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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发展县编办管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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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发展县编办管理总结

20*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组织部和上级编办的具体指导下,县委编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牢牢把握机构编制工作正确方向,紧密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体制机构改革、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规范事业单位登记,各项工作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稳妥的推进各项体制机制改革

今年以来,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积极稳妥的做好各项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一)完成了县交警管理体制和森林*派出所管理体制的调整。按照市里统一部署,根据《全市*机关交通警察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方案》(南政综[20*]354号)精神,及时完成了我县交警管理体制的调整,将县*局交通警察大队划归县*局领导和管理,为县*局的直属机构。同时按照省、市的要求和部署,会同县政法委、县林业局和县森林*分局完成了华桥国营林场、止马国营林场森林*派出所管理体制的调整工作,将止马森林*派出所和华桥森林*派出所划归县*局森林分局领导和管理,并及时将人员编制进行划转。

(二)完成了县供销社和县森林*分局的“三定”工作。

根据省、市的安排,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在深入调研和走访*市及政和县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县*局森林分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方案,并经县编委会研究后确定。为使两单位三定方案尽快组织实施,编办积极做好上门指导工作,确保三定方案的落实。

(三)完成了县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为理顺我县兽医管理体制,结合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按照健全机构、明确职能、落实责任、理顺关系的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我县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将原县动物防疫监督所更名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加挂省际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牌子),将原县农牧渔业技术服务中心内的县畜牧兽医站的动物防疫、动物疫病监测职能剥离,组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牌子);将原县农牧渔业技术服务中心内的县畜牧兽医站的畜牧兽医新技术、新品种、新饲料推广和畜牧生产统计职能剥离,新组建畜牧站;设立乡镇畜牧兽医站,作为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派驻乡镇机构,人员、编制、技术业务、经费和财产收归县管。为使兽医体制改革顺利实施,编办会同农业局在认真调研基础上,积极做好人员编制划转和重新核定工作,确保兽医管理体制改革顺利实施。

(四)积极开展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为适应现代教育的发展,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加快我县农村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步伐,按照“相对集中,方便入学,扩大规模,提高效益”的原则,在*乡率先开展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将*中学与*中心小学本部进行资源有效整合,建成九年一贯制的“*县*实验学校”。将学校规模较大、师资力量较强、交通便利的“*县*大洋坪小学”更名为“*县*新华中心小学”,承担管理该乡各村小、幼儿园、学前班的职能。

二、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有重点的深入到农业、林业、外经贸等10多个部门走访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为制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打好基础。同时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清理整顿,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对拟暂保留的事业单位编制实行精简;对职能消失或职能相近的事业单位及经营类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研究提出撤、并、转企等改革初步意见。积极参与县托幼中心以及县电影院、电影公司的改制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按照省、市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去年审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公布的第一批17个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积极与有关单位进行沟通协商,重新对上报拟保留的审批项目进行清理,今年来,共对建设局等第一批十三家单位上报的审批项目144项再次进行了清理和核对,建议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22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79项,非行政许可项目43项,待提交审改领导小组和县政府审定后公布。

三、学习贯彻机构编制法规文件,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

(一)广泛深入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高度重视,今年上半年短时间内相继出台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暂行规定》,11月份,我省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为切实做好以上法规文件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一是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办法,首先使编办的全体同志充分了解和系统掌握法规文件的各项内容,深刻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将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及我县学习贯彻意见制成呈阅件,送县领导审阅,同时分别在县委常委会、县编委会上就法规文件的主要内容和我县学习、宣传、贯彻意见做专题汇报,使县领导和编委委员能熟悉、清楚文件的主要内容和精神,了解掌握机构编制政策。三是通过《*政讯》、《*资讯》、手机短信等新闻媒体和印发《*机构编制工作简报》、发放宣传小册子等多种渠道和宣传形式,向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广泛、深入地宣传机构编制法规文件,力求使各级、各单位领导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知晓法规文件的具体内容;四是通过*宣传网、*机构编制网、有线电视、广播、张贴宣传标语等宣传形式,向社会各界进行宣传,使全社会都能知道机构编制法规文件的颁布实施。

(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机构编制的“三个一”和“五个不准”规定,建立和完善管政策、管职能、管总量、管结构的管理机制,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县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有增有减的原则,对于职能弱化的或职能消失的机构,相应减少编制或撤销机构,对职能加强或新增的机构,积极挖掘潜力,整合资源。一年来共收回各类事业编制16名。二是做好机关事业编制核销工作。为认真抓好中编办[20*]13号文件的贯彻落实,严格中央关于地方自定编制的核销规定,在对全县机关事业编制进行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了《*县精简消化机关事业编制方案》,并从编办自身做起,先行核销收回了机关事业编制5名,占除群团组织外应核销总数的39。为实现到2011年行政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的实名制打下了基础。三是积极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按照中央编办关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要求,9月20日至11月15日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开展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共对全县8个乡镇、63个县直部门、316个事业单位的机构、人员编制情况进行了检查。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有代表性地选取1个乡镇、8个行政部门(单位)及20个事业单位,针对机构编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三定方案落实情况等到内容开展重点抽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通报。通过检查和落实整改,纠正了一些违规行为,进一步促进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核编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核编制度核编程序开展核编管理工作,坚持和推广编制实名制,及时更新和完善核编数据库,按时完成了机构编制统计季报、半年报、年报的上报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12310”举报电话的受理工作,积极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法律、法规授权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职能界定工作。

