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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市委财政收入管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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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市委财政收入管理总结

*年全市财政工作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真抓实干,奋力拼搏,通过大力组织财政收入、进一步科学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深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切实加大财政监督管理力度、积极推进机关文化建设等一系列措施,各项财政工作都取得了突出的成绩,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当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突破20亿元大关,实现217956万元,比上年增加69051万元,增长46.4%;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695050万元,比上年增加191058万元,增长37.9%,如加上专户支出省列支因素,全市财政支出达到76.3亿元,支出规模位居全省第5位,支出进度与支出规模创历史最好水平;当年做到了收支平衡。市财政局市委、市政府市直经济综合部门考核中连续第6年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主要工作如下:

一、紧紧围绕地方财政增收目标,千方百计组织各项财政收入

为了给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政权运转与改善民生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真抓实干,千方百计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当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上年调整增长的基础上又创三个历史新高:第一,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突破20亿元大关,实现217956万元,创历史新高。第二,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速达46.4%,高出全省平均增速14.1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1位,创历史新高。第三,全市全口径税收收入实现46.05亿元,增速达40.4%,高出全省平均增速14.3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1位,创历史新高。

(一)及时落实和调整财政收入目标。年初,根据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收支任务和市政府确定的各项财政工作目标,及时将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级财政、税务部门和有关征收单位。8月份又根据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等实际情况将年度一般预算收入任务调整为20亿元,比年初市人大批准的预算任务增加21300万元,并将调增的预算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财税部门和有关征收单位。为了确保完成完成调整后的全市一般预算收入任务,我们切实加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采取了月调度、旬通报的措施,及时发现并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加强与各级税务部门、有关征收单位的联系,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征收的积极性。

(二)切实加强税收收入的征收管理。一是积极与国税、地税等收入征管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严格加强税收征管和控制减免缓税等行为,特别是对采矿、选矿等行业继续采取了“以电控税”的办法,有效防止了税收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协同税务部门,切实加强对主要税种和零散税源的管理,加大对重点税源和新兴税源的监控力度,全面落实税收调整政策,改进征管手段,提高征管效率,保证了各项税收的快速增长。三是积极组织开展税源调查工作,从3月份至8月份对全市110户重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损益、所得税的计算缴纳以及其它各税种的收缴情况等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查分析,摸清了底数,掌握了税源的分布情况,为今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提供了依据。四是大力支持“金税工程”建设,实施税银横向联网,使各征收机关征缴的税款通过电子网络直接缴入各级国库,为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提供了技术保障。

由于采取了以上各项有力措施,当年全市全口径税收收入完成完成464030万元,比上年增长40.4%,增幅位居全省第1位,总量位居全省第12位。其中:国税收入完成253945万元,比上年增长36.1%,增幅位居全省第1位,总量位居全省第11位;地税收入完成210085万元,比上年增长45.9%,增幅位居全省第2位,总量位居全省第11位。

(三)切实加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一是依法依规征收。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非税收入征管的有关政策规定,努力做到依法依规征收,并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二是继续实行以票控费,充分发挥财政票据监管中心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以票控费的措施,防止收入流失,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努力挖掘非税收入潜力。把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做为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重点抓实抓好。积极与国土资源部门配合,认真落实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当年实际收缴土地出让金40,253万元,核拨土地成本35,342万元;与国资委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管理,收缴地铁公司等改制企业的国有资产收益4,045万元。

当年仅市本级完成非税收入45925万元,为年度预算30023万元的152.96%,增收15902万元。其中,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24473万元,为年度预算16083万元的152.16%,增收839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21452万元,为年度预算13940万元的153.89%,增收7512万元。

二、紧紧围绕民生法定重点支出需要,科学调整和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按照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年继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向改善民生和法定(重点)支出倾斜,向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倾斜。当年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412173万元,占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66.4%,比上年增加79727万元,增长24%。

