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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两个率先”为中心,以建设法治*为目标,以建设平安*为重点,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按照“基础建设突出一个加强、法制宣传狠抓两个重点、法律服务构建三大体系、基层工作实现四项突破”的总体要求,全面履行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以推进全市民主法治化进程为重任,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年是《法治*建设总体规划》正式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普法启动之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以“*”普法总结表彰和“*”普法动员部署为契机,理清思路,把握进度,突出重点,规范运作,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努力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一)全面部署,“*”普法启动切实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围绕中心,科学规划“*”普法目标任务。在实事求是、认真总结“*”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两个率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法治*建设等中心工作,专题研究、分析“*”普法的形势要求和目标任务,研究起草《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力求“*”普法规划符合*特点,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承前启后,全面总结部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10月3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普法总结暨“*”普法动员大会,全面总结“*”普法工作,具体部署“*”普法各项目标任务,表彰奖励获得全国、全省、全市的196个先进集体和304个先进个人。全市各辖市(区)也全部完成“*”普法总结表彰和“*”普法动员部署工作。三是立足长远,积极营造“*”普法良好的舆论氛围。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全面落实“*”普法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全面实现“*”普法规划目标打下良好基础。
(二)加大力度,进一步巩固法制宣传教育“四项机制”。一是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法制宣传领导机制。专题研究加强全市普法工作推进措施,调整充实全市普法工作联络员队伍,确保“*”普法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二是任务明确、考核落实的责任机制。制定《*市*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将*年法制宣传教育分为4大项19个小项目标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主要责任和相关责任部门,明确工作任务,量化考核内容,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教育能力、引导能力、服务能力和保障能力。三是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教育机制。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下乡、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与市妇联、信访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多种专业法宣传教育活动。四是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保障机制。贯彻落实《*市实施〈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办法》,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到位,充分调动部门和基层单位经费投入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三)平稳过渡,依法治市工作职能移交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依法治市工作重视程度不减。根据省委政法委、省编办《关于调整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体制的通知》和市委统一部署,市依法治市工作职能划归市委政法委,多次与市委政法委商讨移交工作,派出两名骨干协助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确保职能有序平稳对接。二是坚持依法治市常规工作不断。一如既往抓好《建设法治**年工作计划》、《*市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工作情况汇报》以及《法治*建设五年实施意见》等文件的起草工作,编印《法治*工作简报》,确保职能变动工作连续。三是坚持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不松。根据省委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与市民政局积极开展全市第二批“民主法治村(社区)”检查考核工作,完善“四民主、两公开”制度,不断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成率达到62%。
二、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着力建设“平安*”,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得到新增强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平安创建“两年巩固”、“五年深化”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深化大调解机制建设突出“三个注重”。一是注重规范运作,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大调解16项运作制度、20项台帐表式,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受理登记、分流指派等制度,建立健全处置应急突发事件预案制度。召开市社会矛盾纠纷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落实大调解工作措施,推进深化大调解工作。制作大调解教学光碟,统一宣传标语,规范大调解工作程序和要求。二是注重资源整合,发挥调解资源优势。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信息联通、问题联排、力量联动、纠纷联调,明确层级职责,实行上下联动;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衔接机制,调处中心统一组织,实行左右联动;发动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实行内外联动。三是注重预防调处,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继续巩固完善信息网络,坚持信息快报制度,健全应急机制,不断探索规律,创新工作方法,提高调解能力,做到预警工作走在排查前、排查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全市两级调处中心接待来访10724批次,同比增长10%,受理纠纷6961件,直接调处纠纷4614件,劝阻群体上访399批8223人次。10月,全省加强调解能力建设工作会议在*召开,市司法局、武进区横林镇在会上介绍经验,并参观了武进区遥观镇司法所、钟楼区南大街司法所和夏戈工作室,省综治办、省高院、省司法厅的领导对我市大调解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二)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注重“三个加强”。一是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按照省、市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对司法所基础建设情况开展全面督查,落实编制人员,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台帐资料。