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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顿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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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顿总结

质监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顿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集中整顿工作通知》,(苏质技监监发【2006】53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淮安质监局等部门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05】149号)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金湖质监局等部门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金政办【2006】49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切实解决政府和百姓普遍关注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半年来,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扎实、有效的开展了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现将我县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落实责任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扎实有效地开展好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整顿工作任务下达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局党组成员会议、各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和全局会议,共同讨论、研究本次整顿工作方案,布置整顿工作。会议形成了《关于印发<金湖质监局食品安全集中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金质技监2006【16】号)和金湖质监局食品安全集中整顿工作会议纪要等文件。会议决定,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两名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集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把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通过“四定”,即定人员、定职责、定区域、定企业,把全县分为4片区域,县园区、戴楼区域由李宏先领导负责;黎城、金南区域由程永平领导负责;东南片4个镇和东北片的4个镇分别由刘建和纪顺华领导负责,同时把监管范围内的食品企业逐一分配到责任人,做到层层负责、重抓落实,加强领导,务求取得实际效果。会议决定成立由霍劲松为所长,王莉为指导员,吴飞、刘海东为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流动)监管所,主要工作职责是加强日常巡查、收集信息,及时处置相关问题。集中优势兵力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做到统一部署,迅速行动、注重实效,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

二、加大宣传服务力度,强化企业自律意识,确保食品安全

在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之初,我局组织全县的106家监管范围内企业负责人召开整顿宣传动员工作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市、县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业集中整顿方面的有关文件要求,再次向企业负责人宣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检总局79号令),强调企业负责人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提高其质量责任意识;要求企业积极配合、主动参与我局组织开展的这次专项整顿工作,明确提出通过这次食品生产业专项整顿,提高企业产品的竞争力,为全县营造一个食品质量安全“企业为主、政府监管、百姓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会上,我局还与参会的企业负责人当场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让企业法人代表对其产品向社会作出庄严承诺。在做好会议宣传、动员的同时,还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宣传,积极参加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开展的食品质量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与此同时,坚持以正面引导为主,宣传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力宣传有关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增强全社会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切度,宣传好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服务工作,督促并指导食品加工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自觉建立自律机制,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

三、加强部门间协调,提高整顿效果

在整顿过程中,各部门能够积极主动地加强协调和配合,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坚持四个结合,即:监督与服务相结合、整治与建设相结合、治劣与扶优相结合、打击与治本相结合,严格履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在整顿过程中,采取质监科、稽查队、综合所联动的方式,联合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共同研究,拿出方案,并立即作出处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整顿效果。

四、加大整顿力度,实施分类监管

突出重点、明确目标,进一步加大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力度,确保食品源头质量把好厂门关。2005年我局按照省市局的部署,顺利完成了食品生产加工业普查工作,进入2006年以来,在去年食品生产加工业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普查工作得到的数据首先按照区域管理的划分原则,绘制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总体动态图,按照局党组研究的监管责任划分,绘制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责任图,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审查通则(2004版)分册》和有关省市局的文件精神,绘制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警示图等电子地图,为下一步整顿工作做好准备工作;其次是按照行政许可进行了分类:“三证”(获得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企业、“二证”(获得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企业、只获得营业执照企业、只获得卫生许可证企业和无证(无任何行政许可)企业;分类后按照省市局有关文件精神,把缺少行政许可的企业移送了有关部门,并最终确定以获得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及具有两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106家企业(含具有批发销售行为的小作坊)为整顿对象,对其食品生产加工点进行现场巡查,根据现场情况,详细记录巡查实情和处置意见。经过一个半月的努力,监管范围内的106家企业全部巡查完毕,共出动巡查人员150多人次,50多车次,现场核查106家企业,其中:a类企业12家,b类企业44家,c类企业19家,d类企业6家;对10家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进行了备案登记,同时还帮助这些企业建立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规范企业对添加剂的使用,进一步加强了全县食品添加剂的管理;25家企业由于季节性生产或者技改等原因,已经进入停产阶段。在整顿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31家企业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对纳入市场准入并已经进入查处期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纳入市场准入但还未进入查处期的企业,建议其加强原辅材料进货验证记录,人员、环境卫生要求,产品出厂检验要求,建立生产设备台帐、检验设备台帐,完善检验记录等方面的管理,购买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继续向企业负责人宣贯食品市场准入制度,提高企业责任人的质量意识,动员企业申请生产生产许可证;对未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企业,要求企业加强原辅材料进货验证记录,人员、环境卫生要求,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等方面的管理,购置必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产品未经检验不得出厂。在完成巡查后,在早期绘制的电子地图的基础上,重新绘制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总体动态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责任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警示图等电子地图,并对全县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重新分类,归档管理,实现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动态管理。通过集中巡查,进一步规范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把各种制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生命安全和有毒有害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同时还能够对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和制假活动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控制,并通过整顿一批企业,提升食品行业产品质量整体质量水平,扶持一批质量稳定的企业,提高其创建名牌和质量信用产品的意识。

