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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区司法行政工作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以打造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根本,积极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大力推进“平安*”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五五”普法启动为契机,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制定普法规划,全面启动普法工作。今年是“五五”普法启动年,为开好局,起好步,年初我局即出台了《20*年度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将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内容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单位,并在年终进行统一考核,分类评比,根据考核结果设立若干奖项,给予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为制定好我区“五五”普法规划,7月20日,我们组织召开依法治区工作会议,邀请区属各部门、各镇(街道)普法负责人就如何制定完善我区“五五”普法规划进行专题研讨,反复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确保了规划的全面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在9月22日,又召开了全区“四五”普法总结表彰“五五”普法动员暨法治*会议,在总结回顾“四五”普法工作的同时,具体部署了我区“五五”普法启动工作,拉开了我区“五五”普法序幕。
2、搞好骨干培训,提高普法队伍素质。上半年我区调整充实了依法治区联络员队伍,并发文明确了依法治区联络员工作职责。在4月25日又组织召开了依法治区联络员工作暨培训会议,邀请了省司法厅新闻办公室主任毛建一,女摄影家、原*日报摄美部主任邵羡冰进行了针对性培训,有效提高了普法联络员的业务水平,为“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抓好普法试点,开展送法进校活动。经过认真筛选,我们从各镇(街道)选出二个村居(社区),二所学校、二个企业作为区“五五”普法示范点,把普法示范点作为民主法治村(居、社区)创建、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学法用法的典范。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来推动全区“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针对我区外来民工子弟学校在校生多的特点,我们联合区教育局,先后到状元岳才民工子弟学校、书生民工子弟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并依托镇(街道)司法所,在外来民工子弟学校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基地。通过分发学法倡议书、免费赠送学法手册、组织学法测试、邀请法制副校长在学生家长会上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来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学法,使外来民工子弟学校成为我区外来务工人员学法的有效途径。
4、抓住创建主线,深化基层依法治理。为学习先进经验,迎头赶上。2月14日,我们组织各镇(街道)司法所所长到乐清柳市上园村进行参观学习。通过听取先进经验汇报和实地参观,使司法所长对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有了进一步认识。同时,区普法办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力度。为加强了村居的日常法制宣传工作,针对村居法制宣传内容较缺的现状,专门出资为三星级民主法治村订购了每月一期的法制宣传挂图,并给村民代表免费分发法制宣传挂历。
5、开展主题活动,强化普法实际效果。在“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宣传日、全国助残日等主题活动日,我们积极组织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各类专业法。特别是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我们筹划举办了系列宣传活动:一是在*法治网上举办全区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竞赛;二是邀请浙大法学教授陈国权为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举办法制讲座;三是组织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员工进行普法考试;四是组织在校学生(企业普法示范点)开展法制黑板报(法制手抄报)评比,并在“12.4”广场活动现场展出;五是在永中明珠广场开展“12.4”大型广场法律咨询活动,组织区书法协会会员现场法制书法、举办法制图片展览和法律知识有奖竞答等活动,在全区营造出浓重的普法宣传氛围。
二、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着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1、优化工作机制,努力提升调解工作水平。今年,我局继续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宣传年活动,在调解工作机制上求创新和发展。根据我区工作实际,创新了流动调解机制,组织调解骨干以流动调解庭的形式,参与和指导全区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效果。如今年海城街道发生十死三伤的“4·28”特大纵火案后,我局迅速抽调基层科、“148”援助中心、律师所等骨干人员组成“流动调解庭”,协助海城街道圆满处置了“4.28”案件的善后事宜,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同时,我局积极推广永中街道调委会“职业调解员”的成功经验,加强“职业调解员”队伍建设,先后在海城街道和状元镇聘用了5名职业调解员。我局还抓住“综治进民企”活动这一契机,及时将调解组织向民企和重点企业延伸,并帮助企业制定相关的调解工作制度。目前,我区已在行业协会、非公企业等新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200余家,使调解组织的队伍得到进一步的壮大。
2、深化平安创建,切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我局以“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缓和社会压力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切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一是进一步完善纠纷的排查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定期大排查制度,组织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的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制定了重大节假日和政治敏感期矛盾纠纷排查和不安定因素限时汇报制度,及时掌握了社会动态。全年我局共组织全区性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大排查活动6次,排大不安定因素104起,其中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的7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的38起;二是进一步发挥调解组织网络优势,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纠纷激化。