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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深化思想教育总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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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深化思想教育总结区

根据区委、区政府20*年行风与机关效能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们把争创党员先锋岗作为不断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机关效能、争创人民满意的有效平台。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进一步深化创建“平安*”,真抓实干,奋发图强,为实现“平安区(县市)”目标,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

积极的努力。具体做法简要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思想教育,增强干部素质。

全区行风及机关效能建设会议结束后,我局多次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区20*年度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设置了天平法律志愿者服务岗、义务法律咨询岗、基层稳定服务岗、优质服务岗为党员先锋岗,并进行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

(一)精心设计载体,强化教育效果。我局以“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服务本领”为主题,着重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服务树形象上下功夫。对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自觉寻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并以“一名党员一面旗,一句格言表决心”格言警句征集活动为载体,积极投入到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中去。“讲奉献,不索取”、“做人求实,工作求质”等感悟人生真谛、加强道德修养、树立公仆形象的格言警句,被制作成一张张以党旗为背景的小牌压在每个人的办公桌前,利用格言警句进行思想教育针对性强,用无声的语言对全体党员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教育与自我教育。

(二)改进机关作风,强化服务观念。一是对来电来访做到“三有、三心”服务。12348法律服务专线及法律援助中心是我局机关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直接窗口。为充分发挥窗口的作用,我们以便民利民为宗旨,在服务中做到“三有”,即有情(感情、热情、真情),有法(心中有法、回答问题依法、解决问题靠法),有效(办好事、办实事、办难事);“三心”,即耐心、诚心、贴心,让老百姓疑惑而来,满意而归。如:某来访者,错被劳教,经多年申诉于94年被撤销劳动教养决定,但工作十多年,因劳教过而未转为正式工,现在年老体弱无劳保,生活无着,多方奔走毫无结果,抱着一线希望来到“12348”求援。工作人员查阅了相关政策,并积极与信访和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引起了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重视,终于取得低保。据统计:全年12348法律服务专线免费接待来电1317人次,来访1365人次。二是对特殊群体开展“2+1”帮扶结对。局机关十分重视扶贫帮困工作。今年以来,我们不断加大救助、帮扶力度,并把“下基层、听民声,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作为每一名机关干部义不容辞的职责。结合司法局工作职能,组织干部开展“2+1”帮扶结对,重点关注归正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未成年人、弱势群体及在监所的*籍人员等五类特殊群体,党员们采取上门看望、谈话谈心、了解回访等方式,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如在受理援助案件过程中,13岁的当事人刘某因患骨癌住院,身无分文,父亲正与母亲闹离婚不肯支付医药费,法律服务科二同志了解到这一情况,不但积极帮她们审批法律援助手续,并且自己掏腰包购买营养品送到了医院,让当事人母女二人感动万分。

(三)发挥法律服务志愿者作用,开展多层次法律服务。我局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天平法律志愿者服务队、党员律师法律服务队、12348法律服务专线、法律援助辅导队四支队伍作用,为本区的弱势群体提供多层次的法律服务。一是延长服务时间;二是定时定点进行免费咨询;三是日常工作与集中专项活动相结合,利用每月15日区信访局律师接待日、“三·五”学雷锋,“三·八”妇女节等,分别在信义坊西广场、杭钢北苑社区、李家桥社区组织党员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为主要形式

的法律咨询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如在3月份小河街道娑婆社区进行法律援助咨询月活动中,向前来咨询的社区居民回答了有关房产、劳务、婚姻、继承等方面的问题,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此外,党员志愿者响应“文明从脚下起步”号召,积极参与交通值勤;为结对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和组织公益劳动。

二、建设服务窗口,提高服务质量,注重行业形象。

12348法律服务专线、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直接窗口。为了增强行风及效能建设实效,我局注意抓好典型,确定法律服务工作科兼12348工作指导科为我局行风及机关效能建设的窗口,并努力抓好窗口建设。

(一)成立“平安*”法律顾问团。在继续做好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的基础上,从律师、公证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选派了11名法律专家,组成了杭州市首家“平安*”法律顾问团。其职责是:随同领导下访;参与信访接待;参与重大项目的讨论论证;参与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参与大规模集体上访的协调等,为区委、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咨询、论证等服务。目前顾问团成员已在积极参与区信访局接待、区政府上访沟通会、纠纷调处、听证、法制讲座、企业改制论证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二)加强分类指导,推动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一是加

