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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民宗局按照中央、省、市民族宗教有关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埋头苦干,建设富强和谐沧县”总体要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新世纪民族工作主题和新时期宗教工作方针,突出民族工作“讲团结、抓经济、求发展”,宗教工作“讲政策、抓管理、促适应”这两条主线,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切入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力求在各项具体工作的思路、方式和成效上都有新的突破。全年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快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为着重解决我县民族乡村经济发展相对薄弱这一问题,继续加强了对民族乡村专项资金的争取力度,今年积极为大褚村、杜林两个民族乡争取项目资金40万元,用于民族乡的基础设施建设。为确保我县少数民族经济持续良性发展,局领导通过多方考察论证,结合目前我县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现状,制定完善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年至2010年项目规划,为少数民族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制定了科学依据。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冀字[*]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沧字[*]19号)两个文件精神,在确保民族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前提下,经多方协调,我县为每个民族乡设立了五万元的专项补助金并列入了县财政预算,用于各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调整民族关系、处理民族问题及维护民族团结的必要开支,确保了民族乡工作的正常开展。组织四个民族乡参加了沧州市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现场观摩交流会,完成了沧州市少数民族职业技能培训招生工作。我县的百余名少数民族群众有幸参加了市政府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参加学习的少数民族群众年底即将毕业并走上各自的就业岗位。
二是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继续狠抓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工作。1、做好宗教法规的宣传工作。今年初我们组织有关人员继续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并3月初举办了由宗教活动场所的管委会主任和部分教职人员参加的《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培训班,结合我县宗教的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认真学习,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2、把好审批受理和登记关。对新申请设立的宗教场所,我们提前介入,严格审查,按照条件逐条把关,对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上报。对过去临时登记和暂缓登记的场所,按照《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直接进入登记程序,进行重新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登记,并限期整改,逐步使场所管理纳入了规范化轨道。3、全力做好宗教信息采集和场所登记换证工作。为高标准地完成宗教信息采集上报工作,局领导予以了高度的重视和物力上的大力支持,在经费紧缺的情况下,拿出两千元购买了数码照相机用于宗教信息采集。自6月初至7月9日止,历时一个月,民宗局全体不辞辛劳,走遍了全县16个乡镇的30多处宗教活动场所。每到一处,我们首先认真为场所和教职人员照相,随后填写教职人员备案表,检查场所总体情况,广泛征求教职人员和场所管理人员对宗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放规章制度牌并悬挂上墙,最后进行场所登记换证工作。一个月来,共发放制度牌23套及230块,为23个宗教场所进行了换证登记工作,各宗教场所得到了进一步规范。4、召开了沧县伊协第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1月7日,召开了伊协第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县伊协会长刘杰阿訇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国家宗教局第3、4号令,学习了中国伊协《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和中国伊协“开展‘一滴水行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的倡议”。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在全县伊斯兰教界深入开展‘解经’和新‘卧尔兹’演讲活动”的决议,号召全县伊斯兰教界人士挖掘和整理伊斯兰教义、伊斯兰道德和伊斯兰文化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内容。另外沧县民宗局聘请了56名伊协委员和清真寺管委会主任为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并在这次会上向监督员颁发了证书,为确保我县清真食品市场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是抓矛盾隐患排查。我们十分重视各民族乡村日常生活中的矛盾隐患排查工作。针对我县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充分发挥当地清真食品监督员的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解决。一是两节期间对经营清真食品的50家饭店、企业进行了检查,纠正了不规范行为,消除了矛盾隐患。二是查处清真食品违规案件。针对沧县“润奇”清真牛羊肉片内外包装不一致,引发的盐山部分穆斯林怀疑并到本县上访事件,我局当即对该厂负责人胡绍华进行了严肃批评,指出了经营不规范行为,责令其立刻整改,并向盐山民宗部门和当地穆斯林群众发去了致歉信。由于措施得力,及时制止了一起跨县矛盾事件的发生。东关天和清真肉鸡店违规生产清真食品也受到了相应处理。针对风化店乡小园村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因TDI爆炸的上访事件,民宗局领导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带队入住小园村,挨家挨户走访群众,驻村工作。几经艰苦细致的努力,终于消除了少数民族群众抵触情绪,使局面得到了控制,最终圆满完成赔偿工作。为防止赔偿后部分群众的情绪反弹,我们仍安排相关人员密切关注,随时掌握群众动态,争取工作上的主动。为预防我县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民宗局根据我县民族宗教实际制定了《沧县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草案)此预案由县领导审阅后实施。
四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做好本职工作。我局从改善办公环境,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入手,明责加压,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基层调研入手,不断推动机关工作作风转变,全局干部思想境界不断提高,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年初进行了特困群众救助工作和老干部春节慰问,完成了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情况调研,为我县近200名考生办理了少数民族身份证明。协调好汪家铺乡曹庄子村回族公墓的筹建工作。根据市、县领导办好回族公墓指示精神,我们努力与市民宗局、县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并亲赴曹庄子村考察调研及做好当地群众的思想工作,前期工作基本准备就绪。同时按时完成了上级和相关部门交付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