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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上半年,我局在省局稽查局和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地税稽查工作,一方面扎实深入开展“规范执法年”活动,大力强化稽查内部管理,规范稽查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另一方面狠抓涉税违法案件查处,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发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的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上半年,全市稽查系统查处各类涉税案件73宗,结案42宗,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1047万元,其中,税款759万元、滞纳金82万元、罚款206万元,入库989万元(含清旧欠)。市局稽查局查处各类涉税案件26宗,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620万元,入库491万元(含清旧欠)。,
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保障税收收入任务完成
上半年,我市地税稽查系统集中力量重点开展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加大了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并采取有效措施清理旧欠,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区内的税收秩序,保障了我市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
(一)力求查深查细查透,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总局、省局和市局的部署,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按照逐个行业开展检查的原则,我们上半年重点开展对建筑业和工业企业所得税的专项检查工作。至6月底,全市共检查企业28户,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合计590万元,入库350万元,使行业的税收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取得了以查促管、以查促查、以查促收的良好成效。
1、专项检查的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局成立由侯邦安局长任组长,杨路总经济师、稽查局程国建局长任副组长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检查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同时,制订了严密的工作方案,将建筑业、服务业娱乐业和工业企业所得税作为今年的重点检查对象,并对检查内容、时间安排、实施步骤等作了具体明确。
(2)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查前培训。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在工作前期预先做好调查摸底,充分掌握线索,科学选好案源,对检查行业及企业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筛选出有重大疑点的企业进行检查。开展检查前,有针对性地开展查前业务培训,熟悉相关税收政策,熟悉行业及企业经营情况,选准检查突破口,提高了检查效率。
(3)严格执行稽查规程,确保办案质量。我们严格按照稽查规程开展重点检查,检查人员深入企业通过查阅账册、原始凭证,分析账表关系,实地检查等多种方法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涉税问题应查必查,各税统查,对疑点问题刨根问底,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认真查证。稽查各部门各负其责,紧密配合,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保证了办案质量,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文书规范、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对个别偷逃税款的典型个案,我们组织业务骨干进行重点解剖,力求查深、查透,并给予严厉打击,充分发挥了税务稽查的威慑作用。
(4)实施稽查建议制度,发挥以查促查、以查促管作用。我们以这次检查为契机,深入基层对建筑业、工业的涉税违法行为开展调查研究,对偷逃税款的原因、表现和手段等情况进行剖析,总结归纳涉税违法行为的规律,以求更好地指导下阶段的检查工作。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稽查建议制度,充分发挥以查促管职能,对检查发现的税收征管漏洞和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税政和征管部门,并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此外,加强对被查企业的纳税宣传,加强信息反馈沟通,大力增强企业自觉纳税意识和办税能力,营造融洽和谐的税企关系。
(5)加强与征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我们积极加强与征管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在明确划分征管与稽查部门职责的前提下,建立了双方协调与衔接机制,实现了信息互通共享,并做好稽查建议的接收和反馈,创造了征管、稽查部门互动促进的工作局面。各县(市)局稽查局还联合基层征收分局开展行业整治,协助征收税款和清理旧欠,促进了行业税收秩序的好转。
2、检查的主要情况及存在问题。
(1)对建筑业的专项检查。
我们重点对14户建筑企业进行了检查,共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共518万元,入库277万元。主要检查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情况,工程结算或领取工程进度款是否按时申报纳税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我市建筑企业所承接的工程多为挂靠工程,只是被借用资质,实质上由房地产公司自己建造。工程款不经过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只收取管理费。建设方往往以材料分拆工程总额,从而导致工程计价总额难(本文源于文秘城:)某建筑公司在工程结算前收到的工程款长期挂在“应付帐款”上,不列入收入申报纳税。三是包工头直接到建设方领取工程款不作申报纳税;四是包工不包料工程材料价款不并入工程总造价申报缴纳税费。如某建筑公司承接某房地产公司包工不包料桩基工程,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少申报管桩材料价款,造成少缴税款。五是以地、房、建筑材料抵顶工程款等方式偷逃应纳税款。
(2)对工业企业所得税的专项检查。