强律师管理。在去年对律师队伍教育整顿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开展了“制度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依据《律师法》及部颁规章,对合伙、合作律师事务所的主体资格、收费与分配行为等七个方面进行规范。进一步解决我区律师事务所特别是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我区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二是规范公证行为。抓住《公证法》颁布出台契机,以“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为载体,在公证队伍中开展“四找三查”。“四找”即:在服务秩序上找差距、在办证程序上找缺失、在运行机制上找完善、在公证管理上找漏洞。“三查”即在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上查规范、在质量上查公信、在服务态度上查不足。进一步规范公证服务秩序,加强公证质量监管,扩大公证工作宣传力度。

(三)对法律援助案件开展“比质量、比数量、比服务”活动。充分发挥11个法律援助联络站作用,将法律援助向残疾人员、来杭创业者、农村贫困户和城区特困家庭延伸,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覆盖面。同时启动名律师法律援助活动,如:拱宸桥街道蚕花园社区一位84岁的老人因子女赡养问题引发家庭纠纷,经调解不成诉诸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宏昊律师事务所主任朱虹办理此案,律师接案后立即上门为老太太提供法律援助。该援助现场的图文报道被刊登在6月1日的《人民日报》民主与法制构筑和谐社会专版上。又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在交通事故受伤的受援人陈炜炜讨回损害赔偿金近8万多元,使受援人的利益得以实现。受援人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结案后,受援人还特地委托其表姐定制了一面“正义守护之师”锦旗送到*区法律援助中心以表谢意。据统计,全年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援助案件102件。

三、完善监督机制,健全绩效考评,促进效能建设。

针对去年行风评议和创满意单位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努力整改,进一步制订和完善一系列工作机制,强化监督,严格管理。

(一)完善内外监督机制。按照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我们在局内设立党风廉政、行风及机关效能建设意见箱,由局领导定期开箱,并公布局监督投诉电话。在局外,从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了多名代表为行风及机关效能监督员,检查和监督本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公正执法、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情况,并定期向他们汇报工作,邀请他们参加我局组织的重要活动,请他们对局系统创满意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二)完善民主集中制。局总支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中,着重开好“三会”:即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党风廉政形势分析会。通过一月一次的组织生活会,两月一次的支委会、一年二次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党内监督《两个条例》为标准,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完善自律和他律机制。

(三)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年初,局领导和各分管科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量化细化工作任务,科室业务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各为50%,同时加大考评力度,年终评比总分第一的被评为最满意科室,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整合资源优势,创新工作载体,开拓业务工作。

一年来,我们把行风及效能建设与推进重点工作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以求真务实、创新服务、提高效能为出发点,不断提升司法机关形象。

(一)深化依法治区普法教育,为推进法治城区建设服务。

1.圆满完成“两个规划”考核验收。“两个五年规划”考核验收是今年依普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省、市依普办总体要求,一是认真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及实施意见,对全区“两个五年规划”考核验收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同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了区政府关于“二五”依法治区、“四五”普法教育规划实施情况。二是由区四套班子分管领导带队,分4组对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共29个单位进行查漏补缺,及时整改。三是围绕“五个一”做好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即编印一本依普工作五年巡礼专题画册--《法治*》,制作一张反映我区依普工作特色DVD片--《运河普法情》,出版一期《*通讯》专版、编制一本五年依普工作大事记、制作一期墙体法制宣传漫画等,同时做好各类台帐的整理和先进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四是认真迎接市“二五”依法治市、“四五”普法考核验收。通过“一听二看三查四问”,得到了由市委副书记于辉达为组长的市“两个规划”考核验收小组的充分肯定,并作出了“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综合评价。

2.规范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按照全省民主法治社区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4月,区依普办、区民政局、区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开展民主法治文明村(社区)达标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评活动。对照创评标准,力争全区“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达标面分别为100%和60%。在农村,结合上半年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规范“三权四会”制度,把农村“民主法治文明村”创建工作引向深入。在社区,进一步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制定社区依法自治各项工作标准,促进社区建设的规范化和法制化。5月,我们在珠儿潭社区举行京杭运河北京—杭州*社区依法治理研讨会。区依普办、珠儿潭社区、蚕花园社区、锦绣社区分别与北京市、区依普办同行交流社区依法治理工作经验。11月,举办了二期社区(村)干部400余人参加的民主法治建设读书会及书记主任座谈会,为明年各项工作开局奠定坚实的基础。

