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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医疗救助管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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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医疗救助管理总结

一、20*年工作总结

20*年是全面实施民政事业“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贯彻全国、省、市民政工作会议和区委、区政府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的落实年。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区民政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三大行动纲领”,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突出重点,讲究实效,民政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全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社会事业进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5月份省政府召开的全省第十六次民政会议上,我区被省政府评为“浙江省民政工作先进区”。

(一)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全区民政系统坚持从党委、政府工作的大局出发,突出重点,不断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有力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继续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我区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做法与经验在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作典型交流。

1、不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贯彻落实《*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了低保标准正常增长、调整和物价上涨补贴机制,规范操作程序,加强动态管理。年末,全区有城乡低保对象4034户6974人,其中城镇550户958人,农村3484户6016人,全年发放低保金1283万元,发放物价补贴140万元,其中城镇每人每月补贴25元,农村每人每月补贴15元。目前,我区城镇低保标准为每月300元,农村为每月210元。

2、积极实施困难群众医疗、住房救助。认真执行《*区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积极实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医疗救助覆盖面和救助水平稳步扩大提高,全年共救助困难群众2529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584万元。对全区城乡低保、五保、城镇低收入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助,全区共11590人,市、区两级财政支出资助金35万元。同时,积极开展社会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对126户住房困难的低保对象给予住房救助,发放救助金31万元。其中,对36户无房户给予住房租赁补贴4万元,对90户居住危房的给予修缮补助27万元。

3、做好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工作。认真宣传、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全区1016户1025人农村五保对象全部实行集中供养,人均供养标准为8012元,达到上年农民人均收入的85%。指导镇乡(街道)强化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及时从区福采公益金中下拨260万元用于10家敬老院的修(扩)建。重视抓好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对敬老院进行行风评议、安全督查,并实行等级管理。

4、及时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贯彻落实《*区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针对我区先后遭遇第13号“韦帕”台风和第16号“罗莎”台风的侵袭,紧急启动救灾预案,认真核实灾情,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济款300万元,救济灾民3800余户,有效保障了灾民基本生活。同时,探索完善救灾保障新机制,按照“农户自愿参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动作”的原则,在年初配合有关部门在全区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和农业保险工作,在区民政局设立农村住房保险倒塌房屋裁定办公室,全区参保农户22万户,交纳保险费220万元。

5、组织开展弱势群体帮扶“送温暖、献爱心”活动。20*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广泛开展了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共走访慰问城乡各类“持证”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特困残疾人、企业特困职工等困难群众28000余户,发放慰问金1529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节日生活,营造了祥和、欢乐、温暖的节日氛围。积极做好向贵州贫困地区的社会捐助工作,区民政局接收社会各界捐赠衣被3.2万件,捐款6.7万元,并及时发送。

(二)难点工作逐项突破。着眼民政事业长远发展,着力破解工作难点,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发展新路子,努力推动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1、切实加强重点优抚对象保障工作。根据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有关政策,制订出台了《*区关于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医疗保障,为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及时兑现了709户义务兵家属优抚金,全区共发放义务兵家属优抚金573万元。年度内两次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共增发抚恤优待补助金312万元。制订了*区复员退伍军人稳定工作紧急预案,及时掌握全区重点上访对象和整体的复员退伍军人思想动态,对全区复员退伍军人的稳定工作起到积极作用。认真做好参战(涉核)退役人员的认定工作,区里成立了由区府办、区政法委、区人武部、民政局、公安局、信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组成的区参战(涉核)认定领导工作小组,对*年11月1日以后入伍的参战(涉核)人员进行身份认定。经认定,全区有参战退役人员427名,其中城镇136名,农村291名;涉核人员26名,其中城镇5名,农村21名。及时发放参战(涉核)人员的优抚金,其中城镇每人每月300元,农村200元。组织全区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喜看改革开放新成就”活动,到无锡华西村参观游览。切实解决好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全年发放补助经费200余万元,补助重点优抚对象近2000人次。

2、全面加快社区建设步伐。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要求,切实提高和谐社区的创建水平,区社区办草拟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现代化和谐社区建设若干意见》、《*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关于规范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等文件,会同区规划分局等部门草拟了《*区社区布局规划》,广泛征求意见,并向区委常委会作专题汇报。认真组织全区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在下应街道雅苑社区开展选举试点基础上,5月份在全区各社区居委会全面推开,6月份结束。这次选举居民参与热情高涨,参选率达到93%;选举方式作了大胆创新,除采取居民(户)代表选举方式外,首次尝试在商住型社区采取居民直接选举方式产生社区居委会成员;女性比例大有提高,2*名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129名,占63.2%;成员结构更趋合理,高中(中专)文化以上占77.5%,其中大专68名,本科9名。成员平均年龄45.8岁,35岁以下60名,占29.4%。认真搞好新建社区的初审工作,全年新建社区居委会5个。