工业企业所得税主要检查了14户企业,共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共72万元,入库72万元。主要检查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缴纳情况,检查是否有隐瞒收入,是否有超标准列支工资及三项经费、广告费、业务招待费、折旧费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企业预提费用没有实际支出,结余下年度,虚增生产成本。二是外出委托加工产品,没有合法发票列支,违反发票管理规定。三是企业使用不合法凭证列支生产费用。四是企业将不属于当年度的费用列支生产费用。五是企业主的个人支出和家庭费用支出列入企业生产费用,虚增生产成本。
(二)加强专案查处,狠抓税务违法案件的举报管理。
今年以来,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取得的了较为满意的成绩。上半年,全市地税稽查系统共受理涉税举报案件22宗,省局稽查局交办涉税举报案件2宗,均已结案。我们认真加强对举报管理、案件查处、举报奖励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坚持“举必接、查必果、奖励兑现、取信于民”的原则,做到“四个及时”,即:群众举报案受理及时;举报案、上级交办、转办案查处及时;举报奖励兑现及时;税款追收入库及时。我们对每宗案件都实施跟踪管理,及时催办督办,对基层办案中遇到问题和阻力及时给予政策指导和业务支援,促进了案情取得突破,有力地打击了偷、抗税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正常的税收秩序。
(三)加大执行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清理欠税。
上半年,全市地税稽查系统进一步加大清理欠税的力度,清缴欠税入库404万元。其中市局稽查局清缴欠税190多万元。一是加大对历年的“死欠户”、“钉子户”的追缴力度。依法发出限缴通知书29份,并想方设法找到欠税企业负责人,开展“一对一”约谈,耐心解释税法以及逃避纳税责任的严重后果,使部分欠税业户清缴了历年来的欠税。二是对一些恶意拖欠税款的纳税人,我们积极与银行、国土、房管局等单位联系,采取冻结银行存款,查封扣押土地,强行扣缴税款、拍卖房产等措施清缴税款入库。如xx县地税局稽查局公开拍卖依法查封的欠税企业的土地,将拍卖所得的32.5万元全部抵缴所欠税款。三是加大对各县(市)局案件执行工作的指导,对如何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步骤、方法进行现场辅导,进一步规范了各县(市)局稽查局的执行工作。
二、开展“规范执法年”活动,规范稽查执法行为
为规范我市地税稽查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根据省局稽查局《关于开展“规范执法年”活动的通知》精神,今年上半年我们积极部署“规范执法年”活动,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活动内容和要求,并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组织开展案件复查工作。
从3月份开始,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对2001年7月至2005年稽查局查处的案件开展全面复查工作。专门成立了稽查案件复查领导小组,抽调多名业务骨干组成复查小组,制定了具体计划,并确保机构、人员、措施到位。这次案件复查工作着眼市本级兼顾县区,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做了大量的组织协调和案件资料查阅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了全市540户稽查案件的复查工作,分门别类汇总了情况,并提出了整改措施,为指导和改进全市稽查执法工作提供了依据。
复查结果显示,我市地税系统税务稽查执法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执法行为逐步走向规范,稽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改善。主要表现在:一是能严格遵守选案、实施、审理、执行“四分离”原则,不同部门之间分工明确、互相配合。二是能严格遵守《征管法》的规定实施检查,并能较好地落实廉政跟踪制度。三是能够按照《规范化文本》规定使用稽查执法类的表、证、单、书,各种文书规范、合法。四是税收执法意识较强,能严格按照税收政策计税,依率征收,并能较好地落实加收滞纳金制度。五是能够按照本部门权限办案,没有超越执法权限做出处理,能较好地贯彻重大案件提审制度。六是能够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和《规范化文本》的要求,及时整理和立卷归档,档案管理比较规范。
(二)认真抓好业务培训工作。
上半年,我们以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使稽查人员的业务技能得到明显提升,执法中的法律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不断增强,对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稽查办案规程》等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也得到提高。一是在年初省地税稽查“规范执法”工作会议后,组织我市地税稽查人员重点对我省地税稽查部门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有关材料进行了学习探讨,分析了败诉原因,并对照稽查部门在案件处理上存在的不规范现象提出了改进意见。二是在4月份组织参加市局税收执法培训班,邀请扬州税务学院的教授为全市地税稽查人员重点讲授有关实体法、程序法等内容的执法知识,并结合工作实践和典型案例开展研讨学习。三是配合市局党组组织副科级干部前往扬州税务学院参加更新知识培训,进一步拓宽眼界和视野,提高中层领导干部的税收业务水平和领导艺术。
(三)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机制。
上半年,我局积极加强与市检察侦监、公安经侦、国税稽查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并牵头组织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初步建立了案件移送、情况通报、办案协作、大要案会商、联席会议等五项工作联系制度。同时,各部门达成了处理涉刑涉税案件的共识,对历年积存的涉刑涉税案件,坚持“历史从宽,打击个别,教育一大片”的原则,对今后的新发案件,坚持从严把握,依法打击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了涉税案件的移送管理。
(四)切实加强内部制度管理。
上半年,我们适应去年人员优化调整后的变化,重新修订了《行政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印制了《印章使用登记簿》、《车辆送修单》、《车辆使用审批表》等表证单书,完善细化了具体操作办法,规范了管理流程,堵塞了人、财、物管理上的漏洞,进一步推进了用制度管人治事,促进了内部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深入推进先进性教育活动,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上半年,根据上级的部署安排,我们继续深化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内容和形式,组织开展了学党章、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以及“三个走在前面”排头兵实践活动,做到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学习与工作相结合、思想与行动相结合,号召全体人员争当税务稽查系统的排头兵。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保持思想上的先进性。
