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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区民政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改善民生为主线,进一步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深化和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推进民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民政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民政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在省、市民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均被评为优秀单位。
一、20*年工作总结
(一)全面动员,抗击冰冻雨雪灾害和援助四川抗震救灾工作卓有成效。
年初,面对我区出现的雨雪低温冰冻灾害,民政部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认真组织开展灾情统计和灾害救济工作,全区有受灾人口2.65万人,倒塌、损坏房屋124间,农作物受灾1万余公顷,直接经济损失8200余万元。为确保灾民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稳定,全区分两次下拨冰雪灾害紧急救助资金100万元,救济灾民921户。同时,做好冬春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下拨救助金115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201户,确保他们安全过冬。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强震后,民政部门第一时间行动起来带头捐款,并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及时向镇乡(街道)、企业和个人公布捐赠帐号和热线电话及捐赠地址,接收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捐赠。同时,在《*日报》和区民政局网站上及时刊登救灾捐赠情况公告,做到一日一报。各镇乡(街道)民政干部始终站在支援灾区的最前线,确保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和发送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区累计接收捐赠款物1.566亿元,其中捐款14120万元,捐赠物资折价1540万元。10月份,全区又开展了向地震灾区捐赠衣被活动,共接收衣被12.4万件(条),并及时发送灾区。区民政局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了积极贡献,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抗震救灾先进集体。
同时,为及时、有序、高效地组织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加强对灾害救助制度建设,起草制订了《*市*区突发公共事件人员保障行动方案》、《*市*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操作手册》、《*区民政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预案》,在全区建立避灾场所73个,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可紧急转移安置灾民8万名。
(二)狠抓落实,弱势群体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深化。
认真落实民生实事工程。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1月起,城镇由原来的300元提高到350元,农村由210元提高到260元,其中农村低保标准为全市最高。调整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标准,从1月起,农村低保家庭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平方米3元调整为5元;城乡低保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危房修缮补助标准由原来的一次性补助3000元调整为5000元。健全因病致贫家庭救助帮扶机制,从5月1日起,对因患病医疗费个人承担支出大于家庭年收入,而又不在医疗救助范围内的对象给予病贫救助。完善多层次教育救助机制,对困难群众家庭子女就读大中专院校开展教育救助,从20*年秋季新学期起,城乡低保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就读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每学年救助8000元,大学专科的每学年救助6000元,中等专科的每学年救助4000元。
规范开展各项社会救助工作。一是加强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针对因物价上涨给城乡低收入生活困难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问题,年内分三次发放了物价补贴,城镇对象每人物价补贴为590元,农村对象为375元,全区累计发放物价补贴近290万元。开展了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加强对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指导,邱隘镇方庄社区、姜山镇翻石渡村、古林镇张家潭村被推荐为基层低保规范化管理全国示范单位。加强对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20*年,全区新增城乡低保对象329户728人,取消273户510人,年末全区有城乡低保对象4*9户7157人,其中城镇550户959人,农村3539户6198人,全年共发放低保救助金1696万元。二是贯彻执行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做到及时审核,严格把关。全年共救助3260余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903万元;向66户因病致贫对象发放病贫救助金32.7万元。三是做好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全年修缮危房283户(间),发放住房修缮补助金141.5万元;有40户困难家庭获住房租赁补助,发放租赁补助金8万元。四是及时发放教育救助资金,向就读大中专院校的293名城乡低保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发放教育救助金212万元。五是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自10月起,对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家庭人均收入在本区城镇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以内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实施基本生活保障,按城镇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发放生活补助金,经核定,全区有贫困重度残疾人1294人,共发放生活补助金1*万元。六是广泛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20*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广泛开展了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共走访慰问城乡各类“持证”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特困残疾人、企业特困职工等困难群众29873户,发放慰问金1800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节日生活,营造了祥和、欢乐、温暖的节日氛围。同时,做好“三老”和精简职工补助标准调整工作。
