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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林业局的工作安排,我局去年就着手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今年上半年,我局被列入市直第二批重点治理牵头单位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治理林业系统的商业贿赂工作,作为林业工作和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来抓,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的原则,推动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开展。经自查自纠,我市林业系统自*年以来没有发生商业贿赂案件。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明确职责,精心部署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今年我局被列入市直第二批重点治理牵头单位后,为了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调整了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曾庆强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孙明瑞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孙明瑞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治理商业贿赂各项日常工作。我局还结合林业系统实际,先后制定了林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办法、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阶段步骤、方法要求,实行责任分解,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各县(市、区)林业局、局直属单位也相应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层层健全机构,为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全系统形成了上下结合、分级管理、权责明晰的治理工作网络,为扎实稳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加强教育,广泛宣传,营造治理商业贿赂良好氛围
为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治理商业贿赂氛围,我局围绕林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
一是通过召开林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动员会,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有关文件精神。曾庆强局长在会议上要求局机关、局直单位要采取简报、板报、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是结合民主评议行风、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列入这些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如每次行评会议,曾庆强局长都要求结合林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推动行评工作的开展。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观看了《忏悔录》、《欲壑难填》等警示电教片,学习讨论了《反腐倡廉教育读本(*年)》和《正确认识和判断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和《关于在全国林业系统组织开展不正当行为自查自纠的具体实施意见》。今年5月10日,曾庆强局长在我局党组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上,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
三是开展大讨论活动,增强了干部职工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宣传发动阶段,我局召开机关科级以上人员以及局直属单位主职领导等人员参加的座谈会,交流林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体会,共收到心得体会文章32篇,林业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普遍认识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推动我市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
四是通过新闻媒体、简报、墙报、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我们设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营造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林业部门承担着森林资源监管的重要任务,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较多,涉及资金数额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内容多、任务重,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保证林业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和队伍安全的重要措施。从而使干部职工增强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强化了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观念。
三、突出重点,自查自纠,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取得实效
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我局注重做到“四查四看”。一是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看是否有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如滥发木材运输证、违规收取费用;二是查行政许可和审批的过程,看是否有索贿受贿的行为;三是查行政监管职责,看是否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行为;四是查监管手段和有关规章制度,看是否有缺陷和漏洞。为了有效推进全系统自查自纠工作,局班子成员在林业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期间,深入到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和服务对象中进行调查摸底,摸清林业行政审批、审核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其特点、容易发生的主要环节和重点岗位,深入分析原因,在此基础上确定治理工作的重点,并在政策、法律和工作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我局还按照自查自纠的内容要求,精心制作了《*市林业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调查问卷》、《*市林业系统工作人员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表》,发放到各单位和工作人员,组织开展自查。通过以上自查,我局尚未发现审核不严、不按程序办事、违背原则,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及“吃、拿、卡、要”和索贿受贿等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森林资源管理方面。我市严格按照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要求,科学安排林木采伐,切实做到审批“一支笔”、采伐“一本帐”,并按照“伐前调查、伐中检查、伐后验收”的要求抓好采伐管理,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年以来,我市年均林木总采伐量20万立方米,没有超过省下达的森林采伐限额指标。木材运输证办理实行全省联网在线办理,实行阳光操作,杜绝了暗箱操作。去年我们以全市统一开展的“春雷行动”为契机,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对信宜、高州等森林资源比较多的地区进行一次比较全面的清理,把林业站的违法行为作为我们打击的重点,使基层林业干部职工看到了市林业局打击违风廉政规定、治理商业贿赂的决心,对保护森林资源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二)林业重点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在自查自纠阶段中,我局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加强对林业重点工程和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对全市林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了检查、验收。如联合相关单位及部门对信宜珠江防护林二期工程、电白绿色通道、化州生态示范林建设等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结果表明各项工程都能规范地使用财政资金。对省补助我市生态公益林的补偿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按标准将补偿资金发放到生态公益林经营者的手中。省林业局绩效评价工作检查组在我市检查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项目的绩效情况时,对项目资金规范使用、管理到位、账目规范等方面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三)政府采购和大宗物资采购方面。认真执行市政府采购中心的规定,购置大宗办公用品一律按采购中心的要求,填写政府采购申请表,由采购中心统一招标采购。根据采购中心招投标的价格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采购表中填写的物品名称、型号等规格要求进行验收,从不弄虚作假。如我局为加强信息化建设,*年先后建设局机关局域网和森林分局局域专网,资金10多万元;今年我局建设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资金30多万元,这些工程都在采购中心进行招标。我局办公用品都是由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做出购物预算,经局领导审批后统一在定点商家中购买,局所有科室需要办公用品,要向办公室申领才能使用。
(四)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与自然保护区开发利用方面。*—*年我局共核发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许可手续的单位112家,缴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306300元;收缴野生动物32520只(条),其中属省重点和国家三有保护以上的野生动物18978只(条)。大雾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受到广东省林业局表扬;成立了*鹿湖顶市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9万多亩;电白红树林保护区完成第二期造林项目的土方工程,*年种植红树林3900亩;林洲顶自然保护区已取得市政府批准建设。几年来,我局没有接到违法乱纪、收贿索贿的投诉。
四、标本兼治,完善制度,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所查找到的薄弱环节,制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把治理商业贿赂的关口前移,基本形成了与治理商业贿赂相配套的制度体系,使我局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外部森林资源管护有章可循,形成了全局上下依制度办事、依制度管事、依制度管人的良好氛围。如“春雷行动”后,针对我市采伐林木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市采伐林木的手续和程序》,重点对采伐林木的申请、伐前设计、如何申办、核发证件、伐后验收等作了统一要求,同时规定对伐前设计、核发证件、伐后验收都要进行公示,进一步实行“阳光作业”,杜绝以权谋私的行为。又如根据个别市属国有林场财务管理工作出现的一些问题,如擅自调整工资、非生产性支出随意性大、会计核算不规范等,我局制发了《关于加强市属国有林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票据报销审批、拍卖青山及林产品等进行了规范。
二是完善全市森林资源监督网络建设。全市各县(市、区)聘请一批在职或退休的干部和社会人员,在每个乡镇配备1至2名森林资源监督员,在辖区内建立完善森林资源监督网络体系,通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从而把森林资源监督工作全面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全市现有森林资源监督员138人。
三是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如对财务管理人员,加强财经纪律教育;对业务科室的党员干部,着重加强法制教育,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水平,筑牢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是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为了堵塞可能发生问题的各种漏洞,我们抓住关键工作、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环节,从内容和形式上重点加以深化,通过政务信息工作、新闻媒体平台、林业业务工作等多种渠道,切实做到了林业政策法规、机构职能、办事程序、工作内容、监督渠道“五公开”,促进了政务公开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大大扩大了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知情范围。如我局定期公布办公用品使用情况、办公电话费用、林业资金使用情况等,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加油、维修,并定期公布用油、维修情况。
五是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我局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成立了供作领导小组。按照市监察局的要求,我局积极协助市信息产业管理办建设林业系统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争取尽快投入运行使用,并与省林业局的电子监察系统结网,实现对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时监督,推动依法行政工作。
总的来说,我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仍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如个别单位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对工作产生畏难情绪。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作,要认真按照省委、市委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市林业工作的实际,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使我局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我市林业发展提供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