五、存在问题

(一)企业规模小,生产设备较为落后。目前我县的106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有一半企业是家庭作坊式企业,而在这些家庭作坊式企业中多数为夫妻店,有的甚至只有一两个人生产经营,季节性生产经营企业占了较大的比例,逢年过节才生产加工一点产品,无固定销售网点。这些企业大多缺乏生产合格食品的必备条件,普遍使用原始设备和廉价劳动力,工艺和生产设备相对落后,加工粗糙,在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上不规范,有毒有害物质易进入生产环节。这些低价的、粗制的食品加工企业面广、量大,其危害性及潜在危险性相当严重。

(二)企业管理薄弱,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从调查情况看,我县大多数企业,管理基础较为薄弱,企业缺乏系统的、现代化的管理体系,相关的管理制度没有或不健全,有一半企业仍采用简单传统的家族式管理方法。在这种现状下,很多企业不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在作坊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从业人员大部分为农民,知识层次不高,卫生意识较差、技术水平比较低,在生产过程中操作不规范,导致食品卫生质量难以保证。

(三)企业缺少必备的检验设施。从调查情况看,由于我县的食品生产企业一半为家庭作坊式生产,条件简陋,人员素质低,企业对产品的内在质量是否合格,只是依靠个人经验和老套套、老方法,致使产品出厂时,其质量状况处于无序和失控状态,在产品生产加工阶段的过程检验和质量控制能力更是无从谈及。

六、措施与对策

为从根本上解决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建立“统一管理、分类指导、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监管机制的总体要求,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加快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管网络的步伐。目前,县政府已同11个乡镇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我局已同81家企业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档案和地理分布电子地图已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得到了进一步明确,逐步建立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四图三员”的监督措施,实现“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为主、责任共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格局。

(二)注重协调、形成合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规定,按照一个监督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明确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要抓好食品质量安全,各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尤其对不符合食品生产必备条件的企业要及时查处或取缔。要定时召开各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及时通报食品安全方面的各类信息。

(三)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力度。市场准入制度是一项从源头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抓手,一方面要帮助食品生产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步伐,逐步完善生产必备条件,同时做好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大无证查处工作力度,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大力宣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严厉打击用非食用原料、发霉变质、过期变质食品原料加工生产食品,使用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食品包装材料,滥用违禁物品及食品添加剂、伪造冒用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以达到正本清源的目的。

(四)逐步完善企业产品出厂检验体系的建设。由于目前多数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缺乏必要的出厂检验设备,金湖县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所将组织有关企业的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企业出厂检验的指导、服务工作;对于有条件的企业,要求其购置相关检验设备,帮助建立化验室,完善产品出厂检验体系;没有条件、分布相对集中的企业,建议其建立联合检验中心;对于没有条件、分布相对较为分散的企业,质检所将上门服务,加强对其产品质量的保证。

七、建议

根据国务院《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由卫生部门划归质监部门,职能加大了,责任加大了,但是监管人员的队伍没有得到扩充,监管难以到位,另外在目前的检测体系中,现有的经费远远不能满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一方面县质检所的检测、检验设备投入不足,相关设备和技术人员匮乏,且质检所是一个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没有财政经费,加之近年来食品检验方面投入不足,导致很多检验项目做不了的尴尬现象。因此,我们建议上级部门一方面要增加食品监管的行政编制,扩充监管人员的队伍,同时要加大对质检技术机构的投入,扩大服务范围,增强检验技术机构对食品检验项目的检测、检验能力。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此,我局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的观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市局工作安排,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坚决遏制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本着求真务实的原则,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好、抓细、抓实。

淮安市金湖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