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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召开大会的目的,就是认真回顾和总结上半年的工作,进一步认清形势和任务,梳理和安排好下步工作。
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是我市国企改革攻坚的收尾善后年,也是我市国资监管工作全面展开的第二个完整工作年。全面完成国企改革收尾工作,为我市国企改革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加快推进国资监管体系建设,既是全市重点工作,更是我们国资委义不容辞的责任。半年来,全委紧紧抓住以资产处置、职工债权偿付、验收存档为重点的国企改革收尾工作以及国资监管等各项工作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改革的精神创新工作思路,精神振奋,斗志昂扬,全力以赴,埋头苦干,在国企改革、国资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和国企党建等各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国企改革收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继去年国企改革攻坚以来,列入省、市国企改革攻坚任务的254户企业,除虹桥电器一户因四川长虹重组方案未定尚未批复外,已全面完成了国企改革方案的审批。到今年3月末,列入省计划的138户企业,已经全部完成任务。经省里验收后,我市以全省排名第一的成绩,被评为全省3家(长春、吉林、省国资委)优秀单位之一,得到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的高度肯定和赞扬。
年初以来,全市国企改革在完成了改革方案审批的基础上,工作重心转入到以资产处置、职工劳动债权偿付及退休人员费用预留为主的收尾善后阶段。半年来,针对繁重的收尾工作任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攻克难关,各项程序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到目前为止,除有特别情况的10户企业外,已全部完成了资产处置方案的审批。企业破产清算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原在破产程序中的8户企业,已有两户实现破产终结,现正积极协助法院做好剩余6户企业的清算工作;年初计划破产的35户企业,已全部通过市联审会审议,并下达了同意破产的批复,现已全部在市中法立案。国企改革验收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对完成资产交割的19户企业,已验收完结3户;对处在资产处置程序中的企业,已由前置审批部门验收完结36户;对法院已立案受理的43户破产企业(含已终结的2户),法院下达终结裁定即为验收终结。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待国家批复我市试点方案后即可转入具体操作,此项工作已远远走在了东三省各试点城市的前列。
半年来,围绕国企改革,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抓住关键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为加快收尾工作进度,年初在对收尾工作任务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将资产处置方案论证、审核审批、产权交割、职工劳动债权偿付、退休人员托管、企业改革验收作为重点环节,在委内明确了主管处室负总责、相关处室密切配合的操作程序,并要求相关处室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坚持遇到问题由市企改办出面协调或报请政府领导专题协调,重大问题报请市企改领导小组讨论的工作方法,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审核资产处置方案,调度各环节进度,研究遇到问题的解决意见。同时,主动与劳动、社保、土地、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力争在市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之前达成各部门间的共识,使各个环节之间实现密切配合,提高了工作效率。
2.简化工作程序,加快资产处置
资产处置是改革收尾工作的重要环节和难点所在,由于多数企业属于资产和经营状况极差的停产、半停产企业,增加了资产处置的难度。从资产处置方案论证到实际操作,每向前推进一步,都需付出极大努力。针对这一实际,为加快工作进度,结合国企改制实际,我们主动与法院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提出了加快推进改制企业资产处置的操作意见,经市企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明确了在保证债权人权益不因资产转让而悬空和逃废的前提下,办理国有企业资产处置、转让公告、签订产权转让合同等相关事宜,可不事先征得主要债权人(金融债权人)同意;向原企业职工转让产权可不挂牌,按评估价值协议转让。通过这种方式,最大限度地简化了办理程序,缩短了资产处置时间,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截止目前,在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交易登记73户,办理了38户企业的产权交易手续,涉及资产总额(双向)42亿元,涉及房屋535栋,涉及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涉及土地71宗,所涉土地面积146万平方米,安置职工62786人。对符合资产处置条件的48户企业,已完成资产处置41户(其中对39户进行了资产审核,2户无需审核直接可办交割手续),另7户企业的资产处置正在进行中,可在近期处置完毕。
3.立足发展,抓好重点企业改革
一是将改革与引资工作同步进行。如对长拖集团,在补充改革成本后,提前进入破产清算、引进资本和重组资源,实现了在破产操作的同时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对银龙集团,采取了不等破产终结,即开始引进外来资本实施搬迁改造的措施,保证了重组工作进度。二是妥善处理加快改革与搞好当前生产的关系。正确认识改革与发展的关系,使企业改革与发展生产相互促进。如对一机床、二机床、变压器、永安电动工具等一些中型工业企业,采取了在资产处置方案实施前,将处置期间增加的效益留给企业的做法,进一步调动企业搞好生产的积极性。三是在改革中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我们把国企改革作为推进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契机,围绕我市主导产业,促进优良资产向大企业大集团集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对仍需保持国有控投的企业,把重点放在保持国有资本的影响力、控制力和带动力上,如旭阳集团、长铃集团围绕我市汽车零部件及摩托车产业,在改革中积极进行联合重组,集聚资源,使其进一步做强做大。同时,对相同或相近的产业进行了相对集中,如对星宇、热力、房地集团的供热系统、对纺织品生产、劳务输出等产业,进行了适当调整,以进一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实现效益最大化。