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继续巩固五保集中供养成果,加大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云龙镇新建敬老院基本完成,横溪、鄞江镇敬老院新建、扩建工程动工,绝大部分敬老院得到了修缮翻新,民政部门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拨出290万元给予资助。目前,全区930户946名五保对象基本实行集中供养,年人均供养经费8958元,达到上年农民人均收入的82.6%。
(三)夯实基础,双拥优抚安置制度建设不断强化。
积极做好优抚保障工作。一是确保优抚对象病有所医。根据《*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细则》,所有优抚对象全部加入了现有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其中重点优抚对象的参保缴费由区财政全额承担。在医疗补助上向重点优抚对象倾斜,全年向177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医疗补助金68.5万元。二是确保老优抚对象老有所养。针对全区60周岁以上又未纳入社会保障的1574名老退伍军人晚年生活困难问题,积极做好区领导的参谋,通过引导老退伍军人参加老年人养老保障、军龄视作缴费年限的办法,区政府共拨出经费34*万元,另外还每年安排慰问金158万元,较好地解决了这些老退伍军人的老有所养问题。三是确保优抚对象住有所居。对81名重点优抚对象不同程度存在房屋破漏又无力修缮的问题,全区各级共投入修缮资金75万余元,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得到了全面落实解决。四是全面提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从20*年起,全区统一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20*年城镇每户12500元,农业每户11478元,进藏兵每户37500元,原在校大学生每人7500元。20*年向694名义务兵发放优待金计866万元。五是建立健全优抚对象数据库。针对近几年优抚对象群体性上访事件不断增多的实际,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在6月底开展了全区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并在全市第一个建立了比较全面的优抚对象数据库,为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打下了基础。通过采集统计,目前全区共有优抚对象18900余人,其中重点优抚对象1599人,60周岁以上老退伍军人3521人。
进一步健全退伍安置政策。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积极为安置对象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信息,鼓励引导退伍军人转变就业观念。20*年全区接收退伍军人和转业士官359人,区安置办对120名需要安置的退伍人员,都按政策规定全部办理好自谋职业手续,共发放安置补助费、就业培训费、待安置生活费等370多万元。在区人力资源市场举办了退伍军人专场招聘会,经过双方洽谈,有294个退伍军人达成就业意向。区民政局被市政府评为20*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单位。
认真搞好双拥慰问活动。协调做好20*年春节、八一期间双拥慰问活动,区四套班子领导邀请东海舰队首长举行了迎春茶话会;区双拥办召开了驻鄞部队军政主官军地迎春茶话会。“八一”期间区四套班子领导分四组深入到基层部队走访慰问。有驻军的石矸、钟公庙、横溪、五乡、东吴、咸祥、鄞江等7个镇乡(街道)党委、政府也召开了军政座谈会,并上门慰问部队。各镇乡(街道)也在节前都召开了有烈属(含三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军属、退伍军人对象参加的座谈会或茶话会。20*年春节、八一期间,全区发放拥军慰问款物共计354万元。
(四)精心组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基本完成。
根据“一法两办法”规定及省、市总体部署,村委会换届选举于20*年12月在集士港镇试点后,20*年3月起全区全面启动,到9月基本结束。全区22个镇乡(街道)394个行政村中,除15个村因近期撤村建居暂缓选举外,应换届村379个,有376个村完成了选举任务,完成率为99.2%。共产生新一届村委会成员1137人,其中高中以上524人,首次有8名大学生村干部进入村委会班子;35岁以下128人,平均年龄43.6岁。新一届村委会班子结构更趋合理,群众基础更加扎实,基本达到了“选优配强”的预期目标。
在全区村委会换届选举期间,民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一是及时制定政策。制订了全区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意见》和《若干意见》两个文件,印制了各类规范化的选举公告,并抓住各个重点环节,对镇乡(街道)进行具体指导。二是开展培训辅导。在做好全区面上动员部署基础上,及时对镇乡(街道)选举骨干进行业务辅导;组织召开区换届工作指导组成员会议,交流工作进展情况;换届选举基本结束后,又与区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了新一届行政村主要干部培训班,分三批对新一届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岗前业务培训,还安排了优秀村书记、村主任经验交流和上岗资格考试。三是加强指导督查。加强与镇乡(街道)工作联系,发放了《省选举工作手册》,编印了《集士港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试点工作资料汇编》及四期《工作简报》,并坚持做到凡遇镇乡(街道)正式投票选举日,必到现场指导。四是做好信访调处工作。认真接待和调处群众的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有关选举问题,予以耐心解释,统一答复,避免重复,尽量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换届期间,共接到来信16封、来电27个,接待来访14批48人。
