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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我区计生工作紧紧围绕巩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在省、市计生部门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贯穿以人为本、优质服务这条主线,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抓紧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据统计,*年全区常住人口352176人,人口出生3349人,出生率9.51‰,政策符合率98.69%,晚婚率77.80%,出生性别比104.71:100,一孩育妇比75.69%,二女育妇占总人口数比达6.45‰,全区三年来返原后政策符合率达97.26%。*年我区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巩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成果: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保证人口计生工作顺利开展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口与计生工作,按照巩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人口与计生工作,做到责任、措施、投入“三到位”,保证人口计生事业顺利发展。
一是责任到位。全区上下层层签订人口与计生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计生工作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计生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起抓的责任机制。区委、区政府研究制定了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一岗双责”机制,要求对所分管工作与计生工作一起抓,推动全区上下层层抓计生工作落实。为增强计生工作责任感,确保计生工作“一票否决”落到实处,区委、区政府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强化人口与计生责任奖惩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人口与计生工作的奖励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为切实加强对基层计生工作的领导,结合乡镇换届,重新调整乡级计生党政分管领导,配备了专职计生副书记,将人口和计生工作纳入其年终考核,规定每年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口计生局联合对其工作进行考核。
二是措施到位。*年,区委先后7次召开区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认真分析、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反复组织召开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计生汇报会,推动阶段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区四套班子领导带头深入乡镇、村(社区)调研指导,检查了解督促计生工作开展工作。为了加强部门间计生齐抓共管工作,区计生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部门计生工作协调会,建立部门计生信息通报制度:一是协调卫生部门建立接生、幼儿预防接种等信息每月通报计生部门制度;二是协调区房管局配合,进一步实物业公司做好计生信息月通报制度;三是协调公安部门建立人口信息月通报制度,并将计划生育管理责任纳入派出所与警务室工作职责当中,积极发挥流口治安协管员协助开展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四是协调法院配合建立计生行政执法联席办公制度,定期分析研究计生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依靠法院强制保障作用,保证计生行政执法的严肃性;五是建立打击“两非”联合执法检查制度,计生、卫生、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全区医疗单位检查力度,坚决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终止妊娠和非法接生行为。
三是投入到位。区委、区政府坚持把计生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优先增长、逐年增长、增长幅度高于财政增长”的要求,不断加大计生经费投入,区级人均计生经费投入从*年8.5元提高到*年的19.78元,总投入达689.49万元,保证了全区计生各项优惠、奖励政策的兑现,确保了计生优质服务工作长期的稳定发展。此外,为进一步适应和满足计生工作的需要,区委、区政府决定公开向社会招聘7名本科以上学历工作人员,增强计生技术服务力量,进一步充实计生干部队伍。
二、政策推动,优质服务,适应人口和计生工作形势发展
优质服务是落实人口计生工作的生命线,我区在积极推进“全国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区”巩固进程中,努力改革创新,以建立健全计生利益导向机制为突破口,赋予新时期计生工作以新的理念和新的内容,把计生国策的落实与计生行政管理融于对育龄群众的服务之中,使计生工作向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一是认真实施“牵手母女”行动试点工作。*年,我区继续加大“牵手母女”行动实施力度,增加投入200多万,认真落实以“关爱女孩成长、关注母亲发展”为主题的一系列宣传服务、奖励政策和保障措施。⑴突出以“关爱女孩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服务,投资130万元建设“关爱女孩园林公园”,积极弘扬“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等新型生育文化。⑵对农村放弃生育指标只生一个女孩户,一次性奖励1000元,并每月发给60元的贡献奖励金,直至年满60周岁转入享受每人每月100元的奖励扶助金。*年共发放贡献奖励金对象1354户,金额共97.4万元;发放计生奖励扶助金对象211人,金额共25.32万元。⑶对农村二女结扎户一次性奖励费由法定的500元提高到2000元,*年共奖励14人,总额2.8万元。⑷对考入属国家统招的本科院校的农村一女户、二女户女儿给予3000元奖励,*年共奖励15户,总额4.5万元;对在北峰山区学校就读寄宿的计生户子女,每人每天补贴2元伙食费;*年共补助计生“三户”寄宿子女738人,总额29.52万元。⑸对无力建房的农村一女户、二女户,区财政补助每户建房费1.5万元等,已摸底帮扶3户正在落实中。⑹对农村计生一女户、二女户家庭受到伤害和侵权,区司法局为他们无偿提供法律服务。据统计,*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此类援助案件74件。⑺对经商办企业的农村一女领证户和二女户,工商部门优先安排,减免管理费,去年已照顾对象共有27户,减免管理费1万多元。
二是全面落实“三结合”各项优惠优待政策。针对我区计生困难家庭面广量多、扶助难度大的实际情况,区委、区政府充分发挥区直各有关部门职能作用,不折不扣地制订并落实各项计生优惠减免政策,以实实在在的行动为计生户排忧解难。如:区民政局在发放救济救灾物品时优先照顾计生户,在办理低保时,为计生一女户、二女户每人每月多补贴10元,达到每人每月160元的低保标准,*年多补助对象259户,金额达4.19万元;教育局实行为计生户子女就学享受减免学杂费的待遇,*年有164名学生得以享受,金额达7.17万元;在区委组织部的牵头组织下,全区上下认真开展副科以上干部“结对子”帮扶计生困难户活动,共结对子帮扶计生困难户131户,发展生产,实现脱贫致富。区财政年投入20多万元,为全区2100多户计生户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计生倾斜制度。全区累计发放“幸福工程”帮扶救助资金39.2万元,帮扶124户贫困母亲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已有102户基本脱贫。在市里统一实施的小额贴息贷款工作中,我区共扶持359户计生户发展生产,金额共计235.1万元,已超额完成任务。此外,全区全面兑现计生各项法定奖励,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年共兑现奖励经费168.57万元。