4.借助国投平台,积极筹措改革成本
在今年的国企改革收尾工作中,继续借助国投公司这一载体,充分发挥其资本筹措、资产收购、债权清收、金融债务打折回购等资本运营功能,加快国企改革收尾工作进度。上半年,共完成改革资金筹措36,942万元,占全年计划的72.4%;已为73户企业审核支付改革成本35,731万元。通过收购使改制企业实现资产变现,已完成了通信电脑大楼、长铃宾馆、石油机械厂、物业总公司资产的收购。与长城、华融、信达三个资产管理公司签署了债权回购协议,共回购了39户改革企业的8.3亿元债务,解除了这些企业改组改制中的债务负担,为推进改革收尾进程创造了有利条件。
5.落实职工权益,保证和谐稳定
上半年,除继续坚持保证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和做法外,我们突出了弱势群体权益的落实,对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实施了优惠参保、控制成本支付项目等措施。今年,凡是需要政府用现金补充改革成本的企业,都采取了优先用于退休人员、拨付时直接转入医保的办法,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也进行了相应费用的预留。由于职工权益落实到位,加上我们在政策咨询、上访接待等方面卓有成效的工作,基本杜绝了因近期改革而出现大规模上访事件。目前,上访问题主要集中在前几年先行改革的几户企业中,集体访数量明显减少。上半年共接访91批1500人次,受理信访件99件,处理市长公开电话交办件59件。现正积极协助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措施,以进一步化解矛盾,维护职工利益,保证社会稳定。
6.区分不同类型,加快验收进程
本着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于去年年末成立了国企改革验收工作指导组和工作组,围绕资产处置、职工权益保障、改革政策落实、补充资金使用、相关权证办理等方面内容,区分不同改革类型逐户对企业改革进行验收,并作为历史性鉴证,存档备查。除省定138户目标任务已由省里全部验收完外,对列入市定改革任务的企业,采取跟踪验收、环节验收的办法,既保证了验收工作进度,同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协调解决,促进了改革企业尽快走出操作程序,实现终结。
7.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准备工作
按照市政府部署,由我委负责厂办大集体的改革操作事宜。作为主抓部门,在年初就通过摸底调查,摸清了厂办大集体的基本情况,掌握了底数,并积极与省里沟通,会同省经委先后两次到国务院相关部委进行请示汇报。现已做好了改革操作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成立了改革试点工作办公室。为便于改革操作,经多方协调沟通,并经市企改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市编办下达了成立全市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办公室的批复,作为临时机构,具体负责厂办大改革操作事宜。二是形成了《长春市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并按国家财政部要求,在中直、省直、市直、县区四个级次中各选择一户企业,分别制定了企业操作个案,已一并报送国家三部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劳动部)进行联合审批。三是起草了《长春市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在认真学习国家和省里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结合长春市实际,起草了我市厂办大集体改革的操作政策。经广泛征求企业、政府相关部门意见,并反复修改完善,已经市企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待国家批复《试点方案》后,即可启动。
(二)国资监管工作得以稳步推进
在推进国企改革过程中,不断夯实国资监管工作基础,是我委现阶段的工作特点。半年来,在全力以赴完成国企改革收尾工作的同时,国资监管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绩。
1.着眼将来,进一步加强了国资监管的基础性工作
为进一步摸清家底,并配合国企改革,去年以来我委对改制企业和所监管企业全面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共对128户企业开展了清产核资,对具备条件的104户企业,已完成报告审核89户,已经初审需修改报告的14户。清产核资主体工作已基本完成,进入收尾阶段。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建立了清产核资数据库,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了汇总分析,为下一步督导企业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奠定了基础。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国有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审核程序,防止国有资产在这一环节出现流失。上半年共对6户改制企业、7户破产企业和21户清产核资企业计6601万元的资产损失进行了核销,有11户企业的资产损失正在审核认定中。在核销的同时,完善了残值处理,并严格做好损失核销数据统计和资料立卷归档工作。
2.规范操作,不断提高产权管理水平
目前,我委的国有产权管理工作已基本形成了规范决策、进场交易、机构选择、信息公开、规范操作的严格管理体系。在改革过程中严格产权管理,不仅有效促进了国企改革的顺利进行,同时,防止了改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列入市改革目标的158户企业的资产评估;完成评估审核备案98项;对改制评估报告超过一年有效期的20户企业,进行了补充审计;完成北彩集团整体产权转让及资产交接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君子兰集团、北方市场集团、长粮集团、农机公司、国际合作、小汽修、蔬菜公司等企业产权转让及改制后续资产处置等问题;积极推进市直6户国有控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提出参考建议。
