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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结合荣辱观教育和法制理念教育活动的开展,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了司法行政事业发展。
一、抓住时机,认真开展法制理念教育活动
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和县司法局“荣辱观”教育活动实施办法,精心组织,扎实抓好思想发动。采取学必读篇目、重点辅导、请专家讲、领导讲、典型人物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分组议等方式,边学边查边改。每个党员认真记好学习笔记,字数均在2万字左右,人人写出心得体会在会上进行交流和评比。开展了谈心活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积极投入“行风评议活动”。党员还对照《党章》、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标准,以及司法系统开展的法制理念教育活动,认真进行党性分析,人均写出了不少于1500字的党性分析材料。围绕“关键在解决问题”,切实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进行集中整改,收到了十分明显的效果。
二、以人为本,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局领导班子带头坚持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着力建设学习型班子,以学习来促进领导干部个人素质的不断提高,注重加强对理论知识的学习,增强认知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中,注重加强对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增强统筹能力,树立团结协作的意识:在干部作风整顿中,注重领导艺术和领导能力的培养,增强执行能力,树立求真务实的观念。领导班子坚持经常学,把学习工作化,注重专题学,把学习系统化,同时还相互学,认真开展讨论与交流,相互促进和提高。班子成员除自学外,还积极参加局机关集中政治学习,坚持了每月一次的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均撰写了学习心得2篇,调研文章1篇,班子的学习氛围浓厚。局机关坚持每周一的政治学习,并且强化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工作限时办结制度,努力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认真组织全体公务人员集中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领导的讲话精神,进行了培训考试,落实了专项整改。
三、积极履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强力推进“依法治县”,努力使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台阶
(一)2006年2月,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下发了《县2006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意见》,对全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采取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起草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经普法领导小组审议修改后上报县委、人大、政府,9月13日县委、政府转发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县人大常委会于9月19日召开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三)2006年10月县政府拨专款1.2万元,召开了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参加的县“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议对“四五”普法和法制教育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2名集体和30名先进个人、16个民主法制示范村进行了表彰,县委书记作了重要讲话,指出:今年是“十一•五”规划起步之年,也是“五五”普法规划开局之年,各乡(镇)、各单位要提高认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抓好法制宣传,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要抓好重点人群的学法用法,普治并举,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向纵深发展;要及时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五五”普法依法治县规划目标的落实,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县普法依法治县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正式启动。
(四)抓好法制宣传平台,创新法制宣传形式。
突出主题开展法制宣传。从2006年2月开始,我局参加了由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服务“三农”法制宣传活动;结合《公证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06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契机,对相关的法律要点进行了宣传;3月我局在县城组织参加了“消费与环境”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从5月份开始,利用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我局参加了“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保护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周”等法制宣传活动,我县各部门、乡(镇)采取散发宣传资料,赠送法律书籍,制作宣传展板(图片)、设置法律咨询台,悬挂横幅标语、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录音(像)、通讯、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广泛宣传,全县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赠送法律书籍5000余册、张贴标语200条、悬挂横幅50幅、展出图片和挂图300余幅,出动宣传车30次,接待群众咨询2000人(次)。
2、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
2006年,全县共发生纠纷67起,调解67起,成功率达96%,全县法律工作者共民事诉讼12件,应聘法律顾问1家,防止群众个体上访3件12人,集体上访2件24人,至2006年底,全县“两劳”回归人员17人,均落实了帮教措施,避免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问题。
(一)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完善司法所规章制度
2006年,我局对已验收合格的司法所配齐了办公设备,制订了完善的规章制度,这些硬、软件的配备无疑为我局各项工作在各乡(镇)得到良好的延续奠定了基础。
(二)进一步加强调解建设工作,组织健全,制度完善。一是通过优化调解队伍结构,对调解骨干和司法所长进行集中培训,2006年7月,举办培训班,就矿山企业的调解人员441人进行了为期5天的培训,使调解队伍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提高各调解组织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三是围绕中心,搞好服务,重点围绕城乡热点、难点和群体性上访案件,有力保障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截至2006年底全县已建立调委会59个,调解小组57个,调解人员534人,其中:乡镇村调委会31个,调解小组13个调解人员241人;企业社区调委会28个,调解小组44个,调解人员293人。
(三)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从制度入手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同时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消灭在激化前,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一年来,我局就土地草场、矿山纠纷、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等加大排查力度,认真按照建设“平安xx”的实施意见,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落实帮教措施,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
一是指定专人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强化档案管理;二是狠抓两劳人员的来信、来访工作,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近三年全县刑释解教人员17人,2006年刑释解教人员3人,均按照要求落实了安置措施。
3、加大对律师、公证的管理力度,精心打造法律服务平台
2006年,全县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13件,其中民事10件,刑事3件,担任国家机关、乡镇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5家。
(一)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积极组织律师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2006年度业务培训,个人参课时间均达40课时,在全县律师、公证队伍中认真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和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人均记学习笔记1万字,写心得体会和调研报告3篇,参与调处了2起越级上访案件。
(二)积极配合县信访办对群众上访问题提供意见。
(三)强化内部管理,重点把握受理、审查、审批、收费、公证、等6个环节,实行办证、收费分离制度。
4、以民为本,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使弱势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2006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件,其中民事7件,刑事1件,解答法律援助咨询179余人次,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3个,此项工作的开展,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的良好形象。
(一)强化规章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法律援助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四统一制度”,通过这一系列制度的实施,我县的法律援助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二)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增强为民服务的荣誉感和服务质量。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机关的安排,我局掀起了学习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指示,全局干警通过学习后,每人都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书写了10000字左右的读书笔记和15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
(三)整合内外资源,拓展法律服务渠道。一是督促律师切实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二是鼓励法律工作者、乡镇司法助理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三是加大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力度。
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领导班子建设。搞好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是加强党执政能力的关键,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为此,我局一是坚持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坚持“”制度;三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四是坚持带头讲政治、讲正气、讲大局;五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团结。
(二)干部队伍建设。按要求开展了先进性教育的总结、法制理念教育、荣辱观教育等活动,同时加大干部职工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教育,从提高自身素质入手,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了基础。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改革意识,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干警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三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用正确的、先进的理论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全局干警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修养;四是每周一是我局固定的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同时也不定时地对中央、省市县的相关重要精神进行学习,通过学习,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在我局全体司法行政人员中再次得到巩固和升华,一年来,我局未收到一例投诉。
五、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
一是继续坚持“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党性党纲党纪教育。二是党组始终能够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领导班子坚持做到廉法自律,清正做官,正直做人,做到勤俭办一切事情,不搞铺张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