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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全县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与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突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主题,推进综合改革,创新工作机制,深化宣传教育,狠抓优质服务,严格依法管理,落实惠民措施,夯实基层基础,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据统计,全县年末总人口1365976人,全年共出生人口9869人,占市下达年度责任控制目标11600人的81%。人口出生率为7.32‰,比责任目标的8.49‰低1.17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25‰,比责任控制指标的2.27‰低0.02个千分点;符合政策生育人数8520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6.33%,比责任控制目标的84%高2.33个百分点。奖励扶助对象申报确认误差率为0,落实计生“三结合”帮扶户2020户,人均财政投入计生事业费6.40元,各项工作有新进展。其主要做法:
(一)认真贯彻中央《决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广泛宣传、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省委贯彻《意见》、省市人口计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组织领导力度到位。一是强化领导责任。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颁布后,多次召开县委中心组学习会、办公会,县政府常务会、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决定》精神,认真研究制定了对党政领导、县级部门和人口计生系统的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考核方案,以出生人口控制、自然增长率、符合政策生育率、统计准确率、惠民政策落实、社会抚养费征管等指标考核乡镇,以流动人口管理、计生“三结合”和联系乡镇综合考核成绩评估县级部门,实行定向检查与随机抽查制度,悬奖36.8万元,奖励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对2006年度工作不力,考核排位滞后的11个乡镇给予“黄牌”警告,限改处理,有力促进了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二是强化综合协调。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先后召开计生“三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协调会议,落实相关部门的人口计生工作职责。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的领导,多次深入乡镇调研,对人口计生工作后进乡镇实行重点督导,重点帮促。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坚持集体学法制度,加强了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的监督。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划生育协会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和网络健全优势,广泛动员群众参与人口计生工作。三是强化组织保障。人口计生部门认真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补助经费及时到位。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预算安排作保障,转移支付作支撑,社会抚养费作补充的人口计生保障体制基本形成。组织、人事、人口计生部门密切配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凭实绩用人,免去了9名工作不力的乡镇计生办主任职务,提拨任用和任职交流15人,县人口计生委中层干部全部竞聘上岗,为人口计生工作上新台阶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继续推进“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建设,以强化法制、人本、发展、开放“四个意识”为目标,着力解决“四个问题”。即:解决领导认识问题,解决群众婚育观念问题,解决依法行政问题,解决群众生殖保健需求问题。坚持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与经常工作相结合,宣传、广电、文化、人口计生、教育、司法等部门通力协作,开展了以宣传中央《决定》为重点的春季、以宣传省委《意见》为重点的夏秋集中性的计划生育大宣传、大动员、大落实活动,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电视、标语口号、墙报专栏、宣传资料、街头咨询、上门入户等形式,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帮助群众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依法生育和优育优教新观念。人口计生系统干部、职工常年奔赴乡村,深入院坝农户,走遍田边地角,为育龄群众送知识、送政策、送技术、送药具、送温暖。元旦、春节期间,在车站、码头设立便民服务站,慰问外出农民工和过往行人,发放宣传资料,解答计生政策,开展义诊活动,赠送避孕药具。县人口计生委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先后在静边、临巴、渠江镇等10个乡镇开展示范宣传活动。同时,认真抓好新型生育文化工程,全面清理和规范计划生育宣传标语,坚持把生育文化融入新农村建设和其它社会事业,利用茶店子、农家乐等人群休闲场所发展生育文化大院,着力打造生育文化精品,全县已建生育文化中心60个、生育文化大院620个,培育中心学习户7530户。先进生育文化得到广泛传播,“计划生育政策松了”的误传得到了较好矫正。