同时,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在村(财)务公开日对部分镇乡(街道)的村(财)务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做好达标及示范单位申报工作,全区395个行政村中,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达标村393个,审核确认30个村为示范村,并及时上报市民政局。加快推进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为载体的农村社区建设,按照地域相近、活动集中、规模适度、联系密切的原则,确定了姜山镇翻石渡等20个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基本实现“一镇一个试点村”的目标,市、区两级共投入资金165万元用于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
(五)突出重点,老龄和社会福利工作有效拓展。
积极实施“星光计划”。区委将实施“星光计划(居家养老)”工作纳入了《关于实施幸福民生40条的决定》,区政府出台了《实施“星光计划”,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计划四年内实现“星光老年之家”建设全覆盖。目前,全区已有100个村(社区)基本完成了“星光老年之家”建设任务,市、区两级下拨补助资金314万元。我区被省民政厅确定为养老服务示范区。
扎实开展创建省老龄工作先进区活动。根据省、市老龄委的要求,年初区老龄办整理完善了近3年的老龄工作台帐,完成了申报报告的拟写和DVD光盘的制作,3月底按时向市老龄委提交了相关的申报材料。6月、12月分别通过了市、省老龄委组织的评估验收和评审,省、市老龄委对我区老龄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创建工作给予充分了肯定。
全力承办省第八届老年文化艺术周主场活动。应省老龄办的要求,经区领导同意,9月28-29日,区民政局承办了省第八届老年文化艺术周开幕式暨文艺晚会和*区文艺专场演出等主场活动,并取得圆满成功。全省11个地级市的12支代表队共500余名中老年文艺爱好者前来参加了演出,连同我区组织的专场演出,参加活动的总人数达到了2000余人。本次活动为全区广大老年人奉献了一场老人节的文化大餐。
继续抓好老年电大教学工作。在区老年大学内开设了老年电大教学,在17个镇乡(街道)开设了实体性的老年电大教学点,加大对老年电大教学点的投入力度,在继续由区免费提供教材,并对新增实体教学点各补助1万元的基础上,出台了每年每个教学点补助日常工作经费2000元的政策。
做好老年人生活补助工作。为进一步改善老年人生活,从20*年1月起,老年人生活补助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元,分别达到100元、120元、140元。年内月均享受生活补助的老年人为44650人,年末在册的享受对象为43371人,全年共发放老年生活补助金6564.6万元。同时,积极做好各项优待老年人的工作。
加大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工作力度。通过加强对彩票销售站点规范化建设和宣传营销工作,福利彩票销售势头良好,全年销售福利彩票近7700万元,其中销售电脑票5800万元,网点即开票1900万元,福彩销售总量比上年增长35%,总销量排名全市第二位。目前,全区正常运作的投注站有63家,已基本实现专营。
促进福利企业平稳有序发展。针对福利企业税收调整后的实际,民政部门围绕残疾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这个中心,一是抓好残疾职工上岗率,要求各企业必须根据残疾职工的体能特长等实际情况,安排适合其体能的轻便工种,纠正上岗率不足问题;继续推广设置残疾人车间的做法;新录用的残疾职工都需有上岗能力并到企业上班。二是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安置的残疾人,企业都必须为他们办理好养老、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与残疾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劳动用工制度;对上岗的残疾人其月工资收入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三是开展残疾职工综合素质培训,会同区残联分期分批对全区在册的福利企业残疾职工进行素质教育培训。四是规范福利企业变更程序,凡要求退出福利企业行列的,其原安置的残疾职工须由所在镇乡(街道)重新安置落实好,确保残疾职工不受影响。同时,20*年还进行了区福利企业协会换届、福利企业年审和年度资格认定工作,落实好区政府对福利企业的扶持政策。目前全区有福利企业在105家,职工总数17039人,其中安置残疾职工就业5658人,全年完成产值约52亿元,销售收入49亿元,利润3.3亿元,基本与上年持平。局福企办被评为省、市福利生产管理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六)大力推进,现代化和谐社区建设稳步开展。
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现代化和谐社区建设若干意见》文件,适时召开了全区现代化和谐社区建设推进大会,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对15个社区每个补助3万元,进一步扩大社区敞开式办公服务大厅覆盖面。做好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会同区委党校举办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班,对全区所有260余名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轮训。开展和谐社区创建及群众满意度评估,在23个申报参加调查的社区中有16个社区得分在80分以上,达到了和谐社区评分标准。此外,中河街道剑桥、东湖、汪董和邱隘镇方庄等4个社区经省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审核批准,还被授予“浙江省和谐示范社区”称号。20*年还完成了对下应街道东南社区、古林镇盛园社区、首南街道九曲社区、洞桥镇明苑社区和钟公庙街道都市森林社区等5个社区的新建审批工作。
(七)规范服务,区划地名、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等管理服务工作扎实推进。
做好部分街道行政区域调整及地名管理工作。为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中心城区行政管理和服务效能,根据区委的总体工作部署,会同区政研室对街道行政区域调整进行了调研,组织开展新建街道名称征集工作,把好报批程序关,并制作报批材料送市政府审批,顺利完成我区行政区域调整。全面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与毗邻的江东等七地签订了平安边界共建协议书,完成了界线联检任务。开展了地名标志专项检查工作,对区域内288条道路,尤其是中心城区的1*条主次干道进行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做好地名命名及门牌编制,年内共命名建筑物(群)11个、小区26个,桥梁25座,命名道路18条,更名小区1个,更名道路1条,变更小区区域范围4个,编制设置各类门牌7900余块。