(一)确保了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落实到位。一是年初做实工资支出预算,保证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当年全市11.8万名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全额发放,工资性支出达到247039万元,特别是加大了对财力困难县区的工资转移支付补助,保证了县乡公教人员工资发放率达到了100%,没有形成新的拖欠。二是积极落实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所需支出,在年初预算中予以足额安排。当年还筹措资金3200万元和2800万元,分别将2006年下半年市直单位上调的工资和规范后的津补贴及时补发到位。三是离退休费按时足额发放,当年共发放92256万元。

(二)确保政权运转和社会稳定。一是确保党政机关公用经费需求。根据实际需求,在确保工资正常发放的同时,适当提高了党政机关公用经费标准,当年市本级公用经费支出达79543万元,比上年增加4589万元,增长6%。二是增加维护社会稳定的支出。保运转是公共财政的主要职能之一,在保障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公用经费需求的同时,努力增加办案经费和政法建设的资金投入,切实提高装备水平和技术手段。如结合全市公安系统的“三基”建设,先后投入资金2893万元,重点支持了市公安局的“情报信息工程、防控体系工程、科技强警工程、警务保障工程、队伍建设工程”等五大工程“三基”建设。同时在将市公安局、市法院、市信访办驻京人员的信访经费由信访办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当年信访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107万元,增长22.8%,为做好信访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确保各项社会保障资金落实到位。当年各级财政部门共筹集各类社保资金20.6亿元,为近300万人口提供了各项社会保障待遇。一是确保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全面落实。当年筹集资金20532万元,使全市共有75362人实现就业再就业。其中,为62748人支付职业培训补贴2717万元,为102290人支付职业介绍补贴1523万元,为36889人提供公益岗位补贴6902万元,为80380人提供社会保险补贴6617万元。二是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扩大覆盖范围。当年共筹集各类资金24505万元,为城镇居民按时足额领取保障金提供了资金保障。当年城市低保人群达16.6万人,均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人均低保补助水平比上年提高10元/月。农村低保审批工作全面完成,共有16.4万人纳入保障范围,全年共发放低保金5600万元,人均补助标准498元/年。三是提高养老金保障水平,为103168人及时发放养老金86232万元,人均发放标准比上年又提高85元/月。四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平稳。全市参合农民达218.6万人,参合率为89.4%,完成了年初人代会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参合率达86%的工作目标。全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累计支出10041万元,补偿参合农民169.7万人次,受益农户比例为77.6%。五是积极支持农村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当年共筹集资金4182万元,改、扩建105所农村卫生院用房近8万平方米。当年投入财政资金362.8万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培训及购买公共卫生设备,大大提高了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六是筹集资金4022万元,全面落实了优抚对象的各项待遇。

(四)努力加快采沉区和棚户区改造进程。当年全市拨付采沉区和棚户区工程资金总额达到1.8亿元,确保了工程如期完工。其中,北票“金河小区”总建筑面积36.8万平方米的,工程已全部完工,采沉区受损住宅居民已入住;北票“银河小区”的60栋居民住宅,当年已交付使用;市区铁路棚户区8.3万平方米住宅已全部交付使用;北大街6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工程也如期完成,省政府有关部门对我市采煤沉陷区、棚户区的改造资金使用及管理给予良好评价。