3.兑现奖惩,严格了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对签订*年《资产经营责任书》的9户市直企业,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了专项审计,并综合分析影响经营业绩指标的各项因素,下发了兑现通知。针对我市国企改革的实际,将7户企业纳入到今年经营业绩考核范畴,在对企业经营考核指标进行审核论证的基础上,将着手签订*年《资产经营责任书》。结合所监管企业实际,并参照*年我市企业经营者劳动收入的市场价位,对企业类别进行了重新核定,提出了*年企业领导人员基本薪酬标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企业领导人员的基本薪酬,我市企业领导人员收入不合理的状况将得到逐步改善。同时,为切实规范市直企业劳动工资调控行为,完成了市直及其所属计53户企业工资总额的审批,核定在岗职工人数39408人,核定工资总额61156万元,比企业申报工资总额减少近4000万元。
4.不断创新,继续探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完成了所监管企业*年国有资本经营决算的编审工作。在全面调查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起草编制了*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报表及说明,所上报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数额已经市财政汇总后纳入全市财政总预算,并已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尝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是我委工作的一大亮点,这在全国国资监管工作中也是走在前列的,很多城市的国资监管部门都曾来我委调研取经。
5.建章立制,不断完善国资监管的制度体系建设
作为新设机构,面对国资监管这项极富挑战性的事业,我委从建章立制入手,在去年相继出台一批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又起草完成了《企业国有资产损失领导人员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了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决策失误、渎职、恶意侵吞等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和流失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原则、依据和违约责任的处置措施;制定了《长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专职董事管理暂行办法》,把产(股)权代表纳入企业法人法理结构中来,以进一步维护出资人利益、保障国有资产权益;制定了《关于规范长春市市直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就审计的范围、内容、程序,主要责任部门、委托机构等作了详细规定,以加强对市直企业领导人员的外部监督。这些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我市国资监督的制度体系,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6、不忽视细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无小事。年初以来,国资委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力度。组织市直20户企业领导和市政府签署了《*年长春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组织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举办了八期培训班,共2000余人参加了培训。开展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检查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参加了全省*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推进了市直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强化了职工安全意识,促进了市直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适应形势需要,大力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1.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领导人员管理体制
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多数企业通过改革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身份逐渐退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面临新的情况。针对这一实际,积极研究探索新的监管方式和措施,成为燃眉之急。上半年,我们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从公司章程入手,打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修订后的《公司法》将公司章程赋予了公司法人治理的“小宪法”地位。我委从履行出资人职能出发,严格改革后企业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依法制定国有控股公司的公司章程,积极参与国有参股企业的章程制定。如房地集团改制后变为国有参股企业,我委积极参与新公司章程的起草和制定,从公司章程入手,切实维护出资人利益。二是逐步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通过建立专职董事制度,把产(股)权代表纳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来,使之更具操作性。4月份,向改制后的国有参股企业房地集团选派了1名专职董事和1名专职监事。