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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为建设“平安*”、“法治*”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业务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是基层基础工作得到了新加强。深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基层工作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按照省厅对司法所基础设施规范化建设的规划要求,做好*年度司法所业务用房的验收工作,已通过省厅、市局验收;对列入*年项目的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将黄田、竹口、荷地、贤良四个司法所列入*年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规划编制上报,确保省厅项目资金落到实处。
规范乡镇、村(社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在松源、黄田、安南等12个乡镇开展村级调解主任业务培训,提升法律知识水平、规范调解工作流程、完善调解档案管理。*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民间纠纷687件,调处成功654件,成功率为95.2%。以司法所为主体的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机制进一步落实,预防、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为我县的维稳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切实加强对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县、乡镇归正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召开县归正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在行政村(社区)建立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小组,部署开展归正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全县五年共有刑释人员312名,解教人员48名,重新犯罪人数9人,当年重新犯罪率2.88%。完善归正人员“一人一档”工作。探索帮教新举措,开展送法帮教到监狱活动,组织帮教团到省五监、十里丰等监狱对*籍服刑人员开展帮教活动。积极筹备社区矫正工作,成立了县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和《社区矫正实施方案》,为我县*年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打下基础。
二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现新突破。认真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意见,理顺普法关系,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扩大普法覆盖面。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宣传员的作用,开办培训班加强对普法宣传员的业务培训,*年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宣传员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106场次。配合县人大、县法制办对拟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培训及考试;邀请浙大法学院副教授韩家勇为全县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开展法制讲座;讲师团到各机关、单位开展普法授课,全县机关、单位共举办讲座98场次,切实提高各级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全县20个乡镇和80多个机关、单位共5540名干部职工参加了普法建档考试,巩固学法成果。完善学校法制副校长聘任制度,全县所有中小学校都聘任了法制副校长。由县普法讲师团成员或法制副校长为在校师生开展法制授课,*年共有十多个乡校举办了法制讲座,2000多名师生参加。结合“法治浙江宣传月”,开展百日送法下乡活动。赠送“普法挂图”到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利用各行政村、社区的法制宣传窗予以张贴。以“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知识有奖问答为主要形式开展了“法律咨询一条街”活动,共发放各种宣传图片、资料、书籍1.8万余份。
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通过制定评分标准,年初部署,年中申报,年末考核,联合县民政局命名表彰了*年度全县39个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全县经过三年的创建工作,共有254个行政村达到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村”,达标面为73.6%,5个社区有3个达到三星级“民主法治村”,均达到或超过省定指标。杨楼村被省厅命名为五星级“民主法治村”,吴宅村、八一村、龙岩村被市局命名为四星级“民主法治村”。
三是法律服务工作迈出新步伐。围绕“拓展和规范”两大主题,着力在规范服务、拓展业务上做文章,推动了我县法律服务工作的新发展。开展诚信执业活动,建立律师诚信执业档案,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以律师事务所、律师及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注册为契机,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服务质量进行调查处理。对新申领律师助理证、实习律师证、专职执业证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严把准入关,为法律服务市场管好入门关。
积极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工作,每月15日,派遣骨干律师按时参加县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缓解政府信访压力。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积极拓展业务,开展法律顾问工作,通过主动登门服务、结对挂钩等形式,不断巩固原有阵地、拓展新的领域。*年,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政府、部门及其他组织法律顾问42家,办理案件400多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达1200多万元。
严格贯彻执行《公证法》,规范办证程序,严把办证质量关。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做好公证服务,先后为下山脱贫农民新村、左溪电站移民、国有土地拍卖、国有资产处置等办理现场监督公证。为浙江百兴食品有限公司、节节高炭业等公司依法办理网络(电子)证据保全,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420件。