(五)积极改善农村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一是积极支持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当年争取省以上资金5267.5万元,并落实配套资金580万元,完成了饮水解困工程502处,解决3.23万头大牲畜的饮水问题,受益人口16万。二是认真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与市移民机构配合,争取省扶持资金3265.6万元,用于对原迁居民20707人直补和全市52个后期扶持项目建设,其中市级审批的26个后期扶持项目已经实施完毕。三是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针对今年3月份我市遭受的严重雪灾,省市县三级财政投入资金1700万元,其中一部分是财政贴息资金,这些资金主要用于恢复生产和生活救助,共修复保护地冷暖棚达50404栋;针对6月份遭受的严重旱灾,各级财政投入抗旱资金2670万元和小型农田水利资金2150万元,重点用于对设施农业小区配水配电。四是全力支持整村推进和移民扶贫工作。当年共投入财政资金15550万元,全部完成了全市剩余的313个村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程,基本解决现有贫困人口的稳定温饱问题;市以上共投入移民搬迁资金1244万元,在全面完成省下达我市当年移民搬迁任务1440户的基础上,超计划落实移民搬迁户972户。五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当年筹集救灾资金2301万元,使9.8万灾民的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筹集资金1317万元,全力支持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共新建住房1327户,维修住房2646户。六是认真落实好对种粮农民的各项补贴政策。及时下拨粮食综合直补资金14010万元,比上年增长63.9%,对种植粮食和其它作物的530.89万亩耕地面积的71万户农民给予了补贴;落实良种补贴资金645.8万元,落实农机具补贴资金170万元。

(六)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广泛筹集资金,努力增加教育事业投入,当年全市教育方面支出为118634万元,比上年增长30.5%,增加27704万元,预算内教育经费增长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率4.7个百分点。特别是加大了对教育“两免一补”和职业教育的扶持力度。*年继续对农村中小学实行全部免除学杂费政策,在确保2006年减免范围的基础上,将城郊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少数民族学校以及农村进城务工家庭、城市困难家庭的学生均纳入免除学杂费的范围。当年筹集资金5528万元,使农村享受免除学杂费学生人数达到352349人,其中小学222996人、初中128993人、特教360人;筹集资金1580万元,继续对困难家庭学生79656人免除课本费;筹集补助资金303万元,对困难家庭寄宿生10099人继续实行生活补助政策;加大对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助学扶持力度,并筹集1280万元助学资金,资助了15000名学生。

(七)大力支持科技、文化等事业的发展。一是继续加大科技资金投入规模。当年全市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6495万元,比上年增加2274万元,增长53.9%。当年市本级投入科技资金1,200万元,重点支持我市高新技术园区建设,以及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发展方向的科技项目;投入资金200万元,用于我市高新技术园区的成果转化基地及孵化器建设工作,以建立吸引高新技术企业入园平台;下达科技补助资金250万元,用于加华园区科技项目补助;争取省科技资金390万元,用于支持14个省级科技项目;投入资金86.8万元,对全市科技大会召开及评奖、科技活动周及海外学子创业活动周等工作进行支持。二是努力增加文化事业的投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投入65.3万元进一步完善北塔博物馆,投入26.7万元为牛河梁文化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努力增加体育事业的投入,通过土地置换新建了朝阳市体育馆和全民健身馆,投入资金34万元支持了朝阳市第二届全民健身节暨首届龙舟大赛、老年健身活动、省田径比赛等一系列活动。投入资金227万元对电台、电视台和各转播台设备进行了维修改造和更新,促进了我市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

三、紧紧围绕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方向,充分发挥各项财政政策手段的功能和作用

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运用财政贴息、补助、税式支出、担保、以奖代补等政策和资金手段,大力支持全市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一)积极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一是认真落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当年全市共办理退税、抵税、免税等税式支出30705万元。二是大力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和产品出口。当年争取专项资金7000多万元,同时市本级安排工业发展资金700万元,共落实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22个、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3个、其他专项资金支持项目20多个。三是努力解决破产企业的遗留问题。将向东化工厂破产后职工异地安置补助资金24,588万元,按照规定的划拨程序一次性拨付到朝阳市住房委员会资金专户,再由该专户向向东化工厂破产清算组进行资金拨付,保证了专款专用。