这一制度的实施是我委在国资监管方式方法上的一个新的尝试和探索,这种大胆尝试对进一步完善我市市直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更好地维护出资人利益、保障国有资产权益,探索新形势下国资监管途径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强化培训,进一步提高人才队伍素质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制企业的组织和行为,结合我市市直企业实际,于3月份在市委机关礼堂举办了修订后的《公司法》专题讲座,聘请专家学者对《公司法》的立法背景、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修订后的几大亮点,特别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市直企业领导人员、后备干部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共400余人参加了讲座。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解决了操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紧贴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开展国企党建工作
紧紧围绕推进国企改革这一工作重点,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探索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思路。
1.国企党建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继续开展好党内“创先争优”活动。召开了长春市国资委系统*-*年度党内“创先争优”表彰大会,总结了两年来国企党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对涌现出的45个先进党委,90个先进基层党支部,253名优秀共产党员和9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奖励;“七一”建党85周年之际,又有25个集体和55名个人受到市委表彰;4个集体和6名个人受到省委表彰;通信公司王树明同志获得了“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二是进一步加强退出国有企业党组织属地化管理的工作力度。配合国企改革进度,经与市委组织部沟通,专门召开了企业党委和相关各城区党委的对接协调会,对已退出国有企业党组织属地化管理工作进行了动员和安排部署。目前,已对6户双退出的市直企业、5户实现主辅分离的中省直企业和1户完成改制的集体企业实行了属地管理,另有22户企业已上报市委组织部,经与各区委组织部协调后即可实行属地化管理。同时,为加强对离退休和解除劳动关系党员的管理,经与市委和各城区组织部门沟通后,决定对离退休和解除劳动关系党员实行属地管理,现正在对10897名党员办理属地管理手续,截止六月末,已有近30%的党员落户到街道社区党组织管理。从而避免了因企业改制而出现党建工作和党员管理的悬空现象。
三是积极建立国企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继去年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后,按照中央提出的“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教育和管理并重”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党员队伍“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同时,明确了建立党员学习培训、教育管理、扩大党内民主、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党建工作督导检查等方面的制度,奠定了建立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基础。
2.不断加强国有企业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
结合我市国企改革实际,下发了全市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纲要并组织有关学习,积极为改革后企业实现新的发展奠定理论基础。积极宣传国企改革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围绕荣辱观教育、企业文化建设,组织学习、讲座活动,并通过拍电教片等方式,对企业进行宣传和推介,为改革后企业实现快速发展提供舆论支持。继续开展精神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加强了对文明单位的日常管理,并做好了对*年度省、市级文明单位的申报、考核和推荐的前期准备工作。
3.从强化责任落实入手,继续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突破“一岗双责”中的难点,逐级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制定了《长春市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目标、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将考核结果记入《廉政档案》,并作为干部晋升与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是全面开展“长春市国有企业行为安全年活动”。为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确保领导干部在国企改制过程中的行为安全,制定下发了开展《长春市国有企业行为安全年工作方案》,要求各级纪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安全年活动”,强化领导干部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
三是继续开展执法效能监察活动。逐步扩大监察范围,增强监察力度,创建监察机制。进一步调动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积极性,整合监察力量,确立监察项目,开展对项目的全过程监察工作,特别是加大对本企业招投标活动的参与力度。长春水务集团污水工程项目、长春轨道公司轻铁工程项目、长春城开集团城建工程项目等,被直接列入国资委纪委效能监察立项内容,并会同市检察院共同参与招投标活动。上半年,共开展企业效能监察立项58项。
二、下步工作安排