3、不断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体制。完善了牵头协调工作机制,组织指导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重视抓好每季一次的村(财)务公开活动,着重从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程序、反馈等五方面进行规范,提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水平。逐步推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新模式,在横溪镇上任村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恳谈会试点,让村干部和村民代表面对面进行交流,随时接受村民的询问和建议。探索创新村干部教育方法,制作拍摄了题为《正确履行村民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三自”作用》的村干部远程教育课件,并制作成光盘,作为村干部远程教育重要载体之一。及时向市民政局申报了区、镇、村示范创建材料。经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领导小组考核验收,*区为市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区,钟公庙街道、高桥镇、东吴镇、古林镇、石矸街道等5个镇(街道)为市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镇(街道),姜山镇东光村等45个村为市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指导集士港镇搞好省、市确定的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试点,以“海推直选”为主,有条件的村探索无候选人直接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委会成员。试点期间,加强对镇、村的指导监督力度,着重把握“充分发扬民主、规范选举程序、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认真把好选举各个重点环节,做到规定环节不少、法定程序不变,严格依法规范操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并圆满完成。

4、平稳有序地开展移民安置与扶持工作。扎实做好第三水平年移民安置工作。第三水平年我区需安置的移民共84户269人,实际安置了83户273人,分别安置在高桥、钟公庙、下应。期间,针对安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区移民办及时进行调整,协调落实好有关事项。目前,第三水平年移民安置工作已基本完成。对第一、二水平年的遗留问题除了塘溪镇东西岙村叶秋海正在继续抓紧调处外,其余基本解决。同时,全力以赴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登记和扶持资金发放工作,在上年工作基础上,年初对登记人口进行了资格复核,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登记人员进行了清理核减,建立后期扶持人口花名册,全区核定登记的扶持人口为18431人,并在5月1日前规定时间内将20*年度的移民后扶资金发放到了移民手中。7月份,又对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进行了新一轮复核,全区共核减43人。针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政策性强,而移民情况复杂的实际,区移民办建立健全移民维稳网络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妥善做好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确保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有序进行,全区未发生大的不稳定事件。我区被*市评为滩坑水电站移民安置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

5、顺利完成墓葬整治任务。“三沿五区”坟墓拆迁工作继续按计划开展,清明期间,全区共拆除坟墓5000余座,20*、20*两年全区实际拆除各类坟墓近3万座。继续搞好生态墓园建设工作,目前除平原镇、街道外,全区16个镇乡已规划审批公益性生态墓园37个,批地584亩,已建生态坟墓约33500座,拆迁坟墓入葬到生态墓园的比例达到95%,墓区绿化覆盖率达到95%以上。继续加强对经营性公墓的管理,指导督促各经营性公墓搞好绿化工作,共种植树苗约22000株,修建常青隔离带9000多米。各经营性公墓在新批准的土地上还相继推出了生态型骨灰工艺坟。公益性公墓封闭管理得到加强,禁坟区违规建坟事件查处10起,已分别作了处理。

(三)其他工作均衡发展。坚持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重点,巩固提高,强化基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实现民政工作整体提升。

1、进一步加快社会福利和老龄事业发展。积极开展创建省老龄工作先进区活动,区建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了区老龄委成员单位,并专题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深入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在东裕社区开展了居家养老试点,向老年人提供定点服务和上门服务。继续实施城市社区老龄工作“3587”工程,年内又有4个社区通过了市、省验收,使全区80%以上社区达到了老龄工作规范化目标。加强对基层老龄工作指导,组织开展农村老年人协会骨干培训,超额完成了省、市下达的3年内培训50%以上协会骨干的任务。深入开展星级老年活动室建设,通过区、镇两级1︰1配套的方法扶助100个老年活动室,给予每家10000元的补助,用于增添或更新内部活动设施。同时对14个欠发达村老年活动室分别给予2万元的基建补助。大力发展老年电大教育,年内在瞻岐、塘溪、钟公庙、横街、集仕港、章水、石矸等7个镇乡(街道)设立了基层教学点。精心组织实施了庆祝省第20个老人节10项系列活动,精心营造了浓厚的敬老助老社会氛围。我区被省民政、人事厅评为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做好全区老年人员生活补助金调整及发放工作,从20*年1月1日起,老年人生活补助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提高10元,五年内提高补助标准50%。目前老年人生活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90元、110元、130元。20*年全区累计发放生活补助金6739万元,老年人月均领取113元。同时,调整了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200元增加到300元。积极做实区老年基金(资金),年内以政府财政资金名义拨入5万元经费充实基金。认真办理老年优待证制发事务,确保老年人能及时领到优待证。福利彩票销售形势喜人,全年销售5709万元,筹集福彩公益金570万元,福彩销售总量比上年增长60%以上。