目前我区已形成区、镇(街道)、村(居)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调解网络。在此基础上,我局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矛盾纠纷,一方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另一方面与部门联动,协同作战,发挥合力,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同时积极配合信访、公安等部门调处涉法信访和其他重大信访纠纷,及时提出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建议和具体处理方案;三是进一步强化司法所、调委会的职能作用,及时介入调处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今年,各级调委会在化解、疏导因土地征用引发的群体性闹事事件、非正常死亡及民间纠纷引起的轻伤案件的调处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区共受理纠纷1435件,成功调处1418件,成功率98.8%,其中调处非正常死亡案件84件,轻伤害案件41件,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3、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所的建设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更好的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我局制定了《20*年*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标准》,对司法所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进一步明确责任。局主要领导多次到基层司法所调研,听取意见,继前几年对基层司法所的硬件设施进行了统一配置的情况下,今年又进一步充实基层司法所人员,专门从局机关抽调2名业务骨干,分别下派到瑶溪镇和海城街道担任司法助理员。并在6月14日-17日组织全区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到绍兴政法干校举办为期4天的业务培训,以提高司法助理员的业务水平。我区基层司法所建设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重视,市人大副主任陈志坚、副市长徐纪平在我区检查、调研基层司法所建设情况后,对我区基层司法所建设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4、落实各项措施,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采取各项措施,确保安置帮教工作取得实效。一是组织开展全区性的大排查工作,掌握归正人员的基本情况。二是通过开展超前帮教,使在押服刑人员能安心改造。11月24日由区委副书记周赞带队的政府帮教团到杭州乔司监狱开展面对面的帮教活动。我区的沙城镇和天河镇也分别于6月份和7月份组织帮教团赴监开展帮教工作。同时我们通过与监狱开通亲情帮教可视电话,进一步让服刑人员能安心改造,争取早日回归。今年共通可视电话6次,30余人次;三是加强归正人员帮教档案和数据的分类管理,健全了归正人员帮教、脱教的审批制度。四是配合省监狱管理局对归正人员进行跟踪调查,完成了20*年度归正人员的监测工作;五是在春节来临前对家庭困难的归正人员进行送温暖活动,并帮助归正人员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如归正人员在办理户口、就业等过程中的一些具体问题。
三、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平台,锐意开拓法律服务领域
1、加强教育整顿,严格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我局认真组织律师所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题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对律师助理执业现象进行了清理,建立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为广大律师执业提供了良好地环境。今年东瓯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76家,诉讼案件268件,非诉讼事务49件,办理法律援助95件,调解纠纷28件,写作法律文书162件,免费法律咨询1856件次,为当事人避免损失达3600万元,业务收费约110万元。同时,我局积极引导律师利用职业优势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一是建立律师信访联动机制;二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律维权活动;三是在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敏感案件,按规定上报。在开拓业务之外,律师所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如免费担任区慈善总会法律顾问;为灾区和“希望小学”捐资;在罗东锦苑建立“法律之家”,为社区居民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等,扩大了社会影响力。今年,全区未发生当事人投诉律师案件,邵和畴律师还被评为全区“十大优秀青年”和全市优秀律师。
2、加强业务培训,促进法律服务规范运作。我局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所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引导基层法律服务所以农村为阵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日常法律服务,满足农村地区群众的法律需求。全区5家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91家,诉讼案件551件,非诉讼事务48件,写作法律文书484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件,见证122件,调解纠纷22件,解答法律咨询1231人次,业务收入130.5万元人民币,为当事人避免及挽回经济损失达8470万元人民币。为提高基层法律工作者业务水平,我局组织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参加了全省业务培训。实行了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的“三个加强”,即加强财务监管,在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办案质量检查制度;加强业务交流,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体讨论,从而强化了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促进了基层法律服务的规范运作。
3、扩大受援范围,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为更多的困难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区法律援助中心开辟援助“绿色通道”,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申请援助的不作经济困难审查,对持有“法律援助卡”的人可凭卡直接申请法律援助,无需其他证明,做到“求援必援”、“应援尽援”。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生活不便的受援人,制定上门服务和援助案件定期回访制度。对农民则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特别是对外来农民工申请的审查,做到程序简化,快速办理。同时建立应急机制,对确因情况特殊无法提供身份证明或者经济困难证明的外来务工人员,及时受理并先行指派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切实把援助工作落到实处。在受理援助案件,特别是受理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劳资纠纷、工伤事故及亲属之间、邻里之间矛盾以及轻微民事纠纷等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时,中心注重运用调解等非诉讼形式,充分发挥“领导接待岗”和“共产党员示范岗”的优势,积极开拓“诉前调解”工作。这样既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负担,也有效地节约了法律援助和司法资源,为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
