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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规效监办[20*]2号“关于做好20*年城乡规划监察工作总结的通知”精神,拱墅规划分局按上报总结内容,对近年来开展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回顾,特别是对20*年1月至今年11月分局开展的“阳光规划”实施情况,行政许可和批后管理情况,城乡规划廉政、勤政及信访举报和处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通过自查,我分局认为在20*年1月至20*年11月期间,坚持以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为主抓手,不断深化“阳光规划”工作,不断探索工作创新和建立效能监察长效机制,通过抓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有力保障分局规划业务工作依法行政,公开、公平、公正,分局各项工作上新台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20*年1月—11月)
1、审批:选址26件,用地许可证11件,工程许可证53件,简易项目53件,规划确认7件。
2、批后管理:灰线检验79件,±0.000检测68件,竣工验收67件。目前,我们拱墅分局工作人员15人,其中外借3人,市局学习1人,休产假1人。目前监督检查科只有2人,每人每天平均2次到现场。
3、信访:80件(不含电话咨询、上门咨询670人次)。无论是市局转办还是拱墅区交办,以及直接受理投诉、咨询,分局都能做到按信访条例要求,及时办理,耐心沟通,件件都努力争取达到反映人的满意。
4、分局业务学习12次,政治学习12次。
5、违法建设移交区执法局39件。
6、组织和配合市局项目公示37件,并及时收集社区和市民反映的意见建议与市局业务部门沟通。
二、主要做法
近二年来,拱墅规划分局通过积极实施“阳光规划”工程,积极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不断总结、不断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对内加强管理,对外加强宣传沟通等措施,分局工作成效显著。主要做法和体会如下:
(一)、营造效能监察氛围,做到三到位。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全国还是第一次。作为规划职能部门,我们认为首先要提高对开展城乡效能监察工作的认识,要通过开展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明确我们应该做些什么?解决哪些问题?如何发挥百姓和社会公共监督作用?为此,我们分局做到:一是认识到位。从参加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分局全体同志都认识到,借助监察部门的权威和力量,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意义深远。实际上,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是再树规划的权威性,依法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强调规划编制的前瞻性。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会议后,分局及时组织传达,认真学习和贯彻市规划局和市监察局联合下发的《*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意见》、《20*年*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计划要点》,分局全体同志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克服了原来的一些模糊认识。现在是全员积极主动参与这项活动,并把效能监察贯穿于整个分局建设的整个过程中。二是组织保障到位。根据杭规发[20*]105号文件要求,为加强组织领导,分局和监察局联合成立了拱墅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设在分局),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分局与区监察局保持协调沟通联系,不定期走访互通情况,不断加强对区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三是措施到位。城乡规划监察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任务,分局从建立长效机制和长效管理监察的角度,及时制定工作计划要点和实施意见。特别是20*年1月以来,分局在审批和批后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对每一份审批档案,验收档案,跟踪管理表都进行了认真的复查,截止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分局借城乡规划效能监察自查的东风,对近年来分局所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完善,并制成小册子印发给全体公务人员,自觉执行和约束自己,通过抓制度来保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有效开展。尤其是分局出台(20*)20号文件《关于试行项目规划验收督查制度的实施意见》,通过督查、督办,严格把好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前的最后一道关。分局还积极配合市局相关处室修改有关与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紧密相关的有关规定,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建设工程批后管理内部操作细则》等等。
