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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局作风教育整顿管理总结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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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局作风教育整顿管理总结市

*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始终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融入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努力掌握、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

党的*大召开期间和闭幕后,市纪委、市监察局通过组织干部职工收看*大开闭幕式等重要活动电视直播、及时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大精神会议、举办学习*大精神专题辅导讲座、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支部组织学习、撰写心得体会、开展学习交流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大精神。充分利用《*风纪》杂志、市纪委市监察局“林城清风”网站、板报、工作简报等载体反映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大精神的情况和成果。及时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大精神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学教结合、学用结合,把学习贯彻*大精神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学透一些,力求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大精神实质,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自觉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运用*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落实到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中。

(二)积极开展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机关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4--8月在全市开展了以“五个带头,做五个表率”为重点的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此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较好地解决了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新路子,积累了经验,推动机关作风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了对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了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对我市各级各部门开展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情况和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力度,推动了活动的健康开展。三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在认真查找问题的基础上,力求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省委决定将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延长两个月的契机,按省委的要求,将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作为机关作风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对照检查,抓好落实。四是注重实效。以开展“严打‘两抢一盗’,保卫百姓平安”专项行动、加快环城高速公路建设、治理“两湖一库”水污染、全面推行为民服务全程制、进一步加大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力度、开通“行风政风热线”、加强和完善政务中心建设等工作为重点,切实解决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和机关作风建设的难点问题。通过开展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全市机关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力度继续加大。结合换届工作和市委主要领导的人事变动,市纪委修订和完善了《中共*市委常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中央、省、市的工作安排和部署,代市委制定下发了《*年*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将主要任务分解为6个大项60个小项,明确责任领导13名,确定牵头单位23个,协办单位50个。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制定并下发《*年*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分解,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主体地位,对未按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严格的责任追究,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决议得到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全市共对42名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县级干部6人。特别是对息烽县在党的*大期间稳控工作失控和在执行市委领导重要批示中敷衍塞责等进行了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组织调整、给予了纪律处分。通过加强责任追究,使各级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一是创新工作机制。根据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建立了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农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审计局等单位组成的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有序发展。各区(市、县)也通过采取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选择工作联系点等措施,确保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市纪委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的任务分工意见》,做到了责任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纪委(纪检组)担负起组织协调职责,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建立理财制度。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乡镇财务工作程序和财务人员的行为,加强了对乡镇财务的监管。同时对加强村级财务制度建设、村级财务人员培训、村级财务管理改革也提出了针对性措施。通过加强对乡村财务的管理,为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创造了条件。

(四)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党内监督不断加强。继续开展巡视监督,完成了对花溪区、乌当区、小河区、清镇市和修文县的巡视回访工作,开展了对云岩区、南明区和开阳县的巡视工作。着力抓好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截止目前,全市共有90家单位和部门召开了民主生活会,1734名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对16名县级干部、1042名科级干部、215名一般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2名县级干部、58名科级干部、29名一般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上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谈话374人次。

加强行政执法监察。按照上级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腐败现象易发环节和部位,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一是加强对土地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监督检查。全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29宗,面积13.7万平方米,收取土地出让金16.1亿元;协议出让土地103宗,面积28.8万平方米,收取出让金2.2亿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采矿权4宗,收取出让金389.96万元,协议出让采矿权24宗,收取出让金31.21万元。二是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环境违法企业73家,挂牌督办企业9家,其中2家已完成取缔工作,7家正在按方案进行整治。三是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参加了全市部分重点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对不规范行为进行了查处。四是开展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开发建设行为和房屋拆迁管理的监管。五是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重要环节效能情况和推进管理创新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和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运行,推进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并不断完善覆盖市级“窗口”部门的电子监察系统,启动行政许可绩效测评电子监察,目前该系统已进入试运行阶段。继续推进为民服务全程制工作,不断巩固和深化为民服务全程制工作成效,在认真总结、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为民服务全程制的实施意见》,为我市全面推行此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六是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参与重大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建筑施工责任事故的调查,对相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七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全市移民专项资金等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有效开展行政执法监察,既支持和保护了各级领导干部谋发展、干事业的积极性,又最大限度地防止了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等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行为的发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加大对《实施纲要》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全省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督查会议的精神和我市《实施意见》的要求,拟定《关于对全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并下发全市90家单位;同时市纪检监察机关对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对小河区、修文县、息烽县和开阳县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情况进行抽查,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按要求对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市纪委、市监察局原制定的《关于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管理的处分规定》和《关于共产党员、公务人员涉及赌博行为的处分规定》进行了清理废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各项工作正稳步推进。

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顺利实施。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及时成立了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将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转发全市各级各部门,明确清理范围,提出工作要求,清理工作按时顺利完成。通过清理,全市有8个建设项目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五)关注民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取得实效

教育乱收费得到有效治理。进一步完善由教育、纠风等部门参加的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在农村中小学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在全市教育系统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增强收费透明度。会同有关部门,对*学院、*幼师、*一中、市实验小学等25所学校的教育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全市共查处违规收费14万元,清退14万元,治理教育乱收费取得阶段性成果。

