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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年工作总结
20*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一年,也是民政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更好发展重要的一年。20*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全区民政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突出重点抓落实,全面推进讲实效,民政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民政事业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为全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社会事业进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实现了“十一五”发展的良好开局。
(一)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加快推进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重点推进低保、减灾、医疗救助等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规范中进一步巩固。积极贯彻落实《*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了低保标准正常增长和调整机制,及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加强动态管理,把好低保“入口关”和“出口关”。年末,全区有城乡低保对象4123户6996人,其中城镇558户980人,农村3565户6016人,全年共支出低保资金1*5万元。目前,我区城镇低保标准为每月300元,农村为每月210元。
医疗救助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重新修订的《*区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由区政府颁布,并自7月1日起施行。新的实施办法扩大了医疗救助对象,调整了特殊病种疾病范围,提高了医疗救助标准,并进一步规范了申请审批程序,全年共救助困难群众1580人次,发放救助金8*.67万元。
老年人生活补助工作顺利开展。自今年1月区委、区政府对全区老年人员实行生活补助政策以来,区和镇乡(街道)民政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搞好享受对象的审报、核批和调整工作,1月份,全区首次列入发放范围的老年人员为59260人,到12月份,享受人员为57234人,期间共新增享受人员4552人,注销6578人,全年共向符合享受条件的老年人发放生活补助金7396万元,其中区财政6237万元,镇乡(街道)1159万元,老年人月均领取生活补助金1*元。
困难群众安居工程有序启动。为加快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社会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且住房困难的12户家庭,每户每月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元;对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且居住危房的37户家庭,每户一次性给予补助修缮经费3000元,确保了社会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
五保集中供养和敬老院管理进一步巩固。全区有农村五保对象1169户1187人,20*年全区五保对象人均供养标准6900元,达到上年农民人均收入的82%。福利机构集中供养五保对象1134人,另有“户院挂钩”53人,全区农村五保对象基本实现集中供养。我区五保集中供养工作在市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被评为市级先进单位受到表彰,并作经验交流。在做好五保集中供养工作的同时,注意抓好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工作,对敬老院进行行风评议、安全督查,并实行等级管理,目前,全区有一级敬老院9所、二级敬老院7所、三级敬老院3所。
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精神,有序开展备灾减灾工作,在全区开展“避灾工程”建设,建立避灾中心(点)76个,可安置人数约6.9万人。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安排各类救济经费70万元,救济灾民1100余户,下拨夏令救济蚊帐500顶、冬令救济棉被300条。
爱心帮扶和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深入推进。20*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广泛开展了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共走访慰问城乡各类“持证”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特困残疾人、企业特困职工等困难群众2.8万余户(人),发放慰问金1359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节日生活,营造了祥和、欢乐、温暖的节日氛围。积极做好对口支援地区的社会捐助工作,区民政局收发社会各界捐赠衣被22000件,现金69855元。
福利彩票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坚持福利彩票“扶老、救孤、济困”的宗旨,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销售网络建设,努力提高福彩品牌形象和知名度,不断扩大福利彩票市场份额。全年全区销售电脑福利彩票近3400万元,筹集公益金340万元,比去年翻了一番。下拨福彩公益金220万元,用于敬老院改扩建、避灾工程建设和困难群众住房救助。
(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不断提高。
双拥活动扎实开展。20*年春节、“八一”期间,全区广泛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双拥活动,区四套班子领导与东海舰队首长举行了军地领导座谈会,区双拥办举办驻鄞团级部队及营以下独立部队军政茶话会,有驻军的镇乡(街道)也在节日期间以不同形式慰问驻地部队,并举行联欢活动,全区全年赠送慰问部队款物约150万元。为支持部队现代化建设,区政府向东海舰队游泳馆扩建项目援助资金150万元。各地双拥创建取得一定成效,五乡、东吴、横溪、钟公庙、石矸5个镇(街道)经考核验收被评为市级双拥模范镇乡(街道)。
