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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加强行政基层建设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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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加强行政基层建设总结

20*年主要工作

20*年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局总支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按照“抓基层强基础、抓重点展亮点、抓创新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夯实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拓展了人民调解“四有五无”创建活动,规范了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以及社区矫正工作,尤其是在打造平安*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以人为本抓队伍。我区现有司法所10个,司法所人员52名,大专以上文化的有41人,占总人数的80%。法律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19人,占37.25%。人民调解委员会257个,人民调解员1629人;其中,镇、街道调委会10个,村居调委会88个,企业调委会96个,事业调委会24个,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11个,其他调委会13个。

以中央提出的加强“两所一庭”建设和省厅、市局提出的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年初召开的司法行政暨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出台了《关于开展司法所工作人员岗位练兵活动的意见》(拱司〔20*〕22号),明确了练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内容、参加对象、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变原来程式化的考核为灵活的竞赛式的考核方式,促进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学习自觉性。20*年10月23日,专门组织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暨岗位练兵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内容涵盖了民商、刑事、婚姻家庭、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归正安帮等内容,增强了学习培训的趣味性、灵活性和实效性。积极开展了人民满意站所创建活动,在区纪委组织的基层满意站所评比中,半山、米市巷司法所荣获了“人民满意基层站所”的称号。康桥等6个司法所达到市级规范所标准,其中大关等5个司法所被命名为省级示范司法所。此外还组织7个镇、街道司法所长及5个社区村的调委会主任到四川成都市温江区天府司法所考察学习。

二、多管齐下抓宣传。按照市局要求,今年上半年将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杭州市人民调解条例》作为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头戏,于20*年3月6日下发了《学习宣传<杭州市人民调解条例>活动月方案》(拱司〔20*〕6号)。确保宣传活动中思想认识到位、计划措施到位,经费保障到位,体现出领导重视、部署周密,载体丰富、氛围热烈的特点,达到了“以虚促实,推进工作”的目的。

在活动中,各镇、街道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了宣传工作,做到了“规定动作做强,自选动作做新”,营造了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的宣传氛围。帮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人民调解制度,主动关心、支持和参与人民调解,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一是印发宣传资料。在活动期间,全区共印发宣传资料15000余份。如:通过在《*法苑》刊印《条例》12000份,分发到全区广大居民手中;二是在区政府大厅、食堂、区人民法院、各镇、街道主要办公场所以及各个社区、村,企业事业调委会张贴宣传画500多张;三是在全区主要公共场所、政府机关、街道办事处门口悬挂横幅60多条;四是发动社区、村制作黑板报90余块;五是各镇、街道编印《条例》学习宣传简报10余期;六是在《*法苑》、《*通讯》、《钱江晚报》、《杭州日报》刊登了《条例》宣传活动的文章;七是制作*区宣传《杭州市人民调解条例》的图板12块,其内容包括:前言、概念和原则、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纠纷的申请和受理、不公开调解、简易调解和庭式调解、案例、协议的法律效力、人民调解的指导、组织网络以及人民调解的优势等,图板突出了知识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一目了然,通俗易懂,特别是组织网络和人民调解的指导把《条例》内容与*区的实际融为一体,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回答了什么是人民调解,如何申请人民调解以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约束力等问题,并在各镇街道主要公共场所巡回展出,虚实结合、方便群众。其中米市巷街道还以条例宣传月活动内容专门制作了一套幻灯片;八是组织了《条例》知识153题有奖竞猜活动;九是在上塘、米市巷、小河、康桥等地举办了多场《条例知识》培训讲座,有的街道还召开了居民代表座谈会,对《条例》进行了学习;十是各镇、街道分别开展了一次疑难纠纷、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和疑难纠纷调处研讨活动;十一是举行了《杭州市人民调解条例》宣传暨人民调解员宣誓仪式,将宣传活动推向了高潮。4月14日,在运河广场举行了《杭州市人民调解条例》宣传暨人民调解员宣誓仪式,省司法厅基层处副处长陆德兴、市司法局副局长钱红旗、基层处副处长胡燕、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冯国明、区政协副主席陈林海、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俞银新以及各有关镇、街道分管领导等应邀参加仪式。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冯国明在仪式上就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出了要求。市司法局副局长钱红旗代表杭州市司法局就贯彻《杭州市人民调解条例》提了要求。在仪式上,还为区联合调委会的调解员颁发了聘书。全区100名调解员代表进行了集体宣誓。镇、街道、村(社区)、企业的调委会主任代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激发了调解员的光荣感、自豪感和责任感,扩大了居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知度。此外,在宣传月活动中,10个镇、街道开展了一次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活动,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00余起,调处成功390余起。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营造了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的宣传氛围。宣传活动帮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人民调解制度,主动关心、支持和参与人民调解,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在市局组织的评比中,取得了第二名。

