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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为深化经济保卫战,寻找治本之策,我市积极探索,大力推进企业政法部门驻企责任制做法,着力打造企业改革发展的稳定平台,走出了一条企业及周边治安整治工作的新路子。目前,全市推行这种制度的30余家企业全部实现了零发案、零事故、零犯罪的目标,促进了企业经济的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双向选聘为载体,构建企业治安长效机制。前两年,我市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整治企业及周边治安环境,及时打掉了一批厂贼地霸,清除了一批企业周边的收旧站点,关闭了一批寄生在企业周边的小作坊,拆除了一批违章建筑及私拉乱接的水电管线,废除了一批不合理协议,促进了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的改善。但是由于受诸多因素影响,很多治安问题前整后乱,甚至边整边冒。对此,我们在去年研究制定经济保卫战措施时,主动深入企业及周边调查,问计于民,认为主要原因是整治成果不巩固、长效机制不健全。如何建立长效机制,深入经济保卫战,我们结合政法机关法律人才资源丰富的优势,探索推行政法部门领导驻企责任制,以此为载体推进经济保卫战各项措施的落实。去年以来,我们按照政法部门和企业双方自愿、择优选配和组织调控、主管负责、无偿服务的原则,在市域国有企业中推进领导驻企制度。此举引起民营企业的广泛关注,纷纷要求领导进驻。我们便将聘任的范围由原定的国有企业扩展到产值利润在100万元以上的县域企业。驻企工作中,由市委政法委、综治办摸底登记符合聘任条件的干警,并将基本情况打印成册,提供给企业择优选驻;市经贸局摸底登记符合条件的企业,并将基本情况打印成册,提供给政法干警选择。政法各部门干警根据市经贸局提供的企业名册,择优填写一、二、三个拟选企业;各企业单位根据市委政法委提供的干警名册,择优填写拟聘对象。在此基础上,市委政法委、市经贸局进行组织调控,以两委局文件行文任命,并召开大会,由企业厂长、经理颁发聘书。首批30余家企业共从市直公、检、法、司中层以上干部中择优选聘了30余名进驻,其中有9名干警同时受聘2家企业。我们规定每届任期三年,进驻干警不占企业编制,原岗位职责任务和职级待遇不变,每月至少有三天时间在企业工作。一年多的实践证明,开展双向选聘工作,不仅增强了企业的法制意识,提高了应对入世挑战的能力,改善了企业的发展环境;而且改进了政法机关的作风,锤炼了政法干警,密切了政企关系。
二、以双向承诺为基础,锁紧政企共建责任链条。在选聘工作中,我们一方面继续坚持公安机关对30余家重点企业和10余个农业产业化基地挂牌保护、公开承诺责任制;另一方面把进驻干警职责任务和纪律明确规定为“三权、四责、五不准”。“三权”即依法经营建议权、安全保卫督办权、治安问题处置权;“四责”,即帮助企业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有法必依的法制秩序、安全文明的生产经营秩序、企地共建的治安秩序;“五不准”,即不准在企业领取服务报酬及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开支,不准向企业摊派、集资或索要支援、赞助,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在企业安排亲属朋友,不准向企业低价购买产品物资,不准行使法律规定及职责以外的其他权力。企业根据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和湖北省《内保条例》等相关规定,向进驻干部承诺“三责、三律”。“三责”,即积极支持进驻干警的工作,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邀请进驻干警参加企业召开的有关会议,认真听取并积极采纳进驻干警对企业治安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市委政法委和经贸局反馈进驻干警的工作情况。“三律”,即不准要求进驻干警履行职责任务以外的非警务活动,不准要求进驻干警讨要企业债务和参与企业经营活动,不准要求进驻干警参与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通过双向明确职责要求,锁紧了企业和政法干警之间的责权链条,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受聘进驻干警针对企业实际,认真学习掌握经济政策和经济法规,主动深入企业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给经济主管部门当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参谋,为厂长、经理当好依法生产经营的参谋;并经常组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开展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督促整改治安和事故隐患。据不安全统计,去年以来,30余名进驻干警共向企业提出生产经营中的法律建议和治安建议176条,举办wto知识和法律知识专题讲座97场(次),印发有关法律知识资料17460份,纠正生产经营等合同类偏差41次,从而依法维护了企业利益,使企业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同比下降68%,没有发生一起合同诈骗案件。企业针对进驻干警提出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议及安全、治安隐患整改意见,都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一年来,30余家企业中有10余家企业根据进驻干警的建议,投资均在40万元以上,装备了电视监控和电子报警设施,提高了治安控制能力。