优抚政策得到较好落实。不断完善重点优抚对象优抚金自然增长机制,及时提高“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和在乡残疾军人的优抚金发放标准。做好20*年度重点优抚对象抚恤金和现役军人家属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对13名在乡抗日老战士参照全省企业退休职工医疗待遇,办理了医疗保险。妥善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全年下拨“三难”经费110万元,补助重点优抚对象1375人次。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了重点优抚对象,向现役军人家属送去了区人民政府制作的“光荣之家”铜牌,向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春联。国庆节前夕,组织367名重点优抚对象到*开展“喜看改革开放新成果”观光活动。开展全区复退军人数据库建设工作,按时完成复退军人数据采集汇总上报工作任务。同时,切实做好复退军人的社会稳定工作,针对少数复退军人集体上访事件,及时妥善做好政策解释和说服劝导工作,对确有特殊困难的复退军人采用个案处理的办法予以解决。
退伍安置工作顺利进行。20*年度全区共接收退伍军人394人,其中需区政府安置的城镇退伍军人149人(含残疾军人2人、转业士官17人),农村退伍军人262人。为不断探索创新退伍安置新途径,区双退安置办在区人力资源市场为退伍军人(包括历年来的退伍军人)举办军地两用人才招聘专场洽谈会,为退伍军人劳动就业牵线搭桥。区双退办向143名城镇退伍军人发放自谋职业补助费353.5万元,还有6名转业士官办理双向选择手续。各镇乡(街道)也妥善落实农村退伍军人的有关政策。区民政局被评为20*年度*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单位。
(三)村级民主管理和社区建设工作不断深化。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不断推进。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会同区有关部门指导各地规范有序地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进一步得到规范,一年四次的村(财)务“两公开”趋于制度化,基础好的村做到“任期目标、组织网络、议事制度”“三上墙”,区、镇乡(街道)、村三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等四个村级民主管理组织进一步健全,村民代表民主议事、村级会议专人记录、村务监督和民主理财、“群众提议,干部承诺”、民主评议村干部等五项制度日趋完善。我区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受到省、市表彰,其中五乡镇、姜山镇被评为“浙江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镇”,五乡镇明伦村、邱隘镇横泾村、下应街道湾底村、姜山镇翻石渡村、洞桥镇石臼庙村等5个村被评为“浙江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标志着我区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社区建设工作得到加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八荣八耻”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谐社区建设,在全区社区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区“十件新事、百颗新星、千句锦言”评选活动,营造“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社区服务工作,探索创新社区工作新机制,在石碶街道东方社区开展社区敞开式服务和“三三制”工作试点,在社区建立服务中心,并通过社区服务中心方便居民办事,贴近居民生活,密切社区与居民关系;开展敞开式办公,推出服务项目,明确服务种类,以零距离、面对面方式服务居民群众;实行三三制工作模式,即社区工作者各以三分之一工作日时间,分别做好服务中心接待、分管业务处理和居民点联系的工作,完成社区面、线、点上的工作任务。以“*打造和谐文明社区营建优美人居环境”为主题,在《浙江日报》上刊登*社区专版,宣传我区近年来社区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加强对撤村建居工作的指导,完成了钟公庙街道吴陆周、毛家漕、后庙3个行政村的撤村核批和下应街道东城社区、古林镇西湖社区的新建核批。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举办了全区新上岗社区工作者业务培训,及时核拨城区22个社区163名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经费。
(四)墓葬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从3月起,全区开展了墓葬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区、镇乡、村三级的共同努力,专项整治达到了预期目标,全区墓葬秩序逐步走向规范。
“三沿五区”坟墓拆迁基本完成了目标任务。根据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墓葬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全区列入拆迁范围的“三沿五区”视野所涉建造的坟墓共有2.47万座,涉及15个镇乡。对此,各有关镇乡高度重视,做到认真部署,周密安排,有条不紊地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云龙、鄞江、横溪、东吴、咸祥等镇结合各自实际,准备充分,宣传到位,拆坟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到年末,除章水、龙观、占岐、塘溪等镇乡因各种原因未完成任务外,其余镇乡都完成了区政府提出的拆迁任务,咸祥、横溪、姜山、鄞江、集仕港等镇还超额完成任务,全区全年共拆迁坟墓2.*万座。
生态葬法在全区得到全面推行。为确保坟墓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各镇乡全力抓好生态墓园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全区规划审批了公益性生态墓园36个,其中咸祥、东吴、鄞江、横街等镇的生态墓园档次较高、规模较大,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拆迁坟墓到公益性生态墓园安葬的势头良好,85%以上的拆迁坟墓入葬到生态墓园,生态葬法在全区得到全面推行。同时,对公益性公墓和村级墓地的封闭管理工作得到贯彻落实,禁坟区“三沿五区”乱葬乱埋现象基本杜绝。
经营性公墓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对五乡、鄞江、集士港、姜山4个镇的经营性公墓整治,区有关部门和有关镇乡通过政策引导、老墓区四址测定和巡查联合执法等措施,做大坟的势头得到全面遏制。同时,为加强对五乡镇区域内的墓葬监管,区政府还在经营性公墓集中的五乡镇,建立了区殡葬管理所五乡镇分所,增加编制,安排人员,落实专项资金。目前,五乡镇分所在五乡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扎实开展工作,经营性公墓的经营秩序有了明显好转,经营行为日趋规范。