目前,全市平均每个司法所办公面积近百平方米,基本配备了接待室、调解室、档案室以及现代办公通讯设备,全市35个司法所申报并全部通过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考核验收,创成率38.9%,高出年度工作目标8.9个百分点。二是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根据村、居调整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置,充实调解员队伍。在消费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残疾人联合会、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外来人口聚居区组建调委会,不断创新发展调解工作社会化模式,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强调解人员培训。采取脱产培训、岗位练兵、以会代训、轮流讲课、庭审观摩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和两级调处中心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同时加大“防激化、创四无”工作力度,抓好纠纷排查和专项治理。全市2067个人民调解组织全年调处纠纷23633件,同比增长16%,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为99.3%和98.8%,高出考核指标1.3和3.8个百分点。
(三)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坚持“三个突出”。一是突出调查研究。专题召开*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调研会,总结部署工作,研究问题对策,制定研究课题,落实调研任务,完成社区矫正调研文章10余篇。同时,在调研基础上确定全市15个镇(街道)为社区矫正工作示范点,给予政策扶持,典型引路推动工作突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俞志平在调研天宁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时,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二是突出创新特色。与市中院联合制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与社区矫正机构衔接工作暂行办法》,编印《*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指南》3500册,与解放军102医院多次商讨心理矫正试点工作,制定《*市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矫正试点工作方案》,成立我市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正工作委员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俞志平担任主任,设立由11名资深心理学教授和心理医生组成的心理矫正专家组,积极推进心理矫正试点工作。三是突出队伍培训。举办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者培训班,108名社区矫正工作者参加培训,各辖市(区)也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志愿者进行了普遍轮训。同时,在工作中规范运作程序,全面开展排查,加强日常管理,实施分类矫正,推进科学施教。全市已解除矫正对象347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003人。
(四)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抓好“三项落实”。一是落实帮教责任。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层层签订责任状,定期进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落实帮教网络。进一步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全市建立安置帮教工作站89个,由责任民警、村(居)委会干部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组成的“三帮一”帮教小组5200余个,参加帮教人员1.6万余人,基本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市的安置帮教工作网络。三是落实帮教措施。利用一个月时间,全面排查、摸清*年回归的1026名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按照我市八委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加大与相关部门协调力度,出台相应政策,解决部分刑满释放人员生活保障和落户安置问题,开展回归人员技能培训,采取政府指导、社会安置等办法,积极提供就业机会。采取“三帮一”、“六方承诺”等多项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安置帮教活动。全市登记回归人员920人,安置870人,帮教902人,安置率和帮教率分别为94.6%和98%,高于考核指标9.6和3个百分点;重新犯罪率1%,低于考核指标2个百分点。
三、以加强诚信建设为重点,拓展与规范并举,法律服务业取得新发展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牢固树立服务为本的思路,创新服务方式,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促进法律服务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优化法律服务执业环境,努力做到“三个积极”。一是积极协调。协调市人大内司委、人事工委和市政协社法委,聘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立特邀行风监督员,推进和规范律师业诚信建设,为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探索新途径和新方法。认真贯彻实施《公证法》,协调市财政、人事、编办、地税等部门研究全市公证处机构设置。协调物价部门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情况调研并形成报告,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二是积极调研。为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公证处分配制度,协调市人事、编制、财政、地税等相关部门赴浙江学习公证处管理、分配工作经验。为推进基层法律服务业发展,开展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调研活动,帮助解决法律服务工作的问题与困难。三是积极宣传。以《律师法》颁布十周年为契机,广泛宣传律师制度和律师工作,组织大型广场法律咨询活动,举行纪念《律师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成功举办全市首届律师辩论赛,选派选手参加全省第二届律师律师辩论赛,*获得三等奖和组织奖。开展《公证法》、《全国人大关于司法鉴定管理有关问题的决定》和配套规章学习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法律服务指导管理,突出“三个强化”。一是强化行业管理。成立律师发展和维权、调解和惩戒2个专门委员会以及4个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将法律服务机构年检注册、综合检查和专项工作检查相结合,把优化服务和促进发展有机融合,以检查促工作,以服务促发展。二是强化制度规范。继续推行法律服务统一格式文书,推广公证通用告知书示范文本,实行办证情况意见反馈制度,从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法律服务执业行为入手,加强法律服务诚信建设,依法查处违规行为。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出台《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强队伍建设的举措和要求。举办全市律师、公证岗位培训班,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组织*年国家司法考试,1017人报名参加,同比增长19.9%。