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纠风工作继续深入。继续加强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教育,坚持并不断完善住院病人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度,药品及医疗费用价格公示制度,大处方检查制度。通过增强收费透明度,有效遏制了乱收费行为的发生。在市、区(市、县)两级非营利性医院全面推行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共采购中标药品22519.8万元,让利患者1068.64万元。按照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要求,市三医、五医、六医被确定为惠民医院。全市卫生系统积极开展卫生“三下乡”活动,为群众送医送药、开展义诊和健康咨询活动。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成效明显。进一步完善了《*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年*市减轻农民负担成员单位专项治理任务分解表》、《*市农村土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加大对农民的补贴力度和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的力度,规范涉农收费行为。认真搞好农村合作医疗,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已达100%,参加率达到92.6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广大农村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同时也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通过制度建设、项目投入和治理农村“三乱”等,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共计1840余万元。

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层层量化目标责任,做到工作层层抓落实,级级有保障,有力地促进了减负工作的开展。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收执罚部门收费行为,严格落实执收执罚部门向企业收费必须出示收费许可证、监督员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企业交费登记卡的“两证一票一卡”制度,维护了企业的合法利益。三是开展重点企业挂牌保护工作,严查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四是做好企业治乱减负立法的准备工作,市减负办草拟了《*市禁止非法增加企业负担办法》,在征求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企业治乱减负立法的建议,争取早日纳入立法规划,以求从立法层面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治理公路“三乱”成果进一步巩固。继续落实公路无“三乱”责任制,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加强上路巡视和监督检查,始终保持治理公路“三乱”的高压态势。强化社会监督,坚决查处和打击违法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对白云汽车检测站乱收费和乌当区违规出让出租车经营权问题进行了查处、督办,公路“三乱”治理成果继续得到巩固。

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加强。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积极探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有效载体和形式,政风行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今年8月,以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风行风热线”的实施方案》,在*电视台、*日报和市纪委市监察局“林城清风”网上开通了“政风行风热线”栏目,邀请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走进*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和*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进一步做好行风评议工作,在社会各界聘请36名民评代表,重点对我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房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五家单位开展行风评议工作。民评代表共走访240余人次,召开座谈会16次,发放问卷1553份。从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管理情况、依法行政等方面查找各行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议。

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是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治理取得实效,积极营造良好的出租汽车经营环境。二是认真开展全面清理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活动,按照省的要求,我市统计上报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共计330项,经市联席会议研究,报市政府批准,保留了3项自设的评比项目,其余项目不再设立。三是全面清理和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活动,按照今年国务院纠风工作的安排意见,市纠风办对开阳、息烽、清镇等地举办节庆活动的费用开支、企业负担、节庆活动的效益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为我市进一步规范节庆活动提供了决策依据和基础材料。

(六)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加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进一步加强

“大宣教”工作格局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市纪委市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修订下发了《*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增加到26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以构建“和谐*”为重心,在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的基础上,从加强廉政文化教育入手,开展了“廉政文化进农村”、“万册图书进农家”、“林城读书月”、“民营企业廉政文艺作品调演”等独具特色的“林城清风”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不断拓展宣传教育阵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林城清风”网站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不断升级和完善网站运行和管理程序,截至目前,网站访问量已经突破26.5万人次,访问量稳步上升。不断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协调配合,继续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中的正面典型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半月谈》、《中国纪检监察报》、《当代贵州》、《贵州日报》等国家和省级报刊上刊发新闻稿件47篇;上报中央纪委、省纪委信息137条。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钱敛财、参与赌博、在住房上以权谋私和投资入股煤矿或“明撤暗持”等方面的问题。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进行公款旅游等行为。加强对因公出国(境)的管理。开展整顿规范各地和企业驻外办事机构工作,对各地和企业驻外办事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开展对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小汽车和公款旅游的专项治理,对清明节前后顶风违纪,利用公车上坟的10名违规人员进行了处理。认真贯彻《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精神,并与相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对落实规范津补贴政策规定进行了监督检查。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下发后,按照省委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规定》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时将《规定》印发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做到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党员人手一册,以便学习掌握,认真对照检查。

(七)改革体制、创新机制、完善制度,治本抓源头工作不断深入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按照省委、市委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开展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措施。抓好《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加强对各区(市、县)公务员管理工作的指导,不断完善公务员管理工作的运行机制和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党员意见征集、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等制度,加强和改进“12380”干部监督举报电话的受理工作。

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以“收支两条线”管理作为起点和突破口,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形成了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目前,按照中央关于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要求,将市公安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市公证处公证收费、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和市运管处收取的运输管理费、市建设局收取的城市配套费等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为我市即将启动的非税收入改革工作奠定了基础。部门预算改革步伐明显加快,“各项收支清晰、项目预算到位、预算内外资金统筹使用、一个部门一本预算”的改革目标初步实现,预算报同级人大审议的部门数量有了较大增长,部门预算的约束力进一步提高。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建立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联接人行、财政、银行和预算单位的国库集中支付网络系统,实现了在网上批复指标计划和资金支付,市级116家单位财政网上支付资金3.81亿元。进一步加强财政对预算单位用款的控制和监督,解决了大量财政资金沉淀于预算单位实有资金帐户的问题。

