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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加强财政预算发展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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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加强财政预算发展总结

20*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积极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和“标本兼治、保稳促调”工作,充分发挥财税职能作用,促进了经济建设、事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在此基础上,各项财税工作也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20*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10.9亿元,比上年增长1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90.4亿元,增长18.6%。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140.3亿元,比上年负增长1.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1.6亿元,比上年增长4%。财政收入虽然保持了两位数增长态势,但增幅呈现明显的前高后低回落趋势。尤其是下半年以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快速变化,经济增长放缓、企业盈利下滑、落实减税轻费政策等因素影响,全市财政收入增幅逐月明显回落。特别是10月份和11月份两个月,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当月同比出现负增长。但正是在这种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依法大力组织收入,认真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减负政策,除个别市(区)外都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算任务,鄞州(含高新园区和东钱湖)、保税区、*等地一般预算收入增幅还保持在20%以上。

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39.4亿元,增长18.4%。各级财税部门注重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了各项重点支出需要。其中,农林水事务支出30.3亿元,增长2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亿元,增长32.3%;医疗卫生支出29.1亿元,增长29.2%;环境保护支出6亿元,增长42.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6.3亿元,增长27.6%。

(二)税收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全市各级财税部门以组织收入为中心,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坚持依法治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地税部门全年共组织各项收入475.3亿元,增长18.6%,其中税收收入314.8亿元,增长16.2%。一是深化税源监控。加强经济税收的联动分析,强化对357户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平台作用,加强纳税人户籍和发票管理,积极探索与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相适应的税源管理模式。江北、余姚、镇海等地对个体工商户参数系数法定额管理进行了调研探索。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加强与国税、工商、保监委等部门配合,加大对委托代征、无证户的管理力度,与国税部门联合评定纳税信用A级企业334户,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江东、海曙等地协税护税工作成效明显。二是强化税种管理。认真做好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首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学习贯彻新营业税暂行条例,整顿规范货运市场营业税,北仑、大榭等地积极探索先进的货运税收征管方法。完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电子申报工作,全市除行政事业单位及核定征收户外,均纳入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系统,并分批寄送个所税完税证明。加快推进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推进土地使用税GIS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全年征收土地使用税17.5亿元,增长283.9%。探索构筑车船税信息共享平台,全年实现车船使用税1.7亿元,增长197%。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加强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地方税种及以社保费为重点的非税收入的管理。社保费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三是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简化纳税人办证、申报纳税等手续,推广网上办税服务,充分发挥12366纳税服务系统平台的作用,推进税务信息公开,减轻了纳税人负担和纳税成本。推进税收征管信息化,全面提高“税易07”系统应用水平。开展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税收法制宣传活动,慈溪、鄞州、北仑、东钱湖等地宣传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社会反响良好。四是严格税务稽查。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税收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全年共入库查补收入7733万元。

(三)财税支持经济发展的杠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为应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干部进企业、服务促发展”活动要求,充分发挥财税政策杠杆作用,全年为企业减负60亿元,积极帮助企业克服困难,共渡时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是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出台了54条支持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认真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税率调整政策,当年就为全市企业减税分别达20亿元和10亿元;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政策,全市共评定393户,减免企业所得税3.1亿元,比上年37家、减免0.32亿元净增减免额2.78亿元;落实困难企业税收减免政策,仅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水利基金减免约6亿元。二是及时实施为企业减费轻负政策。出台了暂停征收15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全年为企业与群众减负约2.4亿元;临时性下浮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即暂停征缴20*年12月企业应承担的五大社会保险费。三是积极发挥财税政策的导向作用。牵头制定支持和鼓励引进市外大型服务业机构、制造企业二、三产业分离发展和第四方物流运输市场培育等财税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工业“两创”倍增计划和服务业跨越式发展系列政策。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市本级落实3600万元支持节能产品和技术的开发应用及推广、安排4800万元支持重点污染源治理、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全年完成出口退税285.2亿元,其中免抵调58.7亿元。同时市本级财政安排3亿元对重点商品出口给予专项补助。采取财政贴息等办法,引导金融企业加大对企业的融资,市本级安排3000万元对银行新增中小企业贷款利息收入部分给予风险补偿,安排2500万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资金。这些政策为企业雪中送炭,深受企业欢迎。

