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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行政机关教育宣传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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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行政机关教育宣传总结

*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及省司法厅领导下,以“大宣传”、“大服务”、“大调解”、“大帮教”、“大学习”为着力点,紧紧围绕全市“四个四”发展战略和农村改革发展,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取得了法制宣传新成效、拓展了法律服务新领域,塑造了干部队伍新形象,为全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致力于全民法律素质的提高,强化“大宣传”

*年,我市普法工作以巩固与深化、创新与实效为主题,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确立了普法依法治理管理机制。将普法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形成了按照职能分工实施普治工作的局面。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年度述职,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受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省司法厅的充分肯定。

普法宣传教育“处处生花”。组织开展了以“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科学发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月活动和“泸天化杯”全市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征文活动。市局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在**镇开展了大型“送法下乡”活动,在*二中、*老窖天府中学、纳溪中学等举行了法制报告会,在市纪委、市经委、市国土局、*北方化学工业公司等单位举办了法制讲座,组织了全市14621名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5.12”*大地震后,及时印发了《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法制宣传相关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广泛宣传普及与抗震救灾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各区县普法宣传如火如荼,亮点纷呈:古蔺县开展了“十个千万”普法宣传主题实践活动,合江县大力开展了“学法用法模范户”等评选活动,成立了法制宣传志愿团,纳溪区结对建立农村“法制图书角”,叙永县还向外出务人员发送印有县委书记和县长签名的法治名信片,成为全省首创。

“全国法治示范县”试点工作受到省厅和司法部高度赞扬。*作为我省“全国法治示范县”,在市局的指导下,制定了六个指导性文件,形成了“7+×”的独特模式,提出了法治元素新理念和“双十”评价体系,出席了全国普法工作交流会并作大会发言。其中“全国法治示范县工作标准及其评价体系研究”已被列入省政府和省科联社会科研项目,得到省司法厅刘作明厅长的高度重视,并受到了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的充分肯定。

全市开展了“*”普法中期检查,*被推荐为*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集体,江阳区等5个单位被推荐为全省普法工作先进集体。

二、致力于建设“平安和谐*”,强化“大调解”

今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紧紧围绕“平安奥运、和谐奥运”这一核心,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9871件,成功调处19360件,成功率达97%,充分发挥了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市共建立乡镇(街道)、村(居)、行业性、区域性调委会共2325个,有人民调解员40892名。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形式不断创新,全市成立了12个乡镇街道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19个劳动争议仲裁人民调解工作室以及旅游风景区调解委员会、人民法庭调解工作室。江阳区探索建立了蔬菜和蚕桑等专业协会调委会,龙马潭区探索建立了专职人民调解员和首席调解员队伍。大力开展人民调解技能大练兵,组织了“全市首届人民调解技能大竞赛”,召开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表彰会。人民调解机制逐步完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和个案补贴机制在全市7个区县全面建立。纳溪区积极探索对纠纷未出村给予适当补贴机制。市局于10月参加了云贵川三省六地省际周边联调工作会议,制发了周边联动联调工作文件,全面开展省际、市际及区县接边地区联防联调工作;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联合行文,指导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公安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完善了“四防”为主要内容的人民调解考核考评体系。集中开展了春、秋季两季和奥运期间民间纠纷专项治理活动,将大量的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市律师坚持信访值班制度。市属律师今年在市信访局共接待来访85批次,105人次,积极引导信访群众依法解决纠纷。此外,还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了望江宾馆改制、北二环线征地、大北街市场搬迁、龙马潭区农转非人员申请行政复议案等一批突出信访案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参与乡镇党委、政府的信访接待工作,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信访问题690件次,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三、致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强化“大服务”

全市法律服务人员紧紧围绕我市“四个四”发展战略、农村改革发展,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律师参政议政促依法行政。截止*年11月底,全市已建律师事务所28家,有注册律师266人,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5868件,担任法律顾问543家。对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进行了调整,积极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服务,有7名律师被市人大内司委聘请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法律咨询员,有10名律师被市总工会聘请为基层工会法律顾问。刘先赋律师被推荐为代表出席了全国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律师法》,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活动,积极推进合作律师事务所调整工作。市局制定了律师助理管理意见,规范了法律服务合同,协调相关部门努力解决律师执业过程中存在的调查难、会见难、取证难等问题。开展了全市“法律服务文明示范窗口”、“法律服务示范岗”评选活动,成功举办了“*市首届律师辩论大赛”,召开了律协二届九次理事会和*市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并选举产生了律协第三届理事会和执行机构。

