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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市建设总结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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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市建设总结二

*年,在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全国第六次、全省第八次环境保护大会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菏泽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为指导,大力抓了生态市建设工作,各项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取得较大成效,确保了全市生态环境安全,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现将我市*年生态市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及*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年以来主要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出生态市建设良好氛围

1、省市领导高度重视生态市建设工作。*年以来,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我市生态市建设工作给予高度关注和支持,给了我们极大的鼓舞和支持。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生态市建设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年6月10日,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专门研究了我市的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6月20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市的生态规划,并对规划的实施提出了宝贵建议。为促进我市生态市建设工作,5月17—19日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对我市生态市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研,深入单县、东明县、郓城县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报市政府。调研报告肯定了我市生态市建设取得的成就,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难点,并对问题的解决、今后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建议。市生态办就生态市建设工作召开了两次专门会议,由各县区生态办相关人员参加,分析了生态市建设工作的重点与难点,今后工作的思路等。各县区政府在财政资金较紧张的情况下,高薪聘请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为本县区编制高水平、有较强指导性和操作性的生态县(区)规划,目前我市除东明县外其余八县区已完成了生态县(区)建设规划论证工作。年底,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专门就*年生态市建设工作情况及*年工作计划进行了汇报。

2、加强业务培训。为加强生态市建设的教育培训工作,推动生态市建设目标和任务的落实,加快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市生态办组织我市各县区生态办有关人员参加了省生态办举办的生态省建设培训班。对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生态省建设,生态省建设规划与具体工作要求,生态省建设中的法律法规,生态监察,生态保护等知识进行了业务培训。此外我市还专门组织了一次由各县区生态办工作人员参加的生态市建设业务培训,对我市的生态建设重点工作、规划的实施等方面进行了培训,提高了生态建设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明确了我市生态市建设工作的重点。

3、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围绕“六五”世界环境日的主题“生态安全与环境友好型社会”,举办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突出了生态市建设的重要性;仅市生态办今年一年在山东环境网站上发表有关生态市建设情况的稿件就50余篇;在菏泽环保网站上开设了生态建设专栏;定期在《菏泽日报》上发表有关生态市建设工作情况的文章。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从部门领导到普通群众,对生态市建设工作的认识都有了新的提高。

(二)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生态市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产业,走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生态保护型的发展新路子。我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积极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着力健全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经济体系。在工业方面,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引导工业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大力发展低消耗、无污染或少污染、高产出、循环型的产业和产品,目前我市已有9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一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也脱颖而出,东明石化集团、国能单县生物发电有限公司、菏泽锦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山东达驰电气有限公司等一批代表菏泽循环经济和节能降耗水平的企业参加了首届省建设节约型社会成果展。在农业方面,我市牡丹区、鄄城、郓城、单县、曹县先后承担了国家、省级生态农业建设示范项目,通过示范项目建设,生态环境明显优化,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十分显著。示范区研究开发出的以沼气为纽带的平原农林牧复合生态模式、节水与土地可持续利用、生态种植等生态农业模式,为我市生态农业建设提供了经验和支持。积极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食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坚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发展方向,坚持政府推动为主导,政府推动与市场引导相结合,发展特色品牌农业,加快了生态农业的发展。*年有13家企业,20个产品,85万亩生产基地通过国家无公害食品认证;有2家企业,11个产品,60万亩生产基地通过国家绿色食品认证;有1家企业,1个产品,40亩基地通过国家有机食品认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一是提高秸秆利用率,全面提高秸秆还田水平,大力推行秸秆过腹还田,利用秸秆大力发展食用菌。二是大力发展农村能源沼气建设。三是大力推行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四是积极倡导农民大力发展庭院生态经济。通过以上措施,促进了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农业建设进程,使秸秆利用率比达到92%,每亩土地增施有机肥3.5立方,减少了化肥使用量,提高了农产品质量。

2、加强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环境进一步改观。一是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随着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引黄供水、绿化、节能、节水、利废和墙材革新、建筑节能等工作的实施,大力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了人居环境质量。市污水处理工程当前日处理污水5万吨,满负荷运转率达到62.5%,出水各项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八县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投入运营,使城区水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改善。市中水回用工程设计规模为3万吨/日,计划*年底前建成。市垃圾处理厂已开工建设。引黄供水工程土建施工已完成,正在进行设备安装。绿化赵王河公园面积90公顷,布置绿化树种200余种;沿环城公园护城河两岸兴建绿地生态系统75公顷;城市绿地建设方面,自2003年以来,共兴建24块街头绿地,新增公共绿地面积142公顷。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情况,新型墙材生产使用自2003年以来,节约土地2439亩,节约能源9.16万吨标煤,综合利用废物88.7万吨。二是大力实施“碧水工程”,加强点源治理。按照南水北调工程的要求,我们把水污染防治作为工作重中之重,淘汰了一批生产工艺落后,未建任何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限期治理了一批重点水污染企业,对重点河流断面和重点污染源加强监管,加大了一些企业的结构调整。经过努力,在*年旱情较严重,雨水稀少的情况下,三条主要河流东鱼河、万福河、洙赵新河出境断面COD分别为36.2、39.1、55.9毫克/升。三是大力实施“蓝天工程”,加强城区空气污染防治。了《关于菏泽城区实施“蓝天工程”的通告》,取缔城区所有1吨以下燃煤锅炉、小窑炉,大力推广清洁能源。要求有关燃煤电厂上马脱硫设施。*年菏泽城区空气质量良好率达到91.5%,比去年提高了7.9个百分点。四是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通过加大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力度,新铺设供、排水管网,完善道路绿化配套工程,加强城市环卫设施建设及管理,拆除违法建筑等一系列措施,城市环境得到较大改观。