(三)拓宽法律服务领域,立足“三个围绕”。一是围绕法律服务诚信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组织15名资深律师组成“*年*(*)城市产业推介说明会法律咨询团”,随政府代表团赴*参加城市产业推介说明会,义务为参会中外客商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大对外向型经济、个体经营经济以及具有知识产权的规模经济服务力度,积极为企业上市、资产重组、金融活动、风险投资等新兴产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二是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法律咨询团(组)和公职律师作用,努力为领导机关和各级行政机关工作和决策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完善律师参与市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和参与人大信访接待制度,协助领导机关妥善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三是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参与打黑除恶斗争。加强律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形势教育,加强对刑事辩护和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研究指导律师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可能改变定性等案件,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全市律师事务所办理法律事务15654件,同比增长13%,自办法律援助案件619件;公证机构办理公证28159件,同比増长15%;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法律事务5361件,同比增长103%;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办理司法鉴定2667件,同比增长220%。
(四)深化法律援助工作,落实“三个狠抓”。一是狠抓法律援助机制建设。探索建立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全市法律援助经费均列入财政预算并有不同程度增长。起草制定《*市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加强和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立法律援助工作例会制度,整合法律援助资源,形成相互衔接、促进的协调机制。二是狠抓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市法律援助中心增添触摸屏、建造残疾人通道,编印制度汇编,整理档案资料,从软、硬件方面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市和7个辖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标准,在全省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会议上,我市和武进区法律援助中心在会上作经验介绍。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贾午光来*视察法律援助工作时,对我市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三是狠抓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卷宗质量检查,统一法律援助格式文书,坚持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反馈制度,组织参加庭审跟踪办案质量,按照应援尽援原则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36件,同比增长20%,接待来电来访11252人次,同比增长12.5%。
四、以提高工作绩效为动能,转变作风提升素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实现司法行政事业新发展的基础工程,全面加强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进一步促进机关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整体素质。
(一)思想政治建设抓好“四项教育”。一是抓好学习《党章》教育。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安排学习,开展民主评议,撰写党性材料,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努力做到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二是抓好“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利用机关学习日,以学习小组为单位,组织学习同志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和有关通知精神,畅谈学习心得体会,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三是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发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光盘、教育读本和辅导资料等,组织系列讲座,开展征文活动,采用集中学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深刻理解和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四是抓好《公务员法》教育。组织参加专题研讨班、知识讲座,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班和市局机关公务员“5+X”培训班,开展《公务员法》知识考试,做好公务员核对登记工作,不断提高公务员素质。
(二)组织制度建设注重“三个加强”。一是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基层党组织,积极培养和发展党员,抓好党员队伍教育培训,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二是注重加强文明创建。继续深入开展好班子、文明单位标兵、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分别制定实施意见、工作要点,加强诚信建设,健全公示制度,完善效能监察,改善办公条件,推进电子政务,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制,促进依法行政。市局先后被授予*年度好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先进集体、文明单位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三是注重加强制度建设。组织梳理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修改机关学习奖励、探望病人等多项制度规定,制定公车使用管理十多项新制度,强化机关规范管理,促进机关依法办事。
(三)作风效能建设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机关作风建设。贯彻落实全市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召开专题动员大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开办工作情况简报,出台“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八项举措,切实改变机关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二是突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建立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机制,组织廉政文化征文、书画作品比赛,倡导廉政文化建设,开展警示教育,确保全系统未发生一起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三是突出扶贫帮困、文化帮扶活动。溧阳市社渚镇河口村和竹渍镇姜下村是我局扶贫帮困、文化帮扶单位。研究制订帮扶实施意见和规划,签订扶贫帮困协议,发动捐款筹措扶贫帮困资金4万多元,协助河口村两个工程项目立项,资助完成排涝站更新改造,为帮扶村送去法律书籍、电脑,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受到当地群众欢迎。
回顾*年的工作,尽管取得了较大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思维创新、制度规范、工作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要求,服务全市重点工作的措施还不够有力;法律服务市场监管手段单一,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程度不高,缺乏高层次法律服务专业人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不平衡,基础设施薄弱、财政保障不到位、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