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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我局紧紧围绕年初提出工作总体目标,继续夯实基层基础,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强化队伍建设,为推进“平安瑞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贡献。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坚持重点对象学法制,全面完成“*”普法任务。今年是“*”普法工作收关年,全市各乡镇(街道)、重点部门对“*”普法任务进行查漏补缺,顺利地通过了*市考核验收。同时,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管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普法“五制工作法”。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教育工作方面,通过组织举办法制讲座、理论中心学习扩大会、普法考试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水平。在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方面,各中小学通过聘请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教育、政法等部门定期对师资进行业务培训,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切实抓好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工作。11月,在全市中学生中组织开展“网上普法知识大赛”活动,增强广大中学生学法守法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在企管人员普法教育方面,联合工商、经贸等部门分片分期组织全市星级企业、规模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知识培训,举办“普法杯”企管人员法律知识竞赛,进一步推进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外来务工人员普法教育方面,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外来人员法制宣传周活动,在市职业介绍中心、长城换向器有限公司成立“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基地”,“长城企业员工学校”开展外来人员法制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外来务工人员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下半年,积极参与“和馨行动”系列活动,共举办法制讲座和现场咨询70多场,发放普法资料9000多份,营造“关爱民工,共筑和谐”社会氛围。同时,积极做好面上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同工商、土地、计生、安全生产、税务、交警等有关部门单位,利用各种阵地,创新载体和形式,对干部群众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在纪念全民普法20周年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期间,联同有关职能部门,利用公交电视、法制电影进村居(社区)、点播法制电视剧、开展网上法律知识竞赛、设置大型法制宣传牌、举办法制文艺演出、举办法治论坛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农村和社区,开展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0多份,下基层放映法制电影45场,制作大型宣传牌4块,点播法制电视剧26集,举办“法治讲座”11次。为加强国务院《信访条例》的宣传,联同信访局、法制办等单位分别在塘下镇、莘塍镇、玉海街道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活动。
-------稳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努力提高农村干部管理水平。随着全市新一轮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铺开,为进一步加强村民民主法制意识,编印了相关指导资料,开展好“民主法治村”创建培训工作。为抓好工作落实,组织人员到各街道乡镇推行督导“民主法治村”创建和“一章程两规则一办法”落实。选举后,分16期组织新一届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民主法治村”创建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高新上任村官法制意识和民主管理水平。在完成村居干部培训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的达标创建活动,全市共有531个村,11个社区,达到“民主法治村(社区)”标准,达标率分别为58.4%,45.8%。
二、基层基础建设
-----围绕“平安瑞安”建设,发挥人民调解作用。紧紧围绕“平安瑞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中心,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春节、“两会”期间,组织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及各级调解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间纠纷专项排查和突击调处活动,全市共排摸疑难重大纠纷58件,成功调处54件,成功率达到93%。同时,整合各片区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力量,积极参与各乡镇综治中心工作,实行联勤、联防、联调、联帮、联治,加强矛盾纠纷调处,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在市总工会建立调委会,及时化解劳动、工伤事故等矛盾纠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全市乡镇、街道和行业调解组织共排摸受理民间纠纷1147件,调处成功1138起,调解成功率99%,防止群体性上访35件和械斗事件6件。
------开展人民调解宣传年活动,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社会认知度。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根据*市局有关部署,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宣传年活动,制定活动实施意见,及时召开动员会。通过编排人民调解工作有关图文资料、优秀人民调解员和先进调解组织的先进事迹,运用现场设点宣传,利用公交闭路电视、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宣传年活动,营造人民调解工作浓厚的宣传氛围。期间,全市各地共悬挂人民调解宣传横幅63条,发放宣传资料15000多份,刊出宣传栏196期,报纸刊登宣传文章12篇,电视台播放宣传活动16次,在100多辆公交车闭路电视上滚动播出人民调解宣传节目。同时,结合村级换届选举的实际,为加强调委会组织和队伍建设,共投入8万多元经费,编印辅导教材,分批组织我市乡镇司法助理员、乡镇调委会人民调解员和村居调解员共3000余人,进行了人民调解业务和“平安瑞安”建设相关知识的培训,并开展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评比,同时,与市人民法院积极做好推荐优秀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工作,共推荐26名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全面提高乡镇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出台归正人员优惠政策,稳步推进安帮工作。联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订《关于做好归正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就归正人员的就业帮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技能培训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编印了《关爱归正人员共创平安瑞安》一书,作为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典型教材印发给全市个村居帮教组织和省内监狱、劳教所。相继组织我市企业家、村居干部等社会力量赴省各监狱、劳教所开展帮扶促新生活动。全市共接收归正人员847人,其中刑释404人,解教443人;通过自谋出路等形式安置780人,安置率为92%;已落实帮教措施826人,帮教率为97.5%;脱管21人,脱管率为2.5%;全市共有归正人员4069人,重新犯罪61人,重新犯罪率为2.34%,低于省定标准2.66个百分点。
三、法律服务工作
