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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做好*年政务服务工作目标任务总结的函》(泸政中心函[*]14号)要求,现将我局*年度政务服务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一、强化认识,服务窗口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
我局历来十分重视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建设工作,特别是今年以来,省、市政府和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政务服务工作,我局已把此项工作作为特别重要的工作来抓,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为政务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定了分管领导。为了切实抓好政务服务工作,下半年,我局专门组织局系统负责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到德阳、绵阳实地考察,学习借鉴经验。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专门成立了行政审批科(在局办公室挂牌子)和具体管理人员。局系统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选派干部到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通知》精神,选派了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3名公务员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
二、认真清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做到了应进必进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再次对应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平均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压缩了60%以上,所有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或分中心办理。现进驻中心行政审批事项包括部分便民事项合计共36项(以泸规建[*]123号为准,原进驻29项中风景区选址已被取消、廉租房备案未进入中心),受理信息已全部录入电脑,并通过我局内外网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三、加强规范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
为了建立健全各项政务服务规章制度,我局根据政务中心进一步规范窗口工作的要求,制定了《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人职责》等相应的管理规定,建立了局机关与窗口的对口负责制,由局办公室负责,加强与中心及窗口的工作沟通和联系,保证了信息畅通。对窗口人员严格实行市行政服务中心和规建局双重管理、双重考核。对纳入政务服务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了办事指南,实行了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投诉渠道“七公开”。
四、抓好办公基础设施建设,较好地实现了网上并联审批
根据政务服务中心对规建局窗口办公设备的要求,我局对窗口的办公设备进行了更新,购置了新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并根据省政务中心要求,安装了网上并联办公的相关软硬件设施设备,实现了行政审批通用软件中心规建局窗口与各二级局业务科室的联网运行,并开始逐步由传统报送件转型为网上受理、审批,严格按照“公平、公开、阳光政务”的要求,努力提高行政服务水平、优化行政服务工作。最近,为了建设并联式审批和绿色通道,我局专门派出人员学习有关并联审批有关操作程序和技术,确定受理并联式审批工作人员,参加了市里组织的相关培训工作。
五、认真办理审批事项,窗口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政务中心规建局窗口工作人员认真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服从政务服务中心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中心的周例会,严格服从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按时保质完成市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工作任务。截至11月,市政务服务中心规建窗口共受理事项823件,其中规划283件,(用地规划许可证85件,选址意见书50件,工程规划许可证148件);房地产管理94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66件,物业企业管理资质18件,房屋拆迁许可证8件,房地产开发资质2件);建筑施工167件(施工许可证95件,承包合同备案32件,招标合同备案40件);园林管理21件(树木移植20件,临时占用绿地1件);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60件,初设审查87件,施工图审查备案59件,节能审查13件,工程质量监督备案37件,现场办结率、按期办结率均为100%,政务服务中心规建局窗口每月均被评为红旗窗口,受到办事单位和人员的好评。
六、狠抓落实,年度政务服务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对照*市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政务服务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泸市目[*]23号)要求,*年我局政务服务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一)两集中两到位。
我局专门召开会议,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并按有关规定,向市编委提出了“两集中、两到位”机构编制方案,并得到了市编委的批准。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了新成立的行政审批科(在局办公室挂行政审批科牌子),安排了局系统一名中层干部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任局行政审批科副科长。所有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或分中心办理,没有“两头受理、两头办理”和体外循环的情况发生。
(二)并联式审批和绿色通道。
已按有关规定,配合市发改委制定了投资项目并联式审批方案和工作流程图,我局专门派出人员学习有关并联审批有关操作程序和技术,确定受理并联式审批工作人员,参加了市里组织的相关培训工作。下一步,将按照“统一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认真做好并联式审批和绿色通道相关工作。
(三)窗口人员选派和授权。
我局严格按照泸市府办函[*]198号文件要求,选派了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3名正式人员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选派人员没有中途无故换人和无正当理由拒绝政务服务中心退人的情况发生。已按照泸市府办发[*]35号文件要求,确定了我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印发了《*市规划建设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授权委托书》,对我局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其他事项授权由局行政审批科办理,印发了《*市规划建设局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授权委托书》。
(四)受理办理工作。
我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备全部已更新为新设备,完全可以满足网上和相关行政服务软件的使用,目前,我局已实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语句相关职能科室行政审判通用软件系统的网上运行。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忠于职守,依法办事,严格按规定实行了一次性告知、出具各类通知书和按规定颁发有关证照、批准文件。截止11月底,窗口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823件,现场办结率和按时办结率均达到100%,
(五)落实“三项制度”。
按照川办发[*]43号文件规定,我局对纳入政务服务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了办事指南,实行了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投诉渠道“七公开”。并在局内外网上进行了公示。窗口办事人员严格按照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要求办事,没有违反“三项制度”的情况发生。
(六)严格收费。
我局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均没有收费项目。
(七)工作纪律。
我局窗口每月均被政务服务中心评为“红旗窗口”,窗口人员没有在上班时间无故无人值守和接件情况,没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没有迟到早退现象,更没有与前来办事的人员发生争吵的情况。
(八)工作质量。
我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均认真负责,服务态度好,依法办事能力较强,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均严格按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没有违规办理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的情况发生。对申请人的解答都比较明确,前来窗口办事的人员均满意和基本满意,没有向申请人解答问题含糊和对申请人的咨询推诿或将申请人推到部门咨询、办理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