尽得上半年各项工作进展很快,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认识到下半年的工作任务仍然很艰巨。特别是在国企改革收尾工作中,一些特困企业资产债务关系比较复杂,解开债务链需要做大量工作;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清算工作耗时比较长,还需集中力量组织推进;改革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社会化管理问题依然突出,这项工作虽不是我委的业务范畴,但这一问题的存在将会直接影响改革企业的后续发展和社会稳定,需要我们全力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积极为市领导出谋划策,分忧解愁。同时,面对改革后企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无论是国资监管还是国企党建工作,都必须不断适应形势需要,研究新方法,解决新矛盾,开辟新战场。所以说,下半年的形势和任务不容乐观,不能掉以轻心,全委上下必须坚定信心,同心协力,再接再厉,努力拼搏,保证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下半年,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改革收尾工作
总的思路是:按照年初的既定目标,在10月末前基本完成全市国企改革的收尾工作,集中精力、区别不同情况、一企一策、加快推进。
1.集中精力推进资产处置工作。上周四,主任办公会又就部分实施改制和破产企业进行了研究,目前还剩下10户问题较多的企业尚未进行资产批复。对这部分企业,针对障碍资产处置的问题,要尽快研究解决办法,必要时请市领导出面协调法院及金融机构,使大多数企业在9月底前完成资产处置的审批工作;对个别确因各种客观原因或资产关系、法律关系在短期内无法理清而难以下达批复的企业,要通过深入调研、咨询专家、加强协调,尽快找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对处在资产处置程序中的企业要加快处置步伐,对具备资产处置条件的企业要在10月末前全部处置完。
2.加大协调力度,使破产企业尽快走出程序。一方面,要协助法院使破产程序中的41户企业尽快走出破产程序,实现终结。另一方面,对无法进行改制需走破产程序的企业,要加快协调审批进度,尽快立案,尽量缩短程序时间。
3.抓紧做好大型企业改革的推进。目前,有些资产质量比较好、可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大企业,资源整合进程不够理想,主要是君子兰集团,将坚持由专人抓、抓到底,针对主要矛盾,切实研究和采取有效措施,抓紧解决问题。对后进入破产程序的长拖集团、钢铁总厂,要作为重点,边破产清算、边整合资源,同时研究产品结构调整,扩大生产规模,使之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抓紧推进虹桥电器与四川长虹的整合重组问题,在与四川长虹的合同到期前,就四川长虹是否参与重组,分别制定出方案,争取其参与重组,如不参与重组,到期后要马上实施改革退出。
4.适时启动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目前,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的准备工作已经完成。要进一步加强与省、国家的沟通协调,争取试点方案尽快获得通过,并即刻转入实施操作,各相关业务处室要抓紧做好操作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搞好政策培训、方案制定的指导等工作。
5.下力气搞好国企改革验收。上半年,验收工作进展极其缓慢,当然这不是我们国资委的问题,因涉及各改革涉事部门,同时企业改制程序走的不彻底,下半年,要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商沟通和密切配合,对验收工作仍采取环节跟踪的办法,资产处置到哪里,就跟踪验收到哪里。对在验收中出现的障碍验收和推进的问题,及时向上反映以便尽快研究处理,特别是对由于证照不完备无法过户的问题,将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请示市领导开绿灯放行。
(二)国资监管工作
1.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继续推行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完善考核方法,优化考核指标,加强分类指导,加强监测分析,严格责任追究,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薪酬激励与收入分配制度,推动企业尽快建立起规范、透明、严格、有效的企业负责人职位消费制度的基本框架,规范企业负责人职位消费和福利标准。加强和改进对企业收入分配的调控,合理控制企业负责人薪酬与职工工资水平的比例,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
2.加快建立经营预算制度。积极研究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相关配套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和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做好*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工作。继续做好对监管企业的收益收缴工作,按照人大批复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要求,落实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计划,搞好再投入预算的落实工作。配合国企改革,继续做好改制成本审核工作,杜绝国有资产在这一环节出现流失。
3.深化出资人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在清产核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资产核销工作,并积极探索完善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体系,加强企业财务预、决算管理,做好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监控和风险防范工作,强化中介机构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