3、加大对矿产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力度,大力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积极发展生态林业,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优化。一是加强煤矿开采区的环境保护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专门人员对我市六对矿井建设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环保监管,市环保局、市煤炭管理局联合组织人员对煤矿开采区的建设情况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成立了专门的小组对煤矿开采区的环境保护及生态恢复进行监管,计划下一步将组织编制生态恢复规划,早动手、高起点、严要求的做好煤炭开发区的生态恢复,把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限度。二是认真开展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年我市重点开展了矿产资源勘查项目检查、矿产资源开采情况清理排查和矿产资源管理中违法违规行为清理等三项检查工作,对无证勘查开采、乱采滥挖、浪费和破坏矿产资源、未经批准非法从事采矿活动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破坏浪费资源的矿山停产整顿;不按时足额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依法追缴,并处以罚款;对非法转让探矿权的违法行业逐个排查,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的,按照法定权限责令改正,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持证开采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没有发现越权发证、不符合法定条件等矿产资源管理中的违法违规现象。共查出年检不合格勘查项目2个,均为没有完成最低勘查投入;无证采矿企业3个,欠缴矿产资源补偿费2例,全部及时进行了处理,无证开采企业已责令停产,并予以处罚。18个“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的砖瓦窑厂和资源枯竭的16个砖瓦窑厂全部关停。制订了《菏泽市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我市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三是认真实施矿产资源的规划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年,全市仅新增开采项目1个,即巨野煤田赵楼煤矿,符合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对不符合规划的所有勘查、开采项目,一律不予核发采矿许可证。针对当前耕地保护的新形势,近年来,我市相继对部分粘土资源枯竭的砖瓦窑厂进行关闭,并实施复垦整理。引导农民群众使用新型建筑材料,引导砖瓦企业逐步向黄河滩区转移,利用黄河落淤烧制砖瓦。针对巨野山石资源已近枯竭的现况,对山石开采进行了整顿,并制订了开采计划,实行有计划的限量开采。目前我市开采的砖瓦粘土和普通建筑石材,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100%。认真开展了矿山企业年检工作,对辖区内所有采矿企业进行了检查,矿山企业年检率达100%,勘查、采矿项目持证率达到了100%。四是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严格实施《菏泽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并实施了《菏泽市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新办矿山一律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投产矿产企业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恢复治理工作。逐步实现开发、保护和治理的统一规划,同步实施。认真开展巨野金山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在保护区内杜绝了一切采矿企业,完成了保护区附近矿山企业的改造,有效防止了对保护区的破坏和污染,维护了保护区的完整性。五是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及“四荒”开发力度。*年全市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940公顷,减少土壤流失量55.2万吨,共建成基本农田1589.2公顷,水保林593公顷,经济林230公顷,建塘坝池等小型蓄水保土工程31座,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600公顷。针对全市“四荒”面积大,成因复杂、水土流失严重的特点,我市因势利导、因地制宜,采取了承包、拍卖、租赁、股份合作等灵活的综合开发治理形式。目前,全市已完成的治理面积12475.4公顷,其中*年治理面积423公顷。本年度治理废旧坑塘18个,治理面积450公顷。六是积极开展生态林业建设。为全力打造平原生态森林城市,唱响林产品品牌,我市高度重视生态林业的建设,今年全市共完成绿色通道工程800多公里,丰产林基地15万亩,启动了村镇绿化示范工程,营造高标准农田林网70多万亩,完成了36公里长的环城生态林带,极大的改善了城区生态环境。目前我市有林地面积450万亩,已经显现出良好的生态效益。

4、全面开展生态社会建设,积极培育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环境友好型企业,发展环境优美乡镇,推进生态文化建设,倡树生态价值观和可持续发展观,有力地促进了生态市建设的顺利发展。到目前为止,我市有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个,省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4个,省市级环境优美乡镇22个,省市级环境友好型企业14家,省市级绿色社区16个,省市级绿色学校30个。生态示范系列工作的开展,使我市生态市建设工作从点到面,从城市到乡村,得到全面的发展。