(三)大力强化依法管理,认真整治执法秩序。以治理白条收费,规范行政管理,遏制违法生育为重点,着力整治计生执法环境,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全县统一部署,集中行动,采取入户调查、资料核对、群众证实、网上返馈等方式,全面开展了“五项”清理落实活动,即:清理总人口、漏统出生人口、违法生育人员、违规怀孕人员、流动人口,重新补录总人口10万余条,动员落实违规怀孕补救措施720例,清理登录流出人口362001人、流入人口52000人。认真开展对白条收费、降标收费和违规收费的专项治理行动,共清理出“白条”征收社会抚养费57.62万元,追究了两名计生干部的执法过错责任,对乡镇计生办主任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重新考试换发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证件,统一使用执法档案卷宗,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执法,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计征标准,按法律程序处理违法生育650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5件,征收社会抚养费700余万元,无因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不当引发的恶性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坚持把健全监督制度与开展集中整治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执法人员资格年审制度。县人口计生委组织纪检、监察、政法等工作人员,采取看政(村)务公开情况、社会抚养费征收档案、计划生育手术档案、奖励扶助档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档案、流动人口管理情况,访乡镇计生执法人员、村社干部、计生手术对象、奖优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进行专项检查。开展了对城镇违法生育的专项治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复查、计生行政执法随机抽样检查。有力地督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计划生育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人口计生行政管理到位。
(四)优质服务水平提升,惠民行动落实到位。我们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为载体,积极推进人口计生优质服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家,深入开展“三大工程”,组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队,常年巡回乡村上门服务,免费为9210名育龄妇女普查生殖道感染和乳腺疾病,为退出育龄期妇女806名取出宫内节育环,为2000人提供预防出生缺陷服务,为近60000人普查环情和早孕,落实节育补救措施8001例,综合避孕率为92.8%。市人口计生委先后在我县召开全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三大工程”现场会和药具工作会议,对我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给予了充分肯定。严格执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以高度负责精神和高效优质的工作作风,申报、审核、确认奖励扶助对象4132人(其中今年新进696人),每人600元奖扶资金全部打卡直发到户。逐一审查,重新确认25911名农村和城镇低保对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享受资格,将每人每年60元奖励金,计771269元直发到人。认真抓好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向40个县级部门分解落实“三结合”帮扶2020户,各部门把计划生育帮扶与农村项目开发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对接,分别制定了对计生户的优惠优待措施,确保帮扶项目、资金、效果落实。同时积极探索建立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特困家庭的救助机制。“7.7”洪灾期间,县人口计生委机关干部职工全力投入抗洪救灾,向报恩、土溪、渠北等重灾计生户捐助9800元现金和350件衣物,积极争取省人口计生委下拨抗灾资金10万元,解决重灾乡镇计生办必要的办公设备,保证了工作正常运行,计生队伍形象进一步提升。
(五)继续推进综合改革,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按照综合改革,分项实施,重点突破的要求,今年全县狠抓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确定“三分之一”的行政村抓达标建设,落实“两包一挂”经费,基本形成了“县指导、乡负责、村为主、社配合、户落实”的计生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双向”协查通报机制,免费为流动人口龄妇女办理婚育证明62500份,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应用良好,信息报送及时,加大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处理力度,有效遏制了盲目生育。全面开展计生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对乡镇计生办主任和统计、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计生干部的执行能力进一步提高。大力倡导务实、奉献精神,严格规范从政行为,认真坚持人口计生委机关干部联系片区、乡镇计生干部驻村包片的岗位目标考核制度。目前,全体计生干部职工思想稳定,工作热情高涨,保证了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一年来,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尚不健全,孕前服务未完全到位;二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亟待加强;三是计生行政执法秩序未完全理顺,违法生育、违章收费尚未根本遏制。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狠抓管理,深化服务,强力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着力提高管理水平,全面落实依法管理,扎实抓好对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综合整治社会抚养费征管秩序、严厉打击“两非”行动,有效遏制违法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坚决把全县出生人口控制在1.21万人以内、人口出生率控制在8.8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65‰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85%以上。其主要措施:
(一)以全方位宣传贯彻中央《决定》为主线,营造落实基本国策的良好氛围
