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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是北京申奥成功后,朝阳区实施“三化四区”建设、全力推进奥运工程建设的关键阶段,2005年也是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体制改革的第一个年头。五年来,区国土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下,继续以区领导提出的“创新体制,提高效率,当好参谋,促进发展”要求为朝阳区国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本着为朝阳区社会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服务好的目的,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履行土地利用、管理、经营职能,积极促进朝阳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国土局在五年来的土地管理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处理了土地管理市场化体系的建立与城市整体发展建设,的关系。这是全面提高土地管理水平的重要环节。我们围绕这一环节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贯彻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坚持国土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科学规划土地,合理利用土地,依法管理土地,积极推动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各项土地管理、利用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我区目前执行朝阳区2002—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这项规划是在我局2001年组织开展的朝阳区第二次土地利用详细调查获得的数据的基础上进行的。
2、我区占地约470.6平方公里。自2001年1月至2005年6月共完成城镇国有土地登记发证2744宗,面积13467公顷。其中:划拨土地1299宗,面积10712公顷;出让土地1445宗,面积2755公顷。集体土地登记发证18宗,面积55公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1267件。完成城镇国有土地地籍调查土地面积137.5平方公里。
目前全区正在组织农村集体土地的调查登记发证工作,预计从六月初开始到2005年底约用7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该项工作,建立农村集体土地地籍基础数据库。
3、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的初审上报工作,以保证我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十五”期间,全区共完成131个建设项目的征地转居转工工作,征地面积3711.8724公顷,转居25233人,转工16(104人。
其中市区重点工程如京承路、京沈路、高安屯垃圾处理中心、小红门污水处理厂等13个项目,征地面积1510.6289公顷,转居18584人,转工11820人;
基础设施如地铁5号线、五环路等10个项目,征地面积230.9879公顷,转居3654人,转工2485人;
绿隔项目如奥林匹克花园、东风家园等55个项目,征地面积1583.7701公顷,转居9538人,转工4406人
经济适用房项目如翠城、定福家园、朝阳新城等3个项目,征地面积152.5284公顷,转居3356人,转工2260人,
奥运场馆及森林公园建设征地面积758.6077公顷,转居4327人,转工2678人。
二、加强土地利用、经营工作,作好朝阳土地储备及一级开发工作,加强土地市场化机制。
为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的管理,“十五”期间全国各地陆续建立土地储备制度,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通过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
为贯彻落实土地储备制度,朝阳区于2002年11月5日正式成立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朝阳区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或委托有资质的开发企业实施本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及农村集体土地的收购、征收、土地一级开发等工作,并对已完成土地一级开发的土地做好入市交易的前期工作。
1、成绩和经验
“十五”期间,分中心在区政府、市中心及有关单位的指导和关心下,各项业务工作已逐步展开,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1)初步完成朝阳区土地储备后备资源的调查统计工作,并建立土地储备项目库
分中心成立以来,一直注重基础工作的开展,对朝阳区土地储备的后备资源进行了调查、统计和分析,初步建立了近期朝阳区拟进行土地储备开发的项目库。项目库涵盖城市中心大团、边缘集团及第一个绿化隔离带地区周边各乡等,包括国有土地面积约700公顷,集体土地面积约3000公顷。根据调查结果,分中心初步掌握了朝阳区未来几年土地开发的数量、用途结构和空间布局。
(2)完成北京商务中心区nw07-1地块土地一级开发及公开出让工作
北京商务中心区nw07-1地块是分中心成立后启动的第一个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该地块位于朝阳区关东店地区,北京商务中心区的西北部,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19975平方米,用地范围内有原朝阳区粮食局、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北京电器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用地单位及部分居民,总拆迁量约为3.3万平方米。从2003年3月起的一年多时间里,分中心先后完成了该地块的规划、市政咨询、拆迁及拆除等工作,并将该地块推向市场进行公开交易。
2004年6月,北京商务中心区nw07-1地块公开招标出让工作结束,soho中国有限公司以人民币7.14亿元中标,超出底价约7300万元。该地块招标出让的成功给朝阳区财政带来约3.1亿元的收入,并为朝阳区全面实施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奠定了基础。
(3)实施朝阳区和平一、二、三村土地一级开发工程拆迁工作
2004年年初,分中心根据朝阳区政府的指示,启动了和平一、二、三村土地一级开发的前期准备工作。在先后取得市国土局批准、发改委立项批复、规划意见书变更等手续后,于2004年12月6日正式动迁。目前,和平一、二、三村地区共有2003户居民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占总数的38.49%;非住宅,拆迁有25家单位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签约拆迁建筑面积约20700平方米,约占非住宅拆迁总面积的98.57%。
(4)把握全局,突出重点,逐步推进朝阳区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的开展
分中心作为朝阳区开展土地储备工作的职能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保证全区土地储备开发及供应量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十五”期间,分中心一直按照“把握全局,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的原则,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鼓励开发企业带资实施土地一级开发,重点协助推进各重点功能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工作的开展。目前,奥运森林公园平衡资金用地已取得了市国土局的批准及市发改委的核准批复,正在办理规划意见书。东坝边缘集团和温榆河绿色生态走廊土地一级开发的前期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2、不足和问题
土地储备制度是国家在“十五”期间推出的土地供应方式的重大改革,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分中心在工作开展中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1)土地一级开发政策不明确,前期审批程序不顺畅
由于我市土地储备制度刚刚建立不久,相关政策不够完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前期审批程序尚未完全理顺。因此,很多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前期审批不确定性很大,且周期很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区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的全面开展。
(2)征地拆迁工作成为土地一级开发的瓶颈
土地一级开发的主要工作是征地拆迁和市政建设,由于当前的征地拆迁政策法律制度本身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以及征地和拆迁的大环境差等因素,目前征地拆迁已成为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的瓶颈,我们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建立一套真正科学有效的征地拆迁法律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