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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普法教育总结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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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普法教育总结县

*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的大力指导下,认真贯彻县十二届一次党代会和县十四届一次人代会精神,以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突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切实抓好人民调解、法律宣传、公证、律师事务、基层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

今年,按照县平安创建和维稳工作的要求,我局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将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首先,牵头在全县33个乡镇建立了以党政领导挂帅,纪委、司法、信访、法庭、派出所、民政、国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联动排查调处中心,实行联动联调,推进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同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全县有人民调解委员会906个,其中镇级调委会33个,村居调委会838个,企业调委会23个,其它调委会12个。其次,加强了基层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和调解员队伍培训。抓好规范化建设,全县已建立规范化镇级调委会13个。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两个平台、一个机制”建设,拓展调解工作新思路,推行了“苗头预测调处法”、“公证预防调处法”、“普法教育调处法”和“整体联动调处法”,促进了调解工作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规则》、《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细则》等制度,印制了规范的调解格式文书。培训调解员1398人,提高了调解员的工作素质和业务能力。第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内江市委、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内委发[*]17号)和《内江市发放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补贴(试行)办法》(内司发[*]11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与县财政局协调,*年调解员调解案件补贴2万元已纳入预算。同时建立调解员补贴和奖励机制,年底和县财政局联合制发了《*县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调动了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第四,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采取集中排查、专项治理和联合调解等措施,大力开展了农村春耕大忙期间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农村突出治安问题、大排查大调处等专项行动,发挥了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火墙”作用。全年调解各类纠纷8100件,调解成功7775件,调解成功率96%,防止民间纠纷转为刑事案件23件32人,防止群体性上访9件160人,基本实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镇,集体上访不出县,各类矛盾不上交,群体性事件下降的目标,确保了全县社会稳定。

二、推进“*”普法工作,增强群众法治观念

在去年12月15日*县人民政府第十四届一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通过《*县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年-2010年)》后,今年县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又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县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年—2010年)》(资委发[*]2号),进一步明确普法工作责任制,将普法责任单位由原来的72个增加为90个,并签订了《“*”普法责任书》,使普法工作达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体要求,在组织上和制度上保证了普法工作的全面正常开展。同时县委、县政府目标办继续将普法工作纳入了今年目标考核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年初我局印发了《*县*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资法建领[*]1号),安排了今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5月24日,我局牵头召开了全县“*”普法工作会议。会上,县委常委、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王自力总结了“四五”普法工作,安排部署了“*”普法工作。县委书记杨秀彬对普法工作提出了必须坚持做到两个结合的要求:“一是要坚持法制教育与平安创建相结合;二是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平安创建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全县各级、各部门结合今年平安创建工作重点,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平安创建工作重要措施之一,及时召开了普法工作专题会议,层层签订了“*”普法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了普法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积极按照规划和年度计划分步骤实施,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普法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为普法工作提供了组织和经费保障,同时将普法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的目标考核。

狠抓面上法制宣传。一是开展专项法制宣传。认真开展了“送法下乡”、“打击经济犯罪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3·15”促诚信维权法制宣传、《物权法》宣传、“6·5”世界环境日宣传、“6·25”国土宣传、“6、26”禁毒宣传、集中整治农村突出治安问题法制宣传等一系列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二是开展“法律六进”宣传。今年我局重点对“法律六进”(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活动作了具体安排,制定了“法律六进”实施意见。按照《意见》要求,县司法局、县劳动局大力开展了“惠民行动法律法规政策进乡镇”活动;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和公民镇开展了“法律进学校”活动;县工商局、县国土局等单位开展了“法律进机关”活动;县司法局、县科技局等13个单位在甘露镇开展了“法律进乡村暨送法下乡”等活动,均取得了阶段性效果。我局出动宣传车11台次,参加人员5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0份。三是开展平安创建法制宣传。巩固法制宣传阵地,办平安创建法制宣传橱窗8期。

