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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总结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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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总结街道

街道司法工作,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在辖区内开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社区等基础工作,把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定为工作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并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人民调解工作

街道党工委对民调工作十分重视,要求司法所将人民调解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强化民调工作力度,确保一方稳定。

1、组织排查,各级调委会坚持“以排调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纠纷、防止激化和群体性上访维护社会稳定。定期组织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明确解决办法,各社区对排查情况及时汇总、及时上报,对没有发现问题的实行“零报告”制度。

2、培训制度,针对街道社区合并后人员调整,以及当前民调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培训计划,并形成制度。邀请区司法局领导对调解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讲解调解技巧和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反馈的信息看,效果令人满意的,各调委会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切实得到了加强。全年调解各种矛盾纠纷61起,调解率100%,成功率95%以上。

3、档案管理,街道各社区调委会建立调解信息网络,并登记造册。建立调解纠纷工作档案和调解工作记录,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做到一事一档。对重大纠纷实行一档一卷,全面实行档案化管理。

4.填补基层调解委员会在非公有制企业的空白,不断延伸和深化大调解网络体系,并以组建非公有制调解委员会。

二、安置帮教工作

从实际出发,采取四项举措扎实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建立所、站、志愿者队伍三级组织网络。辖区内4个社区依托司法所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分站,具体承担安置帮教日常工作。同时针对刑释解教人员居住分散、构成复杂、行踪不定等特点,4月—7月间联合驻街派出所在辖区内展开地毯式大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63名,并组成一支189名的基层帮教志愿者队伍,协助帮教工作站、帮教小组开展工作。

二是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自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后7日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所在的社区安置帮教工作站,及时确定帮教责任人,组建帮教小组,进行分类管理并建立帮教工作档案。在衔接工作中做到:1、及时家访,按规定办理3个月低保。2、每月见一次面,了解思想动态。3、及时签订帮教协议,强化帮教管理目标。

三是在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中采取“3+1”帮教模式,既对每名刑释解教人员安排一名治保主任,从政治思想上、法律、道德上进行帮教;有工作单位的由企业在生产技术上帮扶,失业人员由社区负责安置,一名社区干部在生活上对其关心照顾并及时反馈帮教信息。

四是大墙内帮教,每年不低于两次到大墙内进行帮教,开展送温暖活动,谈心、送生活用品。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服刑人员,让服刑人员感到政府的温暖。

三、法制宣传

开展多种形式普法教育活动,以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按照“四五”普法提出的“两个提高、两个转变”目标,年初制定了《街道依法治街和法制宣传的实施意见》,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法制宣传。

在2006年的普法工作中,尝试了一些新颖活泼、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采用律师讲坛、法律咨询、橱窗、黑板报等形式的进行法制宣传,各社区成立法律读书角和法律服务咨询站为辖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可以说2006年普法宣传是"有声、有色、有味道"。同时,我们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我们坚持对适龄应征青年进行普法宣传,讲授“宪法”、“国防法”、“刑法”等内容,2006年普法工作的开展不仅取得了满意的效果,而且对指导今后普法工作开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法律服务进社区

为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工作的不断需求,营造良好的街道社区法治环境。某街道以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主线,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突出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特色,实现了法律服务与辖区居民“零距离”的接触。

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对“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化基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4个社区法律工作者联系卡,与弱势群体结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模式,为辖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不同内容的法制讲座,采取以“辖区居民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您对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有何建议”?的法律需求问卷调查。同时,利用社区法制宣传画廊,普及宣传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其次,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咨询接待站,开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务活动。如:目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家庭矛盾引发的房屋纠纷案、房屋动回迁引发的纠纷案、经济合同引发的债务纠纷案等,针对不同案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修竹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的马平原、范东升律师坚持做社区的义务法律顾问,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他们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认真解答;对家庭、邻里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耐心调解,使广大居民群众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伤害的常识。辖区居民宋玉凤和老伴是一对再婚16年的夫妻,前不久,因老伴患脑血栓住院治疗期间,宋玉凤身体不好,没能及时到医院探望,加之宋在经济上不够大方,引起老伴及子女的不满。从此,不允许宋探望老伴,家庭矛盾就此开始,并日趋加剧。宋玉凤准备起诉离婚,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细致工作,平息了老人的冲动。最后,宋玉凤同意律师的建议,放弃了起诉离婚念头,待老伴病情好转后,再进行调解。家住隆盛巷18号的低保户刘冬英,农转非,无工作,丈夫张军多年患精神病,且病情逐年加重。刘冬英已无法忍受张军的不正常行为,向张家提出离婚要求,由于涉及房屋问题,张家不同意离婚。刘冬英找到范律师,寻求法律解决,律师通过向张家人宣传法、讲解法,使张家人同意其离婚请求,并将房屋及孩子的扶养权给一并给了刘冬英。

某街道4个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都配备了两至三名的律师,各类相关法律服务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目前,各社区共举办法制讲座4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6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起,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