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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我县政法机关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充分发挥政法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我县“全面加速、奋力跨越”、实现“两个率先”目标、构建和谐新*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政法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教育活动,不断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1、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上半年,我县政法机关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主线,不断创新活动方式,深化教育内容,组织开展“回头看”,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广大政法干警的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个别干警中存在的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办案数量轻办案质量、重法律效果轻社会效果等一些错误的执法理念得到纠正。二是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政法各部门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了整改。新制定各种制度218项,修改完善制度560多条,使执法各部门各环节都有章可循。三是促进了执法工作开展。政法各部门结合各自的职能和任务,积极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依法开展审判工作等,查办案件数量同比增加,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宣传和总结推广了先进典型经验。通过撰写宣传稿件、理论征文和编发简报等,加大了宣传力度,增强了教育效果,总结推广了先进单位的经验和做法,推动了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五是政法队伍的形象和满意度有较大提升。今年3月份,在县纪委组织的对31个单位的行风评议中,政法部门的行风建设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2、认真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作风、服务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今年3月份,政法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作风、服务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政法干警学习县委、县政府印发的“五个文件”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读本》等内容,参学人员都能自觉作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深入开展讨论。5月份,县委政法委还组织开展了以“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作风、服务发展”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在教育活动中,政法各部门围绕县委提出的23项民生工程,开展了“三必访”活动,并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着眼“强化五种观念,解决五个问题,实现五个做到”,从本单位、本岗位的职能职责出发,联系工作实际,采取自我对照检查、公开征求意见、内部评议等方式,认真查摆反思存在问题,政法干警普遍撰写了查摆反思材料,政法各单位在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形成了查摆反思专题报告,有针对性地整改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各种制度。县公安局多次开展内容丰富的岗位大练兵活动。县检察院选派36人参加省、市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和检察官晋升培训。县法院组织20名法官参加了省高院和市中院的培训学习。通过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使广大政法干警的思想观念与时俱进,政法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有较大提高,政法队伍的形象和公信度明显提升。
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政法各部门认真组织干警收看*大盛况转播、参加县委和县委党校组织的轮训,深入学习*大报告和党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并紧密联系本单位工作和干警的思想实际,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用*大精神武装政法干警头脑,从而更加坚定了政法工作的政治方向。通过学习,使政法干警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增强了做好政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转化成昂扬的精神状态、旺盛的革命斗志和不懈的工作动力,为做好新时期政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充分发挥政法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维稳工作。深入开展同“”等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的斗争。今年以来,我县共破获“”及各类邪教案件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治安拘留1人,取缔非法聚会点17处,教育训诫参与聚会信徒1600余人,收缴“”宣传品60余份,查获非法宗教书籍300余册。3月份、5月份和10月份,我县还三次对全县“”人员逐人进行摸排回访,并对分布在13个乡镇及县直单位的“”人员及时做好转化工作。全面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热点难点问题排查调处,共排查出因征地拆迁、矿区塌陷补偿、选举、集资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17件,成功化解群体性事件9起,较好地解决了排查出的影响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不懈地做好企业军转干部及涉军人员的稳定工作,“八一”期间慰问企业军转干部175人,发放慰问金35000元。9月份又为125名企业在职和退休军转干部体验了身体。同时落实各种稳定措施,成功化解涉军人员上访5起,处置涉军群体性突发事件8起,防止了越级上访和群访现象的发生。同“”等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的斗争及企业军转干部和涉军人员的稳定工作均达到“零指标”管理。
2、以创建“平安*”为目标,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平安创建的任务和目标。二是成立了村级综治工作站(警务室),进一步完善了村级综治工作机制。三是“百镇千卡万村”工程建设进一步走向正规,各乡镇治安卡口软、硬件建设逐步完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治安防控体系。四是继续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单位”、“平安小区”等平安创建活动。5月初,县综治委对全县乡镇第二批申报的“平安村”进行了验收。五是扎实做好迎接省、市“平安县”、“平安乡镇”验收工作,加强督查,进一步完善、规范了创建工作。5月中旬,市综治委对我县申报的“平安乡镇”进行了验收,26个乡镇被市综治委命名为“平安乡镇”。经县综治委考核验收,280个基层单位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平安村”、“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和“平安小区”等。今年9月16日我县被省委、省政府首批命名为“全省平安县”。六是综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我县共有19次警民联防打击制止盗抢犯罪,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缴获作案车辆12辆,摩托车16部,追回耕牛4头,使可防性案件明显下降,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受到市综治委的通报表彰。投资300多万元,在全县30个乡镇建立了治安防控无线调频指挥系统,使农村防控能力有新的提高。打击整治盗窃破坏“三电”专项工作和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11月22日,全市打击破坏盗窃“三电”设施专项行动座谈会在*召开。