加强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做好20*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和社团会费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了第四次示范社团评比和“十好百佳”社区社会组织创建活动。会同区综治办、区文明办开展了“和美家园共建会”建设工作,目前全区已备案279家“和美家园共建会”。与区劳动保障局联合开展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劳动用工行为的检查。加强社会组织执法工作,对两年不参加年检的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撤销登记;进一步建立完善与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监督执法机制,与区教育局联合对一家借托管之名搞教育培训的托管班进行了整治。20*年新登记社会组织41家,其中社会团体1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1家。注销社会组织4家,撤销社会组织2家。目前我区共有社会组织362家,其中社团12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34家。
依法办理全区婚姻收养登记工作。20*年,区婚姻登记处共办理国内婚姻登记7*3件,其中结婚登记5715件,离婚登记1348件;补发婚姻证件939件,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785件,办理收养登记79件。在办件过程中,婚姻登记机关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与热情服务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无一起违法、违规件发生,无一起群众投诉件,婚姻登记合法办结率达到100%。
进一步深化墓葬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公墓“植树绿化月”活动,大幅度提高我区公墓绿化覆盖率,各公墓在绿化工作中共投入资金424万元,区政府下拨了补助资金100万元。继续推进坟墓拆迁,东吴、云龙、高桥等镇完成了坟墓拆迁任务,区墓葬整治办下拔补助资金362.2万元。不断完善生态墓园建设和管理,目前,我区有生态墓园38个,占地面积654亩,区政府投入了400多万元资金,实施全区生态墓园的改造提升工程,各生态墓园统一配备了管理房、厕所,并在较大的生态墓园建造牌楼、亭子等。继续推行骨灰免费入葬公益性生态墓园的惠民政策,20*年入葬生态墓园的势头较上年有所提高,入葬率达到了36.5%。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公墓管理,目前,我区已有20个经营性墓园(墓区)获发《*市公墓经营许可证》。各经营性公墓继续推出符合标准的生态型骨灰工艺坟,使用了新的《*市公墓墓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墓位转让证书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加大对各经营性公墓、已封闭的老公墓和禁坟区的巡查频率和处罚力度,20*年查处超面积违规坟墓96座,其中强制性拆除40座,自行整改56座,罚款5.7万。在市政府组织的全市墓葬整治检查考评中,充分肯定了我区墓葬整治所取得的成果。
继续做好滩坑水电站移民安置工作。完成了滩坑水电站蓄水阶段移民初验工作,市验收工作组对我区的移民安置、移民政策落实、移民资金使用管理、移民档案管理进行了考核,初验结果为优秀。继续抓好第三水平年移民入户后户口迁移、承包地分配及移民社员待遇的享受等政策落实工作。做好维稳工作,及时了解移民动态,妥善处理移民上访事件,主动下镇(乡、街道)、村了解情况,把移民的矛盾尽可能解决在基层。按时发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及时对跨年度的增补核减进行调整。20*年,区民政局被省政府评为滩坑水电站移民工作先进单位。
(八)树新创优,民政系统自身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和上级民政部门要求,20*年全区民政系统开展了“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局机关认真部署活动方案,结合实际,集中开展“创业创新创优”专题调研,采取走访、听取汇报、座谈等形式深入到村,指导、督促和化解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矛盾和问题;同时,有针对性地送服务到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低保户家庭和扶贫帮困结对户,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主题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局党委对照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的要求,并结合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实际,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保廉制度,大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切实抓好政风行风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全面推进行政许可职能归并的要求,实施了民政部门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民政系统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在局机关增设了行政许可科,形成民政部门内部行政许可和监管相对分离的体制机制。局行政许可科自10月份建立以来,通过实行窗口式服务的模式,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事项2200余件。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认真编制好民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此外,还积极参与文明城市、文明城区的创建活动,及时办理好区“两会”建议、议案,做好档案管理等工作。
重视民政信访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20*年,局本级共接待群众来访112批次495人次,处理群众来信81件,办理区长电话(信箱)16件,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报结。在实际工作中,有关镇乡(街道)积极配合局有关科室,对部分老退伍军人、换届选举情况复杂村、水库移民安置遗留问题等重点信访件进行排查,掌握信访动态信息,及时处理信访苗头;在接访过程中,能主动“下访”,主动到矛盾突出的地方去解决问题,从源头上避免群众的信访问题的发生;针对退伍军人、移民对象群体上访不断现象,除了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外,还做到热心“陪访”,主动陪同上访人员到省、市民政部门。
做好信息宣传工作。20*年,民政部门信息宣传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区党政信息工作在全区各部门中名列前茅;在省民政系统政务信息考核中,我局被评为先进单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各镇乡(街道)间的工作还很不平衡,一些镇乡创新争先的意识还不够强,工作标准要求还不够高;少数民政干部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工作精力还不到位;一些镇乡对民政工作的宣传还还不够重视,在扩大民政影响、宣传民政政策上特别是涉及群众利益上的惠民政策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所有这些需要进一步加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