(五)移民安置工作规范有序。
妥善处理好滩坑水电站库区第一水平年移民安置遗留问题,基本完成了第二水平年移民的建房和搬迁工作,并协调做好移民的户口迁移、承包地分配等。及时启动第三水平年269人移民安置工作,落实了高桥、下应、钟公庙3个镇(街道)19个村(安置点),组织开展第三水平年移民对接和移民资格复核等工作。滩坑移民安置工作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和市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精神,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原则,及时启动并完成全区18000余名移民后期扶持的人口核定、登记、公示及统计成果汇总上报工作。同时,针对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实际,建立健全移民维稳网络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妥善做好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确保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有序进行。
根据市政府的部署,及时编制钦寸水库工程移民安置工作规划方案,在当前滩坑水库移民安置任务已经很重的情况下,克服困难,积极推进移民安置工作。
(六)社会行政事务管理不断规范。
依法开展民间组织管理。按时完成全区14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民事主体资格变更。开展了民间组织年检工作,共有286家民间组织参加年检,其中区级社会团体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81家。根据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积极筹备成立民间组织发展促进会。不断巩固民间组织诚信和自律建设活动成果,深入开展诚信和自律活动,组织医疗权威专家到姜山镇翻石渡村为广大村民进行义诊,在石碶街道轻纺城广场举行民间组织“诚信建设”广场公益活动,等等。20*年,全区新登记社会团体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6家。
顺利启动全区婚姻集中登记工作。从20*年1月1日起,全区婚姻登记集中在局新大楼办理,为确保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办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根据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要求及窗口单位的行业特点,积极创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及时完善了婚姻登记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考评机制,并通过向婚姻当事人发放评议表的形式,听取群众对婚姻登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区婚姻登记处先后被评为市级、省级和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5642对,离婚登记974对,补领婚姻证件489件,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1719份,办理收养登记95件,合格率均达到100%。
做好地名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不断提高地名命名规范化程度,全年共命名住宅小区19个、建筑物(群)6个、道路26条、桥梁2座,编制制作城区路牌、楼门牌6610块。完成了《*市*区地名志》的印刷出版及分发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和社会各界对地名服务的需要,完成了地名志电子版的建设工作,为*地名信息网以及*区城区、政区电子地图的建设打下基础。
(七)老龄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
全面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注重协调、配合,形成有关责任部门各司其职责、齐抓共管的老龄工作局面。继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抓好基层老年活动阵地建设,开展星级老年活动室评选,落实了10个经济薄弱村老年活动室扶持工作。指导各地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基层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考评。会同区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老年人优待实施办法》,及时部署全区老年人优待证制发工作,全区10万余名老年人已基本领到了优待证,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免费乘坐市六区公交车IC卡全部发放,其他优待老年人的规定都得到较好落实。总投资约1.74亿元的区老年公寓可投入使用。精心组织省第19个老人节系列庆祝活动,加强对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宣传,广泛开展助老济困送温暖和走访慰问。20*年,区老龄办被评为省老龄工作先进集体,陈婆渡社区、长丰社区、东兴社区等9个社区被评为省老龄工作规范化社区,集士港、塘溪、龙观3个镇乡被评为市老龄工作先进镇乡。
(八)福利企业管理日趋规范。
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会同区残联对全区福利企业残疾职工权益保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做好服务工作,组织区内15家福利企业参加全市残疾人就业洽谈会,为残疾人就业搭建平台,有近百名残疾人与我区福利企业达成用工意向。积极应对国家对福利企业减免税政策调整后带的矛盾和问题,及时开展调研,提出意见建议,供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认真贯彻落实新的减免税政策规定,通过召开全区福利企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工作,确保新的税收政策顺利实施。继续做好职工理顺劳动关系后的善后工作,针对原民政直属单位转体后部分退休的人员要求享受事业退休生活补贴问题,积极做好区政府的参谋,并经区人事局核准,对符合条件的353人办理了一次性养老保险补贴手续。做好托管中心相关托管工作,对遗属对象进行了一次核对,并按时发放遗属对象生活困难补助费和退休人员的保留费用;为几位大龄失业特困职工(盲人)办理经济补助核定申报手续等。发挥福利企业协会作用,组织有关企业到外地考察学习。区福企办被评为省、市福利生产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同时,局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民政信息宣传、计划财务、提案议案、来信来访、老干部工作、档案管理,以及直属单位建设等工作也都在原有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