3、以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和查办犯罪高发行业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今年,县公安机关继续加大对各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犯罪的高压态势,在全县组织开展了“打黑除恶”、侦破命案、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斗争。全年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539起,同比立案数减少248起,发案率同比下降14%;共破获刑事案件510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52人,摧毁犯罪集团12个,瓦解集团成员52人,解救妇女儿童2人,为国家、集体和公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县检察机关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6件2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2件22人,挪用公款案件4件5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6万元。坚持“严打”方针,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刑事犯罪案件149件247人,追捕6人;向县法院提起公诉161件236人,追诉6人,报送阜阳市院审查起诉8件21人。
县人民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采取新的工作举措,不断强化审判职能,坚持“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正确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认真开展审判工作,从重从快打击犯罪,依法调整各种经济关系。全年共受理各种刑事犯罪案件192件270人,审结173件241人;受理各类民商事和行政案件2768件,审结2044件;受理各类执行案件687件,执结442件。
县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五五”普法,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共出动宣传车130余台次,发放宣传资料65000份,展出宣传图片450幅,张贴宣传标语50000余条,悬挂宣传横幅8000余幅。同时还牵头组织了《物权法》专题讲座,300多名各级干部参加了听讲。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示范司法所”创建和人民调解工作。今年全县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89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5.8%。人民调解工作受到上级充分肯定,4月24日,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
县民政部门对全县30个乡镇的农村最低生活情况进行了普查,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683元的41265名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实行分类救助;将16440名五保户全部纳入五保供养,发放农村五保供养金1972万元,并落实资金754万用于新建和改建农村敬老院;落实抚恤、优抚政策,发放抚恤定补款7749634元;为208名退伍军人办理自谋职业手续,发放安置费972万元;积极开展生产救灾,扎实做好汛期和灾后生救工作,筹集捐款114万元,发放救灾建房资金1998万元。同时,注重完善城市居民最低保障、离职村干部固定生活补贴等机制,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和社区建设等均取得明显成效。
(三)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委政法委职能作用。
县委政法委一是注重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种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领导协调政法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在全市率先施行《政法机关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扎实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不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全面工作效能提升,形成了思路上清晰,措施上有力,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拍,事业上合力的良好局面,从而树立了县委政法委的良好形象。二是采取有力举措,进一步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建立了涉法信访工作例会、涉法信访情况通报和涉法信访责任倒查等制度,加大了涉法信访案件处理力度。今年,共受理涉法涉诉案件108件,办结102件,息诉95件,结案率95.5%,息诉率93%;办理上级交办案件2件,办结2件,结案率100%,息诉率100%。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集中督查16次,个案督查87次,协调督促解决了一些难点问题,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大力加强政法调研信息工作,重新调整了调研信息组织,建立了调研信息网络,充实了调研信息力量,制定下发了《*县政法机关调研信息工作奖励办法》,开辟了《政法工作研究》新载体,加大了工作力度,开创了政法调研信息工作新局面。今年,全县政法机关共撰写调研信息材料1330余篇,被不同级别网络媒体采用或报刊杂志发表及参加学术研讨会的学术论文、专题调研材料、信息及宣传稿件达610余篇,其中被国家级报刊、网站等采用28篇,被省级采用130篇,被市级采用240篇,在省级以上法学研讨会上获奖的达5篇。县委政法委充分发挥政法调研信息工作组织协调作用,共撰写收集调研信息材料286篇,编发《政法简报》35期,《政法工作研究》6期,被《中国反邪教通讯》采用2篇,被省级《治安瞭望》转发1篇,被市委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转发14篇,被阜阳平安网采用15篇。另被*政务信息网采用68篇,被《新*》采取16篇,被《*法学》采用50篇,被市、县广播电台电视台采用29篇。
(四)紧急动员,全警参战,全力以赴投入防汛抗洪救灾工作。
今年6-9月份,我县遭受了继1954年以来最大的一次洪涝灾害。面对突如其来的重大自然灾害,县委政法委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市委政法委的要求,及时组织协调政法各部门,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政法系统各级领导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公安机关打头阵当先锋;检、法“两院”组织抗洪抢险突击队坚守险段;司法、民政部门积极派员参加抗洪抢险救灾。民政部门在第一时间为受灾乡镇群众送去食品等救灾物资,认真查灾、核灾、救灾。在抗洪抢险中,政法机关共投入政法公安干警8230余人次,出动车辆2453台次,抢救被洪水围困群众1900余人,转移群众32600多人,帮助群众转移受灾物资60多吨,排除险情50多次,救助遇险群众233人,为夺取我县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抗洪救灾期间和11月下旬,全县政法机关和干警共向受灾和困难群众捐款110000元,还对口帮扶款物价值45000元。在抗洪抢险救灾中,县公安局被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评为抗洪抢险先进集体,20个公安派出所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抗洪抢险先进集体;县法院被省高院和县委、县政府评为抗洪抢险先进集体;29名政法干警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抗洪抢险先进个人,并分别受到市、县表彰。
今年,虽然我县的政法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1、刑事案件发案总数虽有明显下降,但“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案件仍时有发生。2、全县城乡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虽有较大加强,但还不够健全,政法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3、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显现,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一些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化解。4、政法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队伍管理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从优待警政策应进一步落实等,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设法加以克服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