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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司法所,各律师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局各科室:
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统一部署,根据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紧扣“转作风树形象,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和谐”实践总载体,组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行政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司法行政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使司法行政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各个方面。
二、基本要求和目标
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使司法行政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确保干部受教育、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
1、解放思想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决消除妄自菲薄、怨天尤人的倾向;坚决消除不顾大局的部门主义倾向;坚决消除安于现状、不思改革创新的倾向;坚决消除服务意识弱化,亲民观念淡化的倾向。强化发展信心、大局观念、服务意识和群众感情,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科学发展,服务建设现代化滨海新城区提供思想保证。
2、机制创新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紧紧围绕司法行政职能,着力解决影响、制约司法行政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更好地为党委政府依法行政服务,为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企业服务;进一步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使更多困难群众得实惠;进一步创新机关干部培养教育、选人用人机制,形成人尽其用的局面;整合内部职能,合理配置资源,建立高效低耗的机构体系和后勤保障机制;进一步改进对法律服务中介机构的管理模式,努力提高法律服务机构的自律能力和服务质量。
3、事业发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事业的同时,重点加快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突破性发展;全面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解决民生问题;着力推动法制宣传教育“虚功实做”,努力营造“平安*”、“和谐*”良好的法制氛围;进一步完善归正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的分类管理模式,努力提高矫治工作质量,最大限度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
4、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树立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进一步营造勤于学习、勤于思考、勤于钻研、勤于创新的学风;进一步增强不怕困难、锲而不舍、孜孜以求的进取精神;进一步贯彻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亲民爱民的执法理念,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具体问题,实践科学发展的能力。
三、方法步骤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司法局学习实践活动,从今年3月开始到8月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调研阶段(2009年3月至5月上旬)
重点抓好学习培训、深入调研、围绕科学发展进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等工作。
1、进行思想发动。认真学习传达、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及时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摸清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当前在保增长、促调整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设计确定实践载体和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确定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具体安排;召开动员大会,搞好思想发动。
2、组织学习培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培训计划,明确学习具体要求。(1)明确学习内容。系统深入地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邓小平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学习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党员领导干部要在通读有关学习材料的基础上,对重点篇目进行精读。(2)保证学习时间。局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党员集中学习不少于20学时。(3)创新学习形式。积极参加区委组织的集中培训。党支部成员带头作专题学习报告。通过个人自学、集中交流、邀请专家作辅导报告、观看电教片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努力做到“三个一”,即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作一次党课报告、每个党员撰写一篇学习心得、组织一次科学发展观理论考试。
3、开展调查研究。局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围绕“转作风树形象,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和谐”实践总载体,确定1个以上关于推动科学发展的课题,深入基层站所一线,开展不少于1周的蹲点调研活动,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撰写科学发展建议对策书。科室要结合自身业务,用科学发展的观点,对本科室业务进行一次认真分析,提出破解矛盾,推进科学发展的建议和意见。在调研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精心选择正反两方面的案例进行剖析,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通过深入调研和案例分析,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组织讨论。在学习研读、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局党组、科室要分别召开党组会、科务会,按照本方案提出的“四个新水平”组织解放思想大讨论。4月底,召开全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体会交流会,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在大会上作交流发言。在局域网开辟学习体会专栏,选择部分体会文章在网上交流。
(二)分析检查阶段(2009年5月中旬至6月上旬)
重点围绕科学发展,全面开拓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这一主题,深入剖析问题,理清发展思路。
1、抓好“民主恳谈开门纳谏”活动。召开一次民主恳谈会,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代表、行业监督代表等参加,与基层群众面对面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征求意见,了解民意,集中民智,解决民忧。并利用网络、征求意见箱、征求意见专线电话等形式多渠道公开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专人进行认真梳理、归纳,提交局党组作为撰写民主生活会分析检查报告的重要依据。
2、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重点查找个人和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前,按照区委指导检查组的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交谈,交换看法,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做好充分准备。组织党员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分析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既要严格要求,提高质量,又不搞人人过关,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发展积极性。
3、认真分析检查。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紧密联系实际,在充分运用学习调研、征求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的基础上,认真查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形成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确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思路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等。分析检查报告要突出检查和分析这两个环节,避免写成工作总结或工作报告。初稿形成后,以适当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党组扩大会议充分讨论后,反复修改完善,并报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每名党员要撰写剖析材料,仔细查摆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准成因,为下一步整改奠定基础。
4、组织群众评议。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要认真组织评议,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参评人员既要有本单位的党员和群众,也应有一定的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代表。要注意吸收熟悉情况、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的人员参加。群众评议中提出的正确意见要体现到修改后的分析检查报告中来。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公开。
(三)整改落实阶段(2009年6月中旬至8月底)
重点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等工作。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领导班子就分析检查报告进行专题研究,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进行归纳梳理,按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分别提出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分管部门,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整改落实方案制定后,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接受监督。广大党员要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实践活动的全过程,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解决突出问题要在以下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在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服务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上下功夫;二是在解决人民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上下功夫;三是在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持续、可协调发展上下功夫;四是在构建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五是在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政绩考核体系上下功夫。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其他党员干部也要结合自己思想和工作实际,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3、建立完善制度。紧紧围绕司法行政职能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科室为单位,对现有制度和工作机制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召开局务会进行讨论修改后,制订成册,人手一本。同时,局领导班子结合工作分工,牵头组织着重建立完善目标管理制度、督查落实制度、监督问责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制度等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4、组织开展测评。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基层司法所、党员、干部、群众通报教育活动的有关情况。同时,以一定方式对学习实践活动成效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促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圆满完成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任务。
四、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区司法局成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由包双一同志任组长,朱志清、梅显春为副组长,林能杰、陈雪乐、林元洪、黄昌华、蔡为业、徐晓东、金爱娟、胡继武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梅显春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林能杰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对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工作。局领导要带头学习实践,带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带头剖析问题。全局干部职工要集中精力,积极投入学习实践活动。要按照安排,认真抓好各个阶段的工作,严格学习纪律,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2、加强监督,发扬民主。要坚持把群众路线贯穿于学习实践活动全过程,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知情,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人民群众看到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实际成效,使学习实践活动成为贴近群众、惠及群众、引导群众、凝聚群众的过程。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区局将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主要原则,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做法、经验和成效,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4、统筹兼顾,务求实效。要把学习实践活动同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政法系统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重点围绕按规律发展、按规矩办事来谋划、部署和推进学习实践活动,切实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到促进各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上,用推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真正做到学习实践活动与当前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