四是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新进展。积极拓展法律援助网络,探索非诉讼法律援助模式,落实法律援助质量监管措施,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援助的救助能力。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周、全国助残日、“法律六进”、“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积极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对20个乡镇及残联、总工会、妇联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畅通援助信息。探索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员、司法员和法律服务志愿者办理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69件,维护受援人员的合法权益,降低司法成本。开展案件回访工作,确保法律援助质量。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63件。开通“12348”免费法律服务热线,保证24小时畅通,全年共解答咨询380人次。有效地维护了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二)中心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根据县委干部作风建设总体部署,局党组按照“领导班子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合力抓”的要求,成立“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局干警结合“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深入实施了“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通过召开全体干警动员会、上党课、听报告、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学习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针对干警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地进行查找和整改,落实整改措施,健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二是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联系乡镇开展“蹲点调研谋发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活动、扶贫结对和住村助企工作,扎扎实实为民办实事。在蹲点调研、为民办实事中,通过走访农户、召开座谈会、到田间地头等形式,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为联系村官塘乡际下村村容村貌整治出力,帮助际下村完成村庄道路硬化工程;形成了蹲点调研报告,并积极促进调研成果转化。在扶贫结对、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中,领导带头示范,深入了解106户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情况,分类实施“增收”帮扶、“保障”帮扶、“救济”帮扶、“督孝”帮扶、“引导”帮扶等五类帮扶方法,真正做到“单位结对片,干部结对户”,积极促进农民多元增收;全局足额落实捐助资金1.6万元,并将帮扶资金划入扶贫专户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联乡住村工作中,领导班子经常带队深入联系乡开展各类活动,到联系乡开展“七一”党建活动,深入到官塘乡3名困难党员家中开展慰问活动,带去了党组织的关心和问候;派出了5名平安助理,扎扎实实为乡镇平安建设服务。在创建“群众满意站所(办事窗口)”活动中,公证处通过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开展热情服务、上门公证等服务方式;推行规范服务用语,规范办证程序,严把办证质量关;积极参与我县灾后重建、新农村建设、下山脱贫农民选址、拆两违行动等公证监督工作,被县纪检委、县政府纠风办授予“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荣誉称号。局领导集体多次与温州企业联系、沟通、商洽,多方努力,成功引进温州资金,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三)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一是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有序推进。以“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为原则,重视机关效能建设,严肃执行“四条禁令”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以及电脑管理、考勤制度,明确各科室职责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经常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教育检查,树立勤政廉政和效能意识。积极选派业务骨干担任“平安助理”,加强年轻干部业务技能的培养和锻炼。积极支持干部参加各类专业和业务学习考试,*年,推荐一名中层干部参加了县青干班培训学习。重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的学习教育,认真坚持每月的夜学制度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努力塑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
二是司法所干部队伍业务素质进一步提升。加强司法员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力度加大,全年有两次对司法员开展集中业务培训。*年3月,组织全县司法员开展业务培训,分别从普法宣传、人民调解、信息工作、法律援助等进行培训;7月,结合半年工作督查会议,用以会代训的形式再一次进行培训,提高了司法员的业务水平。
三是局机关办公条件得到改善。为切实提升司法局的社会形象,局机关大力改善硬件设施。对已用16年之久的车辆进行了更新,避免了安全隐患。积极与县政府沟通汇报,努力争取,现已争取到四楼、五楼的部分办公室和会议室,改变了办公用房的简陋、紧张状况。并分期对办公用房进行装修,已对楼梯、门面、会议室以及部分办公室进行了装修,打算*年对其他办公室进行全面的装修。
回顾总结*年各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下,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警恪尽职守、努力奋斗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但是,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与党和政府及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有:一是基层基础工作仍很薄弱,尤其是乡镇司法所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且多为兼职,管理体制不完善,从而影响了司法行政职能在乡镇的有效开展;二是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年龄偏大、法律素质偏低,而且面临断档,干部队伍的整体结构和素质与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三是干部作风建设有待加强,个别干部思想涣散,存在工作推诿、不负责问题,只说不干,只当“评论员”,不做“运动员”,工作纪律不遵守,对工作没有热情,更没有激情,得过且过、应付了事,对工作要求不重视,对自身要求不严格;四是律师所、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组织骨干力量薄弱,特别是公证处公证员严重短缺,法律服务组织内部管理尚需加强,法律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法律服务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所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重视、研究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