1、认真抓好干部学习。把宣传学习“十七大”报告与中央《决定》、省委《意见》有机结合起来,依托各级党委中心组、党校、人口学校等阵地,采取办培训班,开学习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系统学习和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坚定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广泛开展社会宣传。针对现行生育政策与群众生育意愿的矛盾、社会上出现“放开生二胎”的传闻、特殊人群超生带来的负面影响,以及部分党政干部对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认识上的偏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专刊、标语口号、宣传资料、进村入户等形式宣传基本国策和现行生育政策,宣传中央《决定》精神,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进一步拓展宣传领域。以推进机制创新为主题,以基层网络为依托,以媒体宣传为重点,创新宣传特色,掀起“关爱女孩、性别平等”的宣传热潮,广泛宣传生男生女一样好的文明进步婚育观念,促进乡风文明,满足不同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宣传阵地效应,继续加强生育文化中心、生育文化大院、中心学习户建设,巩固生育文化长廊,扩展宣教品的渗透力,创新计生协会活动摸式,把村级计生服务室建成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艾滋病预防的宣传咨询中心,构建宽松和谐的人口计生工作环境。
(二)以创新组织领导机制为重点,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
4、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把人口计生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综合决策,重点督查。坚持县委、县政府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乡镇每季度研究一次人口计生工作制度。优先投资于人的发展,落实人口计生经费保障目标。各乡镇各部门要分工计生政策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的领导分管人口计生工作,把人口计生工作列入对各级主要领导组织协调能力考评的重要内容和提拨使用的重要条件,对人口计生工作年度考核被评为全县先进的乡镇主要领导、计生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优先评为优秀等次,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县先进的,可提拨使用。
5、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着力抓好村社一级的计生工作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注意掌握第一线的工作实绩,总结第一线的工作成绩,为第一线解决实际问题。推行领导干部挂包乡村的计生工作制度,对工作“骨坡”和后进乡镇实行重点管理和警示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蹬点帮促,限期改变面貌。
6、进一步抓好机构队伍建设。稳定工作机构,优化工作队伍,改革用人机制,凭工作实绩选任乡镇计生办主任,对村级计生专干实行乡聘村用县备案,对完不成考核指标和岗位目标的乡镇计生干部实行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评奖资格。连续两年完不成人口计生考核指标的村计生专干不签聘用合同、乡(镇)计生干部一律待岗学习。
(三)以落实利益导向政策为动力,积极打造和谐计生品牌
7、全面落实惠民行动。建立健全农村计生养老机制,认真解决计生户的后顾之忧,建立奖、保、优、扶、补“五位一体”的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体系,认真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全面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为计生户家庭办理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将计生特困户列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行灾害、大病、上学补助。
8、不断创新服务体系。继续加强计生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将县计生指导站和中心计生服务站建成具有计生特色、充满人文关怀的优质服务中心,使70%的乡镇计生服务站发挥告知、“三查”、随访服务功能,全面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着力解决计生手术欠帐问题,确保综合避孕率达到90%以上。
9、继续抓好“三大工程”。利用计生服务阵地,配合专业队伍,每年免费为10000名育龄妇女开展一次生殖道和乳腺疾病普查,对患有生殖、乳腺疾病的妇女建立诊治档案,实行跟踪服务,力争80%以上的育龄妇女享受“知情”选择和随访服务,逐步达到生育对象全部接受出生缺陷干预服务,提高出生人口健康水平。
10、开展千名帮困活动。各乡镇每年至少帮助10名,全县每年帮助1000名独生子女困难户解决就学、就医、就业困难。
11、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建立流动人口社区之家和计生协会,促进流动人口真正融入城市生活。
(四)以强化依法管理为着力点,坚决整治计生执法秩序
12、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深入普及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采取举办培训班、岗位练兵、定期测验、现场指导、通报案例、观摩学习、检查评估等方式,着力提高计生干部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处理人口计生工作事务的能力,提高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的能力。
1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坚持政(村)务公开、执法程序公开制度,实行阳光作业,对计生行政执法实行不定期抽样检查,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坚决纠正侵犯公民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坚决维护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14、强化执法秩序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的通告》、《关于强化依法管理整治社会抚养费征管秩序的通知》,扎实抓好“三大专项治理行动”。一是彻底清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镇人口、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对象,全面落实惩处措施。二是彻底清理2000年以来违法生育人员社会抚养费缴纳情况,坚决遏制白条征收、降标征收、截留挪用、挥霍浪费社会抚养费的违法行为。三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普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实施出生性别、婴儿死亡、引产监测和登记报告制度,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和监测,实行B超监控、定点人流引产、定点管理终止妊娠药品制度,预防“两非”行为,确保人口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