狠抓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继续抓好各级干部的法制学习,组织征订“*”普法培训教材4000本。组织全县广大公民参加全省“*”普法百万公民法律知识竞赛,参赛人员10600人,回收试卷10300份,回收率达97%。全县各中小学校结合依法治校和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认真开展了“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活动,加强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落实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开设了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课,学生学法氛围浓厚,守法意识增强。企业开展了对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加强了农村村民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送法下乡和街头宣传等形式,努力提高务工人员的法律水平,让农村村民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真正做到懂法、守法、用法。组织律师、公证员开展了“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法制教育,引导信访上访人员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

狠抓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在农村结合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开展了“依法治村”、“村民自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创建活动,推动了农村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在城镇、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校务公开制度。认真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行业依法治理。

三、拓宽公证服务领域,提高公证服务质量

今年,县公证处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和全国公证工作座谈会为契机,努力拓展公证业务,今年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690件,其中:民事类公证709件,经济类公证920件,涉港、澳、台公证9件,涉外公证52件,上门服务63人次,加班1300小时。一是围绕*经济建设,为构建平安*和谐*提供法律服务。开展了“公证服务重点建设项目”、积极为我县重点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土地使用权转让等提供了公证证明和公证监督服务29件。今年公证处先后为*县建兴市场建设、西街危房改造等招商引资项目提供证据保全、房产分割等公证服务,保证以上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二是为企业法人和公民的社会事务活动提供公证服务,为县兴达煤业有限公司办理3件抵押登记,使该企业顺利地向银行贷款,解决了扩大再生产和技改资金。为公民办理遗嘱公证12件,声明书公证67件,亲属关系公证21件,委托书公证131件。通过办理以上公证,为公民、法人财产处理,签订承包合同,投标、领取财物提供了方便。三是为公民的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提供前置的法律服务,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使,维护了社会稳定。开展了“关爱农民工家庭留守老人和儿童”活动,为农民工家庭留守老人和儿童减免费办理赡养、抚养、抚养协议和家庭财产公证65件,减免收费20000元。公证处共办理继承公证146件,赠与公证30件,房屋买卖公证7件,夫妻财产约定3件,其他民事协议公证134件。四是开展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促进*对外交流。办理涉外公证52件,涉港、澳、台公证9件,公证书发往美国、日本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五是开展公证法律援助。今年承办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援助公证148件,减收公证费50000余元,援助对象涉及城镇退役士兵、城市低保户、下岗职工、贫困高校学生、残疾人员等。六是完善公证处的内部规章制度。今年县公证处建立了受理通知书、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告知制度,使公证机关办理公证的时限有章可循。坚持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召开处务会13次,讨论公证案件14件,撤销公证案件2件,拒绝公证4件,全年无假证错证。