(二)、扎实开展效能监察,做到五个紧密结合。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关键是要抓实抓出成效。为达到这一目的,分局借鉴以往开展专项整治和专题教育的经验,避免就规划效能监察而效能监察,克服做表面文章和形式主义,积极探索多种形式,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我们的做法是坚持做到五个结合。一是与批后管理、跟踪检查工作紧密结合。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与分局业务工作比较紧密的有“依法审批”、“行政许可”、“阳光规划”、“批后管理”等4个方面的,为有效监察这4个方面的业务工作,分局强调在“依法行政”和严格法律程序上下功夫。在依法行政上,今年1—11月移交执法局处罚39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3.6%,加大了跟踪监督检查的力度。及时检查、及时移交、及时督办处理。为有效遏止违章建筑,分局与区执法局及时沟通,通过座谈会的形式,通过“你来我往”的形式(分局主动上门去区执法局沟通31次,区执法局来分局26次),共商监管事宜,共探城市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和园区管委会召开例会的形式,共同联手加大建设项目跟踪管理的力度。通过“五局一队”的联勤运行机制,不断强化长效监管运作机制,有效遏止和控制大的违章违规建设。二是与提高业务能力紧密结合。为提高分局内部人员的业务能力,分局坚持业务学习交流,“单元格控规”,“专项规划”大家轮流主讲,并深入到社区宣讲“控规”。这样做不仅加强了“控规”的宣传力度,而且提高了大家的综合业务能力。三是与服务辖区经济建设相结合。分局出台(20*)15号文件《关于促进拱墅区项目建设的规划实施意见》,4条措施提供督察保障,并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和社区配套用房确权工作。四是与今年开展的教育活动紧密结合。今年市局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包括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活动达17项之多,分局把这些教育与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有机结合,通过荣辱观教育,通过党课教育,通过廉政教育,不断强化个人素质。党课教育活动,强调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分局每人都结合自己的实际,效能监察,效能建设写了体会文章。廉政教育活动,观看廉政录像片11部,科以上(窗口)参加了市局组织的“**监狱现身说法”活动,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分局借鉴兄弟单位的廉政文化建设的经验,每人都创建了自己发自内心的廉政格言。五是与分局的实际相结合。我们分局人少,但团队精神特别强,分局和谐氛围特别浓。目前,拱墅在建项目200多个,监督检查科4名同志,休产假1人,到市局学习1人,实际工作的只有2人,在这种情况下,分局办公室的同志积极配合,严格按跟踪管理5到场要求,协助做好批后管理工作。分局不因人少,项目多,而影响监督检查工作,相反抓得更紧,管得更严。分局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中,积极处理好3个关系,即:依法行政与辖区经济建设的关系,绿色通道与行政许可程序的关系,以及工学矛盾和人少、工作量大与法定要求2人以上到场的关系。其结果是做到3个“加大”,加大了与区四套班子的沟通,关系越来越密切;加大了支持辖区经济建设的力度,提前服务,全程服务;加大了和谐创建团结协作精神的渲染。规划效能监督检查工作经常有序。
(三)、长效效能监察,强化四个抓手。一抓学习。从去年分局开展的读书活动以来,分局充分利用图书角,要求大家多读书,读好书,形成了良好的读书氛围。分局在抓好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的基础上,要求大家多思考、多动笔、多总结提高,并及时出台“关于实施宣传报道积分制度奖励办法的通知”,1—11月发表在各类杂志文章3篇,报纸17篇,其它8篇,取得了历年来最好的成绩。二抓制度。抓内部管理制度的落实,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氛围,做到真抓实管。今年来,分局对会议制度做了重大调整,减少会议,提高了会议质量,改变会风,广纳谏言,分局每次办公会都形成会议纪要,讨论研究情况记录在案,有据可查,增加了分局决策的透明度,更加有效地对分局决策实施有效的监督监察。三抓提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发挥好“五局一队”联勤机制,加大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不断提高建设单位(个人)依法建设的法律意识,继续抓好“双休日服务上门”和“党员午间值班制度”,力争在服务质量、效率上有新的提高。四抓节约型机关的创建。分局认为,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是有效加强对机关内部实施监督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为营造规划效能监察的内部氛围。为此,分局举办“金点子”活动,并将一些好的点子用于实际管理工作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明年工作思想
20*年分局效能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上级关于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总体布置,认真抓好市效能监察重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深化“阳光规划”工作,加强新农村建设规划管理工作,加强对批后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和探索,扎实有序有效地开展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阳光规划”的工作体系。规范公示牌的设立,做好建设单位、社区、市民意见建议的收集,积极与市局业务处室协调沟通反馈。
(二)进一步抓好结合。特别是与各种教育相结合,牢固树立规划效能监察的意识和廉政勤政服务意识。
(三)积极探索“规划效能监察”的有效长效机制。要将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日常化、经常化、制度化。
(四)做好信访、电访、来访人的举报和处理工作。以举报人的举报为突破口,实施严格的有效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