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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局年法治建设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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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局年法治建设总结

国土局2006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依法治理工作以来,我局认真贯彻省、市委召开的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工作计划及目标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开展了本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现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1、成立组织。根据连法治办[2006]4号《关于对县区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按照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县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地籍科、财务科、规划科、宣教科、监察科、,矿产科科长、执法大队队长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政工局长任主任,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并专门设立了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

2、建立制度,下发文件。我局起草下发了《东海县国土资源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方案》、《东海县国土资源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两份文件。建立完善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制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及考核奖励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并将本次法治建设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目标任务、工作计划等内容制成牌匾上墙。

二、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实施“阳光工程”

1、局机关实行集体会办制度,根据工作需要,每周召开一次由局领导和各科室、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办会,对土地登记发证、建设用地报批、规划的审核报批、采矿权发证、土地使用权招标挂牌拍卖出让、土地收购储备、土地执法监察案件查处等实行集体会办;并对会办结果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2、建立公开公平的用人机制,选拨任用干部时实行公推公选,公开竞争,经过考核、考试、政审、答辩、群众评议、筛选出人选,最后由局党组根据择优的原则集体讨论研究,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任用。

3、建立局务会议制度和所委会议事制度,县局经全系统干部职工现场投票,现场唱票,现场选出39名局务会成员,每季度召开一次局务会议,对涉及本系统全局性的工作措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较大数额财务支出等重大事项,实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乡镇国土所成立所委会,所委会成员由所长、会计、业务骨干组成,对本单位事物实行集思广益,民主决策。所委会设议事规则,每周至少召开三次,记录薄由县局统一发放,定期检查公文写作。

4、全面落实国土资源听证制度。在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拟定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时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依法组织听证。

三、推进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创新国土资源管理方式

1、依法行政,规范国土资源行政许可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行政许可行为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强化服务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县局和乡镇国土所对所具有的行政许可行为以及其操作程序、条件、办结期限和收费依据等主要内容对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技术性较强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性土地登记、宅基地审批、建设用地审批等行政行为,县局专门下发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和审查规程。

2、大力推进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扩大和丰富国土资源政务公开的对象、内容与形式。除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予以公开的除外,一切政务都向社会公开。加强电子政务的建设,建立《土地登记公开查询系统》,推进土地收购储备、土地交易、土地招拍挂的网络化操作,实现土地登记网上申请、查询,土地招拍挂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网上咨询、投诉等服务项目,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3、设立对外服务窗口。县局和各乡镇国土所均设立对外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开服务承诺,服务内容,服务时限,办事程序,需要提交资料,收费标准。

四、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体制,规范国土资源执法行为。

1、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体系。以本次国土资源系统依照公务员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县局和乡镇国土所的执法监察职责分工,理顺执法监察体系,构建一支“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执法监察队伍。实现与公安、工商、安全、法院等部门左右互动,县局、执法大队、执法中队、乡镇国土所上下联动。切实解决执法难的问题。

2、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依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职权法定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保证行政处罚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以及防止行政权滥用为重点,规范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行为。

五、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国土资源管理行为的监督。

1、聘请行风监督员。聘请县纪检、监察、人大、政协、财政、审计等部门工作人员为行风监督员,对国土资源系统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廉政建设、干部任免、土地使用权招拍挂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

2、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密切关注广大群众对县局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及时纠正广大群众反映的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以及工作作风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六、妥善处理国土资源纠纷,切实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对依法应当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调处的土地和矿业权纠纷,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公平、公正,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予以及时处理,化解矛盾,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入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有效、就地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使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真正走上依法有序的轨道。

七、加强国土资源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建立法律、法规定期学习和考核制度。县局组织业务学习冬训班,聘请大学教授、法制及司法部门的有关专家对《行政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进行培训和辅导,同时进行考核,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执法的业务能力。

2、建立依法行政奖惩制度。县局制定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定期开展依法行政检查验收工作,并对在推进依法行政考核中取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3、推进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根据法律法规赋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职权,科学设定执法岗位,以职位为单元分解执法职责,细化执法标准,积极探索执法绩效评估机制。

4、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十项为民措施和五条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