四、强化律师工作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一是年初抓了律师辩护及工作整改。根据市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庭审工作反馈的律师参与庭审辩护及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内江市司法局内司发[*]86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四川资达律师事务所进行了针对性整改。律师事务所组织全体执业律师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规则(试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等法律,部、省规章、规定及律协的规范要求,组织律师认真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个别律师政治意识谈薄、大局意识不强、业务水平与承办的法律事务不相适应等问题进行了及时的纠正和改进。律师事务所还组织全体执业律师参加刑事辩护、民事案件的旁听,通过观摩提高律师的辩护、辩论技巧和业务水平。7月25日,庭审(律师)工作整改情况报告经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二是严把律师事务所、律师注册关。我局借助市局审查律师事务所、律师注册关时机,根据《律师法》和司法部的规章及省、市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执纪检查和律师案件质量检查,资达律师事务所和5名执业律师无违规违纪情况,顺利的通过年检注册。三是律师事务所注重敏感案件。积极采取化解矛盾的有效形式,开展了“律师服务重点工程建设”、“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律师参与信访法律咨询”活动,围绕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治理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以及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了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此类案件16件。积极采取化解矛盾的有效形式,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正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3件,化解了矛盾纠纷。对我县重点项目主管部门和重点项目业主进行走访,开展了《土地管理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活动,我县重点项目建设无劳资、工程款拖欠纠纷。四是积极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组织四川资达律师事务所按照川司法发[*]124号、内司办发[*]72号文件精神,在*县顺河场镇双峰寺村的法律援助活动中,律师服务团认真为村民解答法律问题,开展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婚姻家庭、财产纠纷及《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协助村、社修改完善有关制度,使村务逐步走上依法管理轨道。五是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的执业执纪检查、监督工作。针对律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行风建设,严肃执业纪律,强化执业监督,规范执业行为。我局组织有关人员旁听执业律师庭审活动,召开当事人座谈会,查阅案件卷宗等多种形式对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进行执业、执纪检查、监督,加强行风行纪整顿,有效的遏制了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六是加强宣传,扩大律师的服务领域。组织律师所参加为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我县对外开放的重大活动,加大对律师所的宣传力度,增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律师事务所的进一步了解、理解和支持,促进律师事务所的健康发展。今年,资达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的常年法律顾问12家,办理刑事案件92件,民事案件59件,非诉讼案件7件,组织法律咨询200余人次,代书15件,法律援助案件52件。

五、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搞好民事诉讼

一是根据司法部令第59、60号,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川司发[*]144号)、市司法局《关于*年法律服务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集中检查的通知》(内司发[*]10号)文件精神,加强基层法律服务的督查、管理,规范化建立了28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和64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档案。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认真做好基层法律服务的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加大对违规违纪的查处力度,减少群众来信来访案件。严格执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准入制度,确保了基层法律服务规范持续发展。二是按内司发[*]13号文件要求,对28个法律服务所、64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三是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法律服务所全年诉讼案件630件,非诉讼案件587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件,调解纠纷312件,担任法律顾问185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40万元,参与司法行政工作287件次。

六、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办好法律援助案件

今年,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坚持“应援尽援”的原则,不断扩大援助面,提高援助质量,确保需要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都能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9件,其中民事案件218件,刑事案件51件,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法律咨询、送法进社区7场次,解答法律咨询1100人次,接听148法律服务热线269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份。一是抓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7月在33个乡镇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明确了工作站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及联系电话上墙公开,为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就地就近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创造了条件。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各工作站加强工作联系,加强业务指导,促进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发挥作用。二是抓了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了法律援助工作队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9月14日,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有关人员65人开展了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同时按照《四川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严格执行省上的统一规定,提高了办案人员的积极性。为保证律师办理刑事指定法律援助案件有充分的会见被告人的时间,中心积极与县法院刑庭协调,达成一致意见,明确了指定辩护的时间离开庭至少7天。为提高法律援助接待质量,满足受援群众的需求,缩短了申请流程,对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即时审查,符合条件的,立即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承办。三是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制定了中心业务规范化标准、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责、法律援助补贴发放办法等制度。同时,加强了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管理,督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进一步规范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