(二)继续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关要求,当年全市各级财政用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的支出194609万元,比上年增长42.54%,增加58083万元。一是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当年投入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资金255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快了保护地建设的步伐。当年全市新建冷棚45338亩,超计划29.5%;新建暖棚46907栋,超计划56.4%。二是大力支持畜牧业发展。投入畜牧业发展资金2,945.8万元,较好地保证了全市畜禽疫病的疫苗购置和发放、纯种母猪和能繁母猪生产、畜牧业龙头企业项目贷款贴息及以奖代补、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及新品种引进推广等资金需要。三是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当年共投入农村劳动力“阳光工程”培训和新型农民培训等资金501.4万元,对29830名农民进行了专业技能培训,对15218名农民进行了技术培训。四是大力支持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投入农业技术推广资金975万元,使设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得到大面积应用;五是大力支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市各级财政投入资金6194万元,重点支持了植树造林、生态公益林管护、水土保持、河道治理等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全市完成造林面积120万亩,完成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52万亩。六是大力推进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当年省财政共批复我市项目22个,投入资金7234万元。其中,土地治理项目15个,投入资金4379万元,涉及39个乡镇,全年治理土地面积9.4万亩;产业化项目7个,投入资金2855万元。

(三)积极落实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各项财政优惠政策。当年市以上财政部门共向各县(市)区投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体制补助及奖励、社会保障补助、农业及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168507万元,比上年增加21490万元,增长14.6%。其中:各县(市)区从省级税收增量返还政策中获得33851万元;从一般性转移支付政策中获得53017万元;从财源建设工程规划奖励政策中获得3388万元;从省“三奖一补”政策中获得7655万元。市本级*年对县(市)区投入8382万元。各项政策落实及资金的投入,使全市县区财政实现了快速发展:一是从发展速度看,县区财政实现了高速增长。*年各县(市)区(含开发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58340万元,比上年增长57.2%,增加57638万元,高于全市平均增速10.8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增幅24.9个百分点。二是从财政收入占全市的比重看,所占份额又有提高。*年县(市)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2.6%,比上年增加5个百分点。*年建平、凌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超3亿元。三是从财政保障能力看,保障法定(重点)支出的能力逐年增强。尤其是在保障一般性支出方面,做到了当年公教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保证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津贴补贴的资金需求,其它支出也都做到了较好保障。在2008年年初召开的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朝阳市被省政府命名为*年全省县(市)财源建设工程先进市(全省排名第一名),并获得省政府奖励200万元;建平县、北票市、凌源市分别被省政府命名为全省地区税收收入超5亿元财源大县(市);纳税在1,000万元以上的39个税源大户企业受到了省政府表彰。

(四)进一步扩大融资担保规模。通过提高担保中心在金融系统的担保信用等级(“A”级信用等级)和扩大担保中心担保资金规模(1亿元以上资金)等方式,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当年共为54家企业提供担保贷款42595万元,解除担保责任19167万元,在保担保贷款为23428万元。

四、紧紧围绕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继续深入推进和不断完善各项财政改革

按照建设“阳光财政”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继续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一)继续深化部门综合预算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部门综合预算编制方法,细化支出预算,通过编制部门综合预算,切实规范部门的收支行为,减少预算的随意性。市本级严格执行《关于市本级一般性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意见》(朝政办发[*]24号),当年市本级对78个一级预算单位和325个二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了部门综合预算编制范围,用规范的方法和严密的操作程序,切实增加了部门综合预算编制的透明度,提高了预算编制效率与质量。通过编制部门综合预算,当年仅市本级非税收入形成政府统筹财力3628万元。指导县(区)级部门推进综合预算编制改革工作,印发文件并组织培训,各县(市)区2008年将全部启动在先进的软件平台上编制规范部门综合预算。

(二)积极推进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市本级73家一级预算单位和83家基层预算单位全部实现了国库资金网上集中支付。为了规范和简化集中支付系统操作流程和用款计划审批程序,提高运行效率,根据财政部《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等有关要求,对市本级预算指标账进行了重新设置,对软件的科目库进行了相应调整和修订,保证了预算指标所列支出功能科目的准确性。建平县、凌源市、朝阳县、双塔区也相继开展了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工作。

