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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普法依法治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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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普法依法治理总结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严格依法行政,加强依法治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是坚持依法治国的需要,也是围绕我县依法治县战略,强化机关服务意识,转变机关作风的需要。根据县委办、县府办《德清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县农业局立足自身工作实际,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落实“四五”普法实施规划,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和依法治农工作,为我县农业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和环境。现将前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我局对四五普法工作、依法治农工作十分重视。2006年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的“四五”普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法领导小组,制定了《“四五”普法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确定了普法宣讲员和信息联络员,局领导小组每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计划,明确任务,并落实人员和经费,每年向县普法办提供普法信息10多篇。

(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领导带头学。领导干部学法是“四五”普法教育对象的重中之重,领导的法治意识、法制化治理水平直接影响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我局认真贯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做到领导带头学法。一是多次派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干部参加县、市委党校举办的培训班,学习有关法律知识;二是领导参加县委中心理论组学习《行政执法和行政救济》等法制理论扩大学习会,参加人员为副局级以上领导;三是按照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完成县普法办布置的全县党政机关干部的《〈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学习与思考》作业;四是局领导结合局里中心理论组学习和局长会、党委会等时机,按照县《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的要求,学习《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材料,增强依法治农的能力。

干部认真学。首先加强对农业执法人员的学习和培训,这是我局推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加快农业执法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执法大队成立以来,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常抓不懈,除定期安排人员参加省、市的培训之外,还多次组织了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和讨论。通过观看电教片、听讲座、集中学习、分组交流等学习方式,加深执法人员对《农业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和《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的认识,并以学习为契机,及时总结,及时整改,切实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在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执法大队成立以来查处的232件农业违法案件中,无一错案。

另外我局还以周一晚学习为契机,抓好机关党员干部的法制学习和教育。以全国“四五普法”统编教材及浙江省公务员培训教材《wto基本规则与公共管理》、《依法行政读本》等为基本内容,坚持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定期学习法律知识。2006年我局还从浙江大学请来专家,做了“wto与农业发展”的专题讲座。通过这些学习,普遍提高大家的法治观念,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增加了法律知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积极宣传,认真普法。

2006年—2006年的春季,我局都开展送科技和法律下乡活动,除了给农民送科技,还对广大农民进行《农业法》、《土地承包法》等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四年来供发放有关农业法律法规资料1260份,普及了农业法律知识,提高了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另外几年来还在德清电视台《新农村》栏目制作和播出了《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和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等有关知识的专题节目,进一步宣传和普及农业法律知识。

除法律宣传外,我们还十分重视对管理相对人进行农业法律法规的培训。到目前为止,已组织农药经营人员培训5期,1130人次;兽药经营培训5期,312人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法律法规培训3期,164人次;动、植检培训11期,396人次。通过这些培训,使管理相对人进一步了解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同时也促进了我们执法工作的开展。

(四)普治结合,依法治农。

普法是基础,治理是关键,依法治农工作是一项长期、持久、系统的工程,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好的,因此,我们认为依法治农工作必须“经常抓、抓经常”。我们从本部门的实际出发,围绕中心和全局,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机制、制度和操作程序,做到了常抓不懈。

1、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章立制是促进文明执法、规范行政的前提。几年来我们相继制订了《农业行政执法办案程序》、《农业行政执法处罚〈处理〉错案责任追究程序》、《农业行政执法廉政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八不准》、《农业行政执法建设目标》、《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职责及执法人员工作职责》和《周一晚上学习制度》等多项制度和内部规定,并设立了公开举报电话(某),由局法制科负责监督。

另外我们还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增强依法行政的透明度,将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利益。我局结合县统一办证的机制,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管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制度、办事结果等都向社会公布,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质量,方便人民群众办事。

‖有力地推动了我局农业行政执法的内部建设。2006年至今,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现象,未发生一次与执法检查对象的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2、加大农业执法力度。严格执法是依法治农的关键,我们将普法与治理相结合,平时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不断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力度。2006年至今,共查处农业违法案件152起,其中简易程序48起,一般程序104起,查处较大案件(处罚没款5000元以上)56起,每年处罚没款10—36万元,共收缴罚没款约93万元。其中比较有影响的案件有:

(1)2006年--2006年,我县东部地区家蚕“辛硫磷”农药中毒案件,我局依法对当事人处罚没款9.2万元,并与厂方谈判争取农户的损失赔偿金50万元。

(2)2006年,我局开展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共捣毁制假窝点六个,没收并销毁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60吨,我局依法处罚没款7万元。

(3)2006年—04年,对上海嘉里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销售没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转基因食用油(金龙鱼等)的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共处罚款10.7万元。

(4)2006年,对新市丰顺酵母蛋白饲料厂销售“抗生素药渣”一案进行了查处。经举报由省、市二级执法部门联合查到湖州市农垦总公司牧场使用已禁用的“抗生素药渣”,经查该“抗生素药渣”是由德清县新市镇丰顺酵母蛋白饲料厂销售给他们的。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做出了处罚没款30763元的处罚。

通过几年的严格执法,我县的农业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一些传统的农业违法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如经营假劣农药(兽药)案件,已从未规范时期的每年数十件下降到现在的一两件。经过几年的普治结合,以普带治,以治促普,普治并举我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已跃上了一个新台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已在社会上树立起“保护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