七.开展安置帮教工作,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一是掌握基本情况,夯实帮教基础。按照省综治委《关于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的通知》(川综治委安帮小组字[*]4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了我县2004年至*年刑释解教人员摸底调查专项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了近三年来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和情况,全县有刑释解教人员2237人(调查前县安帮办登记1457人)。对97名下落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查找登记、掌握去向,对表现不好有违法犯罪倾向的落实帮教管理措施;对有现实危害活动的刑释解教人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加强查证、侦控、揭露和打击。二是抓好登记、衔接工作,建立专门的档案数据库和帮教卡。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刑释调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各项责任制。切实加强基层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交流与配合。对今年收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发出的375份《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进行了及时登记,并分别转发到各基层司法所,对268名刑满释放人员、107名解除劳动教养人员以及19名“发轮功”刑满释放人员落实了安置帮教措施,安置率达82%,帮教率达95%。三是落实就业渠道,解决“出路”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及时落实就业和责任地,解决必须的生产、生活资料。对农村籍服刑在教人员推行了责任田代耕代管制度;对部分城镇籍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初期进行就业培训,推荐就业170人;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组织劳务输出150人;协调乡镇政府及民政部门,对45名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刑释解教人员,给予民政救济和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四是大力开展帮教,解决思想问题。定期开展帮教,掌握思想动态。开展延伸帮教工作,帮助服刑在教人员解决家庭困难和未成年子女救助问题,消除服刑在教人员的思想顾虑,使其安心改造。五是突出管控重点,落实管控措施。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采取了重点管控,稳控在当地,减少了对社会治安的威胁。对全县19名“”刑释解教人员开展了一帮一转化工作,巩固了转化成果。五是推进社区矫正,抓好监外监管。开展了社区矫正摸底工作,对水南镇20名社会服刑人员进行了帮教。开展了监外执行人员专项清理活动,对298名社会服刑人员进一步落实了帮教和管控措施。

八、认真开展涉法涉诉和不稳定因素调处,做好重点对象稳控工作

一是设立了群众信访问题投诉接待办公室,制定了信访工作预案,明确了人员专门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制作了来信来访登记簿,对每件信访案件按“四定”要求,实行包案解决。二是抓好日常维稳工作。开展了对涉及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企业改制、工程欠款、社会保障、农村涉稳等方面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认真调处不稳定事件14件,及时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三是开展集中排查化解涉法涉诉进京非正常上访工作,落实领导包案,认真做好长期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稳控工作。

九、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积极开展平安创建

一是抓了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认真开展调研,论证建设方案。年底完成了板栗桠乡、龙山乡、陈家镇等3个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任务。二是司法所在抓好规范化建设的同时,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专项活动,协助党委、政府处理各类社会矛盾160件,处理成功150件,提出司法建议80条,党委政府采纳65条,宣讲法制400次,受教育人数达60000人次,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35次,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十、继续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及效能建设,组织局机关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杜青林同志在全省学习贯彻《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和在资阳市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等。二是开展以“五不让”为主要内容的“三查找、三增强”大宣传、大讨论活动及“以良好的作风推进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组织职工撰写心得体会,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局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深入的自我剖析,提出整改措施。召开两次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扩大)会议。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王自力、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人士、退休干部、局机关部分中层干部和局直属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了局党组民主生活(扩大)会,参会人员认真对局领导班子作了评价。三是进一步开展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延长半年)活动,制定《关于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通知》(资司发[*]8号),提出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措施,组织学习《文选》、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等重要内容。3月27日组织26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省委政法委组织的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试;6月19日对11名一般干部进行了由市委政法委组织的考试,均全部合格。四是进行“四项清理”“回头看”工作,经过再次清理,全系统干部职工无一参与投资煤矿入股,副科级以上干部及配偶、子女无一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形,无违规违纪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情形,未私设“小金库”。认真开展了思想政治建设和党建工作,按资组发[*]24号文件精神,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的情况进行了自查。一年来,继续保持和发扬了司法行政系统优良传统和作风,无一人受到各种行政和纪律处分,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十一、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廉洁高效,便民利民

结合效能建设,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坚持《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AB岗制度》、《机关值班制度》。坚持能公开全公开原则,通过*县电子政务内网,公示栏、标识牌等形式公开了单位职能,全员岗位职责,内设机构职权及人员,法律服务内容、流程、服务收费依据、标准,人员调动、财务开支等内容,做到廉洁、高效、便民、利民。

*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普法工作方面,少数乡镇重视不够,片面认为是司法所的部门工作,影响了工作的开展。流动人员、下岗人员的普法教育还存在薄弱环节。二是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点多面广,加之经费不足,工作难度较大。

*年,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下,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坚持“*”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开放和跨越式发展目标,努力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为把*建设成为四川丘陵地区经济大县文化名城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