(三)全面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一是认真加强了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当年印发了《朝阳市政府采购评标管理办法》等5个文件,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了规范。二是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在认真总结完善货物类集中采购经验和作法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工程和服务类采购活动,扩大采购规模。当年全市政府采购规模36220万元,比上年增长70%;采购次数856次,比上年增长13%;实际支出33840万元,比上年增长73%;节约资金237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6.5%,比上年增长2%。其中,市本级政府采购规模18588万元,比上年增长54.9%;采购次数120次,比上年增长12%;实际支出17540万元,比上年增长52%;节约资金1048万元,资金节约率为5.6%,比上年增长1%。

(四)大力推进政府财力资源整合工作。在推广学习建平县政府财力资源整合经验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在教育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方面,均不同程度地开展整合工作。同时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的指导意见》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启动全市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在建平县2006年率先被财政部列为部级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县的基础上,经积极努力争取,凌源市又被列为财政部试点县(市),今年可获得试点资金500万元,重点支持了保护地、畜牧业、经济林三大主导产业建设,使凌源市发展成为全国北方最大的保护地蔬菜、花卉生产基地和产品集散地,全国重要的瘦肉型猪和牛肉、羊肉生产基地,全国经济林生产示范县和全国食用杏生产基地。

五、紧紧围绕财政资金短缺现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和政策对我市的支持

近年来,朝阳市经济和财政虽有较快发展,这只表明一种发展态势,财政总量仍很小、收支矛盾仍十分尖锐,特别是资金短缺、投入不足问题,成为制约朝阳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对此,在支持经济发展和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的同时,各级财政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向上级争取对我市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同时,还积极开展了化解乡级政府债务和支持招商引资工作。

(一)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与有关部门配合,积极向上级反映朝阳财政收支困难的实际情况,积极申报符合标准的项目,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和提供相关的数据资料,最大限度地争取上级对我市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按可比口径计算,当年共争取上级各项财政性资金466827万元,比上年增加91260万元,增长24.3%;超过市政府年初下达的考核指标比上年增5%的目标。其中,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类资金149,759万元,比上年增长33%,增加37,136万元;争取社会保障类资金97,215万元,比上年增长20.2%,增加16,360万元;争取财政支农和农业综合开发类资金48,639万元,比上年增长8.3%,增加3,747万元;争取行政政法和教育科学文化类资金25,192万元,比上年增长38.4%,增加6,983万元;争取工商企业发展和商品流通类资金69,304万元,比上年增长13.3%,增加8,112万元;争取经济建设类资金69,786万元,比上年增长27.8%,增加15,179万元;争取财政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优惠政策类资金5,155万元,比上年增长126.81%,增加2,860万元;争取其他类资金1,817万元,比上年增长93.4%,增加883万元。

(二)积极筹集资金化解乡级政府债务。当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政府债务偿还任务为1,499.92万元。为了牢固树立政府信誉,积极筹措资金,实际偿还1865.1万元。同时,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72号)要求,积极开展乡级政府债务的清理与核实工作,为今后开展化解乡级政府债务工作提供了准确的依据。

(三)大力支持招商引资工作。一是积极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市本级全年拨付经费375万元用于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二是切实做好市财政局的招商引资工作。*年市政府分配给市财政局的招商引资任务是1亿元,为了完成任务,我局先后制定了《关于做好市财政局*年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朝财债[*]265号)和《关于分解下达我局*年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的通知》(朝财债[*]337号),经过全局广大干部的积极努力,当年实际完成招商引资项目10个,完成招商引资数额12204万元。

六、紧紧围绕依法理财推进进程,不断加大财政监督管理力度

按照建设“法制财政”的要求,市财政局认真执行和贯彻落实《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等财政政策,不断规范和加大财政监督管理力度,积极推进依法理财进程。

(一)积极推进财政管理的精细化和规范化。一是印发了《朝阳市市级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对市本级预算支出指标进行了规范化管理,特别是对追加的项目支出指标,从经费(资金)的申请、审批、下达等程序进行详细规范,有效提高了资金审批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经过严格审批程序批准的支出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确保了资金运行的安全性,提高了资金的运行速度,切实实现了用机制理财、用制度理财,使日常支出指标管理达到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要求。

