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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统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统计依法行政工作、统计法规工作在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与执法部门通力协作,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圆满完成。
一、制定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落实全年执法考核目标
(一)加强领导,抓责任制、抓执法目标落实、抓全员执法
*年初,县统计局认真学习颍政办﹝*﹞72号《关于印发*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加强领导,做到机构、人员、编制三落实。局领导与各个专业股室负责人签定依法行政、统计执法责任书。为提高专业人员执法水平,并举办了专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和统计执法程序的培训会,使专业人员具有单独开展统计执法工作的能力。做到专业人员、法规人员都能到基层起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真正做到全员执法。责任书具体强调了九项制度内容,各股室按局责任书的内容要求,必须圆满完成责任书制订的目标。
1、为进一步推进统计依法行政执法责任,县统计局将统计依法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了统计部门管理目标。每一季度开一次统计法规会议,局领导班子听取法规人员关于每季度统计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和下季度工作计划。建立并规范统计依法行政规范化管理制度,要求专业人员积极配合法规工作,开展好统计执法检查,做到认真、负责、依法履行执法程序,检查中不走过场。
2、积极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健全公开方式,在县政府信息网和统计信息网将县统计局各项检查方案、统计数据进行公开。在依法行政、统计执法中认真严肃查处每一起案件,对统计执法中已经发现的问题,按照《统计法》和《*统计管理监督条例》的条款规定来处理,抓好统计执法案件调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以人为本,教育为主,做到有案必查,查而必处。更进一步推动统计工作的全面开展,为统计工作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3、县统计局以全省统计执法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举办了乡镇、规模以上企业等单位《统计法》培训班,培训班讲解了《统计法》、《*统计管理监督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行政诉讼法》和依法行政执法程序,将全县近几年来统计违法案件进行了通报。通过法律法规、执法培训,使全体参会人员了解了《统计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统计违法行为的具体内容。培训收到了明显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
4、落实好年初责任目标,按时按量完成了市局全年指定单位的统计执法检查,对所查的单位,从基础工作、双鉴、台帐、数据质量等方面认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立案的必须立案查处,应整改的限期整改。截止目前县局已经完成10件案件,其中经济处罚2件,通报批评8件。按违法行为分,虚报瞒报2件,未依法做好统计基础工作8件。
5、建立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县统计局每年开展2次全县统计基础工作大检查,五月进行一次全县统计执法检查,九月份统计法规宣传月进行一次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对全县30个乡镇和规模(限额资质)以上工业企业、商业、建筑业及县直有关单位进行统计基础工作检查。检查内容涉及到办公条件、“双签”情况、台帐登记情况、“两证”办理情况、资料整理归档情况、报表数据质量及乡镇统计人员执法情况,通过统计执法检查,全县统计工作、统计数据质量都相应得到提高。
6、建立规范性文件抓好统计备案。全县统计法制工作以统计法制工作管理为基础,加强执行统计违法案件统计,备案和统计普法报告制度。
7、县统计局严格执行《阜阳市统计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和颍政办﹝*﹞72号《关于印发*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以此办法指导全县统计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工作,确保了全县统计工作开展。
8、县统计局十分重视统计法制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全局10多篇统计法制信息被省、市局网页和县政府网采用,大大提高了依法行政、统计执法宣传的力度。
二、精心组织严格执法程序,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年我局在克服工作任务重、人员少的困难下,贯彻省、市会议精神,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将统计执法由过去大检查改为经常化执法检查,由过去以检查就罚,改为以宣传教育为主,预防为主,解决了执法人员畏俱统计执法进行检查。在统计执法检查月期间*县局认真组织,精心操作,抽调县局、乡镇专业人员每2人一组于8月19日----22日对局内各专业和全县部分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进行为期4天的统计执法检查。一是重点检查九项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和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情况;二是检查乡镇农村经济与统计服务站统计基础工作是否达到省、市规范化方案的要求;三是抽查县规模企业、事业单位和商业企业,主要检查这些单位统计基础工作是否健全,统计数字质量是否准确;四是检查农村记帐户,主要检查记帐户记帐是否及时、是否漏记、混记、错记。
三、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
*年9月9日、12月4日,两次在县邮政广场进行统计法规宣传和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江多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夏俊中、县人大副主任蒋灵、县政办副主任谢安联等到现场观看了统计法规宣传,并慰问了工作人员。发放宣传材料8000多份,在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县乡同时开展宣传,县电视台、县政府信息网参加了宣传报到。对乡镇和科级以上单位进行了《统计法》知识考试,县委、县政府领导和科级干部参与了知识试卷的答题。将《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统计管理监督条例》印制宣传材料发放到单位和人民群众、并利用简报、信息、网络传媒等向社会进行宣传,收到很好效果。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
㈠在检查中对个别统计基础工作较薄弱的乡镇,要求这些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不拖全县工作后腿。
㈡统计工作秩序没有完全理顺,迟报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单位的统计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导致统计指标、计算口径不一致,影响了统计报表的汇总,要求立即改整,并给予通报批评。
㈢个别单位的统计报表不规范,表头、表脚、双签不齐全,个别乡镇农村经济与统计服务站人员和新补岗的上岗人员没有办理《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证》,要求加强学习,确保报表规范。
㈣部分单位上一年度台帐不建全,资料不完整,基础报表没有分类装订成册,要求按照规定达到归档要求,确保统计工作的连续性。
㈤个别乡镇农村经济与统计服务站人员和新补岗人员,没有办理《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证》。有些县直部门对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按要求配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要求单位领导要重视统计工作,确保专兼职统计人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