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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局加强就业资金管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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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局加强就业资金管理总结

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抓住促进就业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协调劳动关系三条主线,与时俱进,务实创新,统筹安排,协调发展,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局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为构筑和谐社会,全面建设“三个*”做出积极贡献。

一、建立机制,拓宽渠道,就业再就业工作打开局面

20*年,按照全省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我市大力开展以“多下一份功夫落实政策,多帮一批人员实现就业”为主题的再就业政策实效行动和就业援助“春风行动”,优化城乡统筹就业环境。

一是扩大政策资金支持,加强增加就业工作力度。市政府出台《关于认真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瑞政发〔20*〕181号),明确我市新一轮三年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市财政从20*年起每年安排500万元就业再就业专项经费,并建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及专家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下岗失业人员税费减免、财政补贴、免费培训等扶持就业等政策进一步落实,协助完成地矿公司、烟花总厂等多家企业改制,全年接收下岗失业人员档案357份,发放《下岗失业人再就业优惠证》224个(其中“4*0”等就业困难人员86个),落实再就业专项资金350万元,再就业培训490人,帮助再就业1664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216人),全年城镇新增就业岗位6184个,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46%。

二是实现职介中心“管办分离”,优化务工求职软硬环境。全年1月,经公开招标市职介中心经营权,瑞诚职业介绍服务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管办分离”改革成功。该公司与市就业管理处从财务上、人员上彻底脱离关系,市就业管理处作为职介中心的产权单位,只负责职介中心国有资产和职介行为的监督管理。职介中心改扩建列入财政预算,20*年安排178万元。为提高新*人求职就业能力,通过关爱青年民工“金桥工程”志愿服务、第六个全省劳动者权益保护宣传周等活动,向外来务工人员赠送《农民工维权手册》、《劳动者维权问答》等普法宣传资料,并从20*年起无偿提供面额10元的职业介绍代价券和人均300元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总计285万元,可覆盖外来务工人员3.85万人。市职介中心全年共办理求职登记2.9万人,职业介绍6.9万人次。

三是建立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提高劳动用工管理水平。经过对280家企业3.2万名职工的深入调查,20*年我市首次出台企业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72个工种20*-20*年度职位工资标准。为华峰集团等8家规模企业,提供劳动用工业务咨询,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理等上门服务。20*年全市28.3万城镇企业在岗职工中有25.47万人签订劳动合同,新增劳动合同5.6万份,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比上年同期提高3.8个百分点,3202家企业签订集体合同,682家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2488家用人单位纳入诚信用工ABC分类管理体系。企业用工行为的前置规范管理,促进了劳资关系的和谐。

二、加强培训,规范鉴定,职业技术教育蓬勃发展

20*年,围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人才强市”战略,我局注重职能转变,发挥民办力量,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积极扩大职业资格证书覆盖面。

一是深化职业技术开发。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和跨省来瑞务工人员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组织全市各级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开办电器值班员、锻造工、电焊工等40个工种培训班,全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5万人次,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1.2万人,跨省来瑞务工人员的技能提升培训6千余人,普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7千余人。特别是通过全省新技师培养计划、*市“名师名家”评选、*市第二届青工技能大赛等活动载体,全年共培养企业培训师、经营管理师、营养配餐员、高级维修电工、高级眼镜验光员等高级工种的高技能人才1*7人。20*年8月我市成立国内首家县(市)级经营师协会,开设经营师管理研讨会和高级论坛,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搭建新平台。

二是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正式脱钩培训中心独立运作,配备3个全额事业编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坚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鉴定质量督导制度、鉴定巡查通报制度,题库建设制度,组建480名专家教授的考评员队伍,开展鉴定站质量普查,严格把好鉴定质量关。该中心全年共完成职业技能鉴定11408人(次),发放国家职业资格证书1*64人(次)。在推广就业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同时,基本实现我市职业技能鉴定“三个转变”:鉴定的工种从传统技术型向技术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并举转变;鉴定的范围从城市区域向城乡一体转变;鉴定的形式从全方位考评向专项能力考评转变。

三是开发职业教育资源。市技工学校盯紧国家级技工学校创建目标,抓师德促教研,拓宽校企合作和大专班联办渠道,20*年招收8大专业468名学生,并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开放入学。技校迁建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列入年度重点目标责任制,纳入*市“*”规划。全市民办职业教育机构蓬勃发展,天宇、林立等职业培训学校与瑞立集团、南洋集团等规模企业强强联手,培养出一大批机电一体化高技能人才。20*年我市新审批民办培训机构4家,变更1家,年审35家,全市社会培训机构达42家,鉴定机构8家,覆盖42个工种,年培训能力超过3万人。