-----开展专项活动,加强对法律服务业监管力度。在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方面,3月份开始,在全市5家律师事务所中开展了“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通过集中培训、参观学习、经验交流会、研讨会等方式,认真学习以《律师法》为主要内容的有关律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对照“六条禁令、七项规范”进行自查,特别是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和直接影响到律师事务所健康发展的问题,逐一进行剖析,寻找解决途径,提出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通过该活动,各合伙律师事务所在内部管理方面,特别是在内部运作、内部约束和自律方面进行了建章立制,提高了管理水平,推进了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方面,继续开展基层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了我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诚信建设,全市95名基层法律工作者建立了诚信档案,提高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公信力,做到诚信办所、诚信从业。在公证管理方面,根据统一部署,结合实际,从4月到10月期间,组织市公证处公证员、公证员助理及辅助人员开展了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针对群众和当事人在办理公证中反映的问题和不足,从小处和细节着手,抓队伍素质教育,通过优化人员组合推行分组办证、发放受理顺序号、强化档案管理、梳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等举措,整顿办证秩序,进一步提高公证服务水平,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公证队伍形象。
-----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加大法律援助力度。通过典型案例报道和公交电视流动播放,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制订法律援助便民利民工作措施,与法院、公安、劳保、总工会、妇联、民政局等六家单位,制定弱势群体维权机制,共同搭建社会弱势群体维权平台,方便受援当事人。健全运用调解手段解决部分欠薪、工伤援助案件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法律援助案件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深化“法律助弱”活动。为切实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积极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参与关爱民工“和馨行动”。在市总工会成立职工法律维权中心,为全市职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在我市“肥害”坑农案件发生后,主动组建维权律师团,积极参与“飞雁牌”劣质化肥坑农案件的处理工作,从法律角度,及时、准确地为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法律建议和意见,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982户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49万元。在村居干部中开展“律师与你同行”活动。针对全市村居两委换届后的人员变动,为进一步提高村居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责任,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9月中旬开始,组织优秀律师深入我市莘塍、塘下、马屿、仙降和上望、安阳、锦湖等14个乡镇、办事处开展调研。根据调研后梳理出的村级财务管理、村级经济合作社运作、农村户口迁移等八类问题,组织律师在安阳、塘下、莘塍等8个片区村居干部中开展当前农村热点难点问题专题法制巡回讲座、进行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指导建章立制、举办法治论坛等活动,提高村居干部的法制意识和依法治理水平。同时,继续健全律师参与市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在努力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仅在12月份开展的市级党政领导集中接访活动中,选派12名专职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受理来访303批1066人次。年内,还开展深化法律顾问活动,组织人员对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检查,制止法律顾问“顾而不问”的情形。
全年,市公证处共受理各类公证18675件;“148”专线共接待来电、来访、来信和电子邮件咨询360件715人次;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援助案件235件;全市各律师事务所诉讼案件2887件,其中刑事623件,非诉280件,担任法律顾问527家,总业务收费1179.8万元;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共诉讼案件1462件,非诉讼案件192件,担任法律顾问564家,总业务收费332.4万元。
四、队伍建设
-----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我们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司法行政工作结合起来,针对司法行政干部中存在的“平凡而不为、位低而抱怨、权小而放松”的思想倾向,采取集中学习、深入开展“访民情、听民声、找差距、深剖析”等活动,通过征求意见和自我剖析,努力解决党员自身、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建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圆满完成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各项工作,得到了市委督导组的肯定。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全体党员充分认识到基层司法行政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和肩负责任。
-----坚持和完善各项学习制度,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一是健全理论学习制度。学习做到常抓不懈,坚持每周一学习例会,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开座谈会等形式,结合上级的要求,认真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新党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及中央、省、市领导的讲话精神等,不断强化宗旨、理想、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积极鼓励干警职工参加高层次的学历教育,因人因地组织干警参加上级业务部门及人事部门组织的任前培训、岗位业务培训、计算机、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培训、政治理论培训等各类培训,在全局形成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有效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
-----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全面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机制,健全行风监督网络,定期不定期地充分听取他们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推行和逐步深化政务公开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继续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局域网、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小册子等形式向社会和内部公开包括办事事项、执法内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财务、人事变动情况等内容,全面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了第四个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学习教育,使每个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保持清正廉洁,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党政一把手“四不直接管”。
在肯定各项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进取精神不强,工作缺乏激情,对有些工作敷衍了事,工作自觉性和责任心不强;二是法律服务业虽然逐步走向规范,但离群众的要求差距较大,需要进行深度整改。三是县级司法行政体制不是很顺,对乡镇司法行政工作进行有效的指导和科学的管理,还缺乏制度和机制方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