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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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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总结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工作从4月份开始试点,6月份全面推开,近期将暂告段落。

*特定的地域、人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背景,对协会工作发展既有利、也有不利。止去年底,*116万人口,1420平方公里面积,22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工农业产值1353亿元,财政总收入44亿元,人均国民生产总值4298美元。但农业产值的比重只占经济总量3.3%。农业经济比重小,二、三产业,特别是工业占主导,就有可能使广大农民把注意力和更多的精力投放在二、三产业上,忽视或轻视协会的发展。

今年三月份,省民政厅决定在*进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工作试点,这是对我们民政工作很大帮助和激励。试点工作通过调查分析、统一认识、建立组织、制定方案、宣传动员、确定试点、出台政策、全面推开等8个步骤。到目前为止,全区除739个村经济合作社外,区、镇两级35个农村专业经济组织,共有团体会员287个,个人会员2310人,连接农户115936户,种植、养殖用地813000亩,资产总额4578万元,去年销售收入30619万元。现已在民政局登记的专业经济协会9家,有8家在办补登记手续,进化和所前2个试点镇新成立协会2家。

可以说,这些有农民自行发起、自行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目前虽数量不多、会员不多、组织不大,但从一些工作出色的协会看,已经呈现出良好效果和喜人的前景。这些协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1、较好地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如*养猪协会,2001年向区政府报送了《建办生猪互助合作保险的报告》,提出扶持养猪业的建议以后,区政府出台了4项扶持政策:(1)补贴猪种改良,公猪200元/头,母猪100元/头;(2)贷款贴息3%;(3)奖励供港、供沪养猪户,每头分别为4元和2元;(4)扶助生猪合作保险。政府出政策,养猪户得实惠,大大提高了养猪户的积极性。2003年供港猪3.28万头,供沪猪33.76万头。特别是规模猪场的发展,养猪协会组织人员到外地考察、到养猪户了解情况,认真分析研究,撰写了《我区规模养猪发展迅猛》调查报告,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会员养猪场饲养量达到1万头以上的有34个,出栏猪万头以上的有27户,带动了全区养猪业,去年饲养量达125万头,使我区的养猪业走在全省前列。

2、为会员提供多种服务。协会以组织为平台,把信息、技术、品种等传递给农户,为农户提供产、供、销多方面服务。区水产行业协会在*国际酒店召开“南美白对虾无公害养殖技术培训暨产销推介会”,协会会员、农技人员、养殖大户、育苗场、饲料厂、加工企业等150余人参加,请教授讲课,进行技术培训,传授经验,了解市场行情,对推动南美白对虾产业在我区做大、做强、做优、做精起到积极的作用。不仅生产的商品虾符合加工出口的要求,而且全区16000亩南美白对虾养殖面积达到总产商品虾7800吨,实现亩产487公斤,获得总产值1.7亿元,净收益8500万元,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3、实现生产自救,保护了会员利益。如*花卉协会,有单位会员15个,个人会员154个。去年有30多户苗农40多亩花卉苗木由于土地征用,将面临巨大损失。协会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带领有关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通过协会协调,会员之间内部自行消化,使这部分会员没有因此而受损,事后他们从内心感到如果没有加入花卉协会,类似这样的损失就无法避免。今年4月,我们在试点过程中,刚成立的*进化镇梅业协会可谓生逢其时。今年梅子丰收,但销路不畅,协会全体负责人四处奔走,会长周新根利用自己企业,开足马力搞加工,还对梅农实行提级提价,比去年多支出6万多元,确保农户增产增收。

作为协会试点和阶段性工作,我们在操作过程中,始终注意从几个方面进行把握:

一是不求划一,但求组织。无论从试点中建立的协会还是试点前已建立的协会,从我区农村的情况看,既有“协会+农户”的模式,又有“协会+企业+农户”的模式,也有“协会+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协会有农民自办、政府牵头、涉农经济部门或镇农办承办、农民与其他涉农企业联办等。但无论何种模式,只要符合群众意愿,顺应经济发展需要,能推动生产发展,实现农民增收的,我们都积极鼓励,大力扶持。在有关政策和扶持措施上,都给予一视同仁。政府及区有关部门给予在初创、建立、初步改进、提高完善的时间和空间。