2、进一步推进双拥与退伍安置工作。做好重大节日期间的拥军优属和走访慰问活动,20*年春节、“八一”期间,区四套班子领导与东海舰队首长举行了军地领导座谈会,区双拥办举办驻鄞团级部队及营以下独立部队军政茶话会,有驻军的镇乡(街道)也在节日期间以不同形式慰问驻地部队,并举行联欢活动,全区全年赠送慰问部队款物达340万元。对全区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了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50余万元。20*年,*市蝉联了“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作为*整体的一个区,我区也同时成为全国双拥先进单位。在清明节协调做好市、区领导在樟村烈士陵园举行的*市暨*区社会各界缅怀革命先烈、悼念革命烈士活动。扎实搞好退伍安置工作,全区接收退伍军人322人,转业士官13人,区安置办共发放安置补助费和待安置期间生活费287万元。同时,加大了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安置对象最关心的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都按政策规定加以落实,并举办了退役军人就业和安置洽谈会,为安置对象提供就业服务,有260人退役军人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我区连续五年被市政府评为安置工作先进集体。

3、进一步加大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力度。把好社会组织登记关,并将登记工作进入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全年新登记社会组织16个。对全区290家社会组织开展了年检活动。为总结社团工作先进经验,展示优秀社团成果,编印了《*区示范社团风采》一书。落实了区行业协会机构分设、人员分离和财产分离等政会脱钩工作。针对个别社团组织出现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乱收费、乱摊派、乱拉赞助现象,开展了清理社团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强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社会组织的整顿取缔工作。配合区综治办、区文明办,联合在外来流动人口居住百人以上的村中开展“和美家园共建会”建设,年内完成建成率60%,共建会的成立为新老居民开展合作交流,融洽相互间的关系,共同创建和谐美好的家园搭建了平台。我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4、进一步提高专项行政事务管理水平。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试点获得成功,目前联网运行稳定,数据传输快捷。进一步优化婚登员着装样式,使工作人员的着装标准,更符合婚姻登记的岗位的特点。婚姻登记各项业务依法进行,20*年全区共办理国内婚姻登记7037件,其中结婚登记4849对,离婚登记1112对,补领婚姻证件828件,复婚登记126对,补办结婚登记122对;同时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566件,收养登记87件,依法办件率达到100%。区婚姻登记处被市总工会评为“五一文明岗”荣誉称号。区划地名工作日趋完善,20*年共命名道路8条,小区23个,建筑物6个,设置街巷牌9块,制作幢牌600余块,门牌2000余块,做到了地名工作与城市建设同步。精心做好*区城市地名规划的审核工作,对涉及*区境内的7座规划桥名、约70条规划主次干道路名征求各方意见,力求使地名规划反映和符合各分区的自然地理特征、历史文化特征和城市规划对该分区的功能定位要求。认真搞好国家第一代地名数据库建设工作,对辖区内10大类地名数据进行了录入及更新。

5、进一步规范福利企业管理。积极做好福利企业税收政策调整的调研工作,向上级部门提出了对试点政策的合理化建议,努力保持福利企业及残疾人安置的稳定局面。加强引导及监督管理,督促福利企业为残疾职工增补办理好失业、医疗、生育保险,努力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为提高残疾职工上岗率及规范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要求福利企业设立残疾人车间,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明晰产权,深化产权制度改革,规范经济属性,防范潜在风险,积极搞好福利企业改制工作,全区90%以上的福利企业已完成产权改制。目前,全区有福利企业1*家,职工总数19209名,其中残疾职工6193名,全年完成销售50亿元,实现利润4亿元,福利生产继续保持了平衡健康发展态势。局福企办被评为省、市福利生产管理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四)自身建设得到加强。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民政部门基础工作、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局党委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年”活动,做到部署安排周密有序,各项环节把握到位,并紧密结合局里的工作实际,深刻查找剖析问题,提出了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通过作风建设年活动,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在工作作风转变上有新的提高,在增强党的宗旨意识、群众观念、提高思想觉悟上有新的收获,在解决一些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紧迫问题上有新的进展。同时,局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文明机关创建、民政信息宣传、计划财务、提案议案、来信来访、老干部工作、档案管理,以及直属单位建设等工作也都在原有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20*年,局机关先后被评为全省、全市民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省民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第二届区级文明机关、区级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区民政局门户网站被区政府评为优秀子网站,档案管理工作迈入省三级水平。

在肯定成绩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创新争先的意识还不够强,工作标准要求还不够高;二是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调查研究还做得不够;三是基层民政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宣传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上述问题,需要我们在新的一年里进一步加强调研、理清思路、深入实践、加快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