展"遵纪守法光荣户"活动中摸出了路子,抓出了成效,尝到了甜头。四村有70%以上的户变成了"无赌博、无盗窃、无封建迷信、无计划处生育"的文明户。85%以上的户被评为"遵纪守法光荣户"。乡党委、政府每年都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摆到重要的位置,并以一票否决权的力度,与各职能部门和村居签订目标责任制,使学法见深度,执法见力度。既推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了社会稳定,又创造我乡市场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是构建完善网络,创新工作思路,我们乡在每次干部调整任用时,都始终把普法工作列入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目标明确责任,为此我们乡专门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政法的同志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各村(居)、单位也相应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同时还明确了司法所负责人为乡普法通讯员,各村(居)、单位的治保或调解主任为普法通讯员的普法网络,这些组织的成立,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同时普法作为综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我乡实际,我们创造性地开展了以普法宣传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综治驻村服务日活动,成立了组织,抽调了专职工作人员,划拔专项经费,明确时间地点要求。当前,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全力维护改革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越来越重要,随着民主法制化进程不断加强,对综治普法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特别是当前仍有些群众只信访不信法,普法工作尤显任重而道远。我们针对实际,适时开展驻村服务日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共受理矛盾纠纷百余起,宣传法律法规200余次,受教育千余人次,进行特殊人群帮教10余人次,取得较好效果,受到了领导肯定和群众欢迎。

(二)"四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经验

第一,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是搞好"四五"普法的保证。乡党委、政府都把"四五"普法的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目标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为了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和分管政法的负责同志为正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乡普法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配备人员,投入经费。"四五"普法期间,共向全乡下发普法教育方面文件10多个,全乡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专门作出决议;组织部、宣传部、乡党校、司法所,在"四五"普法期间共联手举办各级干部的法律培训班15期。村居单位自办普法培训班达100期之多。五年来,全乡参加培训者达3万人次。参加各种专业法考试者达万人次。乡普法办五年来共印发各种辅导材料5万余份。

第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是搞好"四五"普法的重要手段。

五年来,广泛采取办培训班、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广播、版报、图片展览、"法制宣传一条街"、电视录像、演讲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既实实在在不搞花架子,又立竿见影不走过场,使教育有深度,有广度。为此,受到省市县多次表扬,我乡开展的综治驻村服务日活动受到上级领导肯定,并获好评。

第三,重点突出,抓住龙头,是搞好"四五"普法的关键。

各部门在"四五"普法中都能有针对性地抓住干部、执法人员和青少年等三个重点普法对象,使"四五"普法始终保持了强劲的势头。五年来,乡中心组首先带头学法,先后从市县请来法学界的专家教授来乡讲课,请宣传部、县委党校、司法局的同志为中心组上法制课、放法制录像片,并且坚持边学边议,为全乡干部作表率。中心校、中学等部门的领导同志不仅自学认真,还亲自备课,为本部门干部职工辅导学习,上法制课,党委、政府每年都能在党员冬训和群众集会时认真安排法制课和法制宣传。我们党委政府在安排中心工作时,先讲法,后讲政策。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则从工作的客观需要出发,十分重视对本部门常用法律进行有组织地加以学习班与研讨。中小学校校请法制副校长讲法制课已成为制度。五年来,全乡由法制副校长和法律工作者为中小学校上法制课达300课时,受教育者达4万人次。

第四,齐抓共管,多方配合是搞好"四五"普法的有效途径。全乡的"四五"普法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主管部门认真抓,有关部门配合抓,上上下下一齐抓,普法办抓组织协调,业务部门抓法规学习宣传,工青妇等部门齐抓共管的普法体系,使法制教育这一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综上所述,我乡"四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达到了预期目的。

"四五"普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发展还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一些干部和单位对普法教育重视不够,认识不高,抓法制宣传教育缺乏主动性和自觉性,少数地方存在走过场的现象。一些人,特别是有的基层干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不清,反而认为老百姓懂法后更难领导,还有的认为依法治理就是以罚治理。学法与用法相脱离的现象,以习惯的单纯行政手段处理事务的现象,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法制宣传教育方法单调,措施不力,投入偏小,人员偏少等问题,制约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以上汇报不足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