二是因“业”而宜,水到渠成。*罗卜干多年来名扬省内外,在我区的东部农村,数以万计的农民又有种罗卜的习惯。为此,在试点期间,我们曾几次去东部与生产罗卜的重镇、专业户调查座谈,做建立协会的引导工作,试图在一个镇或者跨几个镇建立起罗卜干协会,以提高抗市场风险能力。但“引导”的结果,群众至少在眼下没有建协会的迫切愿望。事后我们在分析中认为,罗卜种植虽属千家万户,但加工罗卜干也是千家万户,无须机械、无须多高技术,且贮存时间长,销售战线长,大部分农民能自产自销。因此,群众愿望就不迫切。对此,我们坚持参与不干预、献策不决策、管理不包办、扶持不代替。而对蔬菜业,全区60多位生产蔬菜大户有要求,而且要求很紧迫,我们就降低入会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加快促进办理,使那些成熟产业的建会,做到水到渠成,瓜熟蒂落。

三是突出重点,抓大提要。近年来,*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实践告诉我们,同样的协会,由于在产业的过程、环节的不同,其作用有大小之分,轻重之别。然而,如若注重在产业结构的关键环节建协会,就能拉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上新台阶;在产业结构的薄弱环节建协会,就能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在最具优势的产业上建立协会,就能推动产业做大做强;在农民最需要服务的项目上建协会,就能加快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因此,抓大提要始终是我们发展协会的重中之重。如新街镇的花木协会,1*个会员带动从业户10*6户,从业人员25000人,花木企业130多家,在镇内种花木32000亩,到北京、上海、山东、四川等10多个省市种花木22000亩,还把花木种到西欧,去年收入5亿多元,仅此一项全镇人均收入达6800元。这次试点的所前镇,有杨梅、桃子等7种水果,其中杜家村487户农户,果业收入每户近2万元。对此,我们主动上门谈想法、作引导,鼓励他们建立协会。事后,该镇于上月建立了所前镇果业协会。协会的建立,为水果增产、果农增收注入了新活力。

四是政策驱动,多方扶持。有好的切合实际的政策,是对协会最大的驱动。为了切实加大扶持力度,我们区政府专门发文,提出各级都要将协会工作列入规划,落实专人管理,对协会实行经济补助,进行年度评比奖励,由财政、工商、税收、金融优惠支持,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协调配合,协会本身健全自律机制,列入区委、区政府对各镇、街道办年终考核内容等7条政策意见。努力为协会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上述我们在实践中把握的4条,其实也是我们在试点过程中遵循的4条工作原则。

通过集中一段时间工作,我们也暴露出在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工作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1、反映在认识上,存在上“重”下“轻”。对协会工作总体是上级比较重视,越到基层,由于工作量的持久烦琐,见效周期的长短不一,投入产出比例高低不同,受信息、技术、资金等制约,以及农民自身也缺乏组织协会、依托协会的紧迫感。因此,基层的干部、农民往往认识不到位,觉得协会可建可不建,早建晚建无所谓,存在轻视,忽视现象。

2、反映在管理模式上,存在官办半官办。不少协会政府工作人员介入的多,且大都没有很大精力抓协会工作。特别是协会秘书长,几乎都由政府工作人员兼任,实际协调工作,处理问题能力不够强。有的尽管设专职人员,专业知识不多,业务工作不熟,政府自身要摒弃的那套反而热衷和向往,动辄便向上要人、要钱、要财物,缺乏眼睛向内、向市场。

3、反映在组织上,存在上下连接不通畅。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登记管理的职能是民政局部门,但到镇、乡一级就无法联系,镇、乡一级虽有民政助理员,但协会组织主要是农业口在运作,民政助理员无法了解农村产业的发展情况。作为局内部,民间组织管理人员不仅人手少,且平时到镇、乡工作联系不多,与农口工作人员了解、沟通少,工作难开展。