(三)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为生态市建设建立有效保障机制

1、落实责任,层层推进,从区域上实现以城为主向城乡联动的转变。我市充分发挥中心城区龙头带动作用,以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建设为载体,认真抓好乡镇和农村生态系统的建设,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城为主向城乡联动的转变。一是明确了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目标。全面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按照每个乡镇的经济发展水平与生态环境质量,分类指导,每年选择一批条件较好的乡镇申报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先进带动落后,要求在2020年以前,所有乡镇要达到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指标。*年我市已有17个乡镇申报了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由省局对申报材料及现场进行了核查,待正式命名。二是积极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市文明办、农业局、环保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农村广泛开展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的意见》(菏文明办[*]6号),对全市文明生态村的创建工作做出了具体的要求和部署,制定了创建工作目标。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通过所在乡镇推荐,县区文明办、农业局、环保局初审,市文明办、农业局、环保局审核,*年命名市级文明生态村290个。三是大力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四四四一”工程取得显著成效,“四清”工作基本完成,初步改变了农村脏乱差的局面;“四改”工作进展顺利,大力实施改厕、改灶、“村村通工程”,目前农村改厕完成3万多个,改灶近3000户,建沼气池2000多个,绝大多数农村通上了柏油路,60%以上的试点村已通自来水;各级把“四学”作为提高农民素质的根本措施来抓,多次举办培训学习班;“规划”工作稳妥展开,《菏泽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农村经济村镇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环境保护五个专题规划的编制工作已经完成。四是开展我市生态功能区调研。因我市是平原地区,地形单一,缺乏珍稀自然资源,我们在立足本市实际的基础上,对我市一些具备特殊生态功能的区域进行了专门调研,如郓城县的宋江湖,是八百里梁山水泊遗水,环境优美,在此栖息了许多野生动植物,有的还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类;单县的浮岗水库容积达1亿方,是丰富的水源涵养地。在对这些具有特殊生态功能区域调研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做好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

2、建章立制,强化考核,为生态市建设建立有效保障机制。一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要求相关单位定期向市生态办汇报工作情况。推行环保义务监督员制度,代表性地选择40名义务监督员,参与对环保工作的监督。二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定期检查考核《生态市建设县(区)长目标责任书(2003—*)》落实情况,增强生态市创建工作的动力和压力。三是建立舆论引导机制。在市区设立大型公益广告牌,扩大生态宣传,培育生态文化。印发了《菏泽环保》、《菏泽市民环保手册》及一些环保常识传单,免费送到市民手中,在《菏泽日报》中开辟环境保护专栏,参与菏泽电视台环保栏目的制作,促进全社会生态理念培养,自觉的参与共建美好家园。

3、狠抓整治,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经常性的开展对环境保护及生态市建设工作的检查,一旦发现生态破坏事件,立即进行处理,决不姑息。仅*年以来就开展了七次全市范围内的大检查,另外还不定期的开展暗查活动,对发现的违法企业市政府下文进行了严肃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生态市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认识不到位。个别部门还没有把生态市建设工作自觉纳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缺乏“份内”意识和积极主动的协作精神,认为生态市建设只是环保部门的职责和义务,全民生态观念淡薄,没有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的局面。二是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仍存在着不协调。我市经济落后,目前急需发展经济,招商引资力度非常大,有些乡镇领导及单位尚且没有把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统一起来,重发展轻保护,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三是经济结构不合理。我市工业化程度相对滞后,一些企业规模较小,生产方式和工艺较落后,科技含量低,产业链条短,造成资源的过度浪费及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循环经济进展缓慢。四是农业面源污染仍较严重,对生态环境造成很大的破坏,生态环境的恶化,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五是缺乏专项资金支持与专业人才支撑。六是生态市建设基础设施还不健全,环境监察及监测力量薄弱。

三、*年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宣传与教育工作。我市已制定了生态市建设宣传及业务培训工作计划,计划用明年一年的时间完成从各级政府领导到企业法人的轮训,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争取通过宣传活动,让生态市建设与生态保护观念家喻户晓,鼓励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生态市建设工作。

2、进一步完善监管与考核体系。定期召开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与环保义务监督员会议;在重点保护区树立标牌,加强监管,防止生态环境破坏;按照生态目标责任书对责任单位及县区经常性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完善考核办法,定期组织考核。对各县区、乡镇的年终考核时,把生态市建设市县区长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有关考核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对干扰生态市建设,造成严重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故的,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要按照一定的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理。

3、加快生态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小城镇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对特殊区域编制生态保护规划,如煤矿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区等。

4、强化生态市建设各项工程。由各相关单位负责,按照《菏泽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与目标责任书要求实施各生态建设工程,确保按要求完成。

5、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生态破坏行为。环保、监察、工商、质检、国土等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按照职责分工,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定期开展专项行动,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6、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培养生态市建设科研人才,不断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加大投入,做好生态市建设各项重点工程;完善环境监测监理设备,提高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日常监控检测水平,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制定、完善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及时处理各类生态破坏事故。

四、工作建议

1、加强生态市建设工作的指导、学习与交流,学习先进市的经验及一些重点生态工程,如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的建设,生态功能区的保护等方面的经验,促进本地的生态市建设工作。

2、加大对重点生态市建设工程的支持。通过政策上的倾斜,资金上的扶持和技术上的帮助,加快生态市建设重点工程的实施。

3、加强对生态市建设专门技术人才的培训。

4、尽快下发《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2003—*)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