(四)民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得到进一步保障和改善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财政分配职能,扎实推进政府“实事工程”,保障各项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大义务教育投入,转移支付义务教育各类专项资金1.2亿元。从20*年春季起全市62万名学生享受义务教育免收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政策,从20*年1月起对农村教师发放任教津贴。加大中等职业教育投入,市本级安排2900万元支持6所中职特色专业学校发展和南三县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二是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增加企业各类养老保险享受标准。实施市级医院使用廉价药物补助办法,推行大型医疗设备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对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进行经费补助,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启动困难群众物价补贴机制,对城镇低保和持“社会扶助证”低收入人群进行物价补贴,市本级支出1435.6万元,受惠2.3万人。全市安排3710万元启动新一轮企业退休人员和参保城镇居民健康体检,全年参加体检人数超过37万人次。全市落实4506万元支持以基本生活补助、康复、抚养为重点的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启动第三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加大就业培训力度,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市本级安排资金1.01亿元,用于廉租对象的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三是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博物馆等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予以经费补助和奖励。市本级安排资金1200万元支持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开展“彩虹行动”和“广电低保工程”,为低保户免费赠送电视机。全市安排800万元支持“万场电影千场戏剧”进农村活动,共放映电影2.5万场次、演出戏剧1000场次。市本级安排1380万元支持迎奥运火炬接力活动。四是支持强农惠农资金投入。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完成水利投资40亿元。落实粮食直补、油料作物补贴和农机购置补助、生猪、奶业产业发展等政策性资金,保障物价稳定。落实油价提价补贴,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对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出租车给予补贴,全市共发放补贴资金7.7亿元。五是支持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安排城市建设资金24亿元,制订大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支持轨道交通和庄桥机场迁建前期等重点项目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六是支持抗震救灾。向上级部门争取救灾补助资金1500万元,安排农林和民政救灾资金2000万元,积极应对雨雪冰冻灾情。全市安排3.39亿元资金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帮助地震灾区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同时对援助资金使用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五)财税管理改革继续稳步推进

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体系,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稳妥实施全市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改革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加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宣传培训力度,全市组织纳税辅导会1500场,上门服务企业近4000家。积极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已覆盖到82家市级预算单位和10家有条件的基层预算单位,全年累计发生支付业务4.1万笔,累计支付金额41.3亿元,其中财政直接支付金额达80%以上。慈溪、宁海、镇海、北仑等地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顺利推进。稳步开展公务卡试点改革,市本级试点预算单位已达61家。海曙等地公务卡改革起步较早,省内外媒体作了专版报道。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强化部门和单位的绩效理念,注重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市本级有32个项目列入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对一般绩效评价项目参与力度加大。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市本级共制订46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涉及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年政府采购109.8亿元,增长32.7%。梳理归并市本级财政资金专户,完善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归并后保留帐户2/3,取消帐户1/3。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切实加强收支计划管理,拓宽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加强非税收入征缴监管。*、*作了前瞻性探索。稳步推进财税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清理界定行政许可事项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5项。全面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会计基础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六)财税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围绕服务财税改革与发展中心工作,不断加强财税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一是深入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按照市委“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要求,积极组织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学习培训,把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到财税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增强做好财税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认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推行干部竞争上岗,市局和各直属单位共有32名干部通过竞争上岗走上处、科职领导岗位,选拔任用11名干部为处级非领导职务、84名干部为科级非领导职务。扎实开展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分片召开全市财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启动实施第二轮“235轮训”计划。对地税系统近两年新录用的113名公务员开展了二期岗前培训班,形式新颖,效果显著。三是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机关活动,掀起新一轮文明创建活动热潮。市局被评为“20*年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先进单位”,在被评议的33家市级机关中名列第三。20*年在全市受表彰的20家“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示范单位中,我局系统占了8家,占全市受表彰单位数的40%。鄞州地税“轻松办税e路通”、大榭“一窗式税收征管模式”等2个品牌名列第二批*市最具影响力文明服务品牌候选事例之中。全年新增2个全国“巾帼文明岗”和6个省级“巾帼文明岗”,基层文明单位创建率达99%。四是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编制完成《市财税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制度汇编》,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五是广泛开展财税文化建设。汶川地震灾害发生后,全市各级财税部门积极开展捐款献爱心活动,下半年又开展为贫困家庭献爱心等活动,仅市级机关共募集各类捐助资金32万元。积极组团参加全省财税系统运动会和市直机关首届文化艺术节活动,均取得了较好成绩。系统各单位还因地制宜开展了太极拳、乒乓球、羽毛球等文体活动,丰富了广大干部业余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