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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时期,是我区综合实力提升幅度大、城乡面貌变化快、人民群众受惠多、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的时期之一。五年来,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族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我区的民族工作在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为使少数民族群众充分享受国家对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我区积极根据本省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很好的维护了我区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利益。原创:
认真做好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不断加大民族政策制定工作力度。
我区历来十分重视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的宣传学习。为帮助广大干部群众学习理解《民族区域自治法》、《黑龙江省民族乡条例》、《黑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黑龙江省民族教育条例》、《黑龙江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和大发[2002]12号文件,将其内容作为2001年——2005年普法的重点内容,利用下乡宣传、会议宣讲、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宣传、讲解民族政策,使人们了解、掌握民族政策知识。多年来,每一次的宣传活动都能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2004年,结合省民委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我局积极响应号召,为迎接大兴安岭地区开发建设40周年迎庆活动,8月14日,开展了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周活动。我们采取在新世纪广场及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门前悬挂标语横幅并设立了宣传台,为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我们还请来了老年秧歌队,协助宣传。在宣传游行过程中,由身穿民族服装的工作人员向过往行人发放宣传单,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宣传形式十分关注,纷纷前来索要宣传单,共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宣传手册上百册,还通过电视台和报社等新闻媒体向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
利用好鄂伦春族下山定居50周年纪念活动有利契机,积极开展普及民族政策、民族法规、民族知识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族工作,关心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良好氛围,我局协调行署广播电视局制作了专题片《巨变》连续10天在大兴安岭电视台上播出,还组织了15篇专稿在《大兴安岭日报》上刊发。
我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黑发[2000]11号)文件,于2002年起草并实施了《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贯彻落实黑发[2000]11号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大发[2002]12号)。2005年,会同地委统战部、地区人大、地区政协等有关部门,开展对大发[2002]12号文件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并写出了《关于检查县区贯彻落实大发[2002]12号文件精神情况的报告》上呈地委。同年,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还起草了相应的实施措施。
大力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各项事业
每年,我局都深入少数民族地区,及时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困难,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困难。做好每一年民族资金项目的申报和落实工作。
我区“十五”期间在两个鄂伦春民族乡的资金投入上加大了力度。2001年---2005年,省、地、县各级部门在民族乡经济建设方面总投入资金达3506万元,其中,省投入资金1300万元,行署投入1227.8万元,县政府投入978.5万元。比“九五”期间(1996年---2000年)资金投入总数增加了近5倍,这些资金分别使用于乡村公路、水电设施、民族教育、文艺科技、卫生、种养植业等项目这些资金的注入对两民族乡村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民族乡经济发展通过政策扶持、资金辅助等方式,较“九五”期间有了长足的发展。粮食总播种面积由3018公顷增加到3957公顷,主要农作物大豆总产量由1608吨增长到4280吨,并且较“九五”期间的传统农业生产新增加了绿色作物种植;民族乡畜牧业发展大跨步提高,大牲畜存栏由“九五”末期的1074头,发展到现在的5195头,增长近5倍;农村合作经济收益,由“九五”末期的2613万元增加到现在的4285万元,增长了近2倍;人均收入由2524元(997户)增长到“十五”末期的3134元(1637户),增长了610元。
随着经济的增长和人民生活需求的提高,我区将民族工作重点之一投放在改善民族乡村人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上来,利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鄂伦春族生产生活资金和鄂伦春族下山定居50周迎庆活动投入等资金,积极为两个民族乡改善基础设施。2003年,为庆祝鄂伦春族下山定居50周年,省、地、县、乡各级党委、政府对迎庆工作十分重视,共为两个民族乡确定迎庆建设项目25个,累计投入各类资金1693.3万元。“十五”期间,共为两个鄂伦春族乡解决了乡医院门诊楼、乡中心校教学楼、安装了鄂伦春族乡村自来水网、修建了乡村水泥公路、兴建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文化站、新建白银纳鄂伦春族风情园、维修输变电线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比较“九五”期间,改善了医院、学校低矮潮湿、危房的状况,分别建起了1600平方米的医院门诊楼和2000多平方米的教学楼;结束了人们多年来饮用地表水的状况;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组建了文艺队活跃在乡村文艺舞台上;现在两个鄂伦春民族乡有12个行政村,其中民族村2个,通电村10个,其中通国电村1个,通邮村12个,通路村9个,通自来水村3个,通电话村10个,通有线电视村11个。原创:
我区积极参加历届“全省少数民族运动会”和“全省少数民族文艺汇演”活动,均取得了优秀的成绩,特别是2005年第四届全省少数民族文艺汇演,我区代表队收获颇丰,共取得声乐类、舞蹈类、词曲创作等类的9个奖项,被评优的舞蹈《快乐的鄂伦春族少女》作为获奖优秀节目参加了汇报演出。
“十五”过后,盘点民族工作的收获,喜人的亮点很多,2004年,召开了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共表彰了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15个,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67人;同年,行署民族宗教局被省民委、省宗教局评为“争先创优活动”优秀单位;2005年,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同年,行署民族宗教局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回顾“十五”期间的种种收获,站在新的起点,坚持科学发展,我们还应清醒认识到在民族工作前进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民族经济结构还不够优化,经济增长方式比较粗放,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任务艰巨;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民族乡村自我发展能力不强,农民持续增收困难;收入差距拉大,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和改革攻坚的难度增加;民族工作的政务服务水平还需提高。我们一定要增强历史责任感和忧患意识,认真对待和解决这些长期积累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百倍的信心和干劲,认真做好“十一五”期间的民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