三、调防并举抓实效。*年12---*年11月份排查民间纠纷2379件;调处民间纠纷2379件;调处民间纠纷成功2324件,成功率97.7%;其中最多为邻里纠纷1133件,调解成功1122件,成功率99.01%;其次是婚姻家庭纠纷459件,调解成功448件,成功率97.7%;第三是损害赔偿纠纷233件,调解成功227件,成功率97.4%;第四是“三养”纠纷55件,调解成功55件,成功率100%;第五是施工扰民纠纷47件,调解成功43件,成功率91.5%;第六是宅基地纠纷42件,调解成功35件,成功率83.33%;第七是继承纠纷35件,调解成功35件,成功率100%;第八是劳动33件,调解成功33件,成功率100%;第九是债务纠纷15件,成功12件,成功率80%;第十是合同纠纷13件,合同调解成功12件,成功率92.3%;第十一是征地拆迁10件,成功9件,成功率90%;第十二是村务管理3件,调解成功2起。成功率66.67%;其他无名纠纷288件,成功278件,成功率96.53%。防止群体性上访13件821人,防止群体性械斗6件192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3件3人,防止民转刑案件2件2人。调处重大疑难纠纷222件,成功219起,成功率98.65%;排查社会不稳定因素257,调处254起,成功248起,成功率97.63%。

一是创新机制,积极发挥矛盾纠纷排查的预防功能。下发了《关于做好20*年度人民调解“四季保平安”活动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拱司〔20*〕34号)。先后推出了以降低村民建房风险为目标的村民建房联保机制;以服务、维权为重点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以邻里和谐小聚会为形式的城市居民和谐共处机制,以整体联动、协同作战为特色的联防联调联处的“三联”机制等,构建了预防矛盾纠纷激化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规范操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规范化程度。《杭州市人民调解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按照条例的要求对人民调解的法律化程度进行了探讨,一是制作了《人民调解工作格式文书范本》;二是编制了《人民调解格式文书制作的要点及应注意的问题》的幻灯片;三是在小河街道试行了《人民调解员积分计奖考核办法》,作为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激励机制的具体措施,《*通讯》以“小河街道的和事老不好当”为题报道这项激励措施试行以来所取得的成效。四是在区人民法院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工作室作为*区人民法院与区司法局共同推出的便民窗口,既是区人民法院和区司法局联合开展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平台,也是区联合调委会调处纠纷的工作机构,又是区人民法院与区司法局联席会议的常设指导机构,同时也是区人民法院和区司法局联手培训人民调解员的基地。工作室设立方便了老百姓,有利于纠纷的彻底解决;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审判资源,减轻了人民法院的工作负担,缓解了审判力量的不足矛盾;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对接,用人民调解的灵活性弥补了诉讼中法律适用的不足;宣传了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了人民调解的公众知晓度;建立了长效培训机制,为培训人民调解员提供了基地。一年来,10个镇、街道的人民调解员先后在工作室参与了实习和培训,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3000份,共受理和调处民间纠纷121起,涉及标的1500多万元,解答群众咨询300多人次,省高院院长应勇、市司法局局长洪慧萍等领导先后考察后,给予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推广。五是组织了人民调解优秀案例和调研文章撰写和编印工作。全区共撰写调解案例28个,调研文章近20篇。其中,邬春光、钟建娟分别制作的两份人民调解协议书,在首届全国优秀法律文书评比中分别获得优秀奖;严洁如、邬春光等撰写的《对20*年以来*区调处农村非正常死亡纠纷的调查与分析》分别获得了省法学会省高院省司法厅共同举办的人民调解研究会研讨成果三等奖,省司法厅组织评选的优秀调研成果优秀奖,市司法局组织评选的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杭州市司法局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四个奖项;邬春光等撰写的《关于人民调解程序和卷宗制作的调研报告》获得杭州市司法局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上塘街道司法所等撰写的《完善企业人民调解工作之构想》获得杭州市司法局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优秀调研成果优胜奖。康桥镇等6个调委会和湖墅街道仓基社区孙国强等6名调解员分别被市司法局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是安心扶志,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的扶助功能。我区现有归正人员总数414人,其中刑释人员5年内有371人,当年回归56人。解教人员3年内有43人,当年回归10人。归正人员五年内重新犯罪8人,当年内无归正人员重新犯罪。安置归正人员388人,安置率93.72%。其中城镇籍人员总数358人,安置农村籍人员总数30人,创建安置基地共14个,共安置归正人员57人,当年安置归正人员12人。创办安置实体1个,安置人员10人;当年得到社会救济的归正人员共54人,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27人,列入五保对象的1人。在册矫正人员131名。在工作中坚持“安其心,扶其志”的工作思路,为归正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融入社会铺好路,搭好桥。各司法所普遍开展了“高墙送温暖”、“送法进监狱”活动,《人民调解》、《东方法苑》、市安置帮教动态等以《小韩和他的群丰果园》报道了我区和睦街道的帮教故事。全区实现了当年无归正人员重新犯罪和矫正人员再犯新罪的目标。20*年6月21日,我区召开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协调会议,会议就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进行了深入细致地探讨和分析,进一步明确了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分工和社区矫正“三延伸”工作,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的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庭、室以及10个镇、街道的司法所、派出所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重点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衔接难和管理难等问题,会后,我区的社区矫正工作有明显的加强,矫正对象从原来的60名左右上升到现在的131名。

《法制日报》、《人民调解》杂志、《浙江法制报》、《东方法苑》、《杭州日报》、《*通讯》等多家媒体、刊物先后对我区的人民调解“四有五无”创建活动和“双正”安帮工作典型事例分别作了报道。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成绩是主要的,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是:1、人民调解的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2、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有待于加强,特别是还有个别司法所的办公场地总面积只有40平方米;3、社区矫正工作的步子迈的不够大,胆子太小,特别是奖惩考核工作需要时间实践;4、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