投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贵州省《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工作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建立并不断完善政府投资监管,投资项目公示,投资决策责任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对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和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指标等行为进行了纠正。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加强对政府投资决策和资金、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监督管理。通过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行政审批程序不断简化,政府审核企业投资项目的角度逐步转变,核准企业投资项目的数量明显减少,企业投资的自主决策权逐步扩大,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逐步确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正在形成。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不断规范,企业投资自主权得到有效落实,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投资资金管理逐步规范。

产权交易逐步规范。严格执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围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的行为决策、审计评估、信息披露、机构选择、规范操作、信息统计、监督检查等重要环节,对涉及企业改制及国有产权转让的13户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未发现违规操作的情况。全市共完成产权交易32宗,交易金额52820.69万元。

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完善。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机构不断健全,逐步完成了管理机构与采购机构的分离工作,形成了管采分离、职责清晰、运转协调的管理体制。全市绝大多数单位和部门推行了政府采购制度,采购范围逐渐扩大,规模和物品种类不断增加。全市实现政府采购2.09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3.95%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加强。继续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开展,范围继续扩大。全市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1个,其中市本级6个。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违规违纪资金47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6522万元。

“四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一是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全市39个市直机关、41个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10个区(市、县)、248个区(市、县)直机关、81个乡镇、33个街道办事处都实行了政务公开,公开率达100%。二是进一步抓好村务公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工作意见》,对村务公开内容、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了重新规范。建立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都进行了公开,各村在财务、重大事项及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等方面公开率均达到100%。三是认真开展厂务公开。全市492家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和551家事业单位推行了厂务公开,推行面分别为100%和97.8%,其中改制破产企业100%推行了厂务公开。1189家非公企业不同程度地推行了厂务公开,占全市非公企业的60.1%。四是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通过健全保障机制,建立配套制度,科学确定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等,我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被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为全省办事公开工作示范点。

(八)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坚决查办违纪政纪的案件

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市纪委二次全会确定的查办案件工作重点,继续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一是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维护党纪的严肃性。以查办党员领导干部违纪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以及商业贿赂案件。二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不断提高办案工作水平。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办案合力。进一步规范案件检查措施,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文明办案。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三是严肃查处严重阻碍和破坏改革发展的行为,支持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大胆改革、勇于创新。四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加大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跟踪教育的力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66件(其中大案59件,要案3件),结案160件;给予党纪处分94人(其中开除党籍39人),政纪处分68人。今年前三季度,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87件83人,涉案资金1390.35万元。通过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极大地震摄了腐败分子。

(九)切实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积极探索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新途径,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办理信访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和行政投诉提供案件线索的主渠道作用,认真做好信访件的初核工作,努力提高信访初核工作的质量。加大对信访件的督办力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对重大或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落实领导包案解决。通过对信访举报情况的筛选、分析和办理,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的警示和监督力度。党的*大期间全市纪检监察信访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市纪委按要求派员参加了进驻北京工作组,全力做好*大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084件次,其中来信1447件次,来访430次(其中集体访57次873人),电话举报202件次,其它方式5件。

(十)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取得新进展

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积极做好委局机关干部的调整交流工作、派驻机构纪检监察负责人交流和对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缺员单位的干部选配工作,对20家市级双派驻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及时补充和完善区(市、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通过加强组织建设,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活力。

认真开展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述职工作。要求市直机关包括市直属县级事业单位的纪工委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专职纪检监察员对上一年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情况,特别是抓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三项任务、源头治理和自身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述职。按照要求,67个市直部门纪检监察负责人向市纪委常委会进行了书面述职。

注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今年以来,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加大,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486人次,通过加大培训力度,促进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同时还加强了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按要求对机关在职县级干部培训情况进行统计、填报,做好干部教育培训的基础工作,为委局机关30名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专门的教育培训档案,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认真落实人才工作的有关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管人才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精神,不断完善人才选拔使用机制,坚持推行竞争上岗,选拔任用优秀干部,加大党政人才培训力度,鼓励机关工勤人员参加技能培训。

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进一步做好领导班子任职回避工作,要求机关县级以上干部认真填写《领导干部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情况统计表》。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出国(境)的管理,包括对机关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的管理。及时回复市有关部门的《廉洁自律征求意见函》。认真负责地做好有关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初核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党员违纪违法案件有所减少,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逐步好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工作上还存在诸多不足,在一些方面我们的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些单位和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需加强;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的进度还需进一步加快;一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落实得还不够好,执行得不够严格;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违纪违法案件还时有发生,极少数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影响恶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还比较严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坚决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和部署,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做好工作,决不辜负市委、市政府、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市人民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