(二)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管体系。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监督,严肃财经法纪,以制度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了财政监管体系。主要是制定出台了《构建朝阳财政监督机制初步方案》(朝财监[*]113号)、《关于对财政专项资金实施绩效监督的意见》(朝财监[*]112号)、《朝阳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程序》(朝财监[*]21号)等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并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专项检查,一是对市属单位非税收入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市直执收执罚单位共计132户,重点检查了57户,检查面达到了43%,检查发现存在违纪问题的单位有17户,违纪面为30%,共查出各类违规违纪资金557.71万元。二是对全市中小学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全市城市及农村中小学258所,检查面达到94.16%,共查出各类违规资金11,212万元。

(三)进一步加强了会计管理工作。一是开展财务会计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工作。深入贯彻省关于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实施意见,在县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财务会计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全市会计人员诚信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为用人单位聘用、交流会计人员提供了信息平台。二是加强会计培训工作。对全市7650名会计从业人员进行了会计继续教育培训,严格执行了会计从业资格网上考试制度。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了会计诚信建设系列活动,对全市95名会计诚信建设先进工作者给予通报表彰。还组织朝阳市优秀选手参加了辽宁省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和珠心算比赛,取得了较好成绩。

(四)切实加强了财政性资金的投资审核工作。当年共评审政府投资的各类建设和改造工程项目331项,总报审额为43684万元,总审定额为46965万元,总审减额为7953万元,综合审减率为18%。其中,评审财政直接投资的工程项目131项,报审额为10765万元,审定额为19313万元,审减额为2146万元,审减率为20%;评审政府投资、财政监管的工程项目200项,报审额为32919万元,审定额为27652万元,审减额为5807万元,审减率为18%。

(五)认真完成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和监管工作。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完成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清查的结果是全市1703个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额为63亿元,为今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市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受到了省财政厅的表扬。

七、紧紧围绕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

财政部门作为市政府主要的综合经济部门之一,担负着为政府管家、为人民理财的职能。为了完成好市委、市政府交给市财政局的各项工作任务,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能打硬仗的财政干部队伍,为此,财政部门紧紧围绕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一)努力提高政治与业务素质。比较系统地组织学习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快树立朝阳发展新形象、党的*大报告等理论文件。在学习形式上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办法,以答题、征文、培训、专家讲座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特邀*大代表明志友同志作了《认真学习党的*大精神》专题报告。结合财政业务工作实际需要,聘请专业人员讲解《会计法》、《预算法》及有关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成功组织407人参加了全省财政干部岗位资格考试,及格率达到98%。同时,认真组织了全市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积极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培训。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建立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检查督促各支部认真坚持制度。积极开展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活动,使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并邀请市纪委领导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辅导讲座,督促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为进一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党员承诺书,并建立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同时,坚持在全局范围内积极开展“读书思廉”和家庭助廉活动,用正反事例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警钟常鸣。

(三)切实加强了机关文化建设工作。在认真考察学习外地财政部门机关文化建设工作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朝阳市财政局机关文化建设方案》,对年内的机关文化建设任务和责任进行了分解落实,总结提练了朝阳市财政局机关价值理念,机关走廊文化建设初见成效。制度文化建设正在按计划推进。同时,通过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活动,培养和引导财政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不断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增强了财政系统的感染力和向心力,积极营造了创新、进取、团结、和谐的氛围。

*年,还认真组织开展了代市政府对县域经济发展有关财政指标考核、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会计职称考试、扶贫帮困、定点扶贫、编写财政志、指导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等项工作,也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年全市财政工作也依然存在很多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在下一年度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一是财政收入总量在全省仍排在后几位,财政保障能力仍然不足。近几年,全市财政收入虽然增幅较大,质量有所提高,但总量仍很小,在全省的位次排在后几位,与其他市的差距仍然很大。二是财政支出主要依靠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财政调剂和调控能力仍比较弱。三是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需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