1.继续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建立市场化择人与组织委派相结合的选任机制,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采取内部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市直企业经营管理者,实现企业领导人员任用从“组织配置”向“组织配置与市场配置相结合”转变。建立符合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针对改革后企业组织形式及领导人员身份的变化,推行岗位身份制度,分类制定规则,实行科学规范管理,实现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配套的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实现监督约束从“外部监督”向“外部监督和内部制衡相结合”的转变。进一步开展外派监事会及外派监事的试点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进一步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切实把市直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成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班子。
2.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抓好工商管理和现代经济理论的培训,通过系统学习企业经营管理、宏观经济、国际经济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国内外成功企业的管理经验,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运用市场经济规律科学管理企业的能力。一是选拔重点培养的20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赴境外培训,学习WTO与国际惯例、外国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与运营方式、外国国有企业管理、企业投融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内容培训。二是组织境内培训,学习借鉴外地企业经营管理的成功经验;继续做好与长春税务学院合办的MBA培训班的管理工作,使110人顺利完成学业;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更新知识培训,着重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依法治企、科技创新和企业文化建设能力。
(四)国企党建工作
1.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机制。加大对改制后企业党建工作的探索力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企业党组织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适应的领导体制与运行机制。改进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方式,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完善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和机制,更好地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继续抓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巩固和扩大成果工作,建立和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企业党组织在新形势下的活力,充分发挥“三个作用”,努力实现教育党员更有效、服务经济更直接、推动发展更有力。
2.大力加强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继续开展理论武装工作,在开拓创新、力求实效上下功夫,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进展。继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办法,研究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的理论和实践,不断提升我市企业文化建设的整体水平。继续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创新管理,充实内容,改进方法,进一步做好省、市级文明单位的申报、考核、推荐和评比工作,通过总结表彰,推动国有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水平。
3.继续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继续建立和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通过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从源头治理和预防腐败。继续加强执法效能监察工作,逐步扩大监察范围,对所立项目,从项目负责人、项目决策程序、资金额度、资金来源等方面进行监察,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监察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五)围绕全委中心工作,全面提高机关自身建设水平
面对下步繁重的工作任务,我们要继续发扬团结奋斗、敢打敢拼的精神,进一步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一要努力加强学习,提高整体素质。结合全委工作任务和特点,坚持把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与推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要强化团结意识,坚持服务基层的理念。要从思想和组织建设入手,搞好团结协作,加强沟通配合,杜绝磨擦和内耗,转变作风,提高效率,主动热情地帮助企业研究和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难题,切实为基层服好务。三要加强纪律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委机关党委已将委内各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大家要在严守党纪国法的同时,也要遵守我们自己的规章制度,坚持按程序和规则办事,凡事要依法合规,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总之,我们要克服重重困难,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高质、高效地完成好全年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