公证机构为重点项目服务促发展。目前全市有公证机构共8个,公证员23人,全年共办理公证法律事务9151件。公证工作积极为国窖1573超高端定制酒封藏大典、国有土地拍卖、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全市重点工程和项目提供公证服务,积极为房屋拆迁、移民、安置、扶养、财产移转等提供公证,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基层法律贴近群众促“三农”发展。全市共有法律服务所72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456人,全年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民事案件5233件。江阳区、*司法局积极探索“法律顾问驻村制度”,做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好评。

司法鉴定为当事人服务促公正。全市有司法鉴定机构5家,鉴定人员135名,全年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2670件,采信率达98%。组织了“宣传司法鉴定推进司法公正”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了司法鉴定执法检查和鉴定提速活动,提高了司法鉴定工作效率和质量。同市妇联共同建立的全市首家“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办理案件5件。召开了*市司法鉴定协会一届三次理事会,充实调整了理事会成员,进一步加强了“两结合”管理体制建设。

法律援助为民解困促和谐。*年,全市发放了4万张“法律援助惠民服务金卡”,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347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450多人次。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向基层拓展,基本形成覆盖广大农村和各类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网络,全市已建立乡镇、社区等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点181个,法律援助志愿者431人。龙马潭区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项目,在全区91个行政村(社区)建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咨询点。江阳区政府将法律援助列入*年十件实事。法律援助中心为“5.12”地震开通了救灾绿色通道,积极开展抗震救灾中涉及捐赠、收养、工伤、继承等法律咨询援助服务,为地震中遇难的*籍死者家属提供了委托公证、继承公证法律援助。深入开展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与团市委等单位共同开展了“我是城市一份子”进城务工青年关爱活动。成功办理了刘国强市长批示的返乡民工李升平死亡纠纷案、龙良平等40多位民工工资案、合江260多名下岗职工讨薪案等一批重大、复杂法律援助案件。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司法考试再创佳绩。考务工作组织严密,做到了万无一失。今年全市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人数678人,考试人数597人,其中合格人数206人,过关率高达34.5%,报名人数和过关人数均创历史最高记录。

四、致力于用法律挽救人、改造人,强化“大帮教”

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226人,安置1157人,安置率95%;落实帮教1158人,帮教率95%;重新犯罪率0.6%。集中对下落不明、“三假”(假姓名、假地址、假身份证)人员、见档不见人和外出务工人员进行了摸排,切实做到人员清、数据准、去向明。对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三无”人员,通过解决“低保”、落实责任田、提供优惠政策等不同方式解决其创业和基本生活问题。组织刑释解教人员和部分在押人犯的未成年子女开展了“阳光夏令营”活动。新建了*江南职业技术学校培训基地,使全市刑释解教人员职业培训基地达到8个。

全市共有社区矫正对象865人,无一重新违法犯罪。今年新增社区矫正工作站42个,全市达到340个。在蜀南气矿合江采气作业区、泸天化、泸医附院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龙马潭区成立了全市首家“社区公益劳动基地”。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核查清理,严防脱管、漏管,*对矫正对象实施“五个一”管理,发放补贴资金近7万元。积极开展了“心理矫治”、“个案矫治”等社区矫正新方法,使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

劳教管理工作围绕场所安全,狠抓教育挽救质量,连续五年实现“五无”目标。认真落实安全稳定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启动了警戒科,提高管理水平。实行“阳光所务”,严把“收容入所关”和“解教出所关”,全年收容77人,解教140人。规范运用“三种管理模式”,落实不同管理模式人员的处遇,办理管理模式升降70人次,开放式管理10人,开放管理放假回家探亲10人次。认真执行亲情电话、亲情餐、探视会见制度。成功创建了“劳动教养学校”,大力改善教学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完善了300余平方米的教育功能区,培养专兼职教师18名,全所16门课程做到了人员、课时、教学“三落实”,全年常规教育达1780课时。此外,还与*树风职开展电工技能培训,开展主题讲座7次,劳教人员走进泸化中学等5所学校开展现身说法教育9次,签订帮教协议70余份,坚持组织劳教学员举行升国旗仪式和收看《新闻联播》,通过习艺劳动、现身说法、警示教育、座谈会、结对帮教等不同方式,使教育挽救水平不断提高。