三、以双向治理为手段,实现企地治安良性循环。我们把经济保卫战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责任制,授权进驻干警协调企业所在基层组织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企地矛盾纠纷,处置突发事件和突出治安问题。一是及时打击侵害企业的违法犯罪活动。去年以来,我们相继在6个治安秩序较差的重点企业周边地区开展了区域性整治会战,实行定领导、定专班、定措施、定奖惩、包破案的“四定一包”责任制,狠狠打击盗窃、哄抢企业物资和矿产资源的犯罪分子,以及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的地霸、厂霸,先后共破获各类涉企积隐案件83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4人,摧毁犯罪团伙3个,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二是及时调处企地矛盾纠纷。对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企地矛盾纠纷,进驻干警充分发挥协调政法各单位、各警种和当地基层组织的优势,坚持快速反应,整体联动,做好深入细致的疏导化解工作。市公安局政委进驻×工厂,在处理该厂与当地×村因征地而引发的纠纷时,先后四次组织召开有关部门协调会,顺利解决了一宗长达1年之久的企业征地纠纷。今年八月,×工厂进行重组,原工厂少数工作企图借机滋事。进驻干警及时介入,一面调集民警到场调查处理,一面与企业领导商议解决办法,当天即解决了问题,防止了一起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三是协助企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进驻干警协助企业修订完善了安全保卫责任制、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将内部治安与干部职工的责、权、利挂钩,使干部职工都来关心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现在30余家企业均成立了由厂长(经理)或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设立了保卫科(股、室),新聘保安人员48名,落实保卫干部179名,有16家国有企业建立了经济民警队伍,26家企业新建了治安巡逻队和义务消防队。市法院院长进驻×公司干,针对该公司少数业务员长期贪占企业货款的问题,以开展职工法制教育为突破口,先后带领法院干警深入到企业各科室开展警示教育,使10名业务员主动向公司退赔了贪占款50多万元,同时督促公司依法起诉追回了2800多万元的外欠款,使这个一度举步维艰的国有企业重现生机。
四、以双向考核为动力,保证新型机制高效运行。为保证企业进驻干警充分发挥作用,我们建立了政法部门和企业双向考核责任制,并由两家企业主动设立了进驻干警奖励基金。市委政法委把进驻干警工作纳入政法工作目标考核,作为年底评选推荐市级以上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必备条件。政法各部门也相应把受聘的干警在企业的工作实绩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与部门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在市综治办设立了全市进驻干警指导协调办公室,负责对受聘干警工作实绩的考核工作。我们还专门印发了进驻干警工作日志,要求对工作实行日记实,季小结,年考核。在考核中,我们采取个人自查、局院审查、企业评查、专班核查、公示督查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考核。把“三权四责五不准”规定细化为“十好十无”10条标准:即参谋作用发挥好,无企业违法生产经营案件发生;经常检查指导好,无治安责任和安全生产事故;法制教育效果好,无在岗职工犯罪;人物技防建设好,无重特大刑事案件;周边治安整治好,无妨碍生产经营问题;遗留纠纷解决好,无久拖不决现象;执行纪律制度好,无违反“五不准”行为;企地共建协调好,无矛盾纠纷发生;主动服务形象好,无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企业经济效益好,无工人待遇不落实引发的群体上访。对工作实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作风飘浮、违反纪律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企业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反馈、协调、处置不力,以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依照党纪、警纪规定,追究渎职、失职责任。今年9月,我们通过严格考核,35名进驻干警综合得分在95分以上的达20人,其中企业干部职工投票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的有10余人,没有一人违反“五不准”规定,为企业的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