三、制定政策,完善服务,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20*年,我市社会保险扩面成效显著,保障待遇提高,基金监管规范,庇护民生的社会安全网更加巩固。

一是社保扩面全线丰收。市目标办向乡镇下达扩面任务,星级企业评选实行社保登记“一票否决”制,大大推动扩面步伐。市政府还专门就失业保险扩面发文明确,用人单位到20*年9月30日仍不办理登记手续的,由市地税部门根据其养老保险参保信息,按2%的比例预征失业保险费。截至12月底,全市五大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539250人次,比年初增加4.83万人次,总体增长9.7%。其中: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02794人(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77691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25103人),按参保人数计算新增1*82人,增长5.3%,按缴费人数计算新增3823人,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完成*市下达任务6300人的162%。

——失业保险参保48396人,新增15*3人,增长45.2%,完成*市下达任务13000人的116%,为我市失业保险政策出台以来的最好扩面成绩。

——医疗保险参保115492人(其中在职参保93851人,退休参保21641人),新增12751人,增长12.4%,完成*市下达任务1500人的850%。

——工伤保险参保1*955人,新增8333人,增长8.4%,完成*市下达任务4500人的185%。

——生育保险参保64613人,新增1960人,增长3.1%。

此外,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推广到22个乡镇252个征地村,征地1公顷以上的重点村参保219个,参保覆盖率突破96%,全市净增参保1976人,累计参保16481人,参保总人数、覆盖率、基金规模均居*地区首位。

二是社保待遇显著提高。20*年10月调资,全市企业退休(职)干部职工月养老金标准人均增加103.6元;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自理比例由10%降到5%,允许中断缴费期限从2个月放宽到1年;失业救济金月标准提高58.1元。20*年,全市33257名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其中企业离退休职工月人均养老金为952.2元,15398人领取被征地基本生活保障金,实现老有所养;历史遗留的26家乡镇卫生院和2家改制国有企业职工纳入医疗保险,2*79人享受年人均2464元的公务员医疗补助,37万人次享受住院、门诊医疗保险待遇,实现病有所医;824名失业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失业金,失业救济金月标准为469.7元,实现失业有济;1908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均5890元,实现伤有所偿;1125名职工获得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服务,人均6593元,实现育有所助。

三是社保基金规范运行。20*年,通过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共追回冒领、重复领取养老金共计1*人47.5万元;通过定点医疗机构检查,追回工伤保险基金骗保流失资金3.04万元,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68万元、公务员补助基金22.77万元,查处公医卡违规使用5例9人共计8127元。全市五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21181万元,累计结余115486万元。基金主要收支包括:

①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5317万元,支出32803万元,结余12514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893万元,支出6265万元,结余1628万元;②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631万元,支出360万元,结余1271万元;③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5297万元,支出9768万元,结余5529万元;④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192万元,支出1124万元,结余68万元;⑤生育保险基金收入854万元,支出683万元,结余171万元。此外,主要基金收支项目还包括⑥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2178万元,支出1219万元,累计结余1791万元;⑦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基金年收入3526万元,支出4712万元,累计结余17278万元。

四、注重维权,彰显法制,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20*年,我局把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突出人性化服务,作为维护劳动权益、化解劳资纠纷的重要抓手。

一是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不断加大。扎实开展“春雨行动”、“春雷行动”、“春苗行动”等专项检查,组织实施外口管理“蓝天行动”,建立健全劳资纠纷应急处置机制、企业欠薪应急专项资金制度、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管理办法,全力推进“和馨行动”和“关爱新*人工程”。全年共处理劳动侵权案件1451起,同比下降13.1%,为近二十年来首次负增长,涉及用人单位4134家、劳动者4143人,总计金额1474.8万元;查处非法使用童工案件23起,清退童工26人,清退娱乐场所非法使用未成年工6人;为3000多名务工人员追偿欠薪共计1091万元,及时、妥善平息10以上群体性投诉案件59起,仅罗阳大厦工程工地拖欠工资一案,就为约1000名职工追回欠薪共计500余万元。