3.精心策划全民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宣传活动。按照省厅、市局统一部署,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以“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通过举办展厅展览、广场展览、法制文艺演出、法律服务、法制图板展出、法制讲座等形式,突出重点、突出特色,营造声势,掀起高潮,认真开展好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回顾展,充分宣传和展示我区20年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果。

(二)抓好抓实基层基础,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1.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一项法律制度,一年来,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努力做好“五个结合”。一是调查研究和理清思路相结合。配合杭州市人民调解立法工作,我们组织各基层调委会就如何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开展调研,先后形成了《浅谈做好调解工作的“五法”》等五篇调研文章。并与人民法院共同探讨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方式、方法以及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问题,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二是夯实基础和健全网络相结合。抓住“两所一庭”建设的契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及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全区10个司法所中米市巷、半山达到了省级示范司法所的标准;完成了辖区内村级调委会的换届组建工作及辖区内100人以上企业调委会建设的摸底调查工作,完善了辖区内外来人口调解组织,进一步夯实了农村调解工作的基础,并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向企业、社会组织和外来人员延伸。三是排查纠纷与预防调处相结合。一年来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307起,调处成功2271起,成功率98.4%,排大疑难纠纷556起,化解550起,防止民转刑4起353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上访事件13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事件3件3人,防止群众性械斗4起。四是学习培训与督查考核相结合。以争创市级“十佳人民调解员”和“百佳案例”评选为抓手,在全区1408名调解员中广泛开展“比、学、赶、超”活动;与人民法院共同探讨人民调解教育、培训、指导工作机制,采用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审理旁听、案卷评析、经验交流等形式,对全区基层调委会业务骨干进行了法律法规和人民调解工作实务的培训;结合每年人民调解“四有五无”考核验收,按照“查考为辅,重在指导”的方针,对辖区内的司法所和村、社区调委会的“四有五无”创建活动进行了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五是推陈出新与建立机制相结合。为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我们广泛开展了人民调解“金点子”征集活动;在去年与人民法院建立联系人民调解工作六项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诉讼衔接机制,并在区人民法院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作为区人民法院与区司法局联席会议的常设指导机构和区人民法院和区司法局联手培训人民调解员的实习基地,从而把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与诉讼制度(即最后一道防线)有机地结合起来。

2.全力做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坚持引导、扶助、教育、管理并重的原则,以预防和减少归正人员重新犯罪为目的,积极建立“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在农贸市场设立安置帮教基地点,为归正人员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目前,共创建了安置帮教基地5个,创办安置实体1个,安置归正人员49人,安置率97.8%,。全区503名归正人员的帮教率达到了100%,重新犯罪(错)率仅为0.42%,低于中央综治委8%和市综治委4%的工作要求。在全市安置帮教工作会议上我区珠儿潭社区作了大会交流发言。6月司法部《人民调解》杂志以《用爱建起的“家”》报道了我区珠儿潭社区的帮教故事。今年省综治委授予我区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的荣誉。

3.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根据司法部、省厅和市局工作部署,我区于20*年12月28日召开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依法、规范、稳妥”的原则,着重抓了调查摸底、沟通衔接、建章立制、完善网络、业务培训、个案矫正等工作,并建立了一系列工作制度。今年四月底,全区矫正人员衔接工作基本完成,目前我区有矫正对象约150人,已进入正常的监管工作。同时,就社区前期工作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多次赴基层调研,形成了《*区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的分析报告》、《*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阶段性总结》等材料。通过分析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工作难点,进一步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由于领导重视,措施有力,落实到位,我局行风及机关效能建设取得显著的成效:工作作风有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有明显提高,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个别同志对行风及机关效能建设认识还不到位,认为这是一项务虚工作;也有的同志认为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影响了正常的业务工作;更有的同志抱着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态度……我们将通过本次自查和督查,对存在问题切实加以整改,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