四、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一)扎实开展20*年度事业单位年检工作。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我们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认真做好部署,及时下发年检通知,明确年检对象、内容、时限、方法和步骤,对年检工作中需注意和把握的具体问题作了规范统一。在年检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突出重点,把好审查关。重点审查《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产负债表,详细了解各单位的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办公住所、业务活动开展、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等事项的变化情况,认真纠正和处理不符合《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行为。在具体年检工作中,注重把年检与宣传政策、调查研究和自身建设结合起来,努力提高登记意识和自身决策服务水平。20*年共办理事业单位年检241家,年检率和网上年检率都达到100,年检进度和质量排在全市前三名。一年来,还办理了事业单位变更登记68家,办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13家,注销登记1家。

(二)规范事业单位登记档案。认真执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定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对事业单位档案严格实施“一户一档”制度。在年检工作结束后,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登记档案进行了整理,将所有年检的事业单位的相关材料按有关顺序进行了归档和满五年的事业单位登记档案进行了装订,共整理档案290多份,形成了事业单位包括设立、变更、年检和注销等一整套完整有序的档案,为今后加强事业单位监管奠定了基础。

(三)强化法人证书使用管理。为落实国家十五部委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精神,提高《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效力,使《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真正成为事业单位的“身份证”和“通行证”,4月份组织召开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部门联席会议。县农行、建行、财政、人事、国土资源、机关社保、医保、质监、物价、房管等10多家与证书使用相关的部门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同志参加了会议。联席会议召开以后,法人证书使用相关部门密切了关系,加强了配合,有力地提升了《法人证书》的效力,为今后加强事业单位监督和《法人证书》使用管理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加强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在把好事业单位年审关的同时,我们积极通过多种方式,如加强与《证书》使用相关部门的联系、加强与主管部门的信息沟通,较为及时准确掌握到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变化情况。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今年9月20日至11月15日在全县事业单位中开展了以宣传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了解《条例》和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检查,并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座谈,认真听取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对问题的解答和相互交流,增强了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意识。

五、改变作风,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20*年是作风建设年,一年来,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规范、严谨、创新、服务”的要求,按照县委对机关作风建设的部署,以创建县级精神文明单位为动力,狠抓自身建设。一是加强学习,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为使本办干部能够适应机构编制工作环境、工作内容的不断变化,制定了每周一编办干部例会学习制度,一年来,深入学习了中央关于机构编制的“三个规范性文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其它地区有关机构编制的先进经验,以及《党章》、《公务员法》、《干部法律读本》、《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不断提高干部整体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建章立制,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今年中央关于机构编制三个规范性文件下发后,我办以此为契机,将机构编制工作规则、权限、规程等用制度的形式规定下来。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中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讨论稿),《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讨论稿),提请县委政府讨论下发。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信息化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今年来,我们积极推进信息网络建设,逐步实现了网上核编、网上登记等工作。为加大对机构编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反映我县机构编制情况,方便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对机构编制有关文件表格的查阅、下载,通过多方筹措资金,创办了《*县机构编制工作简报》、建立了*机构编制网站。20*年,我县核销机关事业编制、贯彻落实省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批示、机构编制和事业单位监督检查、法人证书使用联席会议等做法在南平市机构编制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登记网站、《闽北机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简报》上刊登。四是转变观念,服务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无论机构编制还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我们都努力做到管理与服务并重,机构编制部门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列入了工作之重,凡是机构编制事项,坚持做到提前介入、主动参谋。为掌握实情,今年先后就县交警、供销社、森林*和兽医体制改革、农业系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等问题到有关乡镇、县直部门,进行专题调研,并写出调研报告和初步意见,分别报县委、政府、编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供领导参考。为使近年来中央颁布的机构编制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文件能够得到更好落实,我们在开展机构编制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督检查之际,主动服务,不失时机地开展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和答疑解难工作。五是深入挂点村,配合做好中心工作。在积极配合挂点村做好目标责任制计划制定的基础上,多次到挂点村,协助做好护林防火、抗旱救灾、计划生育等工作,并从有限的业务经费中,挤出部分资金支持挂点村的抗旱救灾。同时积极帮助挂点村联系有关项目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