五、致力于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强化“大学习”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开展“三大主题”活动和落实“软环境”建设九项制度为契机,围绕提高行政效率和提高工作质量,深入开展了“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活动。

在司法行政公务员队伍中开展了“五个一”活动(每月推荐一本好书、每月出一期黑板报、开展一次体能训练、撰写一篇调研文章和心得体会),市局机关组织职工专题学习会20多次,举办讲座4次,知识竞赛2次,知识考试3次。在机关干部职工中组织开展了“解放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创新能力”、“大学讨论”、“思想大解放推动大发展”三项专题讨论活动。制定完善了《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实施办法》,开展了局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副主任科员晋升工作。建立合理有效的人才流动机制,局机关3名同志与市劳教所3名同志之间实现了交流对接,选派了3名干部到基层锻练。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四强”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广泛开展把优秀律师培养成党员、党员培养成优秀律师的“双向培养”活动,在律师中新发展了3名党员,新成立了海天公证处党支部和纳溪区律师党支部。“5·12”*地震发生后,局党委迅速向全体干警通报“灾情”,组织动员全市司法行政干警积极投入抗震救灾,组建抗震救灾应急分队,号召并组织全市司法行政干警心系灾区,献血、捐物捐款、支援灾区恢复重建,全系统共为灾区捐款14.3万元余元,交纳“特殊党费”3.61万元,为四川新华劳教所送去帐篷26顶。与此同时,大力开展了惠民帮扶活动,先后组织党员帮扶队3次到叙永县宝莲村、云山坝村、高木村开展帮扶活动。认真落实“软环境”建设九项制度,完善机关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和行政审批制度,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实行“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对外,使机关效能建设切实推进,机关作风明显转变。

在劳教干警队伍中落实了政治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响亮提出了“警力向基层倾斜、政策向基层倾斜、待遇向基层倾斜”的口号,极大地调动了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干警学习激情高涨,人均累计理论学习58学时,队列训练16天,警体技能训练16天,业务技能培训5次,各类教育活动9次。10月16日,开展了警体、岗位技能、处突能力等三项演练,得到了市人大、市政协和市委政法委领导的好评。

在法律服务队伍中积极开展了“律师奉献进千村”、“律师服务进社区”等活动,各法律服务机构利用节假日、农闲时节深入社区家庭和村组农户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及时、快捷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为基层群众“送法律”、“送项目”、“送资金”。以“牵手农民工,服务新农村”、“与农民工兄弟话家常”等活动为载体,积极办理农民工讨薪、工伤法律援助案件。组织全市律师参加了全省律师思想业务素质考试和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集中培训,举办了公证大练兵活动,开展要素式公证文书现场比赛和质量大检查,在司法鉴定人员中开展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学习培训、岗前培训和内审员培训。在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了一个月的学习教育活动和“入口”考试,并组织参加省厅培训。通过不同方式的“大学习,大培训”,使我市法律服务人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此外,市局共编发《司法行政动态》80期,信息被国家级刊物采用10条,省级43条,市级72条;有22篇调研文章被市级以上刊物采用。举办法学研讨5次,出版《*法学》5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4件,涉法信访案件25件,完成1991-2005年市志撰稿任务。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今年配备公务用车6台,电脑10台,投影仪1台,区县司法局全面落实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机制。至目前,下达我市国债资金建设司法所计划共93个,已建成85个,今年完成11个,8个在建,建设规模10378平方米。全年共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10个。今年,司法部巡视组对我市司法所建设相关情况进行了检查,给予了充分肯定。

回顾*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普法工作存在发展不平衡,个别区县和少数部门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深度上还不够。普法工作形式创新还有待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二是基层司法所人员缺编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少数法律服务人员不注重自身业务学习,业务水平不高,责任心、诚信意识不强,职业道德观念淡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