在肯定成绩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民政工作在如何进一步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以及推进民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和民政工作社会化等方面还存在着薄弱环节,离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差距,需要我们在新的一年里进一步加强调研、理清思路、深入实践、加快推进。
二、认清形势、抢抓机遇,促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把握新形势,认清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新定位,力求在思想认识上达到新的高度。
六中全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全面的部署,全会通过的《决定》是多年来涉及民政工作内容最多的一个中央文件,其中既有对民政工作的新提法、新要求,也有对民政工作的新提升提供的新契机。为全面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国务院于20*年11月召开了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作出了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基础作用的历史定位,总理和回良玉副总理在会议上强调指出,民政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方面,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重要举措,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人民日报》在会后发表了《固本强基构建和谐》的社论,强调民政工作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可以说,民政工作被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党和政府全局工作中的舞台将越来越宽阔、作用越来越明显、地位越来越重要。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把握好民政工作的新定位,增强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
(二)抓住新机遇,加强民政各项工作的研究,力求在深化思路上取得新的进展。
六中全会《决定》和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的召开,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新机遇。我们必须紧紧围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首要任务,坚持问计于基层、问计于群众、问计于实践,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深入研究“如何在建立基本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民政工作的作用”、“如何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发挥城乡社区建设在社会管理与服务中的作用”、“如何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如何完善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政策推动力度和推动方式载体创新,加快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如何推动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等一系列民政事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进一步理清和深化发展思路,认真做好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利用工作,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民政工作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需要。
(三)谋划新发展,进一步夯实民政工作基础,力求在提供发展保障上取得新的成效。
要在强化基层基础上下功夫,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标准,加强干部职工素质教育和能力培训,不断强化为民理念,提高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积极创新民政基层管理体制,培育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人才队伍,强化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公共财政投入,通过发行福利彩票、慈善捐赠、福利企业回报、社会福利社会化政策扶持等途径多渠道筹集资金;重视敬老院、福利院和“避灾工程”等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要在创新体制机制上下功夫,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分级实施,各负其责,上下配合,相互协调”的工作体制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在民政工作领域设置社会工作者岗位,深入推进民政工作在政府主导下向社会化方向发展;完善专家咨询、社会听证、公众参与等决策制度,不断提升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要在完善民政工作发展布局上下功夫,既注重城市民政工作的深化,也要注重农村民政工作的推进;既支持经济较发达地区率先发展,更要大力扶持经济较不发达地区加快发展;既注重解决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问题,又依法保障基层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既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的实际问题,又要着力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既充分发挥单项工作的“拳头优势”,又要实现“名牌”带动战略,带动各项业务协调发展、全面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