今年是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年,我们以“质量年”活动为契机,对照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开展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强化质量意识,通过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听庭率,建立重点案件跟踪、一般案件抽查、征求受援人及主办检察官、法官意见等制度,掌握办案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对损害受援人利益、违反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按规定作出处理。并且制定《*区法律援助案件评查评分标准(试行)》,在案件归档时,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根据评分标准和反馈意见表进行评分,给予奖罚。对评分不合格的法律援助人员,限制办案或不再指派案件,促使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中心还继续加强“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在去年被团市委授予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后,今年又被列为省级第四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争创单位。
据统计,今年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67件,其中刑事援助案件139件,民事援助案件28件(含助前调解1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5.1%。中心共接待来电咨询250余次,接待来访达157起,写作文书22件,给予法律帮助196件,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呈良好的增长趋势。
此外,我局还根据市司法局城区公证机构设置调整方案的要求,配合市司法局做好*区公证处的调整交接工作。
四、以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载体,努力提高干警队伍素质
1、加强思想教育,深入开展法治理念教育。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我局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全局上下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为教材,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局党组通过集中学习、参加专题辅导、开展大讨论等多种形式,引导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制定了《20*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并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分析会,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措施,及时改进。积极开展正面典型的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先后开展了学习牛玉儒、娄爱亮、周大军等先进典型活动,把学习先进人物的事迹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时,组织党员干部收看了《警钟长鸣》、《牛玉儒》等电教专题片,教育党员干部防微杜渐、防腐拒变,促进了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健康发展。一年来,我局通过开展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党纪政纪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体党员干部中没有一起违法行为。
3、强化管理意识,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我局以文明机关创建为契机,狠抓机关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教育,组织开展了“三查三看”活动:查群众观念,看有无“冷横硬推拖”的不良作风和“吃拿卡要”等问题;查法律观念,看有无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徇私枉法等问题;查敬业精神,看有无脱岗失职、工作不负责任、谋求私利等问题。并结合创建活动,修订学习、考勤、会议和财务、车辆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尤其是财务管理,我们严格执行“一支笔”制度,绝不允许乱开支,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在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上。
五、存在的问题
20*年,我局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经济建设,认真履行了各项工作职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司法行政工作的内在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亟待提高。一是个别部门领导对普法宣传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抓法制教育落实不够;二是一些企业对企业员工普法积极性不高,工作跟不上,外来人员的普法的难度越来越大,经费不足;三是对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督促和指导。
2、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发挥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创新的思路和招法还不多;新的措施和举措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二是法律服务市场需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法律服务机构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安置帮教工作手段单一,尤其是对归正人员的帮教和就业安置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
3、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现状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司法行政干部的综合素质还不高,司法所人员编制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司法助理员兼职过多,基层司法队伍不够稳定、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4、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体制还待进一步理顺,特别是在普法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的落实上要理顺关系,落实责任和经费。
以上这些差距和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改进和提高。