二是劳动争议仲裁水平不断提高。错案追究制、快审快结机制、阳光仲裁六项公开等制度得到完善落实,特别是年初联合司法局出台《工伤、欠薪法律案件合作处理暂行办法》,强化法律援助联动联助机制,全年为特困家庭、下岗职工及绝症患者等560人缓、减、免仲裁费共计3万余元。市劳动仲裁院和9个辖区办事处全年共处理劳动争议案762件,同比增加2.8%,涉及职工3000余人,共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2000万元,调解结案率达99%,当天立案率达21%,平均结案时间由60天承诺时限缩短到25天,没有发生一起超期立、结案和办案失误。

三是劳动保障法制建设不断完善。20*年我局专门设立法制科促进依法行政。全年提请市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5件,审核本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3件,清理行政许可项目4项,审查行政处罚案件33件,组织重大行政处罚行为听证7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应诉行政诉讼案件3件、民事诉讼案件1件,维持率和胜诉率均达100%,规范性文件审查率、备案率均达100%。全年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参加劳动保障业务知识培训和闭卷考试,以及工伤认定等专题培训班,62人考取《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

四是依法处访工作能力不断增强。落实《信访条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实行信访工作专人接待,规范局信访工作送达回执制度,公示信访工作流程图。全年局机关共接待来访群众110批次660人次,同比下降68.9%,处理群众来信50件,受理上级交办信访件64件,按期办结率100%,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办结提案、议案8件,继续保持劳资纠纷恶性上访、集体上访的“零”纪录,有力推进“平安*”建设。

五、夯实基础,整体推进,劳动保障基础工作更加完善

20*年,按照建设“风正、气顺、心齐、业兴”的和谐机关的奋斗目标,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全面夯实劳动保障事业基础。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我局建立基层党校,原机关党支部和基层党支部合并后分组为5个党支部,全年共吸收预备党员4人,转正14人,列入考察对象8人。同时,根据党建工作需要,全系统开展“学党章、学先进,知荣辱、优服务”为主题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政文化进机关”、第五个廉政教育宣传月等系列活动,认真学习党章、同志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增强工作人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

二是推进行风建设。坚持提高办事程序透明度、缩短办事时间、减少办事环节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改革创新、转变职能、从严管理”的要求,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否定报备制度。局纪委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下发处罚告知书3份,通报批评6个。20*年*劳动保障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会议上,我局2个优质服务窗口做典型发言。

三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制定《社会保险(业务、计算机)操作规程》,改革社会保险费征收到帐方式,完成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基本建成统一申报、统一征缴、统一管理的“五险合一”社保信息网络,实现社保数据与地税、银行、医院的实时联网、刷卡就医。劳动保障监察软件、医保支付软件通过升级验收,*劳动保障网站正式开通,为市民提供审批表格网上下载和个人社保档案网上查询等便民服务。金保工程列入*市“*”规划。投入272万为市区二所购置新办公场所,增加工伤调查等工作用车3辆。

四是广泛开展劳动保障宣传。全年编发简报60期、宣传栏9期,在《浙江日报》、《浙江劳动保障》、《*日报》、《*商报》、《*日报》等各类刊物上刊登我市劳动保障专题通讯和论文60余篇,电台简讯26则、电视新闻19则。同时利用公交广告和政府网站等载体,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印发《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等各类政策宣传小册子10万余册,举办“民工维权”、“劳动法宣传”、“和馨行动”、“工伤保险”等专题广场咨询服务活动30多场次,接待群众3万多人次。

20*年,我局获得全省劳动保障宣传工作先进集体、20*—20*年全省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浙江省先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等省级荣誉4个,*市劳动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市劳动保障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市“巾帼文明示范岗、*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市级荣誉4个,此外局妇委会还获得*市家庭助廉“金点子”征集活动“优秀组织奖”,陶山所获得陶山镇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湖岭所获得湖岭镇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

总结成绩,也要正视问题。在就业再就业方面,我市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依然比较突出,一方面,面临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和农村、外来劳动力向城镇转移速度加快的巨大就业压力;另一方面,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紧缺状况亟待突破。在社会保障体系方面,一方面,存在覆盖范围窄、外来务工人员参保率不高、制度不完善、各类人员保障待遇差距比较大等问题;另一方面,扩面、制度改革、缩小待遇差距等工作的难度又比较大。在劳动关系方面,部分企业用工管理还不够规范,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现象屡有发生。此外,基层工作平台建设滞后,机构队伍建设难适应形势需要的问题也应引起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