4、反映在协会作用上,存在参差不齐。工作好的协会,能带动一方产业,致富一方百姓。但有不少协会,没有发挥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形同虚设、名存实亡,有少量的甚至成立之时便是关门之日。

5、反映在自身建设上,存在自律缺乏。无计划、无活动、无规章、无人员、无场地的“五无”协会也有一定比例。有不少协会没有进行社团登记,根本不具备法人地位,社会信誉、社会影响力比较低。个别的还打着协会牌子干着不该干的事,拆了协会的台。

6、反映在民政部门,感到“底气”不足,难有作为。觉得民政部门无钱、无权又无术(技术),对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只能是“打个电话通个气,到了局里登个记”,要说培育发展,自己缺少底气,对于这样一个弱势部门,想要在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工作上有所作为,感到既脱离现实,更勉为其难。

以上6个问题,仅仅是我们一些看法和问题。

经过试点和集中一段时间工作,我们从中深刻感受到,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这种以农户为基础,以产业为依托,以专业协会为载体,是实现强农富民的有效组织形式。然而,在实践这一本无疑虑的农村经济发展新形式过程中,作为我们民政部门,如果思想不统一,认识不到位,甚至踌躇不决,疑虑再三,就会严重影响此项工作的开展。因此,近年来,特别是伴随这次试点工作,我们内心总是在不停地询问自己:

1、这会不会成行政命令?“三自”机制,本来是协会的属性,现在我们以文件、动员的形式,叫基层组织、叫农民去组建,会不会重演行政指令的历史。但最后我们感到,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为什么农业发展慢,农民增收难,应当说,这同目前农村的生产方式密切相关。多年来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落后的生产方式,早已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千家万户的“小生产”,早已无法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早已不能应对广泛联系的“市场经济”。农民生产的盲目性大,参与市场谈判的地位弱。在坚持承包经营基础上,如何千方百计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纳入整个市场体系,使之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如何把农民自产自销的单个产品纳入整个产业链,从而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科学化管理、规模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格局。归结一句话:如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这是最为重要的问题。正是在这个问题上,从民政部到上级厅、局,行文提出指导意见,恰恰是心系“三农”,自觉践行“三个代表”。同时,行政命令是脱离实际的瞎指挥,而我们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是符合历史走向的正确引导,是合理的引导方式。更何况,“严重的问题在于教育农民”,这样做不会错。

2、这会不会是不务正业?“三农”工作虽说是各级各部门都需共同关心的问题,但从职能的分工看,农口部门更责无旁贷。对协会工作,过去民政部门只是等门办理,来件登记。现在不仅是登记管理,还要上溯延伸到培育发展。这是业内还是业外,是份内还是份外?为此,我们多次上门与区农口的领导、与区领导联系沟通,加深理解,提升认识,取得共识。最后都感到,像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工作,即使任务不都有,职能不交织,但只要涉及“三农”工作,无论这个部门、那个部门,多个部门多个关爱心;无论你做还是我做,关键要落实有人去做。更不容说,区政府建立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工作领导小组,农口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人都是成员单位,都是共同的责任。这同样是最大的正业。

3、有些事会不会留后顾之忧?诸如村级协会在试点中局里实行备案制,原来不需要备案,现在备而有案怎么办?再譬如有的“民间”协会,主管部门不清楚,民政部门没登记,试点中强化管理,规范登记,日后万一出纰漏,出问题,谁承担,谁负责。诸如此类,若患得患失,那行为必定是明哲保身,退避三舍。但我们感到,民政部门是人民群众的组织部,社团工作是行政管理的重要部分,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是我们工作的主线。放任不管,但求无辜,是与“三个代表”格格不入的。唯有规范管理,严格管理,尽职尽责,推进发展才是正确的思想和行为。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考,我们才满腔热情积极投身于试点工作。

应当说,*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工作,虽萌芽于九十年代,起步于近几年。但是,省厅于今年3月在我区的试点,无疑对我们这一工作以极大的推动。我们决心在上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在省、市业务部门指导下,切实做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工作。

作为试点,我们只是早走了几个月。作为该项工作,我们清楚比先进地区尚有距离。作为汇报,也没有组织、提炼好。其间若有不当,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