三是典型引路推广知情选择服务。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是计划生育工作以人为本的体现,是新时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种有效途径。我们把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作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核心工作,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要求,采取抓试点、树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行的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工作,在群众“知”多方面“情”的基础上,实现由过去“牵着群众走”到“围着群众转”,让育龄妇女自己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安全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把政府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落到实处。知情选择在全区全面铺开后,我们通过分类指导,创新方法,培育总结出“政策激励导向型”、“外口对象建卡管理服务型”、“中心户长作用型”、“三结合帮扶推动型”、“外出对象跟踪服务型”等五个适宜不同服务对象的知情选择工作做法,全省计划生育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工作现场会在我区召开,我区的经验和做法在全省推广。目前,我区计划生育工作各项指标保持较高水平,据统计,*年全区出生人流比0.05,综合节育率89.07%。
四是健全网络提供生殖保健服务。为满足广大群众对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的不同层次的需求。我区按省定一级服务站标准建设区计生服务站,巩固和发展了以区站为龙头、乡所为主体、村室为基础的技术服务网络,加强为育龄人群提供生殖保健服务。对育龄人群依次按婚前期、孕前期、孕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等“五期”提供生殖保健服务。严格按照妇科病普查规范,全面开展已婚育妇的妇科病免费普查活动,对发现疾病及时给予帮助、指导治疗,对发现选择的节育措施不适宜者,及时指导选择并变更节育措施,对节育手术对象术后及使用药具对象进行随访服务,切实做到在节育手术前做好宣传、术中确保安全、术后落实随访,同时认真落实免费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促进避孕节育措施得到及时有效落实。*年为育龄妇女免费妇科病普查8000多例,金额达20多万元,其中对60%患有不同程度的妇科炎症的妇女给予指导治疗,深受好评。*年,全区投入118.2万元免费为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开展“双查”、“四术”,共落实“四术”1546例,每轮双查到位率均为99%以上,对未到位对象认真进行个案分析。
三、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推动人口和计生工作上新水平
*年来,我区上下进一步加大依法管理力度,严格执法,严格落实计生政策法律法规,真正树立法律的权威,切实解决计生重难点问题,促进计生事业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一是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收费项目和程序,改进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制度,健全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机制,摸清底子,选准典型,在区法院积极的配合下,全区上下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攻坚工作,按程序和标准制作好法律文书,在认真做好动员、说服工作的同时,用好法院强制执行手段,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进程。据统计,*年度全区应征对象104例,下达征收文书97例,已征53例,已征金额71.78万元,其中移交法院71例,已执行25例,执行金额达42.50万元。
二是严厉打击“两非”案件。我区地处城乡结合部,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终止妊娠行为时有发生。针对这个问题,区计生局、卫生局联合开展打击“两非”执法,全年共出动检查50余次,取缔非法诊所4家。对上级转上来的案件严格查处,对构成刑事的案件公安机关积极介入。如发生在新店镇的非法取环构成伤害罪的个体医生已移送检察机关;对发生在鼓山镇牛山自然村的非法B超鉴定性别及选择性别进行人工终止妊娠案件,在区委统一指挥下,经过公安部门的连日追查,犯罪嫌疑人已提请检察机关依法逮捕。
三是落实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我区把流动人口、新村楼院计生管理作为工作重点来抓,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把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纳入人口与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区委、区政府领导亲自带领有关部门领导到新建小区协调具体事项,加强部门配合,切实加强管理,实行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同考核、同奖惩。⑴保证管理人员、经费到位。区财政已按流动人口及常住人口总数共50多万人进行预算*年计生经费。区计生局招聘4人成立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督查队伍,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期深入基层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加以改进。市、区财政给予每个社区每年补助7200元共计42万元的专项经费,进一步加强城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在辖区内的鼓山福兴投资区、新店金城投资区以及流口相对集中的农贸市场成立计生协会,依托计生协会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⑵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配合,及时落实相应的管理服务。如在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地方,区政府建立了流口公寓,团区委成立外来务工青年服务中心,区教育局建立了外来务工子女学校,计生服务站设立领取避孕药具的服务网点,并充分发挥社区资源优势,为流动人口提供再就业、子女入托入学等生活、生产服务。在公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各村(社区)警务室将房屋出租流动人口变动信息于每月底通报给各村(社区),同时发挥综治协管员作用,配合村(社区)计生管理员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房管部门积极协调小区物业,将小区内人口变动情况每月提供给社区居委会,并配合做好宣传工作。⑶开展日常性的流动人口大清查活动。根据区里统一部署,全区各村(社区)积极行动,按照巡查方案,定期或不定期逐次逐片地开展巡查活动,围绕办证、验证、双查、四术等内容开展全面细致的宣传教育、综合服务、检查登记等活动,并及时更新台帐薄卡,签订有关计划生育责任书,对新建未纳管的新村楼院进行清查登记等。目前,全区纳管流入人口161504人,其中育龄妇女656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