一是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党章,深入领会其内涵精髓,进而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做到“四个不能忘记”,坚持“四个不能动摇”。二是结合稽查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好“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要求继续发挥我市地税稽查系统在办案数量、查处税款、团结协作、人才建设、严厉执法、经费保障和内外联动等方面的“七大优势”,打造稽查品牌。三是组织开展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加强队伍思想道德建设的强有力武器,力争在深入人心上下功夫,在联系实际上下功夫,在弘扬正气上下功夫,使它成为全体人员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四是积极开展党团活动,如组织访贫问苦、扶助贫困学生活动,支部党员两次到xx县xx镇看望贫困学生黄代威、李飞妍,并送上文具、大米、食油等物品及现金等。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队伍的廉洁性。
一是落实好“廉政学习日”制度。我们积极创新教育形式,实施学习签到制度,每月均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由各科室轮流负责组织专题,力求内容生动、形式新颖,并做到人手一本学习笔记簿,人手一册《反腐倡廉廉政读本》,保证时间、人员、内容“三到位”。二是创建学习园地,营造学习氛围。编辑出版了2期学习宣传专栏,将有关学习材料及开展学习情况、学习心得上墙公布,促进学习交流。三是落实好廉政追踪卡及回访制度。年初组织召开了纳税人座谈会,对被查企业进行跟踪回访,征询被查企业对稽查部门的意见,加强了企业对稽查人员廉洁行为的监督。据统计,上半年共收回被查企业寄回的《廉政跟踪卡》5份,均对稽查人员在服务态度、工作作风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表示满意,未有任何不正之风、违反廉政纪律等问题的不良反映。
(三)选拔中层干部,增强领导力量。
在去年人员优化调整的基础上,上半年我们重点加强了中层领导干部的配备。除了从市局其他部门调整进来3位副科级干部外,还在市局组织的竞争上岗工作中,拿出3个正科级、2个副科级职位在市局范围内进行竞争,选拔配备了3个部门的“一把手”,使中层领导力量得到进一步增强。
应该看到,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稽查人员的工作纪律性还有待提高,个别同志的责任心不够强,工作积极性还未能充分调动起来。二是选案的准确性还有待提高,要进一步拓宽案源渠道和改进选案方法。三是检查效率有待提高,检查人员有时过于谨慎,拖慢了工作进度。四是《稽查建议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以查促管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
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加大稽查工作力度,发挥以查促收作用,
下半年要切实加快检查工作速度,各环节紧密配合,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使案件查处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一个大的提高。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税款的追收入库,提高查处税款的入库率,为保证全市地方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切实做好各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下半年税收专项检查的工作任务还比较重,要重点做好如下几项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检查工作。在继续抓好建筑业、工业企业所得税专项检查的同时,要逐步展开对服务业娱乐业的专项检查,并加强与征管部门的配合协作,大力开展区域整治,达到“查处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二是做好专项检查的汇报工作,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三是贯彻落实好《稽查建议制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征管部门反馈,加强沟通,进一步发挥以查促管作用。
三、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执法年”活动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首查责任制、稽查工作报告制度和大案要案报告制度。对群众举报案件、上级交办、转办的案件以及大要案,要严格按照要求和执法程序,认真及时组织查处。二是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和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办事,不断完善各项稽查执法制度,做到稽查各环节程序合法、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三是认真落实好与市检察侦监、公安经侦、国税稽查部门制定的《工作联系制度》,加强部门之间在查办涉税违法案件的配合协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对涉嫌构成犯罪、达到移送标准的涉税案件,及时办理移送手续。四是对2001年以来的积案进行梳理,提出处理意见,提交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进行总结性处理。
四、大力加强稽查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深入组织学习党章、“八荣八耻”教育和排头兵实践活动,重点开展好纪律教育月活动,解决队伍中存在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树立稽查队伍执法严厉、作风严谨、纪律严明的良好形象。
二是抓好稽查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工作。目前,市局稽查局拥有5名“六个100”专业人才,我们要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同时,要转变思路,把工作重点放在培养中高层专业人才方面,逐步培养一批业务尖子,促进稽查人员整体业务水平的提高,为争当稽查系统“排头兵”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三是加强稽查工作的考核。要从精细化管理入手,对《省地税稽查系统工作考核办法》进行细化,以规范、效能、以人为本为原则,以促进稽查管理为目的,从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标准三个方面着手,研究制订符合我市实际的工作岗位考核办法,明确划分部门和岗位职责,并与经济奖惩挂钩,切实提高稽查工作效率。
四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上说,我们的队伍情况是好的,但是不能掉以轻心,要时刻注意队伍中出现的不良苗头和隐患。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实现环节监控,建立科学有效的廉政预警体系,确保队伍干净干事,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